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仙游县鲤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25】采招013号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2025年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服务项目(养护维修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五心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1号中海寰宇天下43楼827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76.767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元)
中标金额(元)

1
福州五心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仙游县2025年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服务项目(养护维修类)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8080.8
76767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斌、郑良建、方玉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向采购代理公司按中标总价计算代理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的八折向采购代理人缴纳采购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采购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采购代理费不足6千元按6千元计取,超过5万元按5万元计取,具体国家缴纳标准比例为: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缴纳。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账号—93500701003887668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21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均满足谈判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仙游县鲤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东榜路8号金钟大厦二楼 
  联 系 人:游先生
  电话:0594-6736093、17767094309
  2.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路569号凤凰别墅山庄B区33号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
  电话:0594-2729522/17705080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
  电话:0594-2729522/17705080074
  仙游县鲤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                                      2025年04月14日

响应文件3.10.其它资格证明文件3.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仙游县鯉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仙游县2025年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服务项目(养护维修类))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仙游县2025年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服务项目(养护维修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物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福州五心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2.257426万元,资产总额为6.58304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代表:张海英实菜(签字)供应商名称:福州五心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4月14日响应文件3.10.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仙游县鯉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福州五心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100MACCW88T4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薛桂英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1号中海寰宇天下43楼827单元,电话:13950484943。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响应文件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福州五心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4月14日第37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