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带量 药品及医用耗材 中药饮片带 中药饮片中标结果公示(吉水县总医院2025)
根据吉水县总医院《关于印发吉水县总医院药品及医用耗材(试剂)谈判议价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水总院字〔2024〕20号)要求,2025年4月3日,吉水县总医院开展了第四轮中药饮片带量采购工作。此次中药饮片带量采购有5家配送企业按要求参与。根据议价结果,此次中选企业为:江西弘仁医药有限公司(路阳13607969370),中选报价120831.6225元。补充要求如下:
1.中选企业要保证中药饮片质量,按照吉水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采购需求及时配送供货,对无特殊原因不及时供货和因产品质量存在明显问题不同意更换的中选企业,县总医院将纳入采购黑名单管理,两年内不得参与吉水县总医院中药饮片带量采购工作,县总医院将从备选企业中重新选择供货方。
2.中选企业的中选价格如高于江西省医药采购平台或集采价格,各中选企业应根据江西省医药采购平台或集采价格调整并降价供货。
3.中选企业应在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将中药饮片配送到位,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收到中药饮片及发票并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支付货款。
吉水县总医院
2025年4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带量 药品及医用耗材 中药饮片带 中药饮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