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茶产业路硬化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乐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


一、项目编号:BSZC2025-C2-280016-CDZX
二、项目名称: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30992.52(元)
广西鼎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城南角沙屯角沙山庄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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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
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
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主要内容为:拟采购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工程一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20日历天
廖丽娟
桂24511111950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亮(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张勋(自行抽取),韦文洪(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216.9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乐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街004号       
联系方式:0776-7929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第1幢13层1302号      
联系方式:0776-2988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奕
电 话:0776-2988148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8043340319274828067).pdf345.2K

15-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1.1M

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共产党乐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名称)的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鼎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5690.238054万元,资产总额为4715.9018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鼎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5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鼎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5690万元资产总额4715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5年4月11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SME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Canda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C2-280016-CDZX采购计划文号:LYZC2025-C2-00119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乐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审)项目概况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C2-280016-CDZX(采购计划编号:LYZC2025-C2-00119)项目名称: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元柒角陆分(¥1,034,110.76)采购需求: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主要内容为:拟采购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工程一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12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时3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登录“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竞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竞标保证金。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在线响应(网上磋商)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网上磋商),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479&articleId=2REyoOGJIIdO7F8ZCOxHRg==&utm=site.site-PC-38919.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1.28c55e30e50311ee9ea3db24d1fda426);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广西CA证书绑定流程及使用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印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本公司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因系统故障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5、政府采购项目履行全过程须接受财政部门的备案和监督,《政府采购合同书》须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备案公示(中标(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或扫描件发送到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备案登记)。即项目承接(包)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完成所有注册事项(如在注册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后与项目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书》方可生效,并由“政采云”对项目承接(包)供应商的诚信情况予以监督。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按时注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书》被拒签,生效及其备案事项延期引致的项目延期赔付,诚信评价扣分等)由该供应商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乐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地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街004号联系方式:周昌进0776-79295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第1幢13层1302号联系方式:韦奕0776-29881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韦奕电话:0776-2988148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4月0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2.14建设地点:乐业县境内采购范围:本项目工作地点位于百色市乐业县逻沙乡仁龙村,路线起点K0+000位于田家当门,终点位于李家坡,终点桩号K1+957,路线总长1.957Km。路面采用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厚18cm,级配碎石垫层厚15cm。主要建设的内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7100.00㎡,级配碎石垫层7687.00㎡,新建涵洞30米/5道,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建筑业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要求如下:无6.3☑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7.7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落实政府补助类建设工程项目增值税相关政策的通知》(桂国税发〔2016〕147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12.1.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12.1.1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满足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磋商文件标注“▲”的证明等材料,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12.1.2第二部分报价文件1.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特别说明: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3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函附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联合体磋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无效。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将加密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保存在U盘中,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提交,未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U盘的,不作为否决条件,但如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2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U盘,在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情形时,须自行承担被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后果。注:存档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按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打印纸质的投标响应文件,盖章电子版PDF响应文件发送至:gxcd2021@163.com。15.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15.2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16.2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7.1磋商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18.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20.1(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要求:①提交方式: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陆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已参与项目中选择本项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加密。文件上传后供应商必须进行模拟解密,如提示失败应重新上传,直至模拟解密提示成功即为已正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②CA数字证书使用: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的,远程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到现场的,现场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26.2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到评审现场参加磋商,磋商过程均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实施。磋商具体程序详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成交供应商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在政采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成交供应商已收到,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根据百财采【2020】11号规定:采购人在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免收履约保证金。28.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供应商在响应时必须在响应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中承诺,在项目开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提交上述承诺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取消其磋商资格。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1.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33.1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磋商”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商务报价、技术文件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2.14建设地点、建设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所属行业(1)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建设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本项目或本分标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本项目或本分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磋商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分包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7.7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及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信息,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行承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磋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磋商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磋商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磋商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磋商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磋商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磋商保证金计息退还。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电子响应文件是供应商使用“政采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并使用CA证书签章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编制成一册。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CA签章、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CA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9.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0.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不符合本须知正文第19.2条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解密)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解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无。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1万元(150-100)万元×0.7%=0.35万元合计收费=1+0.35=1.35(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成员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分别由依法组成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三人及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审依据:本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澄清及答复、磋商结果文件。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评审程序(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3)磋商。(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后确定最终设计解决方案)。(5)最后报价。(6)详细评审。(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方法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6120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响应被否决,将不再进入符合性检查及详细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基本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供应商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情况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审查商业信誉声明。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②审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件及在供应商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②审查书面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②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者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声明书不实时,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6)诚信要求①审核标准: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②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网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无。(8)供应商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的情形审查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特定资质须符合“磋商公告”要求。1.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5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检查视为不合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商务资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图纸”给出的范围、数量及编制要求3技术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技术方案磋商技术方案明确,未出现备选(替代)磋商方案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方式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无效。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7)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2)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3)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4)虚假磋商,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5)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信息,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本项目所有响应文件的首次报价及所有磋商报价均不公布。最后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4.3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最后报价。①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无调整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只须注明与首次报价相同。②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有调整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必须包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即最后报价是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供应商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其它项目)和采购人部分(暂列金、材料购置费)(如有)等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至达到质量保修期限所需的费用、合理利润及风险。如磋商文件或磋商程中明确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服务及其它服务的(如检测费、验收发生的费用),相应费用也应包括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否则其报价无效并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电话报价时可只报总价,但必须将包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逾期则最后报价无效,以首次报价为准。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详细评审内容分值构成(100分):1.价格分10分2.业绩分6分3.技术分84分1价格分(10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价=最后报价。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注: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2项目业绩分(6分)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满分6分。[以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技术分评审因素序号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审标准(1)技术分(84分)主要施工方法(9分)一档(9分):施工技术方案完整详细,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二档(6分):施工技术方案完整详细,工艺可行,方法合理。三档(3分):施工技术方案一般,工艺可行,方法合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9分)一档(9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9分)一档(9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计划详细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3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4)劳动力安排计划(9分)一档(9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9分)一档(9分):配备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6分):配备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及制度一般。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3分):没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完整,自控体系一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9分)一档(9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二档(6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一般,符合实际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三档(3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一般,符合实际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一档(6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较好,安排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没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及安排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分)一档(9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二档(6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三档(3分):未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内容部分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或部分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较差,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9分)一档(9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深入的表述,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二档(6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表述,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三档(3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表述不清,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一般。(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6分)一档(6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4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一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一般,部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共产党乐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逻沙乡仁龙村大湾(田家当门至李家坡)油茶产业路硬化项目2.工程地点:乐业县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本项目工作地点位于百色市乐业县逻沙乡仁龙村,路线起点K0+000位于田家当门,终点位于李家坡,终点桩号K1+957,路线总长1.957Km。路面采用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厚18cm,级配碎石垫层厚15cm。6.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建设的内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7100.00㎡,级配碎石垫层7687.00㎡,新建涵洞30米/5道,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增值税额: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率: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有);(2)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另附);(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根据《中共乐业县委办公室乐业县人民县委办公室关于乐业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办法〔2023〕24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应严格按要求执行文件内容。承包人如有违反本规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文件规定追究承包人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备注: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号:;资质类别和等级:账号:;账号:;设计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账号:;账号:;账号:;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及百色市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1.4.1条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条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纸质版施工图和岩土勘察报告。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括: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需由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机构备案书,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月报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办理需由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其它资料提供按发包人要求时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电子版或纸质版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6.5条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的有关工作人员。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办公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各参建单位以及建设行政部门均可出入场地。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原则上以工程用地红线界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考虑,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为实现施工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用于本工程。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1.13条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通用条款1.13条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2.2执行,。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三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保证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完善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工作等。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在每月支付进度款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进度款的%(百分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拨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七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百色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文件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并装订成册。(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10%×2%;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6%×2%;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5%×2%;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4%×2%。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须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到工程项目所在主管地税部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④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⑤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⑥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⑧承包人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向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所有成员,其职权仅限于施工管理,未经承包人书面授权或盖章同意,不得代表承包人或者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周转材等、雇佣劳动力、签订各种合同协议书,以及一切为承包人设定义务与承担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期间每月22天以上。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百色市劳动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处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万元/人•次(人民币)。;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处违约金3万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因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5万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因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万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0.5万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3.3.4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处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业工程师处1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0.8万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0.5万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接收证书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茶产业路硬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