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综合治理保安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公安局2025)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3269-XM001
二、项目名称: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58.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长城护卫保安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马坊村西一号院2幢109室
中标金额:1158.3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长城护卫保安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马坊村西一号院2幢109室
91110114565779138U
1158.3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3.4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长城护卫保安有限公司

1
1158.38万元
1158.3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十四个月

项目用途: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通过预算资金投入购买保安服务,依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公共区域巡视、看护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十四个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国星、罗力勤、姚建光、马艳华、郎国超、陆文凯、张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8767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3.4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汪警官,010-6522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            
联系方式:刘思雯 张鑫,010-84045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雯 张鑫
电 话:  010-84045310
长城护卫-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0321.pdf

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长城护卫保安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60人,营业收入为29955.15万元,资产总额为9714.17万元,属于(虫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万元',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长城护卫保安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7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0-2541NF05009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10-2541NF0500962.项目名称: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172.6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172.68万元4.采购需求:通过预算资金投入购买保安服务,依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公共区域巡视、看护等工作。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十四个月。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905会议室。递交资料: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须为正本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并单独密封递交)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声明。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信用记录查询、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政采贷等政府采购政策。(二)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联系方式:汪警官010-652232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联系方式:刘思雯张鑫010-840453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思雯张鑫电话:010-84045310电子信箱:liusw@zgcgroup.com.cn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建国门支行账号:102650000005241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5.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安服务项目标的所属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账号:10265000000524102汇款备注:2541NF050096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期前(2025年4月14日9点30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5.6履约保证金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履约保证金金额:。25.7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电话或书面方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五部;联系电话:010-84045310;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906。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条款号条目内容27代理费■中标人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依据以下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按差额定律累进法的标准计算后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例: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0.8万元)×80%=1.84万元缴纳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七七七七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形式。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要求为pdf,载体为U盘。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本单位公章后才有效。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5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胶装形式进行装订。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15.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3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4所有密封袋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5.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1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5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参加。18.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5.7“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已提供过的不用重复提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2.5.7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9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8分)1业绩2综合考虑投标人2022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体系认证6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技术部分(82分)3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和重难点分析9对项目背景把握准确,对需求理解准确、业务需求分析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阐述详细,熟悉项目相关工作管理要求、对重难点分析全面到位并能针对重难点提出完善的解决方案,得9分;对项目背景把握准确,对需求理解正确、业务需求分析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但阐述不详细,熟悉项目相关工作管理要求、对重难点分析全面、提出了与本项目实际相关的解决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得6分;对项目背景把握准确,对需求理解正确、但未贴合本项目实际进行阐述,对相关工作管理要求不熟悉、提供了重难点分析但分析不全面、或未针对重难点提出与本项目实际相关的解决方案,得3分;提供了相关内容,但仅是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或存在理解错误、分析与事实不符、描述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或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整体服务方案1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保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人员进驻方案、秩序维护方案、值守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并根据本项目需求进行了详细论述,方案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方案能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内容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并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但阐述不详细的,得9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4整体服务方案12方案内容全面、能满足采购需求,但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的,得6分;提供了方案,但方案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或存在理解错误、分析与事实不符、描述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或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日常管理制度9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管理制度进行评审,要求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分工合理明确,制度清晰。制度内容健全完善、完全覆盖本项目要求,制度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并根据本项目需求进行了详细论述,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清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核心制度内容全面、覆盖本项目要求,制度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但阐述不详细的,得6分;制度内容能满足采购需求,但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或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未提供各岗位人员明确分工的,得3分;提供了相关内容,核心制度内容有缺失,或内容仅是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或存在理解错误、分析与事实不符、描述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或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应急处置预案10综合考虑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并根据本项目需求进行了详细论述,方案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能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内容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并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但阐述不详细的,得7分;方案内容全面、能满足采购需求,但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的,得4分;提供了方案,但方案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或存在理解错误、分析与事实不符、描述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或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7项目管理团队121.相关从业经验(1)拟派保安大队长(2人)具有5年(含)以上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得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2)拟派保安中队长(4人)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得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3)拟派保安班长(8人)具有2年(含)以上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得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个人履历格式自拟。202、证书要求(1)提供保安队长(2个大队长、4个中队长,8个班长)***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员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保安大队长(2个大队长、4个中队长)为退伍军人,每有1名得1分,满分6分。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保密方案6综合考虑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保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并根据本项目需求进行了详细论述,方案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能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内容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并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但阐述不详细的,得4分;方案内容全面、能满足采购需求,但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的,得2分;提供了方案,但方案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或存在理解错误、分析与事实不符、描述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或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保安人员培训计划4综合考虑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保安人员培训计划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并根据本项目需求进行了详细论述,方案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9保安人员培训计划4方案能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内容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并包含具体的实施细节及有效措施,但阐述不详细的,得3分;方案内容全面、能满足采购需求,但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的,得2分;提供了方案,但方案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或存在理解错误、分析与事实不符、描述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或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价格部分(10分)10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保安服务项目,一项服务。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通过预算资金投入购买保安服务,依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公共区域巡视、看护等工作。二、商务要求1.岗位设置及时间依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购置保安服务,负责做好天安门地区安全保卫工作,使地区安全得到保障。主要有以下岗位要求:(一)日常岗位设置需求:地区保安员实行全天候上岗,岗位分布在南区(城楼以南地区)和北区(园区)两个区域,日常期间分为三个时段在岗工作,遇有节假日和重大安保任务时需要临时抽调保安员力量支援。具体部署如下:(1)时段(7时至19时)同一时间部署55个单人岗位,其中南区47个单人岗位,北区8个单人岗位。(2)时段(19时至次日7时)分为(19时至次日2时)、(次日2时至次日7时)两个时段部署。(19时至次日2时)同一时间部署32个单人岗位,均部署在南区;(次日2时至次日7时)同一时间部署28个单人岗位,均部署在南区。(3)升旗时段升旗前指定时间到位,在原有夜间时段岗位基础上,增加投入28个单人岗位,均部署在南区。(4)管理岗位:四岗,在岗时间为7×8h,主要负责巡查各岗位人员的仪容仪表及工作状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人员部署,配合服务单位做好现场管理。(二)五一、十一节假日期间五一、十一节假日期间共计需要增加投入200个单人岗位维护地区社会面秩序,岗位分布情况为:地区在原有白天时段岗位基础上,增加投入150个单人岗位,其中南区134个单人岗位,北区16个单人岗位。支援其他区域任务50个单人岗位。所有岗位安排以采购人要求为准。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在2025年6月、9月、10月及2026年1月、4月、6月通过转账、汇款等方式支付该季度的保安服务费用。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十四个月。服务地点:天安门地区。三、技术要求1.保安工作范围依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公共区域巡视、看护等工作。2.保安人员要求及职责2.1保安服务岗位数量符合上述岗位设置及时间要求,每个岗位同一时间岗位上不少于1人。2.2保安人员要求及职责1、管理岗(保安大队长、保安中队长)应具备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受过专门的警卫或保卫业务培训,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连续三年以上保安服务项目工作经历;2、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市局及天安门分局相关管理规定。3、保安人员(除管理岗人员外)素质条件:身高不低于1.7米,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全部为男性保安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政治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热爱保安工作,有良好的团体合作意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承担保安服务中的各项工作。★4、投标人须承诺,为保安人员提供培训,要求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须持有经培训考核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员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熟知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投标人须针对本项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保安人员背景审查:经当地公安机关政审,无治安、刑事处罚纪录。6、提供服务的保安员应通过心理测试合格。7、提供服务的保安员具有固定招聘渠道或对接院校。8、提供服务的企业负责保安员社保外的福利待遇,并提供保安员执勤服装。9、提供服务的企业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保密教育、业务培训,应具有专门培训教材。10、提供服务的企业具有保安员生活基地,可以保障保安员食宿,有专车接送保证准时到岗。11、提供服务的企业具有完善具体的执勤方案、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机制,与保安员签定保密责任书,以确保服务质量。保密责任书以中标后甲方提供为准。12、提供服务的保安员如有违反保密责任书内容相关规定,将对保安公司给予高额罚款处理,并追究保安员责任。3.服务质量要求3.1质量目标要求1、根据秩序维护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秩序维护和交通安全秩序,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3.2服务要求1、确保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要求,切实维护内部安全管理秩序;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保安员制服区分春秋、冬夏、棉衣,并确保制服合体、款式新颖,不影响形象。3.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1、保安公司负责提供进驻保安人员值勤所需的设备,保证每名保安员配备电台、装备、器材、通讯设备等;2、从秩序维护和执勤工作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置管理岗位,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4、投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四、有关费用的特别说明1、保安员工资和待遇不低于《关于调整北京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标准。2、服务期内,保安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费用、工会经费、残保费、福利费、防暑降温等一切费用以及加班、税款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3、食宿、服装、装备(含交通、通信、防卫、防护、应急、训练等执勤必备装备器材)、办公用品等均由投标人提供。4、员工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应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5、劳动争议处理:派驻人员和用工单位出现劳动争议时,及时和用工单位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给采购人提出合理合法的处理意见并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避免劳动纠纷,为用工单位排忧解难;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诉讼服务;6、事故处理:投标人负责处理外聘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因工负伤、职业病、致残、死亡及其他受损事故,及时为外聘保安人员办理工伤申请、认定、鉴定、赔付手续及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报销及赔付手续;★7、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做好保安人员管理工作,为采购人解决人员管理问题,如因劳资纠纷、服务规范等问题出现一切对项目日常管理不利的情况,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对中标人给予罚款,直至解除服务合同的处罚。(投标人须针对本项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版本号:GAJ-BGQBAFW-2.0******XX单位保安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银行账号:一、总则1.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事宜,订立本合同。2.“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3.“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4.本合同组成:(1)本合同全部条款;(2)保安岗位职责及要求(附件1);(3)保安岗位明细表(附件2);(4)保安服装配备表(附件3);(5)保安装备配备表(附件4);(6)保安服务考评表(附件5);(7)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6);(8)合同保密协议(附件7);(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协议(如有);(10)采购文件(如有),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政府采购文件,以及直接采购、询价、遴选等文件。二、合同标的1.甲方聘用乙方保安负责甲方指定区域安保工作,具体岗位设置、执勤时间等详见附件2。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3.服务地点:。4.保安服务主要内容:乙方保安员负责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并且保证甲方区域内正常的工作及治安秩序,为甲方的正常办公提供保安服务。5.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协商确定。6.保安员要求:(1)上岗人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保安员证书。其中,安防中控岗和安检岗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2)男性保安员年龄-周岁,身高不低于米;女性保安员年龄-周岁,身高不低于米。(3)保安员其他要求:。三、价格与支付1.合同总价本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合同总价已包含:乙方应支付保安员的工资、社保费用、劳保费用、福利费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服装费用及乙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2.支付(1)保安服务费实行后付制,按每个月为一期,其中:第期,年月支付;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第期,年月支付;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第期,年月支付;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第期,年月支付;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2)结算付款方式:转账(3)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4)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等以甲方获得经费审批为准,经费未及时审批及拨款的,甲方可根据经费批复视情况调整付款时间及比例,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承诺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乙方义务。3.税金本合同的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甲方有权根据《保安服务考评表》对乙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甲方有权根据考评结果在支付服务费时扣除相应费用。(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工作中不负责或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乙方应在72小时内更换并将结果通报甲方。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保安队队长。除甲方要求外,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保安队队长。乙方更换保安队长时,应征得甲方同意。(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甲方应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5)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6)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7)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在乙方依约履行保安服务的基础上及时支付保安服务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提供保安服务,不得擅自撤岗、缺岗,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乙方应与保安员之间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保安员的工资、加班费、带薪年假、社保等福利待遇由乙方自行承担,派驻甲方保安员与乙方之间的任何诉讼及仲裁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后果。(3)乙方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岗前教育、岗位培训学习、岗位技能训练,加强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消防制度等的建设及落实。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如因乙方原因或乙方保安员的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4)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5)乙方保安员应当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地履行保安职务。乙方保安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由于其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用房、场所,人为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应当保证保安员工作时间及福利待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因乙方保安员工作时间及福利待遇引发的诉讼及仲裁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8)乙方应做好保安员交接班的无缝衔接工作以确保服务地点的保安服务不受影响。(9)乙方负责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统一制式服装和装备,相关标准详见合同附件3、附件4。乙方提供的服装及装备需经甲方同意后上岗使用。(10)乙方应提前1周向甲方报备法定节日的人员安排。(1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工作过程服务资料(含工作情况汇报、队伍管理情况等)。(12)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政治可靠,无不良记录,专业技术熟练,并符合甲方提出的具体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驾驶、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等。(13)如遇有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乙方保安员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1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将保安员基本信息报甲方备案。乙方保安员离职,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补充新进人员信息备案。上述备案人员经甲方同意后可为甲方提供服务。(15)乙方保安员因工作发生伤亡事故或因工作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责任;乙方人员造成任何第三人伤害、损失的,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赔偿责任。(16)乙方对保安服务工作可以向甲方提出建议。五、违约与解除1.甲方有权按照保安服务考评表(详见附件5)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除考核办法及标准中的情形,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拒不整改的;(2)因乙方管理缺失,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甲方带来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4.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差旅费等费用。5.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自行扣除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主张权利。6.如遇甲方办公地点变更,或遇政策变化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合同的解除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对已执行的部分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7.合同期内,乙方丧失保安服务资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8.若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不可抗力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战争、水灾、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事件。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合同的期限将相应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日历日内,将有关证明文件直接送达甲方。3.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延续90日以上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本合同的协议。八、其它1.转让与分包。本合同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3.合同修改。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法律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6.其它约定条款:。九、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保安岗位职责及要求1.日常岗岗位职责:负责办公区域的治安防范、安全巡视工作,防止实施破坏活动,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各类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保证办公楼区域的安全。岗位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CM,18周岁至4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工作细致,有责任心和一定的处事能力。该岗位需要的保安员必须具有一定的震慑力,能及时发现并处理一些不安全隐患的发生,处理问题时要及时、果断,讲究方式方法,保证巡逻区域的安全。2.地面交通疏导岗岗位职责:负责交通秩序维护,防止违规停车。岗位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CM,18周岁至4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者优先,有责任心,工作细致,要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注意礼节礼貌,做好车辆疏导服务。3.其他要求:本项目应设置管理人员名,其中:大队长名,负责区域范围内保安、执勤工作和日常队伍管理;中队长名,负责协助大队长做好保安执勤工作和日常队伍管理。岗位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退伍军人,政治合格、思想稳定,有较高的管理、沟通和处事能力;熟悉各种应急情况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技能。大队长、中队长应具备安保工作管理经验。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治理保安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