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及仓库租赁中标结果公示(昌乐县人民医院2025)
昌乐县人民医院新昌商场负一楼停车场及仓库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725000202502000026
二、项目名称:昌乐县人民医院新昌商场负一楼停车场及仓库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昌乐金元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宝都街道站北街1868号世纪花园小区25号楼07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44.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昌乐县人民医院新昌商场负一楼停车场及仓库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仲伟杰、魏素梅、张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2%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收费金额(单位:元):539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乐县人民医院
地址:昌乐县利民街278号
联系方式:6290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县(区)健康东街9969号富潍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0536-8889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6-8889360
十一、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pdf
报酬表及中小企业声明.pdf
主要成交标的一、采购内容昌乐县人民医院新昌商场负一楼停车场及仓库租赁项目二、具体位置位于昌乐县人民医院西侧,建筑面积共计4500平方米,实际租赁面积以交付使用时双方签订的《租赁交接表》中实测面积为准。三、租赁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1年。合同到期提前三个月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方可续签(1+1+1方式续签),一年一签定,最长为三年。四、具体要求1.供应商提供房产须保证租赁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且应保证没有第三方就此主张权利;未被司法查封或向第三方设定抵押,成交供应商对租赁房屋享有处分权,有权向采购人出租,并保证采购人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如发生产权等纠纷或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则在保障采购人权益的前提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若成交供应商上述承诺不实,或租赁期限内因租赁房屋的产权问题(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及本合同签订后所产生的产权问题)使采购人的承租权受到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支付采购人违约金(成交金额的10%),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解除合同的任何责任。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成交供应商时即生效。不论采购人是否提出解除本合同,采购人均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上述约定的违约金。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的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房屋不符合上述约定,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3.成交供应商应尊重采购人的使用性质,努力为采购人创造良好的租赁环境,采购人应尊重成交供应商的权利,维护好成交供应商的物品的完整性(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正常使用损耗除外)。4.租赁期内,采购人如造成房屋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和赔偿经济损失。采购人不得对房屋设施擅自进行装修、改造、拆除。如需进行装修、改造、拆除,需提前出施工方案,并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经成交供应商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合同期满或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未满解除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均不给采购人任何经济补偿。若采购人未经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改造、拆除,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5.租赁期内,采购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6.租赁期内,采购人对外进行相关业务时,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全部由采购人承担。7.成交供应商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气暖等相关线路、漏雨及给排水管道、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维修义务,并定期对房屋及其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采购人在出租房屋使用的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障碍或房屋漏雨、给排水主要管道漏水时,应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专人进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修复。维修期间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延迟维修或拒不维修或维修不到位的,采购人可自行维修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本维修费用(包括采购人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的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维修时间超过一定期限仍未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减少相应数额的租金。最终成交价格:449800元/年山东省公共资源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4月16日项目编号SDGP370725000202502000026项目名称昌乐县人民医院新昌商场负一楼停车场及仓库租赁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昌乐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48万元中标成交金额44.98万元评审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6日10时00分评审专家姓名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仲伟杰40000800480体伟土由采购人支付魏素梅40000800480真合计800160960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一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17.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昌乐县人民医院新昌商场负一楼停车场及仓库租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昌乐金元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45万元,资产总额为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场及仓库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