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2025)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MZFCG202503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金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漳河店镇漳河店村南
91130424MA08AL7E5F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金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90日历天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解晓红
冀213232418900
135066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光涛、彭丽云、赵新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45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
地址:大名县天雄路
联系方式:0310-6571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89号友谊时代广场B座2210
联系方式:0310-203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彬
电话:0310-2038292
十、附件

磋商文件
声明函
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大名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11:00

评审专家名单
贺光涛、彭丽云、赵新国(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35.06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彬

项目联系电话
0310-2038292

采购单位
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大名县天雄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0-6571513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89号友谊时代广场B座22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0-2038292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DMZFCG2025033采购人: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DMZFCG2025033采购人: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部分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MZFCG2025033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54406.97元最高限价:1354406.97元采购需求: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00:00-12:00至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其他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五、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在线参与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打开【业务管理】菜单,选择采购交易文件下载,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供应商有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操作手册在系统右上角下载;2.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需进行数字证书(CA)注册。4.供应商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d.gov.cn/)-“学习中心”下载《邯郸市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件。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地址:大名县天雄路联系方式:李洪英0310-65715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89号友谊时代广场B座2210联系方式:李志彬0310-20382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志彬电话:0310-203829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地址:大名县天雄路联系方式:李洪英0310-642310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89号友谊时代广场B座2210联系方式:李志彬0310-20382923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6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工期90日历天11质量标准合格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开标答疑会不召开14报价方式清单报价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7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所发生费用自理。18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不允许19最高限价1354406.97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拦标价)视为无效投标。20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21磋商保证金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条规定,此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故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22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指定位置。2.本次招标活动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需编制并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签章和加密。3.投标人应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投标人应在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章的地方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个人手写签字,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件。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该投标按无效标处理。6.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后中标人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套,胶装成册)送至或邮寄(邮费自付)至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李志彬0310-2038292,提供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与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2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24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2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在线参与开标26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请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上传。27开标程序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2.网上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7开标程序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包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网上数据交互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澄清、答疑、磋商、谈判、最终报价的提交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投标人(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8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29是否授权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30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上进行中标(成交)公告的公示31合同的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33本项目文件、公告的澄清、更正内容会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公示,请注意查看、下载。因投保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下载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其他36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7同义词语: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招标方”和“投标方、”“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进行理解。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该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的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的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函)节能环保产品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政策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强制采购的,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请投标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查询网址);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非强制采购的,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中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38质疑与投诉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7.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地址:大名县天雄路联系方式:李洪英0310-657151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89号友谊时代广场B座2210联系方式:李志彬0310-203829217732003110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执行39注意注:投标单位不需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开评标结束后,请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三套用于备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前附表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均应为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若投标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政府采购当事人2.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2本项目采购人是指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2.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保密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二、招标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4.2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及须知第三部分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投标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4小时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已取得完整有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2投标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或者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定日期内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合理、合法、合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者修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予以答复。澄清或者修改记录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站发布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最后发布的文件及更正公告为准。5.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书及答疑纪要、文件答疑与澄清一经发布,即认为各投标供应商即已收悉,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终止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三、投标7、投标的语言、计量单位、费用7.1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费用7.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0元。7.3.2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定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8.1.1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8.1.2相关的法律法规。9、投标报价9.1投标报价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报响应函、磋商一览表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9.2投标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中填报各项投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因本项目为网上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若出现在评标时需要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时,磋商小组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内发送信息告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在线提供相应的材料给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信息告知一经发出,即认为投标供应商即已收悉,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或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1、投标货币11.1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单位应采用人民币报价。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投标保证金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条规定,此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故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16.1投标单位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一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上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指定位置。16.2本次招标活动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需编制并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签章和加密。16.3投标供应商应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6.4投标供应商应在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章的地方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个人手写签字,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件。16.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该投标按无效标处理。16.6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后中标人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份,胶装成册)送至或邮寄至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李志彬0310-2038292,提供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与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8、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8.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小组应当拒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网上开标。开标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0、评标20.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20.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0.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0.4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0.5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0.6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0.7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1、评标程序21.1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首先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进入符合性审查。21.2符合性审查。(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请投标供应商在评标阶段及时关注评标过程,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在磋商小组认为无必要进行多次报价的,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4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三:综合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2、评标结果(成交候选人的确定)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六、中标和合同24、定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其它26、其它2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6.2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6.2.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6.2.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由中标人支付。27.信用记录查询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7.2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7.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页截屏的方式保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8.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省、市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执行。第三部分施工合同主要条款一、工程概况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具体工程量、工程内容及工程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期1.开竣工时间:按中标单位投标承诺工期签订。2.遭遇下列情况时,工期应相应顺延:遭遇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经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可按实际停工和处理的天数顺延工期。三、材料、设备供应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真实的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验报告。2.所有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均需经甲方、乙方、监理公司三方共同验收,个别主要材料还需送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四、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五、拨款与结算方式双方约定六、工程质量认真遵守现行施工规程、规范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后交付使用。七、奖罚1.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如全部(含单项)工程未获得合格,中标单位应进行返修、整改、直至达到合格外,还应向建设单位支付质量违约金。2.人员: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保持每天在岗,建设单位不定时检查项目经理在场情况,如发现未在工地现场,将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八、其它1.本工程施工中,双方要紧密结合。建设单位将积极主动的为中标单位提供便利条件;中标单位要科学、合格地组织施工,对该工程投入中标单位的主要施工力量。2.本工程合同主要条款均已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示,采购人将与成交磋商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磋商单位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一、项目概况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具体工程量、工程内容及工程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技术要求1、严格按清单所示内容施工;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为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三、验收要求1、施工及验收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2、采购人员负责施工材料和中间工序的验收,材料须经采购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以书面签注为准。四、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五、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磋商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资格证明文件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九、施工组织设计十、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一、响应函致:(采购人)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采购编号)的(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对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部分内容的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RMB¥)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确认我方所提交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成本。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磋商一览表是我方响应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质量达到标准。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供响应文件中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无弄虚作假现象。8、我方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我方拟派到本磋商项目部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更换。若我方未经采购人批准更换项目部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我方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同意采购人可据此情况解除施工合同。9、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磋商单位:,(公章)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联系人:,电话:投标供应商固定电话:(因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时必须填写中标单位的固定电话,故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此处填写本单位的固定电话。如有)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一览表工程名称工期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磋商总价大写:小写: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专业及级别:证书编号:磋商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备注磋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工程名称)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1、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确认,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2、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的格式自行编写)六、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资格审查表提供证明资料)七、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建造师专业拟在本工程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此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相关证书扫描件。(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和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此表后附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八、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备注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市政公用工程。2、需附合同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施工组织设计1.磋商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防尘等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磋商单位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十、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评标1.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1.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1.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4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5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6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7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评标程序2.1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首先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进入符合性审查。2.2符合性审查。(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请投标供应商在评标阶段及时关注评标过程,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在磋商小组认为无必要进行多次报价的,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4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附表三:综合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评标结果(成交候选人的确定)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5、定标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结论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资格审查表后承诺函模板)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5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6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7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9评审结果通过(√),不通过(×)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承诺函将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以上要求材料,在响应文件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2、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能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评审阶段。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等要求,我方保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符合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2投标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符合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质量标准、工期、投标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符合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结论(是否通过)注: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有对质量标准、工期、投标有效期的具体响应,即必须含有此项的具体描述,否则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供应商的上述评审因素查验是否合格,合格者划√,不合格者划×,有一项不合格,符合性审查视为不通过。3、对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附表三、综合评审表(满分100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0-30分2技术标准评审(70分)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可行10分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7分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一般2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0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质量标准高10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较全面、较合理、承诺质量标准较高7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一般2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10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环节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安全生产标准高10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较全面、较合理、承诺安全生产标准较高7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一般2分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10分)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环节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文明施工标准高10分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较全面、较合理、承诺文明施工标准较高7分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一般2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0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细致,完全能够保证施工进度有效实施10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较全面、较合理7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一般2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0分)计划制定科学合理,完全能够满足施工要求10分计划制定较合理,能够满足施工要求7分计划制定一般2分劳动力安排情况(4分)计划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细致,完全能够保证施工进度有效实施4分计划制定较合理,能够满足施工要求3分计划制定一般1分环保措施及控制扬尘措施(6分)环保措施及控制扬尘措施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细致,完全能够保证施工措施有效实施6分环保措施及控制扬尘措施较全面、较合理3分环保措施及控制扬尘措施一般1分备注:1.每项内容打一个分数,超出时无效;2.按本规则打分,否则无效;上述打分项缺项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记“0”分;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注:本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特此证明。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年月日注:本声明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金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801.14万元,资产总额为801.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金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7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致:大名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河北金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黄金堤镇、营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等要求,我方保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东。供应商名称:河北金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刘济民日期:2025年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