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C2025-001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097500175577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17楼
88(均分制)
5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现场招聘会每周1场(法定节假日除外);(2)举办公益性招聘会。
服务要求: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应立即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服务要求进行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月芳、苏丹、郑顺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联系人:苏丹
联系电话:6395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沈宇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宇
电话:0512-63663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509-SZYJ-C2025-0016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的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90539万元,资产总额为221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90539万元,资产总额为221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4月2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响应单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5-0016号采购内容: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I1二〇二五年三月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2采购预算(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现场勘查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勘查费用自理。5响应文件份数网上响应文件 壹 份6响应货币人民币7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8网上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4月10日9:00(北京时间)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9:30(北京时间)9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5年4月10日9: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0评审时间评审地点2025年4月10日9:30(北京时间)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目录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内容3、磋商采购程序4、评审方法及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附件格式1、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5-0016号(二)项目名称: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五)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六)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推进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强化政府公益服务,聚集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拟对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七)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八)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九)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1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2、报名流程:(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5、现场勘查: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勘查费用自理。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联系人:沈宇联系电话:0512-636638687、采购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8、磋商保证金:无,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9、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人:苏丹联系方式:0512-639501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联系方式:0512-636638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宇、戴亚丽电话:0512-63663868、18913055868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28日二、采购内容受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之委托,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5-0016号二、采购内容:(一)项目名称: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二)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三)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四)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三、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推进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强化政府公益服务,聚集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要求如下:(一)市场运营的具体内容(1)现场招聘会每周1场(法定节假日除外)。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现有软硬件设施,周六举办现场招聘会,做好对企业招聘资质和信息的审核与把关,以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接待、办理、审核人员;加强对求职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为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服务;为企业推荐适合其岗位的人才,加强市场招聘后期对企业的跟踪回访服务,招聘会结束后整理市场招聘数据和资料形成档案和报表。(2)举办公益性招聘会。举办的公益性招聘会按照苏州市吴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安排进行;全区联动的公益性主题招聘活动需由区人资中心和成交单位共同完成。区人资中心负责拟定文稿向各区镇发文,收集全区联动汇总数据和反馈信息,成交单位负责主题招聘活动当天的会场布置和物料准备,承担市场运作的所有宣传执行工作,前期对宣传渠道调研,后期对各类宣传渠道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调研及效果评估结果及时呈报。(二)市场运营的基本要求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各种行为规范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文为准则,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人力资源市场运作情况行使监管权,针对成交单位在对人力资源市场运作期间各项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以目标导向建立多维度的绩效监督评价体系,从关键绩效、响应性、有形性、服务性四个维度进行考核评价。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方式。(三)市场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内容要求1、市场日常运维;2、现场招聘会每周1场(法定节假日除外),参会单位平均不少于10家/场,收集登记求职信息及简历共计不少于500人/年;3、网络招聘信息发布;4、开发零工用人主体不少于60家、零工岗位数不少于160个、零工岗位需求人数不少于400人次;5、直播带岗5场、职业指导5次;6、用工调查2次;7、“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招聘宣传活动4场;8、招聘宣传推文的编撰和发布;9、重点群体帮扶管理200人。四、其他说明:1、供应商成交后提供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要求,如出现问题供应商负责解决,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2、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3、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的方案制定与组织由采购单位负责,成交单位运营团队配合采购单位市场管理科完成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的实施,相应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4、总报价包括市场托管项目服务费用。其他如耗材、广告、宣传、设备维修等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及分包、转包。6、服务要求(包括服务时间):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应立即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五、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形式网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六、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顺序(一)网上响应文件组成:1、目录2、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4.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4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4.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必须提供,不提供为无效响应);4.6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4.7供应商情况表;4.8实质性条款(如需实质性承诺等条款);4.9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服务方案比较;5.2企业综合实力及其他;5.3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6、价格折扣响应文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备注:★磋商响应文件由1、2、3、4、5和6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3、4、6款规定的资料,并须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视为无效,对应项不得分。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二)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4、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磋商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供应商。5、★网上响应文件请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6、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采购文件已给定格式的,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一经磋商,除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9、★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9.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0.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0.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服务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10.2.磋商供应商应按《响应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如有要求)10.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4.一项磋商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10.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七、响应文件的递交(一)响应截止时间1、网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拒绝接收。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响应文件的修改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进行。2、磋商开始时间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投标。3、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按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中承诺履行违约赔偿。八、响应无效和项目的终止(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二)磋商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三)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小组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4、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九、综合说明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但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11200101490041875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3、磋商说明:(1)网上报名不成功或者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实质性响应文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不满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第(四)项情形的,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得少于2家),磋商采购失败。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日起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无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无论成交与否,采购单位不承担投标(响应)单位的任何费用,所有投标(响应)响应文件均不退还。6、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3)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1)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单位可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在评审结束,现场宣布成交结果后,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单位可当场或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未成交/成交通知书》的方式(如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未成交/成交通知书》将载明未成交/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和排名情况。(4)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7、质疑处理(1)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邮编:215200电话:0512-63663868、18913055868联系人:沈宇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2)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8、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告知成交单位,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9、安全: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0、本采购文件中所称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1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12、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十、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二)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可一键链接至“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三)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四)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十一、政策执行(如涉及)1、若供货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要求执行。采购的标的物中若有苏州市政府协议供货目录中产品的,供应商磋商时须在最新一期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协议供货成交结果中选择相应的品牌型号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江苏省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相应的协议供货成交结果的网页打印页,否则为无效响应;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栏查询。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设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3、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苏财购〔2019〕10号规定执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4、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二、备注:本文件打“★”为实质性条款,不可偏离,如偏离响应文件无效。三、磋商采购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后制作响应文件准时参加磋商,网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交。3.由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5.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6.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即作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进入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10分钟内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表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以及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1.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加评委技术算术平均得分,为供应商的总得分。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响应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项目成交单位,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以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成交单位。3、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办法: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优惠:(1)如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格式)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磋商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注: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6、供应商对提供的制造商的认定证明负有核实义务及责任。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包括制造商)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二、评分标准本次磋商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5%(权重),技术与方案及其它占85%(权重)。(一)报价得分:(15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也不得成交。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100。(二)服务方案比较(最高为69分)1、响应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10分)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概述详细,切合实际,方案考虑周全等得10分;概述较为详细,考虑到实际,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7分;概述内容比较贴合实际,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方案概述简单,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服务组织结构及工作计划(10分)内容中至少包含:组织机构完整、管理责任清晰、管理方式、作业流程规范、服务项目现状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管理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设备安全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含齐全、合理性、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内容包含较为全面、合理性、针对性较好得7分;方案内容比较详细、合理性、针对性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包含不全面、合理性、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运营方案(10分)运营方案可操作性强、内容完全包含、条理清晰、亮点突出、可行性强的得10分;运营方案比较详细,操作性较强、可行性较强得7分;方案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内容基本包含得4分;方案操作性较差、亮点不突出,内容包含不全面的1得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服务宗旨与服务理念(9分)能够制定符合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且宗旨和理念具有极强的可读性与宣传性,易操作的得9分;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具有一定的可读性与宣传性,操作较简便的得6分;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的可读性与宣传性一般,操作性欠缺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5、配合协调方案(10分)针对运营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具有详尽完善介绍、针对性强的得10分;针对运营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有较详尽的介绍、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针对运营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有介绍、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对运营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介绍简洁、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响应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比较(10分)规范用工,内部奖惩机制比较,综合评定优秀,概述详细,机制完善有效等得10分;方案概述较为详细,机制较为完善有效,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7分;方案概述一般,机制比较有效,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方案简单,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方案合理性比较(10分)提供具体应急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逻辑清晰、考虑周密的得10分;方案比较全面、措施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7分;方案内容一般、措施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简单、内容不够全面、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企业综合实力及其他(16分)1、提供各阶段服务人员配备说明且配备合理完整的得6分;人员配备较合理的得4分;人员配备一般的得2分;未配备相应服务人员或人员配备不合理的不得分。2、团队成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备注:1、磋商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成交。2、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步骤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3、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4.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如因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造成无法辨认,该项不得分。5、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甲方委托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5-0016)政府采购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1、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采购的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工作2、合同具体内容本合同约定的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市场运营的具体内容2.1.1现场招聘会每周1场(法定节假日除外)。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现有软硬件设施,周六举办现场招聘会,做好对企业招聘资质和信息的审核与把关,以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接待、办理、审核人员;加强对求职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为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服务;为企业推荐适合其岗位的人才,加强市场招聘后期对企业的跟踪回访服务,招聘会结束后整理市场招聘数据和资料形成档案和报表。2.1.2举办公益性招聘会。举办的公益性招聘会按照苏州市吴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安排进行;全区联动的公益性主题招聘活动需由区人资中心和乙方共同完成。区人资中心负责拟定文稿向各区镇发文,收集全区联动汇总数据和反馈信息,乙方负责主题招聘活动当天的会场布置和物料准备,承担市场运作的所有宣传执行工作,前期对宣传渠道调研,后期对各类宣传渠道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调研及效果评估结果及时呈报。2.2市场运营的基本要求乙方受托进行市场运营时的各种行为规范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文为准则,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人力资源市场运作情况行使监管权,针对乙方在对人力资源市场运作期间各项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以目标导向建立多维度的绩效监督评价体系,从关键绩效、响应性、有形性、服务性四个维度进行考核评价。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方式。2.3市场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内容要求2.3.1市场日常运维;2.3.2现场招聘会每周1场(法定节假日除外),参会单位平均不少于10家/场,收集登记求职信息及简历共计不少于500人/年;2.3.3网络招聘信息发布;2.3.4开发零工用人主体不少于60家、零工岗位数不少于160个、零工岗位需求人数不少于400人次;2.3.5直播带岗5场、职业指导5次;2.3.6用工调查2次;2.3.7“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招聘宣传活动4场;2.3.8招聘宣传推文的编撰和发布;2.3.9重点群体帮扶管理200人。3、合同价款本合同的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3.1本合同价格包括市场托管项目服务费用。其他如耗材、广告、宣传、设备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3.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4、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5、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项目实施对象:吴江区用工企业、毕业生、辖区内职工、辖区内求职者等。7、服务内容:本合同中未明确载明的服务内容,以磋商采购文件记载为准。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采购文件(含附件);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三、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2.1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甲方先支付50%合同款,合同到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后,甲方支付剩余尾款。2.2工作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加班费、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四、质量保证对于甲方在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部分服务的,乙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服务的价格。五、不可抗拒事故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服务,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上述不可抗力原因发生自乙方怠于履行合同期间的除外),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提供服务。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六、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服务的,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千分之六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款中扣除。2、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服务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配合进行服务验收,服务验收后,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服务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在审定无误后10天内按期付款。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3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1.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须将生效后的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备案。2、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壹份。5、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六、附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次采购的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响应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自磋商之日起日。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方同意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相关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完成服务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方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中所作的承诺在磋商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我方成为成交单位,我方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9、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0、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并保证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1、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号(项目名称)的采购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时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须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三者齐全,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附件3: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总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分包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名称 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4:服务要求及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内容采购要求响应情况选择项(偏离/响应)备注123………………………………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年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序号内容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选择项(偏离/响应)1付款步骤2服务承诺3质量保证4其他商务要求……………………注:供应商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编号:JSZC-320509-SZYJ-C2025-0016号序号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岗位(按照采购要求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编号: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万元)甲方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2345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合同)。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2、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我(公司)承诺,如我单位成交,我方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承诺,我方愿意负责承担所聘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财产安全的全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我方全权负责。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 营业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成交(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成交(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1:成交通知书回执(成交后提供)成交通知书回执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我们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成交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和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2、如果我们不遵守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成交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