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溧水区畜牧兽医站2025)



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117-LSZX-G2025-0002



项目名称: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苏美达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91320102MA21PQFK85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
90.75(均分制)
7873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建平、孙建英、赵惠良、崔福春、杨培红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畜牧兽医站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73号
联系人:黄凡
联系电话:5623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杭村下韩村30号
联系人:叶凡
联系电话:15950468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凡
电话:1595046803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117-LSZX-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

品目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采购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畜牧兽医站

行政区域
溧水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3日 17:50

评审专家名单
张凯,杨建平,孙建英,赵惠良,崔福春,杨培红

总中标金额
¥78.73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凡

项目联系电话
15950468034

采购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畜牧兽医站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826621826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杭村下韩村3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凡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7-LSZX-G2025-0002项目名称: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采购单位:南京市溧水区畜牧兽医站采购类别:货物类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18第四章评分标准2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0第六章投标文件附件35第一章投标邀请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正晓”)受南京市溧水区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7-LSZX-G2025-00022、项目名称: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3、预算金额:80万元4、最高限价: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溧水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用于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用,新购低速台速离心机1台,电子分液器3把,高速离心机1台,核酸提取仪1台,PCR仪1台,甩板机1台,全自动移液吸头排列机器人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方式:线上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4.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4.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73号联系方式:黄科025-562309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68号中山首府(北门)19栋1-101联系方式:叶工1595046803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工电话:159504680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是指参加响应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投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投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8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9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投标人应考虑在报价中,该费用包含在总价内,不单独列项。评标专家费按实际支付。无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上述费用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二、投标文件编制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7.2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评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商务条款偏离表》;(6)合同条款;(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7.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采购(技术)需求条款偏离表》;(2)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编制);(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中标,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评标后,如果中标价低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5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与撤回8、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响应截止日期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公开招标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宽带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0、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0.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10.1.1投标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0.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10.2.1投标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与评标11、开标11.1代理机构将在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2、评标委员会1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2.2评标委员会由五个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或招标人代表和四个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2.3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人。1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13.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14、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14.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1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4.3在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初审15.1电子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老师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老师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老师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1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投标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1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标委员会决定电子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电子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5.3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1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5.6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排名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1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15.8同一个包中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最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五、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6.1无效投标条款1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16.1.3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6.1.9电子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1.11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16.1.1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6.2废标条款16.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1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六、定标17、确定中标单位1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17.2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排名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17.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7.4.2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17.4.4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7.5.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7.5.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5.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5.5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提醒: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可能会被苏彩云系统认定为串标,请各位投标人予以关注。18、质疑处理18.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1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18.4-18.8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1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8.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18.3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8.3.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18.3.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18.3.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18.3.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18.3.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质疑。18.4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18.5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8.7质疑函应当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开招标公告)处,如为现场提交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18.8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18.9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10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质疑查无实据或质疑不成立的,将报财政部门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19、中标通知书1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签订20、签订合同2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0.4中标人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0.5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报告未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应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2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第三章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1、采购项目的清单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高通量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核心产品)(可接受进口产品)1.主要用途:用于基因表达分析研究,目的基因的定量分析,进行SNP单核苷酸多态性和突变位点的分析检测。2.装机指标:区分1000拷贝和2000拷贝模板浓度的差异。3.反应时间:40个循环反应:≤60分钟(96孔标准检测)。4.检测模式:HybProbe杂交探针、SimpleProbe单探针、染料模式、水解探针、分子信标、蝎型探针、高分辨率熔解曲线(HRM)等。5.线性范围:1-1010个拷贝。6.检测灵敏度:可检测单拷贝基因。★7.样本通量和规格:一台主机支持96孔模块与384孔模块,并且一台主机内可自行更换并升级至384孔模块,自行手动更换后无需校准(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8.重复性:样品检测CV≤0.15%(50nmol/l荧光浓度)。9.精密度:≤1.5倍拷贝数差异,置信度≥99.8%。▲10.校正:无需ROX等被动染料校正(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1.温控模块平均温控速率≥6.8℃/s(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2.温度准确性:≤±0.1℃(37-99℃)(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3.温度均一性(Tm):≤±0.1℃(37-99℃)(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不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评标标准,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4.熔解曲线温度分辨率:0.01℃。▲15.高分辨率熔解曲线反应时间:128通道可调间距电动移液器(可接受进口产品)1.主要用途:用于生物样本分装处理,可以同时8通道从不同实验容器之间精确转移溶液、试剂,如PCR实验、ELISA实验或其他常规实验所需移液工作。2.移液通道:8通道;移液范围:10-300μl。▲3.枪头间距调节方式:枪头间距调节为电动控制,按键即可切换;电动可调间距范围:9-14mm(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4.自定义编辑功能,最多可以储存40个程序,每个程序最多可以有98步操作,可通过软件进行复杂程序的编辑(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5.内置10种预设移液模式:重复分液、梯度稀释、反向移液、混合、变量吸液等。6.借助无线以及数据线连接,可通过计算机进行远程控制移液动作(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7.移液器配备10档调节吸排液速度,灵活应对不同黏度试剂。8.移液器采用先进锂电池技术,2.5小时充满,1次充满可连续进行1500次移液操作。9.枪头采用三种自锁式设计,避免枪头脱落以及枪头密封不紧带来的结果误差。10.提供免费软件,版本升级为免费提供。11.移液器采用彩色屏幕和经典的触摸转盘用户界面,实时显示每一步的操作并拥有包括中文在内的多种语言操作界面,易于操作。▲12.可搭配移液工作站使用,实现移液自动化操作(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3.移液300μl时,准确度≤1.2%,精确度≤0.3%。14.使用环境:温度5-40℃;湿度<80%。15.配置清单:8通道可调间距电动移液器1支(10-300μl );移液器充电器1个。★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1312通道电子移液器(可接受进口产品)1.移液通道:12通道;量程包含:5-100µl、15-300μl。2.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外形设计,避免手部重复性劳损,独立可调节指托,更易于使用。3.直观的菜单结构,只需4个按钮即可完成所有操作,操作简单。4.下半支可360℃自由旋转并可121℃高压湿热灭菌。5.独立的吸头锥和密封圈,可轻松清洁与更换,延长移液器的使用寿命,降低操作及维护成本。6.阶梯式吸头脱卸装置显著减少去除吸头的耗力。▲7.电池再生功能,可增强电池表现并延长使用寿命,一次充电可用于4000次移液(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8.Easy Calibration易校准技术,可用于装置的快速校准,无需工具(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9.精准度符合下表:量程μl分刻度μlA% ≤ ±CV% ≤ ±0.5 - 100.011.20.81 - 200.021.00.55 - 1000.10.80.2510 - 2000.20.60.2515 - 3000.50.60.2510.配置清单:5-100µl电子移液器1把;15-300μl电子移液器1把。★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4全自动移液吸头排列机器人1.主要用途:用于全自动、快速地将散装移液器吸头填装进吸头盒中,可支持10-350μl吸头装盒。2.金属储料内仓,采用医用级304不锈钢打造,抗菌、坚固耐用、防静电产生;可同时储存不少于2500个10μl/20μl移液吸头、1500个200μl/250μl移液吸头、1000个300μl/350μl吸头。3.全铝合金机身,结构坚固可靠耐用,采用阳极氧化加优质烤漆工艺(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4.一体式磁吸式快拆式下料管,防卡料设计,无螺丝自对心卡扣,可整体快速拆卸更换,便于后期使用和清理维护(投标文件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5.固定双电机双轴联动式平台,电机不随平台移动,高速稳定可靠。▲6.三大主动式防卡料系统,创新结构,大幅度减少用户介入操作(投标文件需提供检测报告、专利等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7.红外高精度传感器,精准感知吸头位置姿态。8.电容触控屏,UI界面交互简单易操作,显示清晰,触摸精准,戴手套也可操作。9.磁吸快拆式吸头盒固定架,二合一设计,可快速更换不同固定架,支持定制匹配任意品牌吸头盒。▲10.加料方式:设备顶部加料(投标文件需提供所投设备实物图片,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1.超低功耗,整机运行功耗不高于50W。12.单次装盒量:≥6盒。13.桌面级小尺寸机型:≤680×560×511mm(长×宽×高)。14.配置清单:主机1台;标准版适配10μl及200μl吸头盒的二合一吸头盒固定架1个;快拆式下料管2个;电源适配器1套;使用说明书1套。15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样品通量:整机须配套96孔深孔板,单板一次性提取量≧96份。2.磁棒:96根磁棒集合在一块磁头上,且单根磁棒可拆卸。3.工作板位:≥6个工作板位。4.处理体积:10-1000μl。5.磁珠回收效率:≥99%。6.具有低温保存功能。7.温控模式:深孔板底部全包裹加热。8.制冷模块:洗脱工位能降到4℃保温。9.磁珠吸附模式:采用全磁棒,分普通/强力/循环吸附三种模式,适用各种粒径磁珠,实现微量甚至痕量的低浓度样本提取。10.配套试剂:兼容各类进口和国产品牌试剂,同时可提供高质量原厂预分装试剂处理96个样本,提取时间≤9分钟。11.消毒/去污染方式:内置UV灯。12.智能化操作界面:10英寸全彩触摸屏,独特驾驶舱面板UI界面设计,可自定义编辑操作程序,操作简便。13.产品具备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16低速台式离心机1.最高转速≥4000r/min。2.转速精度≤±30r/min。3.最大相对离心力≥2200×g。4.最大容量:≥12×20ml,可配18×10ml、12×20ml、4×50ml、24×10ml四款转子。5.定时范围:1-99min。6.倒计时间小于一分钟以秒显示。7.一次成型整机模具,外观简洁。8.安全性能:电子门锁,具有自动平衡功能。9.控制系统:微机控制,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无碳刷、免维护电机。10.符合ISO9001:2015及ISO13485: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1.外形尺寸≤456×330×266mm(长×宽×高),净重≤12kg。12.配置要求:角转子依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定制。17高速离心机1.最高转速≥16500r/min,转速精度≤±30r/min。2.最大相对离心力≥18360×g,可以直接设置离心力或转速,专用的RCF键,一键转换转速及离心力。3.最大容量:12×5ml;噪音≤67dB。4.定时范围:1-99min。5.微机控制,液晶显示。6.电子门锁,具体有三层保护套,超速、门盖、误操作等多种保护,安全可靠。7.无刷直流电机驱动,无碳粉污染。8.外形尺寸≤265×335×220mm(长×宽×高),净重≤11kg。9.配置要求:24×1.5ml角转子(最高转速≥130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16170xg)。18甩板机1.容量:96孔微量板2块。2.转速:≥2500r/min。3.转子:垂直固定。1注:标注“★”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二、服务要求1、质保期:两年。2、交货要求:(1)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用户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检验、最终验收并交付。(2)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具体供货时间及需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具体供货时间及需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验收要求:(1)中标投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中标投标人承担。(2)货物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方面。(3)中标投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中标投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应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投标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出厂标准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该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包装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快递包装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有关要求。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所有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第四章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一、价格(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注: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二、技术(20分)2技术参数产品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文件要求的得满分20分。文件中“★”号标注为实质性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文件中“▲”号标注为重要技术参数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等,如某项技术要求已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资料形式,则以具体内容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技术参数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以技术偏离表为准,扣完为止。20三、服务方案(40分)3.1供货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供货实施方案详细完整,考虑周全,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8分;(2)供货实施方案较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得5分;(3)供货实施方案简单,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 2分;(4)未提供不得分。 8 3.2项目安全措施与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安全措施与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1)项目安全措施与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备,表述清晰,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8分;(2)项目安全措施与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备,有一定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得5分;(3)项目安全措施与质量保证措施简单,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 83.3安装调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分析进行综合评分:(1)设备安装调试、配送方案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2)设备安装调试、配送方案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3)设备安装调试、配送方案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3.4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的重点及难点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能够精准的描述出经常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处理方案的得8分;(2)对本项目的重点及难点的理解与分析较准确,对经常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处理方案的描述较具体的得5分;(3)对本项目的重点及难点理解不足、分析欠全面、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处理方案的描述不具体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3.5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详细、响应及时、服务体系完整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8分;(2)方案详细、响应虽有滞后服务体系尚算完整,能基本确保业务稳定运行的,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3)方案笼统、响应滞后、服务体系虽完整,但缺乏有效保障业务稳定运行的措施,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四、投标人实力(10分)4类似业绩自2022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总分100说明:1、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商务部分评分因素优劣排序。2、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3、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4、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4.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5、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5.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中标后原件备查。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在三年内取消其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分项报价表格式参考招标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产品标识是否接受进口1货物名称、规格、单价及数量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2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1)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2)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4)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变。第3条合同期限、地点1.合同期限:2.合同地点:第4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响应)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第七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响应)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质保费用计入总价;(3)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响应)承诺执行;(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商定。第十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成交)投标人应按以下第()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3)以银行转账、汇款及其他相关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万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一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进度:(详见招标文件)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8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乙方投标(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30%赔偿金。11、其他违约责任约定: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投标人):(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我们的投标产品中(有或无)进口产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固定电话: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按苏采云系统中统一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货物名称总价(小写)投标产品名称 年月日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加盖电子公章)(2)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格式见下表)(3)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投标人根据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加盖电子公章)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此格式仅为示范,须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加盖电子公章)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 年 月 日注:①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并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②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③具体内容详见宁财购通【2021】5号文。目录五、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格式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品牌规格或型号1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投标人须按照表格要求明确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不得填报“/”“无”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目录六、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中、小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是否属于监狱企业的产品总价小计: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注:1、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单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如需增加内容,请自行增加。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一致。3、在“是否属于中、小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是否属于监狱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目录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九、项目集成(实施)方案(格式自拟)目录十、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目录十一、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列表及材料(格式自拟)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说明:“微型”或“小型”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必须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网上信用查询资料并加盖公章(若需要)。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正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