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食堂主副食品中标结果公示(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2025)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08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五路高崎社2299号
1,428,598.08元
97.88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中埔高崎北三路193号
691,362.00元
90.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货物类(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嵘昌林等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1
项
1,428,598.0800
1,428,598.08
采购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货物类(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2-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供应商各品牌
批
1
项
691,362.0000
691,362.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孙兴骅
评审专家:
宋艳萍 、 谢瑞霞 、 庄聪鹏 、 徐秀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2.597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1.48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中标人为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肉类中标折扣:62%;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2%; 水产类中标折扣:62%;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7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2%。 2、采购包2中标人为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肉类中标折扣:65%;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5%; 水产类中标折扣:60%;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6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地址: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1号
联系方式:0592-20757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19387、2233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宋昕祺
电话:0592-2279306、2219387、2233021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21:40
评审专家名单
宋艳萍,谢瑞霞,庄聪鹏,徐秀瑛,孙兴骅
总中标金额
¥211.99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钰琼、宋昕祺
项目联系电话
0592-2279306、2219387、2233021
采购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2075710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2219387、223302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的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蔬菜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厦门原菜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417.46万元,资产总额为412.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肉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厦门市翔安区鹏林禽畜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3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冻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香河富景森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816.31万元,资产总额为611.7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水产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漳州市龙海钰佳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10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5.水果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东山县宏盛种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2万元,资产总额为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禽蛋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长汀县雄章养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1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豆制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厦门湖里区金文浩豆制品加工厂),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6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8-1.米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宁夏广银米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6人,营业收入为6765万元,资产总额为807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2.面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盐池县对了杂粮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036万元,资产总额为20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食用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宁夏万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922万元,资产总额为43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0.干货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泉州市鼎禾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220万元,资产总额为2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1.调料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泉州市鼎禾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220万元,资产总额为2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2.五谷杂粮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盐池县对了杂粮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036万元,资产总额为20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3.饮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德化活力饮用矿物质水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103.27,,万元,资产总额为118.6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我公司声明:本采购包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等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不低于85%)为:,,90%。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投标总价预留部分的比,例(以%列示,不低于60%)为:65%。注:,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5日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划\表示。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填列。若某些标的制造商(生产商)不是中小企业的,请将该标的栏内容自行删除。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货物制造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珍2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08高效快速机动灵活诚实守信卓越服务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的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蔬菜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厦门市集美区黄山农副产品种植场,从业人员1人,营业收入为26万元,资产总额,为11.2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肉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厦门艺寿大兵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382万元,资产总额为19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冻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漳州棠山源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31万元,资产总额为7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水产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厦门益祥云水产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337万元,资产总额为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水果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厦门市集美区黄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珍2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08高效快速机动灵活诚实守信卓越服务山农副产品种植场,从业人员1人,营业收入为26万元,资产总额为11.2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禽蛋类,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厦门鑫天伟家禽养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459.35万元,资产总额,为172.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豆制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泉州市健兴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986.5万元,资产总额为490.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8.米面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鹭滨好年东(厦门)粮油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8000万元,资产总额为7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食用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建鑫兴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359万元,资产总额为21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0.干货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厦门健良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4.85万元,资产总额为9.5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1.调料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厦门健良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4.85万元,资产总额为9.5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2.五谷杂粮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鹭滨好年东(厦门)粮油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8000万元,资产总额为7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3.饮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珍2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08高效快速机动灵活诚实守信卓越服务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85.39万元,资产总额为306.2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我公司声明:本采购包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等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不,低于85%)为:100%。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投标总价预留部分的比例(以%列示,不低于60%)为:1,00%。注:,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15日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划\表示。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填列。若某些标的制造商(生产商)不是中小企业的,请将该标的栏内容自行删除。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货物制造商的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