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秧厂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PDL2025010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淮畔明珠小区16号楼1单元202室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陆仟元整(786000.00元)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柒拾捌万陆仟元整(78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2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内容 施工工期:30日 项目经理:杨红云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222200468

五、评审专家名单:褚子良(组长)、周曼、程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一栏。
2.金额:78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4月10日9点3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异议(质疑)联系人:王献晶(采购人代表)、许勇(代理机构);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4261152、1395645592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潘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前家社区
联系方式:05544261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南星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东方丽景小区3单元505室
联系方式:13956455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献晶(采购人代表)、许勇(代理机构)
电   话:05544261152、139564559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采购文件.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编号:PDL2025010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一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类)采购人: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淮南星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最终报价或第次报价表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DL2025010项目名称: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249279.33元,财政其他资金最高限价:1249279.33元采购需求: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2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获取方式: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填写信息,查阅并领取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11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的发布、变更、答疑等信息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供应商须随时关注该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2.开评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若系统内有网上询标或二次报价,未在30分钟内回复的,则视为供应商默认谈判小组评审结果。网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多次报价操作说明》。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16。3.异议(质疑)联系人:王献晶(采购人代表)、许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4261152、13956455928。4.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前家社区联系方式:055442611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淮南星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东方丽景小区3单元505室联系方式:139564559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献晶(采购人代表)、许勇(代理机构)电话:05544261152、139564559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前家社区联系人:王献晶电话:0554426115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淮南星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东方丽景小区3单元505室联系人:许勇电话:139564559283项目名称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4标段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采购☑财政其他资金8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9报价要求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限价。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谨慎报价。10合同履行期限30日11质量要求合格12缺陷责任期12个月13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13供应商资质条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4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谈判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6谈判有效期从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1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18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19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方式投标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系统的“提问回复”板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疑问,将在线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2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投诉质疑和形式响应供应商如对招投标事项有异议,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要求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异议)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淮公管〔2016〕40号)文件规定。符合“谁质疑,谁举证”原则,事实清楚,主张明确,须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21投诉质疑和形式禁止虚假恶意投诉,对虚假恶意投诉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如无效投诉的给予记不良记录。投诉咨询电话:0554-6818687、0554-6818015。22疑问的答疑获取疑问的答疑获取均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jyxx/012002/012002003/secondPageJYXXZFCG2.html在线下载。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23工程量的核实与调整1.采购人发布的图纸清单及技术规范书,作为本次采购的基础依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全部疑问;否则视同认可本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经确定的清单中标后不再调整,供应商应按图纸、采购文件、清单等相关资料要求内容完成全部工程内容。2.当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量产生偏差,误差在-5%~5%之内(包括±5%),不予调整;超出-5%~5%以外的,采购人将组织复核,若情况属实将按实对采购清单进行调整,并在网上发布,否则不予调整。3.在标前核量之后,如有少算、漏项或错项等,视为潜在供应商的自行优惠让利,对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中标后不予调整(除因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外)。24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材料工程量清单、澄清文件、答疑文件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6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谈判文件规定27谈判文件份数公示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规定签字盖章或系统里打印)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盖有红印章)装订成册及非加密刻录光盘或U盘的投标文件交予代理机构。28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29是否退还谈判响否29应文件3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11楼)31开标程序执行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32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34最高限价1249279.33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3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谈判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监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参加评审。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3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6询标评标过程中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系统实时刷新,为防止网络延迟等原因,请供应商在询标截止时间至少前5分钟提交回复。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及时回复,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遇询标30分钟内未回复,由谈判小组决定。37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在线发放38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方式: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9合同签订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在线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40履约担保□免收☑(按下列标准收取:1.金额:合同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支付等方式。注: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全国范围内合法的融资担保40履约担保公司、应为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均可提供担保,其他非经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个人担保,企业单位,一律不得作为提供担保的依据。3.收取单位:采购人4.递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签订采购合同。5.成交供应商信誉度较好或服务过招标人且口碑较好,经采购人认可,可免收履约保证金。6.退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41代理服务费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中标金额(万元)工程100以下1%100~5000.7%500~10000.5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在100万-500万,则代理费=100万元×1%+(中标价-100万元)×0.7%;(2)如中标价在100万以内,则代理费=中标价×1%(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3.收取单位:淮南星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递交时间:公示结束后合同公开前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确定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40%,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支持电子、纸质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不支付或降低预付款。),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42付款方式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在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同时供应商应交付合同总价款的3%作质保金(质保金可以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支持电子、纸质形式),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回质保金。4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书。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可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查询网页截图,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44知识产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工程、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44知识产权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5支持绿色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要求,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优先采购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等措施,大力推进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人要严格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包装和绿色运输具体需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要求及履约验收条款,确保《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应用。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采购人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力度,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特别用途等因素外,应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45支持绿色采购政策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46其他注意事项1.供应商使用CA锁或“标证通软件”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ggj.huainan.gov.cn,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的CA锁需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是同一把锁,在开标前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及续费,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CA无法解密文件。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成交后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47其他要求1.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如谈判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描述,解释优先顺序依次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谈判文件其他内容。4.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环保、进口产品管理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6.依据《淮南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线上融资业务的实施方案》成交供应商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可电话淮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咨询“政采贷”业务,联系电话:6667413、6667820。7.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47其他要求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注: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预算,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参考相关标准及投标相关费用自行报价,如投标供应商恶意竞争低价中标造成项目中标后无法履行或所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取消合同,重新采购。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48所属行业分类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49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采购人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机制,对因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合同条款中需明确因采购人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违约责任和补偿机制: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失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补偿企业。补偿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未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单位年度预算资金,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补偿资金。其他单位发生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注:谈判文件中如有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之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22.定义2.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业绩: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淮南市潘集区财政局。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5.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谈判文件构成7.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最终报价或第次报价表7.2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9.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谈判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12.3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谈判保证金(如有)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供应商请注意:(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谈判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谈判保证金无效。13.3谈判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谈判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谈判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4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后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采购人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的。(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14.谈判有效期14.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谈判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5.3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谈判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谈判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8.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9.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19.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19.3.1.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9.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19.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19.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9.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谈判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谈判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2.最后报价22.1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2.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2.5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2.6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22.7供应商的报价应严格执行下列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22.7.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2.7.2其他项目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2.7.3工程增值税税率:9%22.7.4谈判文件中明确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22.7.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22.8除非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22.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22.10工程材料22.10.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采购供应;22.10.2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和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谈判最后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成交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22.10.3采购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不能确定价格而由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22.11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谈判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谈判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22.12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22.12.1本工程经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谈判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22.12.2谈判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22.12.3.1采购人发布的图纸清单及技术规范书,作为本次采购的基础依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全部疑问;否则视同认可本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经确定的清单中标后不再调整,供应商应按图纸、采购文件、清单等相关资料要求内容完成全部工程内容。22.12.3.2当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量产生偏差,误差在-5%~5%之内(包括±5%),不予调整;超出-5%~5%以外的,采购人将组织复核,若情况属实将按实对采购清单进行调整,并在网上发布,否则不予调整。22.12.3.3在标前核量之后,如有少算、漏项或错项等,视为潜在供应商的自行优惠让利,对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中标后不予调整(除因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外)。22.12.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22.1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22.14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4.1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南市)(https://jy.ggj.hu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谈判结果29.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代理服务费3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32.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本工程为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2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内容,此次招标范围是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等内容,其他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答疑、工程量清单等。二、编制范围:1、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等;2、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三、编制依据1、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2、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电子版);3、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施工编制答疑;4、计价规范:采用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文件)等。5、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计取;6、主要材料价格:采用淮南市2025年第2期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除税价格;淮南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周边城市信息价格或者市场询价列入;7、人工费按照淮南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2024年第四季度淮南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158.00元/工日进行组价;8、综合单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四、其他说明1、本项目不设暂列金额;五、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在建工程要求: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2、中标供应商应为本工程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保证其能够常驻施工现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全面管理。施工期间以上人员须在岗在位。注: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随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同发布。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谈判小组的工作内容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如放弃二轮报价,则以首轮报价为准)。如果最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且均通过谈判小组评审,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若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对其中供应商的报价或响应文件有疑问时,均在网上进行询标。故投标供应商要时刻关注企业系统,及时进行回复或报价,若超过30分钟(规定时间),不进行网上回复,责任自行承担。2.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评分明细(排名)、总得分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中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评审标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评审)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1谈判响应文件盖章符合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要求2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4供应商资格符合谈判公告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30日6投标有效期90日(注: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错误报价修正:1.1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谈判小组将允许投标供应商修改其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名次相应排列。1.2报价关键漏(缺)项处理:谈判小组对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查,检查其是否存在关键漏(缺)报项,若存在关键漏(缺)报项,在评审时取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该项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进行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四、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本章节开放编辑)合同条款及格式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市[2017]214号)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潘农工(2025)2号。(4)资金来源:财政其他资金。(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育秧厂建设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2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谈判文件及澄清答疑等。2、合同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1签约合同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32(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2合同价格形式:o5、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专业证号:6、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7、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8、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9、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签订。10、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1、因采购人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的违约责任: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失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补偿企业。补偿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未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单位年度预算资金,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补偿资金。其他单位发生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1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代理人1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4二、通用条款执行GF-2017-0201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略)通用合同主要条款详见GF-2017-0201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其中实质性条款不能改变。通用合同主要条款第12.1合同价格形式分为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为合同双方以总价形式,约定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为合同双方以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形式,约定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的合同形式。三、专用条款(以下合同内容政府采购文件不做强制要求,合同具体条款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再行约定)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安徽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国家、地方、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及安徽省、淮南市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评定标准。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较严的标准为优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获得由施工单位自己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6)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8)图纸;(9)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响应文件等;(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会议记录、工程联系单、签证、设计变更等文件,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图纸原件归还发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纸、技术参数等,包括有设计单位出图章的纸质版和CAD电子版。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要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和材料、机械投入计划、竣工资料、竣工图。其他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的文件由各方单位负责起草整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资料必须在开工前7天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在3天内审核完毕报发包人,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后重新报送;承包人未按照本条约定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书面文件(六套)及电子版(两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包括由承包人盖章、签字的纸质和相应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合格的承包人所提交完整、合格的文件之日起7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对文件有异议的,通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后重新报批或直接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报批。1.6.3现场图纸准备36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至少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需提供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2)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和机械由承包人自费负责,施工造成的人员伤亡等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所有出场车辆卫生管理必须服从相关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规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设置的围栏或红线为准。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以现场条件为准,场内外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对发包人现有的场内道路及交通设施承包人可以合理利用,待功能丧失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免费清除。其他道路及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根据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37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否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签收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的函件;检查、督促承包人履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令;组织和(或)参加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会议。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签发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签署停工决定、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现场签证、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但是涉及需要增加造价的现场签证,必须加盖发包人行政公章并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方可作为结算增加造价的依据。3、经发包人代表签署确认的或与工程价款、工期相关的发包人文件或监理文件,须加盖发包人印章后方对发包人产生约束力,否则承包人无权以发包人代表签章为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主张。4、发包人代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指定发包人其他人员代为履行相关职责并告知承包人。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经具备施工条件。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各项综合单价内。水电费按照本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七计取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从工程款内扣除水电费;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因素,因停电而造成自发电费用、因停电造成的赶工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各项综合单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2)临时道路及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施工中应保证现状道路的正常通行,在上述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外部协调问题(办理道路及人行道恢复、园林、绿化等)由承包人自行、自费负责。(3)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承包人负责协助办理。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O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8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技术、管理、验收、竣工图等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前5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城建档案馆各提交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并获得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3套,同时由承包人按规定的内容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1套,同时提供1套完整、规范、合格的电子版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提交3套完整、规范、合格的书面工程竣工资料及1套完整、规范、合格的电子版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均为原件)和电子文档资料。项目档案要求:①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技术、管理资料。工程竣工后应向采购人提交3套完整、规范、合格的书面工程竣工资料及3套完整、规范、合格的电子版竣工资料(其中双方业主各1套,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1套)。承包人工程竣工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完善按时提交的,将向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并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②整个项目各方主体的项目资料需要满足《淮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淮南市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规定》(城档字【2019】16号)等要求。协助发包人收集并整理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及声像资料等。跟进项目其他各方主体完善项目归档资料。其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的各项综合单价内,如产生专业服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③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程文件编整、电子档案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档案进行排序、组卷、整理、编目、信息著录、扫描、修图、转换、系统上传等工作内容),并将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档案移交档案管理机构。④全过程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⑤以上相关其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如产生专业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⑥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档案移交(包含建设单位档案移交时间),逾期未完成移交按照5000元的金额扣罚承包人违约金。(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负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承担责任及费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确保不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及事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声、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2、承包人须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8﹞44号)《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欠名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建管﹝2018﹞54号)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如中标后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必须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业主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3、施工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4、工程开工前要按照工程造价2%的比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工资保证金专户,也可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资保证金。5、全面推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或按季度缴存不低于当期工程款支付节点报价清单的25%或当期工程施工人员全额工资。6、每月20日前,施工承包企业劳资专管员对施工现场的考勤系统进行用工考勤汇总,根据考勤情况编制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表(表中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卡号、出勤天数、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并经本人认可,施工承包企业签字确定后,将工资发放表上传监管系统,同时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监管账户将工资款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代发机构根据审核通过的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汇入务工人员工资卡中,并将工资支付信息反馈监管部门。7、工程完工后,承发包双方应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承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清算,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一次性发放到位。8.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的,承包人应积极处理控制事态,消除事件对发包人声誉或项目销售的影响。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且发包人有权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增加15%管理费,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该违约金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发生三次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剩余工程增加的工程造价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剩余工程增加造价=剩余工程合同价款减去剩余工程审计价款的差额)。9、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10、每月20日前提供当期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及下期月进度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进度计划不迟于已批准的总进度计划;每缺少一份形象进度报表或者下期进度计划报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11、提供监理人现场办公用房2间和发包人办公用房1间(每间用房12平方米以上)及办公桌椅和资料柜,施工期间办公时发生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保持场地清洁卫生,符合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清运建筑垃圾、多余土方和建筑材料,场地应清洁、平整、卫生,否则承担相应费用;13、承包人应独立做好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发生费用自理。承包人应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并与税务部门签订纳税承诺书;14、不得损坏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需要保护的树木。如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1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技术、管理资料。16、中标人需按《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令(2016)142号文件要求运送渣土,因违反规定受到处罚、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7、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全过程检测。18、承包人严格落实《淮南市城市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人未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的,每出现一人次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代表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负责变更签证、验收和结(决)算;负责资料整理、收集、归档、管理、移交等。详见项目经理任命或授权书。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名单的项目经理每月需到施工现场出勤不少于20日历天(每天驻场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否则视为未出勤),接受发包人的考勤,如每月出勤少于20日历天的,承包人按项目经理缺勤的天数承担违约金5000元/天,未参加项目例会、监理例会等各种会议的,每缺勤一次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并在工程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如合同期内任何一个月内项目经理出勤少于15天,承包人除了按上述标准缴纳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可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及项目经理记录不良信用、责成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到岗履职,承包人承担5万元/人/次违约金,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3.2.3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或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除特殊原因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可以更换,但仍需承担5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且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更改的项目经理在能力、业绩、奖项等方面不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更换的项目经理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还须承担发包人再次招标(采购)或组织施工单位进场的各项费用及逾期竣工的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5万元/次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还须承担发包人再次招标(采购)或组织施工单位进场的各项费用及逾期竣工的损失。3.3承包人人员41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工程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20个日历天,技术负责人每缺勤一次处罚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专职安全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次处罚500元/人·次的违约金。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依据响应文件承诺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首先向发包人承担技术负责人5万元/人次违约金,专职安全员2万元/人次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1万元/人次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核同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离开。为便于现场考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提供的指纹或面部识别考勤。对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管理。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除特殊原因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可以更换:变更技术负责人承担5万元/人·次违约金,同时更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能力、业绩、奖项等方面不低于原中标技术负责人,变更专职安全员2万元/人次违约金,变更其他管理人员承担1万元/人·次违约金。无论是否取得发包人批准同意,均需承担违约金,且更换后的人员资历必须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工程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20个日历天,技术负责人每缺勤一次处罚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专职安全员每缺勤一天处罚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处罚500元/人·次的违约金。(承包人不得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职,生病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上述违约金以汇款的方式,在作出违约处罚7日内上缴到发包方指定账户,如未如期缴纳,将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并补缴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发包人有权从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非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非法分包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非法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不允许非法分包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不允许非法分包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进驻施工现场之日。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42履约担保的形式为:转账电汇网银支付保函保证保险等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①采用转账、网银支付担保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必须办结完成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所有转账手续(以采购人收到款额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②采用银行保函担保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向采购人递交办结的大于施工工期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以采购人收到保函的日期为准);3、提交时间: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采购人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继续追究中标人赔偿的权利。4、退还方式及时间: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5、采购人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采购人依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本合同的,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6、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如遇工程延期超出原履约担保有效期,承包人应向担保银行申请重新开具保函或将原保函有效期延长(为避免歧义,不论工程延期的原因为何,只要工程出现延期情况,承包人均应向担保银行申请重新开具保函、保险或将原保函、保险有效期延长)。出具履约担保(包括延期)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凡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额之情形,承包人应在10日内补足,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支付发包人),承包人已完工程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予以结算。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验收。协助发包人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等。(2)工程进度控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并提交发包人批准,以此作为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工期要求。(3)工程投资控制: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签署付款建议;对合同变更或增加项目,按照本合同有效签证约定提出初审意见,报发包人审批确定。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等。(4)施工安全监督:督促并检查承包人建立施工安全体系,完善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整个施工过程中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安全施工和设备安全运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有权直接下达停工令等。(5)合同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6)档案资料管理:对工程资料及档案及时进行整编,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移交发包人。资料的归档和备案必须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承担此规定中的所有权力、义务和责任(包括处罚)。(7)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全方位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相互配合关系,编发会议纪要并检查落实等。(8)督促发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安全体系),具备开工条件后,征得发包人同意,签发开工通知。(9)审查承包人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临建工程布置等。(10)研究、讨论、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1)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核查、签证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等。(12)发包人授权的其他监理内容,具体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人的所有权利,即按监理合同内容要求,依据监理规范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协调参与项目的各施工单位关系。但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以下权限:(1)单方面确定合同变更、增加项目;(2)向承包人支付的各种款项的签付;(3)因某一合同事件,需要顺延工期或增加工程价款;(4)任何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量、工程综合单价的确认;(5)开工、暂停工程施工、复工指令的下达等。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监理合同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1)无(2)无(3)无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监理合同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44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3不合格工程的处理除通用条款约定的处理原则外,若质量问题经返工修复后达到质量验收标准,承包人还须另外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的2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无法返工修复,或返工修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除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工程价款,承担返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外,发包人将按不合格分项工程造价的5倍对承包人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承包人后续工程承包资格,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工程施工质量违约金处罚标准详见合同附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确保死亡率为零(0)、重伤率为零(0)、月轻伤频率万分之二以下,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执行双方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在发包人范围内施工的,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有关治安保卫的规定;在发包人范围外施工的,承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并建立治安保卫机构,履行治安保卫职责,并承担因治安保卫不力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以下约定执行。(1)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3)承包人在施工和保修期间进行作业时,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4)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性能良好,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具有上岗证书,施工车辆应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测合格,证照齐全。(5)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好工程的安监手续,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同时承包人须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及发包人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在施工中,积极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不定期地做好施工机械、车辆、电力线路、生活生产设施的检查,提高安全性能。(6)承包人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到现场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须清晰可辨,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是由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和责任。安全防护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7)若本工程在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处理的,处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按照合同附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标准处罚外,同时还应向发包人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8)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处罚标准详见合同附件。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根据付款节点约定随工程进度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除常规的施工部署、施工方案、保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体系与技术措施外,还应包括必要的专项施工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方案等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7日前,向监理人提交经公司审批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人审批后报送发包人审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再次提交修订后的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2日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施工进度计划另附。施工进度计划作为承包人工程进度是否违约的依据。7.3开工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开工报审表约定的计划开工时间前3日完成全部开工准备工作。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开工报审表约定的计划开工时间前3日完成全部开工准备工作。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2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3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⑴重大设计方案调整或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⑵发生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3)征迁时序滞后。上述事件发生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办理工期签证,逾期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顺延而增加的费用,承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办理工期签证,逾期发包人将不予认可。由承包人在风险费中考虑,工期予以顺延,停工时间90日以上的适用7.8暂停施工调价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合同双方在确定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时,已经充分考虑下列因素:①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下雪、大风、雾霾、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政府大型活动等因素(异常恶劣天气气候条件除外);②合同双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2)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的,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因此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措施费等在内的其他责任:①按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施工总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②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3)承包人逾期竣工的,按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仟(50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超过三十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未支付合同价款不再支付,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解除合同后剩余工程增加的工程造价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剩余工程增加造价=剩余工程合同价款减去剩余工程审计价款的差额)。(4)关键节点的处罚措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设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如遇到严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需要暂停施工,且持续时间在一周以上的,承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办理工期签证,工期予以顺延,逾期发包人将不予认可。风险费用已由承包人在风险费中考虑,因承包人处理不利物质条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0年一遇的风、雨、雪、洪水及工程遭遇5级以上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属不可抗力。其他不可预见的、时间连续超过一周,且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社会普遍公认的恶劣气候条件。其余同通用条款7.8提前竣工的奖励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施工单位自行承担。8.2样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育秧厂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