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建设中标结果公示(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2025)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502000029 二、项目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临沂鹏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南石桥村315号

中标(成交)金额:786515.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尚文、高军、姜宁。 莒南县华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7.95、81.95、73.95)、临沂鹏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8、92、82)、莒南县凯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67.96、81.96、69.96)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单位:元):7865。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莒南县华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技术部分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评审得分较低。) 莒南县凯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技术部分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莒南县淮海路777号 联系方式:0539-721269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林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联系地址:莒南县上海路磐龙府13#103铺 联系人:候李梅 联系方式:17686980333 4.11附件.zip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502000029
项目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山东林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目 录
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8第二章 采购邀请

32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6第四章 项目说明

37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4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5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货物,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服务,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1.7综合评分法(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9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响应费用
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第二册
采购邀请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项目说明
评审方法和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4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5除非有特殊要求,响应文件不单独提供响应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6.1响应文件第二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7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8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9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10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
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项目说明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报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电子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右侧“CA证书办理”栏目。
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展名为.LYTF 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拒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地点提交设备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10分钟。
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

10.5.1本项目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见电子化招标投标通知。投标人手册请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具体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本项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临沂版),使用 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
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企业用户登录 -- 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锁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 LYTF 格式)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CA锁出现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的情况,其后果自负。
供应商手册请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系统使用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话:0539-8770063 0539-8770139
10.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建议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投标人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以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

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时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2)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无效标。(因电子开标系统本身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3)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投标人自己的原因,如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次报价阶段:

本项目共2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远程二次(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最终报价基本流程为:评审委员会组长在电子评标系统设置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后点击开始下一轮报价,供应商即可收到报价信息进行在线报价(此时间不固定,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待最终报价,务必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

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0.6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10.6.1商务部分
(1)报价函;
(2)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4)报价一览表;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10.6.2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资质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应附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的截图。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用查询记录电子件;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制作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价文件中缺少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
10.6.3技术部分

(1)、施工程序总体设想,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9)、技术条款偏离表。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0.6.4.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投工程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0.6.4.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10.6.4.2.1“正偏离”是指所投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

10.6.4.2.2“负偏离”是指所投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

10.6.4.2.3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10.6.5关于保修期的特别说明

10.6.5.1本次磋商项目保修期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或第4章项目说明。

10.6.5.2磋商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保修期为1年。

10.6.5.3保修期大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视所投情况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10.7证明响应标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7.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7.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报价

11.1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11.1.1.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计价依据

1.1.1.1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1.1.1.2定额选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 〕39号;

1.1.1.3定额价目表和《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 ,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103元/工日,综合工日( 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

1.1.1.4综合工日

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 林执行56元/工日;

1.1.1.5规费和税金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及现行国家、省 、市相关文件规定;

1.1.2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要对清单内材料进行清查,以确定材料来源;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1.3 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 单中的单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管理费、利润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
1.1.4 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投标单位擅自改变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描述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的,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1.1.5 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否决其投标。
取费标准规定如下:

2013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6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办字〔2016〕20号《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鲁标定字〔2016〕33号文、鲁建标字〔2016〕40号文、鲁建办字〔2017〕23号文、鲁建标字〔2019〕10号文、鲁建标字〔2023〕2号文及相关国家、省、市计价、取费文件。

工程类别:建筑、市政、室外配套工程按三类工程进行取费。

人工费执行方式:2018价目表,人工调整为56元/工日。

1.1.6 对于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暂列金额一览表,报价时投标单位或供应商必须按照暂列金额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1.1.7 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1.2 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 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1.2.1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按照《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 价款: 调增价款=Σ(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新编综合单价)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

1.2.2.1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等;

1.2.2.2定额选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 〕39号;

1.2.2.3定额价目表和《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

1.2.2.4综合工日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执行56元/工日;

1.2.2.5规费、税金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及现行国家、省 、市相关文件规定;

1.2.2.6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报价(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的价格确定执行 1.3.3规定)。

1.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减的价款: 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 15%以内)×相应原 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 15%以外)×新编综合 单价]

1.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 调增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 15%以内)×相应原 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 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

1.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 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 15%以内)×相应原 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 15%以外)×新编综合 单价]

1.2.6 措施项目费包括总价措施费和单价措施费,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不超过投标报价的 15%时按投标时的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超过投标报价的 15%时,结算时措施项目费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措施项目费减少时:结算措施项目费=投标措施项目费×[1-(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5%-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

(2)措施项目费增加时:结算措施项目费=投标措施项目费×[1+(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5%)/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 约定的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 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 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 细的列项和分析。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单位 在报价时应细心、全面地阅读和理解图纸、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依据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自行报价。

1.2.7 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预算软件电子版,以便核定新编综合单价时使用;若不提供,则以财政评审单位确定的价格为准。

1.2.8 工程结算时,承包方提报结算价经财政评审后,审减额超过报审价的 5%以外部分所产生的评审费由承包方承担并直接支付。

1.3 材料(设备)价格有关规定

1.3.1 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承担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施工期间除可调价主要材料、材料暂估价外,其他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1.3.2 对于设备报价,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列明的设备明细,将各项设备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下按不含税价格列计;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不含设备费,设备只计取税金。签订合同时,以附表的形式在合同中列明本工程采用的设备,结算时只计取税金。

1.3.3 对于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其价格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考察确认,或依法通过招投标确定。共同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格或材料的中标价格,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材料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3.4 对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招标人提供暂估价一览表,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暂估价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或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材料暂估价价格为除税单价,结算时根据除税价调整材差,并计取规费和税金。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承包人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 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

1.3.5 工程材料规格型号发生变更的,结算时只计取两种材料的价差及规费、税金。如果被调整原材料的投标报价正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投标报价;如果原材料的投标报价异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规格型号变更后的新增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 1.3.6 本工程约定的可调价主要材料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可调价主要材料名称
备注

1
……

2
……

……
……

可调价主要材料具体调价方式如下:

当可调价主要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施工期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超过 5%范围以外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材料价差,材差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2)可调价主要材料的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

1.3.7 可调价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时,需由承包人或者发包人提出,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财政评审等共同定价,对于施工期价格波动较大的,可采用分月定价、分段计量、加权平均的方式定价。

1.3.8 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 对材料设备进行划分,如未按照该文件要求分类进行报价,结算时将按该文件进行调整,扣除相应规费。

1.4 其他

1.4.1 隐蔽工程收方承包人至少提前半天报送评审中心,由发包人组织财政评审、监理单位、承包人等单位现场收方,收方记录各单位签章后,方可计入结算价款,否则不予认可。

1.4.2 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3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时的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

1.4.4 施工过程中如有中标单位不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施工的项目,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量清单中将该项目单独另行发包。从工程量清单中扣除此项目时,综合单价应按莒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准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 合单价扣除(不再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扣除)。
11.8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须是word格式。

●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

●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中标后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到代理机构。

11.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磋商保证金
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磋商保证金。
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3.响应有效期
13.1响应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电子标
14.1.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4.1.2
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4.1.3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电子标
15.1.1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响应公告。
15.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
16.响应文件截止
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电子标
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
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
17.1.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
17.1.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17.1.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电子标
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并邀请公证员/律师及自愿到场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
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18.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8.1.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
19.磋商小组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3人以上单数)组成。
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19.3磋商小组的职责:
19.3.1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9.4磋商小组的义务:
19.4.1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0.资格审查
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
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0.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查询,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
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1.3响应文件的澄清
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无效响应
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3)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
(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
(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9)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12)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响应视为无效响应,并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3.磋商
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
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远程二次(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最终报价基本流程为:评审委员会组长在电子评标系统设置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后点击开始下一轮报价,供应商即可收到报价信息进行在线报价(此时间不固定,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及投标联系人手机短信等待最终报价,务必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提交。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
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
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24.比较和评价
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
综合评分法(磋商方式适用),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4.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10%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
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认证产品8%的评审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
25.采购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保密要求
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确定成交
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0.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32.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预付款
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
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与接收
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8.1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502000029
项目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山东林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目 录
第二章
采购邀请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
项目说明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二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4 - 11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502000029
项目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78.812993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6、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78.812993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3 月 31 日08时30分至2025年4 月7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①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在线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磋商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磋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注:潜在报价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③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

 4.售价:0元/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4月1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 年 4月11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莒南县淮海路777号

联系方式:0539-721269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林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莒南县上海路磐龙府13#103铺

联系人:候李梅
联系方式:17686980333
特别提示
一、本采购文件如发生修改、澄清时,均推送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请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及时获取修改、澄清内容,责任自负。
二、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 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及word版)拷贝至 U 盘中标后同投标文件交至招标公司。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是指供应商的法定名称章,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章。各供应商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议各供应商在招标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供应商在招标时间后 10 分钟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运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纸质投标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人
名 称: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莒南县淮海路777号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林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莒南县上海路磐龙府13#103铺

联系人:候李梅 联系方式:1768698033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务能力,能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核合格证书 B 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6、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付款方式
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拨付,合同中另行约定。

计划工期
3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

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

磋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递、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 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实行不见面开标,所以不需提供原件,但是资格证明材料需扫描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之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并上传到系统中。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投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报价文件。确定成交后,由成交单位在成交公示期满后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与系统内上传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同时提供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存储,内容包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ytf)、PDF(word)】。

2.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投标单位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是指投标单位的法定名称章,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章。

4.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单位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报价,将导致报价均被拒绝

且按串通报价处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

报价时间及报价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规定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成交)人未按约定及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上述服务费的,代理机构有权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磋商小组的组


磋商小组构成: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成交人的确定
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具体详见估算清单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3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开工令为准。
付款方式: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拨付,合同中另行约定。
保修期:1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78.812993万元。高于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上综合得分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点)。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总得分扣除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在上述结果基础上,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确定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亦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
评审方式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
1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格式)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
营业执照等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记录或政府告知承诺书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信用记录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截图,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8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9
其他内容

符合性评审
1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报价一览表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
分项报价表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4
技术明细表(含偏离)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
“项目说明”中实质性要求条款情况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6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报价不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

7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8
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
不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不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响应文件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不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11
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评分细则
类别
评审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报价得分 (30 分)
报价分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100;价格分取小 数点后两位。

商务部分 (6 分)
业绩分
6 分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成的同类业绩情况,需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每提 供一份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技术部分 (64 分)
总体概述:
施工程序
总体设想
及施工阶
段划分
8 分
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 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 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的得 8 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 具体有效;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 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的得 6 分;对项目总 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基本满足绿色 施工要求的得 4 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 施不具体;不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不合理的 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施工进度 计划和各 阶段进度 的保证措 施及违约 责任承诺
8 分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 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 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的得 8 分;关键线路清晰、准 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 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大的得 6 分;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

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4 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 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的 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劳动力和 材料投入 计划及其 保证措施
6 分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 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 6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 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的得 4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 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 2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 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1 分;缺项不得分。

机械设备 投入计划
6 分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降噪 措施较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采用先进机械设备的得 6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 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 4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 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 求的得 2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 工需要,降噪措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 1 分;缺项不 得分。

施工平面
布置和临
时设施布

7 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 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 7 分;总体布置合理,能 满足绿色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 5 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绿色施工需要的得 3 分;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不 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的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关键施工 技术、工艺 及工程项 目实施的 重点、难点
6 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 对重点、难点 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 实可行,措施得力的得 6 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 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 济、安全、基本可行的得 4 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

分析和解 决方案

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2 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 决方案不可行的得 1 分;缺项不得分。

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
7 分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 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的得 7 分;针对项目实际 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的得 5 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的得 3 分;安 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的得 2 分;缺项不 得分。

质量保证
和质量违
约责任承

8 分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 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 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的得 8 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 济赔偿次大的得 6 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 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的得 4 分;措施不可 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的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新技术应 用和违约 责任承诺
8 分
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 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 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 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 8 分;针对项目实际, 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 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 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得 6 分;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 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 险预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得 4 分;采用的新技术针 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没有收益,无 违约责任承诺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注: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以上两部分的综合得分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定标。

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2、特别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3)无论中标与否,已领取标书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负保密责任。

3、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投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投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投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投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4、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投标报价未超项目预算的不足三家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5、政策性规定:

(1)政策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归类为建筑业 。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10%;
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 eq \o\ac(○,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文件,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 eq \o\ac(○,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
(5)根据《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号)文件规定,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6)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节能产品属于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所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品目清单之外采购。
(7)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
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8%×技术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8%×报价分。
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
得分=评委综合打分+对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
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需提供产品证书(含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查验,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上述所需资料另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取。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本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为准。

一、封面格式(参考)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样表)
2.1公 开 唱 价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报价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工期

质量标准

注:

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有关投标报价优惠折扣等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

3、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4、本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落地价。

5、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2.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b.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
c.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细证明材料如下:
①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②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③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会保障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缴费票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e.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截图,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g.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应扫描附于投标文件内,缺少任一内容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备注:后附相关扫描件或声明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工人数

企业资质(如有)
等级: 证书号:

企业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选其一

基本开户银行及账号

供应商组织机构简介:

说明:1、该表填写必须清楚,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对本表中任何内容的修改,应当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
致×××××(XXXXX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参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
3.3政府采购告知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应对《政府采购告知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5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 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5良好财务状况承诺函(模板)
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招标活动期间,本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及技术文件
4.1报价函(参考)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本项目的报价文件。

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我方的报价已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税金。

4.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5.本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日。

6.如中标,本报价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2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本表,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取。
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4.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职称
姓名
职务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

注:

此表不够时,可自行续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项目情况

发包方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合同总价
签约时间

劳动力计划表
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工种、级别
按工种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续表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年产能力
额定功率
备注

注:1、本表和合同通用条件一并阅读和理解;
2、投标方应将其拟用于本工程的所有主要施工机械均列入本表;
3、表格不够时,可自行续表。
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
2.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
3.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
5.冬、雨季施工措施;
6.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7.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8.劳动力计划;
9.特殊施工措施计划。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供应商应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响应文件所报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路线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相适应)
六、偏离表
6.1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备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偏离”。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2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技术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程度(正/负)
备注

说明:1、如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如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偏离”。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说明:1、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本表;
需上传PDF格式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
节能产品明细表

价格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清单中产品型号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

1

2

....

不含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货物总价:

说明:1、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并附该清单截图(须注明该采购清单封面及产品所在页截图及页码)及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在截图或本项明细表中标注出所投产品的相应品牌、型号。提供所投产品型号与目录中相应品目型号相符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对应关系的,不予认可。

2、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

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按表格要求后附相应截图,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型号
产地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4
合计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如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
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不出错、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
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
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十二、供应商声明
致:
我单位参与(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声明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和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因此,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关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投标行为的严肃性,强化法律责任,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即要求投标人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技术评审文件
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十五、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
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十六、案例一览表
案例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合同复印件

1

上传

2

上传

3

上传

4


上传

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
(2)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近36个月内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
十五、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十六、其他材料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本工程的“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参考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关于验收

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

2、采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

3、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具体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也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

4、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

5、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格式见附件2)。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

6、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具体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执行。

附件1:

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

供应商: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工程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施工内容
施工进度
施工质量
施工人员
配备情况
施工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文明标准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第三方机构
情况说明
(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1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场地清理

1
040202001001
场地清理外运
1、施工内容:场地施工范围内杂草清除、树根挖除、建筑垃圾清理等
2、运距:装车并外运,运距自行考虑
3、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m2
3665.090

分部小计

绿化工程

2
050101009001
种植土回(换)填
1、回填料:外购种植土
2、回填要求: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运距:场内外运距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4、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m3
1250.000

3
050101010001
整理绿化用地
1、做法:整理绿化用地
2、土壤类别:现场土质,综合考虑
3、运距:取土弃土运距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4、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m2
2500.000

4
050102001001
栽植乔木
1、种类:白蜡
2、规格:胸径10cm,株高4m,冠幅2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59.000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2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5
050102001002
栽植乔木
1、种类:玉兰
2、规格:米径8cm,株高3m,冠幅1.8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19.000

6
050102001003
栽植乔木
1、种类:雪松
2、规格:株高4m,冠幅3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5.000

7
050102001004
栽植乔木
1、种类:紫叶李
2、规格:地径6cm,株高1.5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50.000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3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8
050102001005
栽植乔木
1、种类:樱花
2、规格:地径6cm,株高1.5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30.000

9
050102001006
栽植乔木
1、种类:海棠
2、规格:地径8cm,株高1.5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20.000

10
050102001007
栽植乔木
1、种类:木槿
2、规格:地径8cm,株高1.5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20.000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4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1
050102001008
栽植乔木
1、种类:广玉兰
2、规格:米径8cm,株高4m,冠幅2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4.000

12
050102001009
栽植乔木
1、种类:红叶石楠树
2、规格:米径8cm,株高3m,冠幅2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12.000

13
050102002001
栽植灌木
1、种类:红叶石楠球
2、规格:株高1.5m,冠幅2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20.000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5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4
050102002002
栽植灌木
1、种类:红叶石楠球
2、规格:株高50cm,冠幅80c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30.000

15
050102002003
栽植灌木
1、种类:洒金柏球
2、规格:株高50cm,冠幅80c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30.000

16
050102002004
栽植灌木
1、种类:小叶黄杨球
2、规格:株高50cm,冠幅80cm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树干防护、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80.000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6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7
050102007001
栽植色带
1、种类:小叶黄杨
2、规格:株高30cm,冠幅20cm,密度45株/㎡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挖穴、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m2
500.000

18
050102012001
铺种草皮
1、草皮种类:马尼拉草皮
2、铺种方式:铺种
3、养护期:一年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定点放线、定植、种植、浇(淋)水、修剪、清理、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养护等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m2
2000.000

分部小计

铺装工程

19
050201001001
园路
1、面层: 高压透水荷兰砖100×200×60mm
2、结合层: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
3、垫层:100mm厚C15混凝土
4、基层:素土夯实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6、部位:活动广场、主路、人行道
m2
1537.000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7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0
050201001002
园路
1、面层:芝麻白花岗岩火烧面300×300×20mm
2、结合层: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
3、垫层:100mm厚C15混凝土
4、垫层:150mm碎石夯实
5、基层:素土夯实
6、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7、部位:四角亭地面、廊架地面
m2
96.600

21
050201001003
园路
1、面层:芝麻黑花岗岩火烧面300×600×20mm
2、结合层: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
3、垫层:100mm厚C15混凝土
4、垫层:150mm碎石夯实
5、基层:素土夯实
6、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7、部位:四角亭地面、廊架地面
m2
30.210

22
011107001001
石材台阶面
1、面层:芝麻黑花岗岩火烧面300×600×20mm
2、结合层: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
3、台阶:C15混凝土
4、基层:素土夯实
5、说明:其他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等要求
6、部位:四角亭台阶
m2
1.280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村级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
第8页 共18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3
011204001001
石材侧立面
1、面层:芝麻黑花岗岩火烧面300×600×20mm
2、结合层: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
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场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