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 医疗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2025)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CDY00336
二、项目名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附属医院)
体育南路149号
报价:1592250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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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
1.为残疾患者提供无障碍就医环境和医疗康复服务场所,具备医疗康复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套医疗康复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完善的医疗康复服务管理制度,符合卫生监督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康复服务。2.为全省100名康复专业人员提供康复专业技术培训。3.赴各市县筛查符合条件患者,完成8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1)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疾病诊断、康复治疗、康复咨询和残疾预防宣传指导等。(2)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为儿童康复教育、医疗康复等专业知识及实操,培训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95﹪。(3)为患者实施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粘弹剂、折叠人工晶体等检查治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秀平,朱文军,杨晨涛(第1包采购人代表),朱金凤,翟忠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388号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0351-4063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0351-4063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51-4063352
附件信息:
定稿-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0324.docx86.2K
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项目名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招标编号:SXSCL-FW-01采购人: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基本情况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5一、总则5二、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5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6四、采购、协商8五、授予合同9六、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与修改10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2一、项目概况12二、商务要求12三、技术要求12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13(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4(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5第六部分合同原则16第七部分响应文件29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基本情况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5CDY00336招标编号:SXSCL-FW-01项目名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预算金额:15922500元。最高限价:15922500元。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计量单位1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1项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单位名称: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附属医院)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南路149号项目联系人:段颖鹏项目联系电话:13994231544三、参与协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获取协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11日00时00分00秒止;地点:线上(在线获取);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协商文件售价:0元。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地点:政采云线上。六、响应文件的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地点:政采云线上。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联系方式:0351-40633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51-406335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招标编号:SXSCL-FW-012名称: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51-4063352采购预算:15922500元。3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6、★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将根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4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七部分);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服务方案(格式见第七部分);7、协商通知书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5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报价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7协商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协商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签订合同地点: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10协商保证金:不要求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协商的要求: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协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协商的要求:须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说明:1、本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供应商必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下载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并登记;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4、本协商通知书中加“*”和“★”条款为实质性条款;5、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1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2.2“供应商”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要求、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服务”指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4、供应商参与协商活动的费用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5、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构成5.1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包括: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构成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组成部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中所有的内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要求编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如果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没有满足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澄清、修改6.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被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供应商,采购人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6.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7、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协商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2除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构成8.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序号6。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协商通知书第七部分。8.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和报价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递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进行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序号4项所列内容),注★的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均可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递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进行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序号5项所列内容),注★的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均可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报价文件部分指供应商递交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进行编制报价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序号6项所列内容),注★的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均可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8.3供应商必须对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8.4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9、单一来源采购报价9.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要求和范围进行报价。9.2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含税价格。9.3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报价的货币供应商协商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1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签署11.1组成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1.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协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在此期间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协商保证金1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2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规定的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协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3.2未按规定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3.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签订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4发生以下情况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协商时启封”字样。14.3在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四、采购、协商15、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提交16.1响应文件须按照协商文件第一部分协商邀请函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6.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协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7、采购、协商17.1协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采购人按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协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供应商参加协商开启仪式的代表必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文件以证明其出席。(3)开标时,由采购人宣布供应商解密情况,并当众报告解密结果。(4)唱标时,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保证金的交纳情况、修改和撤回协商的通知(如有)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确认价格无误后,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签字确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7.2采购单位的协商小组由按规定组成的三人及以上的评审人员组成。17.3协商开始前,协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了解其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7.3.1是否满足第3条的要求;17.3.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和签署;17.3.3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17.3.4提供的服务是否有缺少;17.3.5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17.3.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17.4在掌握了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协商小组将与供应商进行采购、协商。17.5协商小组在第一轮协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协商。在其后的协商中,协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最终价格。17.6协商中,采购单位的协商通知书如果有实质性变动的,协商小组应以电子形式通过山西政采采购平台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响应文件中有关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要求。18、评审协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要求、价格合理,则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或终止采购。五、授予合同19、合同的签订1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平台线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9.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19.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19.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9.6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0、履约保证金20.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20.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单位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六、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与修改21、保密要求21.1协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21.2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1.3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质疑23.1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3.2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3.3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23.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提出质疑的日期。23.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3.7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3.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招标编号:SXSCL-FW-01二、商务要求(一)服务要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1项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支付,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三、技术要求(一)技术需求(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二)供应商应提供所供服务的服务方案,作为协商小组评定所供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技术要求的依据,如不提供任何方案说明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能说明所供服务的真实情况,所导致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技术需求书一、服务说明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规定,对改革后确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2020年年初预算财政补助(不含离休费和一次性补助)为基数,由其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其所属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二、服务内容1.为残疾患者提供无障碍就医环境和医疗康复服务场所,具备医疗康复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套医疗康复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完善的医疗康复服务管理制度,符合卫生监督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康复服务。2.为全省100名康复专业人员提供康复专业技术培训。3.赴各市县筛查符合条件患者,完成8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三、服务标准(1)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疾病诊断、康复治疗、康复咨询和残疾预防宣传指导等。(2)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为儿童康复教育、医疗康复等专业知识及实操,培训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95﹪。(3)为患者实施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粘弹剂、折叠人工晶体等检查治疗。四、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提供服务的形式基本医疗保险结合康复医疗救助项目,包括诊疗检查、护理床位、康复训练、手术治疗、按摩理疗、康复教育等服务。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6条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有效。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1条提供的符合供应商的证明文件清晰、有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2条提供的符合供应商的证明文件清晰、有效。3报价函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3条提供的符合供应商的证明文件清晰、有效。4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协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协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6服务要求、付款方式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7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实质性满足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技术需求书。此项审查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8其他服务没有超出协商文件中可接受的偏差范围。说明: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协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第六部分合同原则山西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乙方(承接主体):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附属医院)地址:太原市体育南路1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二)项目内容:为残疾人或有康复需求的患者提供综合康复服务、医疗、保健、托养、残疾预防、听力检测及助听器验配、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开展康复专业领域的技术指导、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发挥省级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示范窗口作用,提升康复技术研究能力,指导全省康复机构业务发展,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产品研发推广。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残疾人、康复需求患者、康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二)合同期限:(三)服务内容及数量:(1)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或患者提供综合康复医疗服务、康复咨询、残疾预防、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不少于5000人次;(2)为全省康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服务,不少于100人;(3)组织和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康复服务,不少于800例。(四)服务标准:(1)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疾病诊断、康复治疗、康复咨询和残疾预防宣传指导等。(2)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为儿童康复教育、医疗康复等专业知识及实操,培训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95﹪。(3)为患者实施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粘弹剂、折叠人工晶体等检查治疗。(五)提供服务的地点:太原市体育南路149号(六)提供服务的形式:基本医疗保险结合康复医疗救助项目,包括诊疗检查、护理床位、康复训练、手术治疗、按摩理疗、康复教育等服务。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0%,为完成年度任务提供经费保障;剩余10%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支付,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内环西街支行账号:146703446413行号:104161003986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为残疾人或有康复需求的患者提供综合医疗康复服务及场所,开展保健、托养、残疾预防、听力检测及助听器验配、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为肢体残疾人实施矫治手术,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提高患者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工作能力;培训家长(亲友),帮助患者及家属掌握康复的基本原则、目标、途径和办法,树立全面康复理念,坚定信心,坚持训练,促进患者早日实现康复。服务残疾患者,提升我省康复服务水平,发展康复事业。(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1)为残疾人或有康复需求患者提供综合医疗康复、咨询及残疾预防等服务5000人次;(2)为全省康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服务100人;(3)组织和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康复服务800例。2.质量指标残疾人或有康复需求患者提供综合医疗康复服务及基层残疾预防康复服务率95﹪以上;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合格率达到95﹪;复明手术患者康复率99﹪。3.时效指标残疾人或有康复需求患者提供综合康复及基层残疾预防等服务、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白内障复明手术,时效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4.成本指标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标准1500元/人;白内障复明手术患者2000元/人。5.满意度指标残疾人或有康复需求患者及基层社区残疾人满意度≥85﹪;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满意度≥85﹪;复明手术患者满意度≥90﹪。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自行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报甲方,甲方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或抽查。(二)结果应用根据验收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并依据验收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政府购买合同签订情况。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或绩效评价结果,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甲方作出相应项目变更或取消决定时,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返还剩余资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有权将乙方违反协议情况或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6.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三)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四)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限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甲方随时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检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剩余资金,乙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整改,并将有效整改情况报告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资金。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单位名称: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签约日期:__年__月_日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报价函……………………………………………………………………………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六、服务方案…………………………………………………………………………七、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次级标题。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致: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招标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电子公章):日期:后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我方参加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日期: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日期: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致: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我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日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5.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致: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我方(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日期:5.2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致: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到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再次核查,并以采购人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日期: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授权人(电子章):日期:附供应商授权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可做实质性修改,从而导致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要求所签字体必须工整且易于辩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报价被拒绝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3、如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此项不做要求。三、报价函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协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2、提供协商通知书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按协商通知书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协商通知书,包括协商通知书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电子章):日期: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要求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商务条款号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差内容说明1服务期限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一款第一项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2服务地点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一款第二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二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支付,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说明:如无偏差,请在说明一栏填“无偏差”;如有偏差,应详细填写偏差内容,并在说明一栏填“偏差”。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章):日期:六、服务方案七、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电子章)年月日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总报价(含税价)服务期限备注11项大写:小写: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电子章):日期:二、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虑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公章):日期: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 医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