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标识建设 安装文化活动室中华传统文化展示牌中标结果公示(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2025)
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TCGD-GK-2025-024
二、项目名称: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羲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木尕拉镇喀日曼村330号
报价:2448400(元)
84.5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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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
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
一是完善村级文化阵地建设,采购安装文化活动室中华传统文化展示牌;二是以中华传统节日为依托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三是完善文明实践阵地体验流程和统一标准,融入中华文化元素,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文化认同感。(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根据采购方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每项方案经业主方确定后15日内完成相关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定物品物料制作采购、活动专项设计工作。嘉宾邀请及组织、舞台节目视频制作、活动设备及现场整体搭建工作等)(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剑,日沙来提·吾不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芳兰,余正江,陈德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 号文、[2015]299 号文作为协商价格的基础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966.5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玉城东路69号
联系方式:0903-6812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西路33号
联系方式:0903-2062911/1809592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2062911/18095921616
附件信息:
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pdf824.0K
中小企业声明函449.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15:53
评审专家名单
余正江,刘剑,王芳兰,陈德安,日沙来提·吾不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44.8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思
项目联系电话
0903-2062911/18095921616
采购单位
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玉城东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3-6812075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和田市屯垦西路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03-2062911/18095921616
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YTCGD-GK-2025-024项目名称: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采购人(盖章):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联系人:古松涛电话:0903-6812075/18690309090详细地址:于田县玉城东路69号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熊思电话:0903-2062911/18095921616详细地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日期:2025年3月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本招标文件已报备备案人:于田县政府采购办备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方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文件编号:YTCGD-GK-2025-024项目名称: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采购类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天津援疆资金采购内容:一是完善村级文化阵地建设,采购安装文化活动室中华传统文化展示牌;二是以中华传统节日为依托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三是完善文明实践阵地体验流程和统一标准,融入中华文化元素,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文化认同感。(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参数要求)采购预算价:245.5万元(大写:贰佰肆拾伍万伍仟元整)最高限价(万元):245.5万元;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3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3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1-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内(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1-3月)法人或委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含银行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6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zcygov.cn/)各投标企业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24000元(贰万肆仟元整);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账号:882010212010106202100【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须公对公账户,不接受个人打款,以个人名义打款将视为无效;无需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结束后投标企业将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递交至代理公司邮箱2330951835@qq.com。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请各投标企业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方式缴纳。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地址:于田县玉城东路69号联系人:古先生联系方式:0903-6812075/18690309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联系人:熊女士联系方式:0903-2062911/180959216162025年3月2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联系人:古先生电话:0903-6812075/18690309090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熊女士电话:0903-2062911/180959216163采购项目名称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4采购项目地址甲方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天津援疆资金6采购预算金额245.5万元(大写:贰佰肆拾伍万伍仟元整),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采购内容一是完善村级文化阵地建设,采购安装文化活动室中华传统文化展示牌;二是以中华传统节日为依托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三是完善文明实践阵地体验流程和统一标准,融入中华文化元素,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文化认同感。(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参数要求)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注:每项方案经业主方确定后15日内完成相关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定物品物料制作采购、活动专项设计工作、嘉宾邀请及组织、舞台节目视频制作、活动设备及现场整体搭建工作等)(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10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4000元(贰万肆仟元整);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账号:882010212010106202100【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5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须公对公账户,不接受个人打款,以个人名义打款将视为无效;无需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结束后投标企业将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递交至代理公司邮箱2330951835@qq.com。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6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传输。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7投标文件解密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规定的解密时限为:2025年04月15日11:00-11:30前(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04月15日11:00-11:30前)未能解密的,视为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撤回。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致:采购人名称:现附上(节能、环保产品产品目录)证明文件(可在网站名称网站进行查询)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注: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能在投标人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相关内容(未提供查询网站,或在其提供的查询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内容的,将不予认可),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附件二十质疑函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二十一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小型50万元-500万元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技术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十九、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虫共于田县委宣传部(单位名称)的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于田县中华文化标识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羲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31.4万元,资产总额为295.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羲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15日第33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华文化标识建设 安装文化活动室中华传统文化展示牌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