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4-10

行政区划:

楚雄州

预算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彝海街道办事处东升路阳光花园C2栋二楼C2-8室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3.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品目: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行业划分:

综合医院

预算金额:

140 万元

项目概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等工作。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流程;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运送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须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登记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运送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装载至乙方运输工具后,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周转容器,对重复使用的周转容器每次使用后,进行严格清洗消毒。 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认真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规范填写电子及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医疗废物清运要求日产日清,特殊情况下也能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完成48小时内能完成清运。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对接工作,并积极响应、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临时工作。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等医疗废弃物的委托转运处置,应保证收集和处理全过程安全和按规定无害化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于2025年3月17日,在云南省采购网和“政采云”同时发布采购公告;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一次采购失败。2025年3月27日,在云南省采购网和“政采云”同时发布重新采购公告;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二次采购失败。医院于2025年4月9日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论证专家组-致认为: 1、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是根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条款及求均无不合理的规定,不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且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3款情形: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 2、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弃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造成环境污染、病原微生物扩散、引起疾病传播流行的风险,因此,不宜跨省市、跨地区和长途运输。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而楚雄州辖区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仅有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该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彝海街道办事处东升路阳光花园C2栋二楼C2-8室

三、公示期限

2025-04-11至2025-04-1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联系电话:0878-311301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312236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蜜郡巷28号
联系电话:0878-31157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