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中标结果公示(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 BB2025WHCGJ040
二、项目名称: 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皖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中兴路1号楼附4号
  成交金额:77.8221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7.822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娜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12153824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家银(组长),赵伟、王秀禹(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6号
联系方式:13329225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17层1707-1710 室
联系方式:18119862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秀禹(采购人代表)、杜恒(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329225588(采购人代表)、18119862568(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评审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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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安徽皖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参加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安徽皖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420万元,资产总额为4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皖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公司,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评审情况一览表标段(包)编号:BB2025WHCGJ0401标段(包)名称: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初审备注1安徽皖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778221.00通过拟中标候选人一2安徽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97000.00通过拟中标候选人二3安徽鹏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97768.22通过拟中标候选人三4安徽威尔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00000.00通过5安徽胜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7000.00通过6安徽牛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9999.00通过7五河清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67912.00通过8安徽正班建筑有限公司898988.00通过9江苏磊之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34100.00通过10安徽华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98888.00通过11安徽瑷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2000.00通过12中科汉兴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34605.66通过13安徽省岱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60000.00通过14安徽巴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0000.00通过15安徽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90850.13不通过16安徽省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41526.31通过17安徽山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46119.98通过18安徽淮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46480.00通过19安徽晟晨建设有限公司1246512.84不通过20安徽华运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46512.84不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2024版本)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编号:BB2025WHCGJ040采购人: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八章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谈判邀请项目概况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B2025WHCGJ040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24.651284万元最高限价:124.651284万元采购需求:计划在长淮村、胜淮村、北店社区、黄台社区、红旗村、淮五村、张庙社区、杨庵村、沟东村、十字岗、黄盆窑、中心等九个村及三个社区新建水泥路,长度共计约3156.3米,面积约为9967.2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第1页/共108页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下载。方式:供应商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第2页/共108页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2.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3.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4.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5.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第3页/共108页厅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6号联系人:王秀禹联系方式:133292255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1707-1710室联系人:杜恒联系方式:18119862568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五河县财政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五河县城关环城北路西段北侧、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联系方式:0552-5886115、0552-5060003第4页/共108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1.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和方式:2025年04月11日0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询问(澄清、问题)。逾期或署名均不予受理。2.澄清、答复:2025年04月11日17时30分前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10.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1.1谈判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2.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3.供应商应自行验证互联网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14.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4.3响应无效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的;(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3)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6)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10)相互抄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报价嫌疑的;(1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2)响应文件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可行的;(13)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办理响应事宜的;(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14.3响应无效(16)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17)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18)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19)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响应无效情形的;(20)法律、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把相关原因通知供应商。17.4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2.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4.1告知谈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4)收取账号: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5)退还时间: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3)收费标准:壹万玖仟元整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接收部门: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29225588(采购人代表)、18119862568(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6号、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1707-1710室30其他内容/30.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0.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0.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0.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0.5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30.5安全文明要求规定30.6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30.7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0.8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0.9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1)收费对象:/(2)收取方式:/(3)收费标准:/30.10其他补充说明1、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30.10其他补充说明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1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3、制作技术投标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按上述“2”中规定操作方法,必须从省市场主体库对应栏目的注册信息中,链接挑选验证通过的相关材料;否则,可能造成不予采信。相关材料及对应栏目是指:(1)企业证照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基本信息”。(2)企业资质信息(包括资质证书、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上传到对应栏目为“资质信息”。(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项目负责人信息,包括资格证书、安全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明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人员信息”。(4)同一材料具有不同作用,应上传到不同的对应栏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省主体库投标人上传资料操作手册》。除上述(1)-(3)之外的其他信息,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导入投标文件技术标(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有31投标文件的制作关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即可,包括以下信息:(5)企业、人员业绩信息。(6)企业、人员奖项信息,包括颁发奖项的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7)技术负责人等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信息,包括资格证书、安全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明信息。(8)除上述(5)-(7)之外的其他涉及资信加分信息,例如企业银行资信证书、ISO证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等其它各类证书证明信息。4.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公章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质量负责,确保投标文件内容清晰、完整、可用,投标文件内容系统无法识别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总价(费率)或能计算出投标总价(费率)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7.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内容中属于互联网网站内容的,投标人须提供网站链接及该网页的截图或扫描件;投标人仅提供网站链接,或者仅提供该网页截图或扫描件的,评审时不予认可;出现网站链接内容和网页截图或扫描件不一致时,以网站链接内容为准。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资料除外。9.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2供应商注意事项1.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供应商有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制作在投标文件中。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解密截止时间之后,因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造成评委无法评审的,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评标程序。5.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发起询标,供应商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供应商应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询标内容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区指定的询标室完成澄清说明工作。)6.项目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厅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未提交手持资料被废标;7.供应商须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可以通过系统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32供应商注意事项自负,供应商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8.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并加盖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9.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供应商应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20分钟)对询标内容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10.供应商可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看评审结果。11.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以下”的要求,若无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12.本项目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33非正常投标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1)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不同供应商为完成部分或全部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的价格构成全部雷同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6)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2)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3)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4)不同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工程的内容雷同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2.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33非正常投标行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移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1)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或同一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2)不同投标人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一致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联系电话号码一致的;(7)不同投标人委托办理投标事宜的实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3.投标人(供应商)弄虚作假,并经调查认定的。第15页/共108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5若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第16页/共108页1.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第17页/共108页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第18页/共108页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谈判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1.谈判有效期11.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谈判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第19页/共108页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3.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4.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14.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第20页/共108页14.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4.4.3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谈判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第21页/共108页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每轮报价过程中,评审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供应商发起每轮报价(不含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供应商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写每轮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每轮报价时限为20分钟)对报价内容确认并加盖电子签章。17.2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第22页/共108页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17.6除非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17.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7.8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谈判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谈判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7.9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7.9.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谈判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17.9.2谈判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第23页/共108页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17.9.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17.9.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17.10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7.11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7.12采购“三首产品”,采购单位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首台套”“首批次”试点工作的意见》(蚌公共资源局﹝2019﹞8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采购,采购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采购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三首产品”,评审时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或者一定的综合评审加分,具体内容由招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情况自行确定。价格扣除或者综合评审加分具体政策为:/17.13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认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明确,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三首产品”评审优惠可以与其他采购政策评审优惠累加计算。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第24页/共108页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25页/共108页24.告知谈判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第26页/共108页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页/共108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投标人一旦成交,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书面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成交人投标时所报人员的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3、成交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重新通过招标选择新的承包商。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2材料要求1、成交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质量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法定检测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与工期延误由成交人自负。2、因成交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材料的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工程施工重点无3难点无4报价须知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强制采购清单为:/优先采购清单为:/(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8其他1、项目其他成员:配备项目班子人员构成成交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岗位人员配额专业执业资格项目经理1同谈判公告同谈判公告技术负责人1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时须提供职称证书。施工员1/投标时对持证不做要求,无需提供持证材料,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人员。中标后,相关人员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质量员1/安全员1/合计5①投标时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上述要求,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并依法缴纳社保,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即可。②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须进驻现场,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打卡,不得采取任何措施逃避打卡,如发现缺打卡或替打卡一次交纳违约金500元人民币,同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监管。③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成交人根据行业管理规定及现场施工需要,保证项目管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施工管理人员,成交人必须服从。④成交后因成交人的原因,变更项目经理,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交纳5万元/次违约金,变更其他人员交纳2万元/人•次违约金。项目经理除被限制人身自由、重大疾病、退休、死亡等不能正常第30页/共108页履职外,主体工程完成前原则上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主体工程完成前,变更人数总量不得超过20%。第31页/共108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初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6资质证书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8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9授权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0谈判响应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1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2其他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第33页/共108页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五河县城关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工程地点:五河县城关镇o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o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C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计划在长淮村、胜淮村、北店社区、黄台社区、红旗村、淮五村、张庙社区、杨庵村、沟东村、十字岗、黄盆窑、中心等九个村及三个社区新建水泥路,长度共计约3156.3米,面积约为9967.2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第34页/共108页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第35页/共108页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十、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36页/共108页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37页/共108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保证保险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可以用资金落实证明替代。2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保险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退还。45.1.1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45.1.1(5)/。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500元/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10%。6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后,承包人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即为双方后期结算时执行的固定单价,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要求、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卸货、存储、二次搬运、安装、切割、损耗、检测、试验、养护、退回包装等材料设备、人工费、机械和工具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相关风险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范围内的一切相关风险费用外,无论承包人投标报价时是否存在错漏缺失,均视为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构成合同价款项目的所有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予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9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1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量的70%,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4.185%,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符合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12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3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工程审计结算价的3%,时间:工程审计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2)由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工程审计结算价的3%,时间:工程审计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3)其他方式:/。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第40页/共108页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合同协议书;(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图纸:(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工程量清单);(7)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施工合同通用条款;(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第41页/共108页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附件(含答疑补遗)、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1套(含竣工图1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设计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承包人关于本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架构及联系方式;(2)开工日期前7天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并上报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含各项资源投入计划、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临水、临电专项方案等;(3)经设计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如有,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4)竣工验收前14日内竣工资料(含4套竣工图及对应光盘);(5)其他法律法规约定要求提供的或发包人、项目管理人另行要求的内容;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满足施工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现场代表或其指定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第42页/共108页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本工程红线为界,红线以内为场内,红线以外为场外。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备注:与合同补充条款相对应)。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第43页/共108页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现场管理职责,重大事项汇报主要领导确定。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内完成,由发包人统筹安排作业面。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14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以及全套材料电子版(光盘)1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负责按时开工建设。2)负责施工生产、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负责工程款内部计量支付工作。4)接受发包人对施工建设的监督管理。第44页/共108页5)负责与工程相关保险的办理、支付和理赔。6)要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并承担因拖延支付引起的一切责任。成交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按采购人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延迟办理,则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天)。7)负责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8)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建设所需的合法手续。9)负责及时办理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10)向发包人提供与所供设备相符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并提供设备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1)在竣工验收前按监理单位书面通知的要求,拆除、清运承包人的临时设施及承包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移交前现场清理应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处理,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在其他专业安装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解决与其他专业交叉施工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协调配合工作。13)负责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身份证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第45页/共108页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出勤率不小于22个工作日/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发包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工地现场,课以承包人500元/人•天的违约金;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人•天的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以相关法规及通用条款为准。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第46页/共108页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解决。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第47页/共108页(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本款补充5.4.3项:5.4.3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不合格分项报告》或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在监理人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条补充5.6款:5.6质量事故的处理5.6.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处理。5.6.2发包人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发现有技术、质量和其他问题的,可通过监理人责令承包人返工或整改;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责令承包人予以解决,承包人按照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第48页/共10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