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编制中标结果公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300000202502000076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
34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
淄博市域。
科学编制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引领淄博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
田宝峰(采购人代表)、王咏梅、何淑华、赵溪丽、李丽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
中则智库(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72.0、70.0、52.0、68.0、68.0),中财云端(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63.98、72.98、53.98、68.98、70.9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92.02、92.02、80.02、92.02、92.02)
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未中标原因
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
中则智库(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9层915室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
中财云端(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3层305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内按照1.5%收取,100-500万按0.8%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4840.00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联系方式:0533-3182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128号
联系方式:0533-6217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德萌
电话:0533-6217979
相关附件:
服务承诺.pdf中标公示.pdf劳务报酬支付表.pdf类似项目业绩.pdf招标文件.pdf开标一览表(报价表).pdf
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及后续服务保证1服务承诺我单位承诺全力按照淄博市发改委(采购方)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咨询服务等工作,按时提交编制成果,保证规划编制质量。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承诺严格按时提交编制成果。有序推进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提交规划编制文本。2025年底(或2026年初)左右,经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以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为准),按时完成《规划纲要》文本编制,协助做好课题鉴定验收工作。(2)承诺确保规划文本质量,严格落实规划编制规范。加强编制过程控制,严把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使文本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实现淄博市发改委(甲方)的规划编制目标。及时收集、反映和协调规划1: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全面保障规划编制质量。三D台(3)承诺严格符合规划编制程序。落实并完全符合国家、省、2市关于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意见。严格做好“十五五”规划纲要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做好市级规划与国家级规划、省级规划的对接,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加强“十五五”规划纲要与规划建议的对接。通过专家评审及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编制组修改编制成果,直至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实施。(4)承诺全力保障规划编制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在规划编制的每一步,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环节,提前谋划、提前准备、严密组织,四实准备好编制规划所需的一切人力、财力、物力,严防缺少准备的“手忙脚乱”确保关键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阶段性编制任务。(5)承诺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对成果资料和规划编制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规划编制结果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编制成果。(6)承诺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在项目审查及审批过程中,我单位编制组向甲方全程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对规划编制阶段性成果的实施、改进提供有效的指导,确保项目获得有关单位审批;负责对研究成果审查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7)承诺全力做好后续服务保障。规划编制结束后,编制组一定按照淄博市发改委(甲方)要求,做好规划的咨询、宣传、解读等后续工作。帮助做好规划落地落实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采用电话跟踪或定期走访等方式与甲方保持沟通,对规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进一步的跟踪并咨询落实。对甲方需配套或需升级的管理内容提供进一步的咨询或指导,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8)违约责任承诺。若未按时交付成果:若因我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规划成果,每逾期一天,我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若成果质量不合格:若交付的规划成果未通过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或专家审查,我方负责无偿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若经多次修改仍无法达标,我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造成的损失等。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076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1号中标(成交)金额:348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淄博市域。科学编制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引领淄博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五、评标委员会名单:田宝峰(采购人代表)、王咏梅、何淑华、赵溪丽、李丽六、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中则智库(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72.0、70.0、52.0、68.0、68.0),中财云端(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63.98、72.98、53.98、68.98、70.9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92.02、92.02、80.02、92.02、92.02)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未中标原因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中则智库(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9层915室综合评审得分较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中财云端(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3层305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内按照1.5%收取,100500万按0.8%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4840.00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联系方式:053331823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128号联系方式:053362179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德萌电话:05336217979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04月15日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076项目名称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500000.000000中标成交金额348.00万元评审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至2025年04月15日11时1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5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李丽4004400李质平购赵溪丽400400五溪雨第的/付付何淑华400400A7人21王咏梅4400400合计1600.00.00.00.00.01600.0采购人代表:田宝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丁彬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上金投标人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委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西成区“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规划文本编制2020年4月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东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及相关课题研究2020年5月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0年4月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采购项目2020年7月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2019年11月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0年11月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怀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2020年8月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雨花区“十四五”规划编制2020年5月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9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0年9月费县发展和改革局10济源区域发展规划2021年8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台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签章):国家发辰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5年1月8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076项目名称: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水采购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3月24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五、开标及评标.............................................-21-六、确定中标................................................-27-第三章服务需求.............................................-32-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4-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34-二、评审办法................................................-36-三、评标标准................................................-36-四、结果确认................................................-3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1-一、开标一览表..............................................-41-二、资格证明文件............................................-42-三、商务及技术文件..........................................-4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5--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076项目名称: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35000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3500000.00元。采购需求:1.服务内容:科学编制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引领淄博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服务标准,服务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注册的投标人,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②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2270027,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CA服务类)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②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①山东CA:0533-3592521/400-607-8966(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②CFCA:0533-3590310(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联系人:田宝峰联系方式:0533-31823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西二路128号联系方式:孙德萌0533-62179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德萌电话:0533-621797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联系人:田宝峰电话:0533-31823831.2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西二路128号业务联系人:孙德萌电话:0533-6217979传真:/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总预算:3500000.00元,共分为1个包。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万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万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踏勘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答疑会:(是□否☑)答疑会描述:/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说明与要求: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11.1报价要求: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价格一次性报定,不能修改。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由全权代表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5、投标报价说明:11.15.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根据自身技术装备、人员配备情况、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及本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等进行自主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与编制规划工作相关的资料收集费、方案编制费、最终成果费、成果工本费、利润、税金及完成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还包含采购人后期评审(如有)等会务相关费用、编制成果方案优化、修改、补充、调整、完善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及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费用;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也须包括在总报价中;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投标报价的总价中标后不做调整。5.2成果编制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规划编制和后续咨询服务要求,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单位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5.3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因完成本项目服务必须承担、缴纳的所有税费、交易费等均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不单独支付。5.4投标人可自行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现状及周边环境状况等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申请将不被批准。5.5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因特殊原因延长服务时间(如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感染性疾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价高或低说明和证明材料是否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1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将投标文件打印胶装一式三份、电子版1份(U盘)交采购代理机构。1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09:3019.1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09:30开标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间:开标会后,评审会议开始前25.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9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33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5.1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6.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38.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3-6217979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西二路128号39.1中标服务费: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为100万以内按1.5%,100万—500万之间按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支付形式:电汇转账支付时间: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43招标文件解释权: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说明如下: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被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全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报价资格。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务必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材料”1部分上传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因此造成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会议完毕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取消报价资格,不得参加项目评审。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开标会议后,项目评审开始前,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取消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31、本招标文件中全权代表指的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被授权代表。2、本招标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法人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11-1付款途径:由国库集中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支付2付款方式:形成相关成果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专家评审完毕并经相关会议审定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市人大会议审议并通过后,支付剩余款项。(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3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地点。5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盲审”评审,商务部分均采用“明标”评审,技术标和商务部分必须分开单独制作。2.技术标“盲审”内容需上传至[投标文件组成的“技术质量”模块中],未按要求上传位置错误者,该技术标书得分为0分。3.技术标“盲审”评审要求:不得出现任何与投标人相关的词句、语言(如企业名称、人员姓名、企业徽标或符号等),不准做可能被评委辨别的任何标记,所有字体一律采用宋体四号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和彩色图片,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当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3-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服务:本项目第三章要求的服务需求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的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4-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5.3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4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详见投标须知资料表。5.6.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当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8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9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同-15-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标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2投标人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当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8.3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8.4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投标人应当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6-8.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8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的两个部分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标识及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标包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5投标文件应当以中文书写。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当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相应的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的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将予以拒绝。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投标人应当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7-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电子投标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请确保在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0.6.1开标一览表10.6.2资格证明文件10.6.2.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3投标人应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0.6.3商务部分(明标)(1)投标函(2)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a.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8-b.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c.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项目需求及背景理解(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②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6)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及后续服务保证(7)承接本项目优势及合理化建议(8)投标人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9)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10.6.4技术部分(暗标)(1)总体编制思路(2)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3)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4)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技术问题解决措施等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当提供的服务。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服务的总价。11.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5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2.电子版投标文件-19-12.1投标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格式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12.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开标后,电子版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应当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投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15.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招标公告。16.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20-上开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7.3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18.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18.3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8.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9.开标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9.2开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标时,由各投标人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21-价格等其它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系统内及时声明,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开标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人应当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评标委员会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会员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等。本项目下载、上传、开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各投标人自行承担。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22-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2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评审专家4人组成。21.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1.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3-对招标文件的投标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2.2.3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2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4.投标无效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4)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1)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投标人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6)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19)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25-(22)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否决其投标的;(23)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提供货物不符合的;(24)投标文件未按暗标要求制作、未按实质性响应的技术部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的;(2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5.比较和评价25.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5.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25.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5.5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5.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系统自动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5.7投标人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出。25.8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26-确认。25.9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10评标过程要求: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当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6.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保密要求27.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7.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8.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0.中标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应当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33.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投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执行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8-35.3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投标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7.4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37.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5)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29-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37.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潜在投标人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质疑除外);(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7.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7.8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38.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合同公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0.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30-标准的履约情况。41.履约验收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42.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1-第三章服务需求本次招标共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一、项目概况1.规划范围淄博市域。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3.编制内容及深度科学编制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引领淄博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梳理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现实条件、主要挑战和存在的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2)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阶段性发展重点;(3)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重大政策建议;(4)研究提出“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机制和重要举措,确保“十五五”规划任务目标顺利完成;4.规划编制技术要求(1)规划编制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2)规划编制要立足淄博市全市,紧密结合全市战略实际,国家、省相关发展规划战略,并同时注重规划的前瞻、战略和宏观特性。(3)规划编制要突出开放性、创新性、持续性和协调性,特别要注意规划的可实施性和项目对规划的支撑作用,做到目标科学、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可行。(4)规划编制要做好基础资料调研和核查工作。对所采用的基础性数据要进行认真的复核和分析,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确保规划编制质量。-32-(5)处理好与其它规划的关系,做好与其它规划的衔接。(6)研究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二、成果提交要求(1)有序推进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提交规划编制文本。(2)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要符合省市关于规划编制的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3)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的书面许可,供应商不能对外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课题研究成果。三、其他(1)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实现既定的目标,供应商要严把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文本质量,使文本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2)供应商应在项目审查及审批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确保项目获得有关单位审批;负责对研究成果审查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3)规划编制结果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编制成果。(4)编制单位提供的最终完成的全部编制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编制单位共同所有。(5)对成果资料和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供应商要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因供应商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采购人相关的经济损失。(6)供应商须负责修改编制成果直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实施。-33-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投标人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1.3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14、15)。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2.中、小微企业2.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34-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3.监狱企业3.1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35-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3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评标委员会检查验证。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二、评审办法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资信、业绩、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三、评标标准5.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评审1营业执照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资格性评审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法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符合性评审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文件签署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签字有法人有效授权3投标方案只有一个投标方案4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5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详细评审-37-评分项目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报价(10分)投标报价1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10分。其它投标价按如下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技术部分(30分)总体编制思路8对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总体编制思路进行综合评审,理念先进、思路创新、编制方案科学,且具有前瞻性的得8分;内容有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有一条减1分,减完为止。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8对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保证体系完整、内容清晰明确,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可靠、具有实操性的得8分;内容有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有一条减1分,减完为止。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8对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各节点工作内容分析合理,计划安排恰当、进度分析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合理实用性强的得8分;内容有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有一条减1分,减完为止。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技术问题解决措施等6对投标人提供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技术问题解决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符合项目情况、全面到位,并提出合理可行的针对性对策,关键技术问题解决措施合理的得6分;内容有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有一条减1分,减完为止。-38-其他条件(60分)类似业绩10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需求及背景理解15对投标人针对该项目需求及背景理解等表述进行综合评审,对“十五五”全市发展战略基点、主要目标指标及重点举措研究背景了解准确、理解全面;对全市现行相关规划、政策、技术标准与准则有深入了解,得15分;内容有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有一条减1分,减完为止。人员配备15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②项目配备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副高级职称(含)以上,每提供一名得2分,此项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及后续服务保证10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及后续服务保证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可行,服务响应迅速、后续服务内容具体、完整、安排到位的得10分;内容有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有一条减1分,减完为止。承接本项目优势及合理化建议10对投标人提供的承接本项目优势及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优势明显,合理化建议先进、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有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有一条减1分,减完为止。价格部分(含鼓励优惠政策加分)直接计算;质量、其他部分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计算出的平均得分为各供应商的评议得分;评议得分与价格部分得分相加得到各供应商的汇总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按-39-汇总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得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若价格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中标人。四、结果确认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4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其他承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41-二、资格证明文件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42-b.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致:(采购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采购人单位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可另外单页提供(正面、背面)附: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4-c.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一、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若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须盖章,需要签字)。-45-三、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致:,(采购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全权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4)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5)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46-2.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7-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48-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有)-49-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邮政编码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金所有制性质资质及等级注册机关注册时间人员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情况财务状况说明-50-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076项目名称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包号无投标人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投标报价大写:叁佰肆拾捌万元整小写:348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其他承诺承诺按照甲方要求,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投标人名称(公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5年4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纲要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