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系列保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桐庐县卫生健康局2025)



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QZ233012220250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80000(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新业路30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
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
为桐庐户籍,并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18周岁以下)及计生特殊家庭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保险期限一年,保险期从2025年3月30日起计算(若2025年3月30日至本项目采购完成时间发生理赔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无等待期。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丽芬(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浩,杨晓屏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80.0
81.0
83.0
81.33
8.99
90.32

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55.5
54.5
57.5
55.83
10.0
65.83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
52.0
49.0
54.0
51.67
8.99
60.66

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39.0
36.0
34.0
36.33
8.99
45.3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介优选中标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丽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47112
质疑联系人:许丽芬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47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路719号国贸大厦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苗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36568260
质疑联系人:许红霞
质疑联系方式:1588888401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庐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采购结果确认.pdf65.9K

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定稿】3.19.docx235.2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2.0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QZ23301222025002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银行代理服务,其他银行服务,信用担保服务,证券服务,保险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服务,养老服务,公共卫生防疫,法律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法律文件代理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调解服务,其他法律服务,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1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会计服务,审计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4-1410:00:00开标地点杭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4号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1080000(壹佰零捌万元整)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1080000(壹佰零捌万元整)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1080000(壹佰零捌万元整)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970900(玖拾柒万零玖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4-1410:00:00开标地点杭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4号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符合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符合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符合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4-1410:00:00开标地点杭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4号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符合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符合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符合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1商务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高低进行分档记分:(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10%以上,得10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以上,得7分;(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得4分;(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到150%,不得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10.010.010.010.02商务风险评级:根据投标人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分档记分:AAA类得10分,AA类得7分,A类得5分,BBB类得3分,BB类得2分,B类1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3.07.010.03.03商务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投标人总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分档记分:0.5(含)件以下的得10分,0.5-1(含)件的得7分,1-1.5(含)件的得4分,1.5-2(含)件的得1分,2件以上的得0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0.07.010.07.04商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绩(投保人需为乡镇及以上政府机关单位),每个业绩合同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10.00.01.00.55商务车辆配置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车辆进行评分,每具有一辆保障车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车辆实物照片及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2.05.0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时效进行综合评审:①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立即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非常快,理赔高效、简便的得6.1-8分;②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及时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较快,理赔基本简便、高效、清晰的得2.1-6分;③投标人在接案后回复较慢,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理赔不够高效、简便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6.05.06.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报案流程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7.05.06.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程序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6.05.07技术服务团队: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专业素质、服务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配置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得6.1-8分;配置较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较匹配的得2.1-6分;配置较充分、专业服务人员等配备一般的得0-2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80.00.07.05.08技术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5.05.06.05.09技术投诉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诉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5.05.07.06.010技术宣传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保险内容的宣传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优秀、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4.1-6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1-4分;内容基本提及的得0-1分。0-64.04.05.04.0合计0-9039.052.080.055.5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1商务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高低进行分档记分:(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10%以上,得10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以上,得7分;(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得4分;(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到150%,不得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10.010.010.010.02商务风险评级:根据投标人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分档记分:AAA类得10分,AA类得7分,A类得5分,BBB类得3分,BB类得2分,B类1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3.07.010.03.03商务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投标人总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分档记分:0.5(含)件以下的得10分,0.5-1(含)件的得7分,1-1.5(含)件的得4分,1.5-2(含)件的得1分,2件以上的得0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0.07.010.07.04商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绩(投保人需为乡镇及以上政府机关单位),每个业绩合同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10.00.01.00.55商务车辆配置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车辆进行评分,每具有一辆保障车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车辆实物照片及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2.05.0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时效进行综合评审:①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立即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非常快,理赔高效、简便的得6.1-8分;②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及时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较快,理赔基本简便、高效、清晰的得2.1-6分;③投标人在接案后回复较慢,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理赔不够高效、简便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7.05.06.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报案流程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6.05.06.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程序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7.05.07技术服务团队: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专业素质、服务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配置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得6.1-8分;配置较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较匹配的得2.1-6分;配置较充分、专业服务人员等配备一般的得0-2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80.00.07.05.08技术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6.05.09技术投诉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诉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7.05.010技术宣传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保险内容的宣传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优秀、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4.1-6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1-4分;内容基本提及的得0-1分。0-63.03.05.04.0合计0-9036.049.081.054.5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1商务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高低进行分档记分:(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10%以上,得10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以上,得7分;(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得4分;(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到150%,不得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10.010.010.010.02商务风险评级:根据投标人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分档记分:AAA类得10分,AA类得7分,A类得5分,BBB类得3分,BB类得2分,B类1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3.07.010.03.03商务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投标人总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分档记分:0.5(含)件以下的得10分,0.5-1(含)件的得7分,1-1.5(含)件的得4分,1.5-2(含)件的得1分,2件以上的得0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0-100.07.010.07.04商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绩(投保人需为乡镇及以上政府机关单位),每个业绩合同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10.00.01.00.55商务车辆配置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车辆进行评分,每具有一辆保障车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车辆实物照片及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2.05.0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时效进行综合评审:①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立即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非常快,理赔高效、简便的得6.1-8分;②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及时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较快,理赔基本简便、高效、清晰的得2.1-6分;③投标人在接案后回复较慢,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理赔不够高效、简便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6.07.07.07.06.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报案流程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2.05.07.06.06.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程序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2.05.07.04.07技术服务团队: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专业素质、服务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配置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得6.1-8分;配置较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较匹配的得2.1-6分;配置较充分、专业服务人员等配备一般的得0-2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80.00.07.05.08技术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7.05.09技术投诉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诉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0-84.04.07.06.010技术宣传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保险内容的宣传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优秀、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4.1-6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1-4分;内容基本提及的得0-1分。0-63.03.05.04.0合计0-9034.054.083.057.5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1080000元(壹佰零捌万元整)81.338.9990.321√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970900元(玖拾柒万零玖佰元整)55.8310.0065.832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1080000元(壹佰零捌万元整)51.678.9960.663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1080000元(壹佰零捌万元整)36.338.9945.32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4月14日1/1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评审结果告知书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我单位受贵单位委托,对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QZ23301222025002)实施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本项目于2025年03月19日发布采购信息,2025年04月14日10时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下列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请贵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反馈我中心。第1中标候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报价:1080000元(壹佰零捌万元整)我单位将根据贵单位的确认意见,对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贵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采购单位确认意见(盖章)年月日1/1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标段编号:QZ23301222025002标段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序号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1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四备注:若标段废标,可对整个标段废标情况说明即可。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QZ23301222025002采购人(盖公章):桐庐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盖公章):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23301222025002项目名称: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80000最高限价(元):1080000采购需求:为全县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家庭、计生特殊家庭提供保险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序号险种预计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年)总价最高限价(元/年)1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9300户706510002计生特殊家庭保险1100人390429000最高限价(元)1080000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每年一签)。本项目作为民生事项服务项目,具有长期性特征。鉴于其服务属性及市场实际情况,价格变化幅度较小,在第一年合同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采购人将根据中标单位的年度总结报告,进行最终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合同续签一年。(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þ有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保险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投标主体的授权书并盖总公司公章,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1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四号开标室[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层]),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云栖中路47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许丽芬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47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路719号国贸大厦7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苗苗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36568260质疑联系人:许红霞质疑联系方式:158888840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þ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可在采购代理机构4楼讲标室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或自备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等开展磋商活动。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路719号国贸大厦7楼 或发送邮箱:406139383@qq.com,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周苗苗,13136568260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成交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3家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响应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补偿救济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杭州市集中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3营业执照。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分对应表;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注:1、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3、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无格式附件的投标文件内容自拟。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6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家。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无。4.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4部分采购需求注:“▲”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一、概述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是全面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保险制度,保障子女死亡及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基本的治疗服务和必要的扶助,有效提高计生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桐庐县卫生健康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为全县计生家庭提供保险服务。二、保险内容1、被保险对象:具有桐庐户籍的,并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18周岁以下)及计生特殊家庭。2、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年,保险期从2025年3月30日起计算(若2025年3月30日至本项目采购完成时间发生理赔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无等待期。三、保险责任(保险内容及标准)保障对象保险内容保障额度责任描述独生子女家庭保险意外身故保险金(小孩)8万元因意外导致的身故赔付8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小孩)8万元因疾病导致的身故赔付8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大人)8万元因意外导致的身故赔付8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大人)5万元因疾病导致的身故赔付5万元。意外残疾保险金(大人/小孩)8万元因意外导致的残疾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按比例赔付残疾保险金,最高赔付8万元。计生特殊家庭疾病身故30000元/人因疾病导致的身故赔付3万元。意外身故30000元/人因意外导致的身故赔付3万元。意外残疾30000元/人因意外导致的残疾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按比例怕赔付伤残保险金,最高赔付2万元。重大疾病10000元/人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元/人。意外医疗费10000元/人使用救护车,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报销,单次限额1000元,一年限两次。住院医疗费8000元/人最高赔付8000元/人。住院津贴150元/人/天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的,150元每天给付保险金,单次最多90天,全年最多180天。重症监护200元/人/天200元每天给付保险金,单次最多90天,全年最多180天。四、保费标准▲A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户每年保费人民币70元(预计投保数:9300户),该项保费合计651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作无效处理。▲B计生特殊家庭保险:每人每年390元(预计投保数:1100人),该项保费合计429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作无效处理。五、服务要求1、协助管理。中标单位应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无偿协助并配合采购人开展保险的相关服务,并遵循采购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2、中标单位要配合采购人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保险项目的保险知识、理赔程序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宣传推广活动,制作宣传手册,并合理支付宣传推广费用。3、中标单位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单位必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4、中标单位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中标单位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5、中标单位必须对符合理赔要求的参保人给予赔付,不得推迟或以其他借口不给予赔付。否则采购人将有权终止会同并追究违约责任。6、中标单位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7、中标单位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及理由书。8、中标单位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同时每月固定时间至采购人设立的理赔点,受理理赔案件。▲9.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所载义务、责任分出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否则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六、事故认定机构如发生保险事故,事故由采购人认定。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完成所有参保对象投保工作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保费。(注:按实际承保人数结算保费,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供正规财务发票,采购单位按流程支付。)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序号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评分标准及细则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1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高低进行分档记分:(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10%以上 ,得10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以上,得7分;(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得4分;(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到150%,不得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10客观分2风险评级根据投标人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分档记分:AAA类得10分,AA类得7分,A类得5分,BBB类得3分,BB类得2分,B类1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10客观分3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投标人总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分档记分:0.5(含)件以下的得10分,0.5-1(含)件的得7分,1-1.5(含)件的得4分,1.5-2(含)件的得1分,2件以上的得0分。【提供投保人总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布当日的最新季度数据)摘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10客观分4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绩(投保人需为乡镇及以上政府机关单位),每个业绩合同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5车辆配置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车辆进行评分,每具有一辆保障车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车辆实物照片及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6理赔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时效进行综合评审:①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立即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非常快,理赔高效、简便的得6.1-8分;②投标人在接案后能够及时回复并解决问题,反应速度较快,理赔基本简便、高效、清晰的得2.1-6分;③投标人在接案后回复较慢,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理赔不够高效、简便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8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报案流程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8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理赔程序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方案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87服务团队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专业素质、服务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配置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得6.1-8分;配置较充分、人员服务经验与项目要求较匹配的得2.1-6分;配置较充分、专业服务人员等配备一般的得0-2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8主观分8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8主观分9投诉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诉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保险服务有关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1-8分;②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1-6分;③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2分;④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8主观分 10宣传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保险内容的宣传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优秀、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4.1-6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1-4分;内容基本提及的得0-1分。6主观分11投标报价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价格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6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8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9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项目名称:;1.2.2项目内容:;1.2.3服务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所有参保对象投保工作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保费。(注:按实际承保人数结算保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财务发票,甲方按流程支付。)1.5违约责任1.5.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项目编制成果,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项目编制成果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项目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项目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5.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5.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5.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5.5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向桐庐县人民法院起诉。1.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公司存档贰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3)营业执照………………………………………………………………………(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Z23301222025002】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营业执照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分对应表……………………………………………………………………………(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Z23301222025002】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3营业执照;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分对应表;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Z23301222025002】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反面: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2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磋商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3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评分对应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评分细则中的评分标准(报价除外)……建议: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磋商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6、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磋商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Z23301222025002】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评分项目(险种)服务期限预计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年9300户2计生特殊家庭保险1年1100人投标报价(小写): 元投标报价(大写): 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行业分类);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Z23301222025002】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评分项目(险种)服务期限预计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年9300户2计生特殊家庭保险1年1100人投标报价(小写): 元投标报价(大写): 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年度桐庐县计生系列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Z23301222025002】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生系列保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