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中标结果公示(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2025)
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 中心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 中心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 地址:保税港区寿峰路28 号 联系方法:0532-68976150 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黄岛区富春江路1509信达大厦13层-15层 联系方法:0532-86955899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 中心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86000202502000026
包号
标包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1
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中心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项目
55
52万元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青岛中铁建中德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松云路480号
四、开启时间
2025-04-18 09:30:00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姓名:裴云 电话:13969899405
附件1 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中心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项目+1包+采购需求.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 中心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7:00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勇丽慧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6955899
采购单位
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
采购单位地址
保税港区寿峰路28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2-68976150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青岛黄岛区富春江路1509信达大厦13层-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2-86955899
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2.1项目概述及项目预算内容说明项目概述思锐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中心电力配套工程新敷设电力电缆,由变电站至项目用地红线,沿山王河路部分,需接入已建成的中德生态园地下综合管廊,进行管线安装、敷设,管位起点、终点为青岛市黄岛区山王河路南侧,向西至牧马山路。项目预算55万元2.2采购内容、数量2.2.1采购内容接入中德生态园地下综合管廊,由变电站至项目用地红线,沿山王河路部分青岛市黄岛区山王河路南侧,向西至牧马山路段,进行入廊和运营维护。2.2.2数量:12.3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3.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确保思锐思锐智能半导体先进装备研发制造中心电力配套工程顺利实施,需接入已建成的中德生态园地下综合管廊,进行管线安装、敷设,管位起点、终点为青岛市黄岛区山王河路南侧,向西至牧马山路。2.3.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内容说明号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磋商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节能环保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优先采购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供应商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电子文档和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或者规范: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管廊的建设已通过有关政府机关的审批许可,该管廊的技术标准与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并且于交付前达到有关验收标准。2、供应商必须遵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技术标准》等规定,履行甲方责任。3、供应商应保证在合同存续期管廊管位合理使用的安全性。2.6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6.1实施/交付时间:运营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1年07月11日止。2.6.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7.1期限:运营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1年07月11日止。2.7.2服务标准:1、确保本项目管廊的建设已通过有关政府机关的审批许可,该管廊的技术标准与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并且于交付前达到有关验收标准。2、本项目管位交付给采购人后,供应商将保证不再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合同管位。采购人不得改变管位的使用性质,未得供应商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将管位交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3、供应商应保证合同管廊的主体与配套附属设施运行正常,保证采购人的管线不受管廊运营的影响;供应商应保证在合同存续期管廊管位合理使用的安全性。2.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供应商需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建立完善自动化、智慧化运维系统。建立人员入廊管理制度,做好入廊巡查记录,严禁擅自入廊。2.8.2验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5110-2018)等2.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2.9.1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运营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1年07月11日止。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供应商全额支付入廊费和前10年运营维护费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剩余运营维护费在工程质保期满后30日支付,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交付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廊费税率9%、运营维护费税率6%)。如若供应商未收到合同约定款项,其有权禁止采购人进入管廊内施工。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启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的样品,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力配套工程管线入廊维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