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展陈中标结果公示(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2025)



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NJRJ-C2025-0017

二、项目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视界互联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91320115MA21W4HM5A
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运粮河西路101号2号楼4楼
94.43(均分制)
196908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2025年5月30日之前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乃民、姜超、李维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参照计委计价格(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3.收费金额:2.275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2025年3月31日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麒麟科创园天泉路168号
联系人:李维维
联系电话:025-8617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人:付宇
联系电话:025-83111722-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宇
电话:025-83111722-800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doc

JSZC-320100-NJRJ-C2025-0017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0: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维维,张乃民,姜超

总成交金额
¥196.908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慧

项目联系电话
025-83111722-8003

采购单位
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麒麟科创园天泉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826689458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慧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等一、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25年04月09日单位名称江苏视界互联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214aA法定代表人程银银联系人缪有志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科技创新园运粮河西路101号2号楼4楼联系电话13062503556诚信档案记录情况暂无南京市政府采购失信处罚记录信用承诺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我公司自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道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约各项规定,我们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排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限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卓法定代表2025年04月09日☆价格折扣文件格式附件十一、政府采购政策(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的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视界互联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3548.65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73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回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本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江苏视界互联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9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口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21gI瑞嘉建设REGALCONSTRUCTION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NJRJ-C2025-0017项目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采购类别:服务类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7第三章评分标准21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3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00-NJRJ-C2025-00171.2项目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200万元1.5最高限价:200万元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30日之前完成。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8日下午17:00。3.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3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3.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5.1时间:2025年4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第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7.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7.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7.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7.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7.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地址:南京市麒麟科创园天泉路168号联系人:李维维联系方式:025-861705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联系方式:025-831117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宇电话:025-83111722-800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或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或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6)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2节能产品政策(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4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5进口产品政策(1)除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收取。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并核算到总报价中。该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清。付款账户如下:户名: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南京龙江支行账号:4301024119100057021二、响应文件编制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及声明等部分。供应商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格式要求上传相应的文件。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7.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7.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8、磋商有效期8.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的技术条款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也可从其规定)。9.2供应商编写的磋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8)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1)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5)《供应商资格承诺函》;(6)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8)《技术条款偏离表》;(9)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10)服务承诺;(1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12)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13)第三章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4)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9.3响应文件的价格(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为完成相关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子目单价及总价让利幅度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融资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参照各类费用标准和规范,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会、政治、自然条件,综合考虑市场及政策风险因素自主报价。(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0、响应文件的递交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按照磋商公告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0.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8.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0.3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1、响应文件的拒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2.1响应文件的撤回12.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2.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2.2响应文件的修改12.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2.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13、响应文件解密13.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当天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4、磋商14.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4.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4.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5、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5.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5.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磋商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5.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6、评审过程中的澄清16.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16.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1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7.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1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17.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8、响应文件的审查18.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18.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8.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8.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18.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18.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18.3.5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8.3.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18.3.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改变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子目数量、单位及清单报价漏项、缺失等)。18.3.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8.3.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8.3.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8.3.11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8.3.12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18.3.1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18.3.14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8.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8.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19、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磋商程序19.1.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19.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19.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份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分。19.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19.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五、成交20、确定成交单位20.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三章。20.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3代理机构将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0.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20.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0.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20.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4.6将合同标的转包。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1.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活动。22.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3、询问2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质疑2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4.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4.4采购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5、投诉2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6、诚实信用26.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6.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6.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6.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6.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分标准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项目评分类别评分内容及方法得分价格分(10分)价格标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商务部分(28分)多媒体设备参数要求供应商必须制定“技术条款偏离表”,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多媒体设备技术要求与参数指标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评委根据“技术条款偏离表”评分,参数部分若有任何一项负偏离,每项扣分1分,扣完为止。(供应商需根据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11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案例证明,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上传完整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9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动画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动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人员岗位列表、人员身份证信息、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7月以来供应商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保凭证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得分。8技术部分(62分)设计说明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布局、总体空间设计、布展设计、主题策划、空间创意等)进行综合评分。设计明确,构思清晰、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符合项目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空间,设计说明思路清晰、准确完善的得10分;主题设计简单,设计特色与重点模糊,设计说明解读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7分;设计说明解读不准确,不具有针对性、内容不完整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展陈内容深化设计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展陈内容的深化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数字内容影片、互动程序UI、图文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分。专业业务专项设计方案完整严谨、内容真实、设计合理、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得10分;专项设计方案较完整严谨、设计较合理、部分符合实际情况得7分;专项设计方案功能有遗漏、设计一般,不符合实际情况得4分。10设计图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总平面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观众流线图;及各展厅和各个部分、单元的重点亮点效果图,轴测图等(效果图制图中不得夸张与失真地渲染效果)进行综合评分:效果图全面合理、流线清晰、可操作性强、重点亮点突出的得10分;效果图全面、有流线分析、有重点亮点,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满足项目需求的7分;方案不全面、内容有缺失、流线混乱、没有重点亮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施工图(包含平面系统图纸、立面系统图纸、大样图纸、强弱电系统图纸等)进行综合评分:施工图纸完整详细,匹配空间效果,设计说明、材质标注、尺寸标注清晰完整的得10分;施工图纸较完整,较匹配空间效果,设计说明、材质标注、尺寸标注较清晰完整的得7分;施工图纸不完整、不匹配空间效果,设计说明、材质标注、尺寸标注不完整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编制依据充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对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影响进度计划实现的各方面因素作出了充分的预计分析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及保证措施的得5分;进度计划较合理、可行,保证措施能力较为切实可行的得3分;具有进度计划,但保证措施能力不切实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及应对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质量控制措施合理、清晰、科学、有效、符合实际及项目需求且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满足部分项目需求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合理可行,不能够满足项目实际且不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安装调试及供货方案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及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及验收标准具体完整、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及验收标准清晰合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及验收标准片面不清晰、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售后服务方案评委依据比选申请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应急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审:服务内容及响应全面、专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服务方案切实可行,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6分;服务内容及响应较全面、服务保障体系较完善,方案可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分;服务内容及响应不全面、服务保障体系不完善,不具有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合计100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6.评分标准中提到的认证、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为依据。7.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设计要点1、总体定位展厅总体定位是集形象展示窗口、科研实力验证平台与核心价值传播载体三位一体的工业智能创新中枢,通过可视化呈现、场景化验证与体系化诠释,全面展现研究院在工业人工智能领域的成果及风貌。(1)主题明确布展主题明确,布展内容切合主题,做到脉络清晰、特色鲜明。(2)布局合理设计应充分尊重项目定位和功能,合理布局功能和空间形态。总体设计与布局按照工程建筑平面,各展厅空间设计自由发挥。各配套区域功能清晰、配置合理,避免运行时互相干扰。(3)流线组织合理考虑不同的参观人群,方案应对交通流线进行合理的组织,同时对参观人群的流量进行科学的控制,简化交通流线。考虑人性化设计和无障碍设计,在保证单个展区主题鲜明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展区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参观路线。(4)展示手段新颖综合运用多样化声光电展示手段,充分调动起观众的多维感官,力求在展示形式、技术手段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引领观众参与互动。创造出多维立体展示方式,给人以强烈的观感。(5)装饰风格简洁总体装修设计风格应紧扣主题,力求简洁,构思新颖,既要符合时代背景,又要彰显在地风格。(6)色系灯光有序建议进行主色系研究,规范色系灯光,色系不宜繁杂。(7)经济实用要坚持高质量、高水平、精致大气、经济实用原则。应在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兼顾设计与展区制作维护、费用和展厅的运营效益等经济成本。(8)智能化与节能环保充分考虑展馆的智能化与节能环保,做到系统可靠,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并具有先进的数据处理终端,各类数据信息应方便的管理、维护更新、传播,有利于今后的更新维护、降低运营成本。二、设计文件提交要求1、设计总体说明:包括方案构思、设计布局、展品展项等设计总体理念、设计目标、风格定位、设计主题;遵循建筑、展示设计原则、分析展览布局、展览参观游览体系表现形式等策略。2、主要图纸内容1)设计总平面图、参观总动线图;2)设计主题概念分析图、展品展项布局分析及空间结构分析图;3)主要展览区平面设计图及展品方案意向图;4)效果图(重点区域及重要节点效果图、重要展项效果图);3、提供与设计方案相关的投资估算分析表。1)成果要求2)概念设计PPT方案3)装饰布展施工图4)实施预算三、装饰材料要求1、设计要确保材料和工艺的环保和节能及建筑的安全。2、控制好室内环境质量(按Ⅱ类控制),检测项目为甲醛、笨、氨、TVOC、氡五项指标。装修材料安照《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40要求设计、选择、施工及验收。3、设计所使用的装饰材料应符合相关防火和室内环保要求,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四、多媒体设备要求(一)技术要求与参数指标技术要求与参数指标序号硬件名称主要技术参数1LED屏像素点间距≤1.57mm对比度:4500:1-5000:1 像素、模块亮度均匀性>90%显示屏寿命≥10万小时单元平整度≤0.5mm刷新频率>3840Hz255-65寸工业一体机分辨率:≥1920×1080亮度:300cd/m²-350 cd/m²对比度:1000:1-1200:1背光寿命:40000hours-50000 hours响应时间:4ms-5ms配置要求:CPU:i5;内存:≥8G;硬盘:≥128G固态硬盘398-100寸工业一体机分辨率:≥1920×1080亮度:400cd/m²-450 cd/m²对比度:3500:1-4000:1背光寿命:40000hours-50000 hours响应时间:4ms-5ms配置要求:CPU:i5;内存:≥8G;硬盘:≥128G固态硬盘4音响额定阻抗:6Ω-8Ω;额定功率(AES):80W-120W峰值功率(AES):200W-240W5功放阻抗: 6Ω-8Ω额定功率(RMS):200W+200W -250W+250W峰值功率(RMS):400W-500W6工控电脑CPU:i7;内存:≥16G;硬盘:≥1T;显卡:≥1G独立显卡;机箱:工业机箱7中控pad11-12寸高清平板电脑,≥128G wifi版8无线AP5G双频无线吸顶AP企业级wifi接入POE供电适用频段2.4GHz+5GHz一体化AP9路由器1-2个千兆WAN口2-3个千兆LAN口支持LAN转WAN支持负载均衡、内置AC、防火墙、行为管理等功能,带机量15010交换机20-24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端口2个1000Base-X SFP端口,传输模式,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11机柜42U(二)设备要求:1、所有多媒体设备应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2、多媒体设备应满足展厅展示需求,具备先进性、稳定性、易操作性和可扩展性,确保与展厅设计风格协调一致,提供高质量的视听和互动体验。3、本项目应配备中央控制系统,实现多媒体设备的集中管理和控制,支持远程操作和自动化场景切换。4、多媒体展项的设置和设计应以对展陈大纲的内容解读为基础,发挥准确、完整和生动传播展览主题和内容的作用。5设计要与展厅总体形式设计协调,与展厅空间协调,确保展厅流线顺畅和空间疏朗。6、设计需要符合安全、节省、便利的原则,确保有安全、稳定的硬件平台作为支撑,软硬件构架须考虑后期设备、数据库、集成系统的维护、升级,以及保修期间的日常运营和维护。7、多媒体硬件设备选用须遵循“技术领先、质量优质、市场主流”这一原则,优先选用国产主流品牌产品。配备备用的易损零配件,配套软件在设备移交时一并移交,无偿负责保修期间的软件升级服务和使用单位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8、需全权负责多媒体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调试,并承担安装调试所用各类线材。五、项目实施组织要求布馆实施过程中存在与智能化安装、装修交叉施工,中标人需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服从采购人组织协调,因施工组织原因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质量保证措施本项目质保期2年。本项目实施涉及场内场外协调施工,多数成品展柜、展架、展板场外时候后进场安装调整,对质量的要求不仅限于在本展厅内部施工中,对场外加工亦有同样要求。(1)建立健全结构,装修从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施工安装直至交付验收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落实到人。(2)严格贯彻“把关”和“积极预防”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方法,坚持预先定标准、定样板、定材料、定做法,手续要齐全。凡进场材料、半成品和加工品,包括采购人负责供应的部分设备,都要实行验收手续,索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书。无合格证或外观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进场。(3)以工艺卡、大样图和样板作为技术交底的主要手段,凡是无工艺卡或书面交底的项目,施工人员可拒绝施工。(4)所有参加服务的技术员、施工员都要预审和熟悉图纸及洽商记录。(5)本项目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文明施工,整个项目提前组织培训,统一思想,熟悉操作。(6)按进度计划施工,严格技术管理,当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服从质量,承包任务者首先要承包质量。(7)所有装修必须注意色调、质感的统一。(8)强调装修项目的基层施工质量,基层要做到平整、垂直和阴阳角方正(9)加强质量监督检查,采取专业检查与自检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并以自检为主,坚持贯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与挂牌制度,对工程质量要求一丝不苟。2.项目进度保证措施(1)本项目涉及场内场外交叉制作安装,并需与装修部分、安装部分协调配合,中标人需在确保质量的要求下,对工期进度进行有效控制。进度控制包含展厅内部施工及场外加工。以总进度网络图为依据,按不同施工阶段、不同专业工种分解为不同的进度分目标,以各项技术、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2)按施工阶段分解,突出控制节点以关键线路和次关键线路为线索,以网格计划中的起止点、日程为控制点,在不同施工阶段确定重点控制对象,制定施工细则,达到保证控制节点的实现。按施工进度分解,明确分部目标以总进度网格为依据,以分头实现稳中有降的分部目标来确保总目标的实现。按专业工程上分解,确定交接时间在不同专业和不同工程的任务之间,要进行综合平衡,并强调相互间的衔接配合,确定相互交接的日期,强化工期的严肃性,保证工程进度不在本工序造成延误。通过对各道工序完成的质量与时间的控制达到保证各分部工程进度的实现。按总进度网络计划的时间要求,将施工总进度计划分解为月度、旬期和周度进度计划。3.设计变更项目设计变更权利归于采购人,中标人在设计方案通过后不得私自改变设计内容、设计标准、设计效果等一切影响最终呈现布展效果的内容。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所设计图纸的施工难度,综合协调各实施部门,达到设计图纸应有布展效果。因中标人设计图纸本身欠缺而变更或补充造成增量、返工,打乱施工流水节奏,致使施工减速、延、停顿,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担。如产生设计变更,中标人提供变更方案后,需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实施,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承担视变更情况因素而定。4.履约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1.硬装、软装、设备现场开箱检验(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清单规格参数。(2)拆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全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提供系统的相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设备采购人。2.多媒体制作内容调试验收(1)多媒体制作内容,包含播放影片、互动软件、声光电效果等在实际用于布展前,需经采购人检验,会商效果。如多媒体内容未达到布展效果,中标人需进行内容调整,由此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需充分考虑多媒体内容制作难度,及需多次调整所造成的成本增加。(2)产品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所使用的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软件系统正版验证等)进行第三方检测。六、规范要求(一)施工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T/T29-2015);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二)材料标准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9)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8)5.《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1997);(三)其他标准、规范要求。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以上规范标准,设计施工期间,以国家发布的最新版本为依据。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标书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家部委颁布或承认的标准。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40%的预付款;2、现场装饰主体完成,多媒体设备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进度款;3、项目完成并提交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4、项目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合同编号:JSZC-320100-NJRJ-C2025-0017项目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使用单位: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服务单位: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南京市麒麟科创园天泉路168号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代理公司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含税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响应文件价格部分”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项目的招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中标通知书;(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服务期:有效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40%的预付款;(2)现场装饰主体完成,多媒体设备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进度款;(3)项目完成并提交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4)项目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无。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逾期违约金,但累计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逾期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经整改后仍然不合要求的,除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按照合同款的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在承担上述4-5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遇到《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签字并盖章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NJRJ-C2025-0017项目名称: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根据贵方_____(项目名称)____(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____(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磋商要求,我们的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___(大写)元,__(小写)元。3、项目负责人为____(姓名)。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7、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磋商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未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9、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10、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12、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3、一旦我方中标,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按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供应商住址)的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在下面签字的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____(项目名称),____(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年_月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身份证:联系电话: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附件三、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小写(人民币:元): 日期:附件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如有,格式自拟)★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格参与投标的技术响应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并对所有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作供应商完全接受。★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参与投标的商务响应是否偏离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并对所有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作供应商完全接受。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执业资格及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的人员名单、相关证书、专业资历、擅长技术、职责安排等资料。附件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价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如有)。附件九、技术说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自行编制)附件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自行编制)附件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附件十二、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二〇年月日附件十三、政府采购政策(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的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科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科技成果展陈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十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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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技成果展陈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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