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安新县圈头乡人民政府2025)
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JW-2025-031
二、项目名称: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天津市中津建业绿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9号楼102室-60(集中办公区)
91120222MA069LTT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天津市中津建业绿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
90日历天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陈重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
2070000
/
/
/
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
20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前进(采购人代表)、孟瑞欣、李素云(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49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圈头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安新县东街村
联系方式:0312-5230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1111号派克印象A座802室
联系方式:0312-593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波
电话:0312-593567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圈头乡西街村磋商文件终稿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圈头乡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安新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2:00
评审专家名单
肖前进(采购人代表)、孟瑞欣、李素云(组长)
总中标金额
¥2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波
项目联系电话
0312-5935677
采购单位
圈头乡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安新县东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523014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1111号派克印象A座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5935677
附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安新县圈头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或承接)企业为天津市中津建业绿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2人,营业收入为1167.40万元,资产总额为2373.1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或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天津市中津建业绿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1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7附件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致:安新县圈头乡人民政府(采购人)我单位愿针对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我公司承诺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若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且我单位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中津建业绿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04月14日32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JW-2025-031)采购人:安新县圈头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五章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JW-2025-031项目名称: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预算金额:2090442.79元最高限价:2090442.79元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方式:其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获取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则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其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各平台,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如有需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澄清的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中提出。4、本项目仅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请供应商拨打北京CA客服电话,按照客服提示办理(对在此项目之前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北京CA,同样需要按此步骤操作后才可在本项目中使用),请供应商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CA办理电话:4009982981。5、请供应商打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关联政采云账号(如无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则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先进行注册)→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加密形成JMBS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6、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开标评标”(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提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技术支持电话:95763。7、质疑受理单位:安新县圈头乡政府,联系人:陈泽电话:0312-5230147;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波电话:0312-5935677;监督部门:安新财政局,电话:0312-5351127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安新县圈头乡人民政府地址:安新县东街村联系人:陈泽联系方式:0312-5230147(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1111号派克印象A座802室联系人:陈波联系方式:0312—5935677(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波电话:0312—59356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安新县圈头乡西街村道路改造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西街村3质量标准合格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5工期90日历天6缺陷责任期2年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9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JMBS格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投标文件上传”模块进行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截止时间上传的,为无效文件。)1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090442.79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1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进场正式施工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支付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格的100%。支付前,供应商向建设单位指定账户上交审定价格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注:上述付款方式均由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予以支付。14磋商保证金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所有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1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解密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解密时间: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16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17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8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报价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0勘察现场自行踏勘,不组织21分包或转包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采购人联系方式名称: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地址:安新县东街村联系人:陈泽联系方式:0312-52301472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1111号派克印象A座802室联系人:陈波联系方式:0312—5935677、1871327656224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电话:18713276562邮箱:463498598@qq.com。25技术暗标编制要求不适用26备注1、所有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无效资料,取消其参加磋商的权利和成交资格。2、本采购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情况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3、本采购文件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4、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6备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投标人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优惠。(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7)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统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主要合同条款;(5)评审标准和方法;(6)响应文件格式。5.2除5.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申请将可能被拒绝。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组成(1)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报价一览表(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施工组织设计(7)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8.语言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报价10.1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成交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报价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报价无效。10.2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本磋商文件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删改。12.磋商保证金无需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申请将被拒绝。1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4.1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14.2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写连续页码和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4.3供应商编辑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14.4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14.5磋商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特殊情况可增大幅面。15.磋商响应文件盖章要求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文件。15.2响应文件中所有涉及签字的,供应商可将文件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也可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供应商也可将按要求制作完成的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之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16.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16.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文件制作加密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成功。1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进行递交。17.2不接受线下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如需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务必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四)会议程序及磋商19.会议程序(1)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并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供应商对自己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供应商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3)开标结束。(4)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5)宣布进入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阶段。(6)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0.磋商20.1磋商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0.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令)等规定的程序和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20.3磋商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20.4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5磋商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是否具有响应性的依据是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6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0.7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的;(2)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4)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确定供应商21.确定成交供应商与公示成交结果21.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2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成交结果。21.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六)签订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采购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做实质性修改。(七)其他24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为准。25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100%收取。26.投诉的提起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七条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质疑与投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执行。27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一、工程量清单(另附)供应商自行下载注:投标单位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价封面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专用章并签字,该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为供应商本单位的,也可以为非供应商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若为非供应商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还应在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与注册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后附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同一个造价咨询单位针对本项目不得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签订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二、图纸(另附)供应商自行下载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见《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