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中标结果公示(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2025)



【集中采购】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SQ-202503-JZ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02-2024-00586
三、项目名称
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太岳路2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3.4194(万元)
综合评分法:96.25(分)

服务类

名称: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评审小组成员
刘峻(包1采购人代表)、袁琴(包1组长)、魏林(包1)、孙劲松(包1)、朱江(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4-18
2、评审地点:沙市区长港路98号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2楼评标(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2.公告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12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15872126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荆州沙市区长港路98号
联系方式:0716-88838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萍
电话:0716-8883874

SSQ-202503-JZ001_评标报告公示.xlsx
0325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公开招标文件(定).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资格条件承诺函.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

项目名称: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

项目编号:SSQ-202503-JZ001

第1包(标项)

评审日期:2025-04-18 15:02:49

评审结果

废标供应商名单

排名
投标单位
总得分

序号
投标单位
未通过审查类型
未通过原因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96.25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符合性审查
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三条,不能提供节能产品认证。

2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22

3
湖北酷德科技有限公司
53.08

沙市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2-2024-00586项目编号:SSQ-202503-JZ001项目名称: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采购人: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集中采购机构: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基本定义3.监管部门4.资金来源5.投标人资格要求6.费用承担7.保密8.语言文字9.计量单位10.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中标后分包12.电子投标说明(二)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组成14.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16.投标报价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四)投标19.投标文件的加密20.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21.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实物样品24.演示25.投标无效情形(五)开标26.开标会议准备27.开标时间和地点28.开标程序29.特殊情况处置30.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六)资格审查31.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七)评标32.评标委员会33.评标(八)中标34.确定中标人35.中标结果公告36.中标通知(九)签订合同37.履约保证金38.签订合同39.合同变更(十)询问、质疑与投诉40.询问41.质疑42.投诉(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43.收取方式和标准(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4.无效投标45.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6.政府采购政策47.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措施(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五)其他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0.适用法律51.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二、项目概述三、技术要求四、商务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二)信用信息核查(三)资格审查结果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三)比较和评价(四)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六)停止评标的情形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三)商务技术评审【最低评标价法适用】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资格条件承诺函(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五)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偏离表2.业绩证明文件3.拟派项目团队4.其他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2-2024-005862.项目编号:SSQ-202503-JZ0013.项目名称: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85万元6.最高限价【如有】:285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jzggzy.com:10001/#/shashiqu/)直接获取,流程如下:A.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1)未注册账号投标人,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为:进入“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投标人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投标支撑服务相关功能使用手册》。(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申领电子证照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投标人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申领电子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已申领电子证照投标人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B.使用CA方式(1)未注册账号的投标人,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投标人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投标人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5楼B区综合服务窗口A02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5年3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各投标人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3)客服,联系电话:4006398178,电子营业执照咨询电话4006997000转1;3.公告同时发布网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沙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shi.gov.cn/;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3);4.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5.中标(成交)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6.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7.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质疑管理”,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质疑函时间为准;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开展评标。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120号联系方式:刘老师15872126827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沙市区长港路98号联系方式:0716-888387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晓萍电话:0716-888387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3采购人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2.4集中采购机构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2.8项目名称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2.9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10项目内容完成沙市区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所有工作2.11项目属性服务3.1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中央预算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为财政部,省级预算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为省财政厅,其它预算级次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依此类推)4.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85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5.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3分支机构采购项目属于电信(基础电信服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等行业的,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但其授权代表应获得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6.2投标费用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保证金:无有,投标保证金金额:。担保形式:。10.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1中标后分包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中标后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zfcg.jzggzy.com:10001/#/shashiqu/infoList/download?columnCode=633810700085108736&tenantCode=63380741914533068812.3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电子采购平台。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咨询服务电话:4006398178、电子营业执照咨询电话:4006997000转1。14.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3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20.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0.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3.1实物样品不提供提供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4.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26.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①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②浏览器支持谷歌浏览器,不支持IE或360兼容模式。须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6.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③办公软件推荐:MicrosoftOffice2007-2016完整版、WPSOffice2019个人版、WPSOffice企业版;④PDF软件推荐: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操作说明:详见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zfcg.jzggzy.com:10001/#/shashiqu/infoDetail?id=688&type=undefined。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投标。操作说明: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因无法辨认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投标人可远程参加开标。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内,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集中采购机构须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3.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4.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5.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37.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41.3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晓萍电话:0716-8883874地址: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98号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42.3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沙市区财政局财政保障中心采购股:0716-8850017、39002562@qq.com43.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不收取47.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7.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7.3支持中小企业政策1.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类、服务类20%;3.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类、服务类6%;3.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4.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4.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48.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地址:https://tp.jzcz.me:9999/shashi;登录后线上申报。4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及时支付政府采购资金:1.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有条件的采购人支付比例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但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60%。对于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可以预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0%的资金。2.预付款支付。合同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3.根据沙财政发【2024】28号文件要求。对货物类采购项目,收到货物1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对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在收到供应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商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评标地点:沙市区长港路98号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2楼评标(2)室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4.若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第一章投标邀请”和此表的内容为准。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电子采购平台”是指: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2.3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集中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投标人”是指: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中标的投标人。2.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招标文件未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规定可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加投标竞争。2.8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0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监管部门3.1监管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集中采购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资金来源4.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和各方权利义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办理参加项目的相关手续(其他方不得再重复办理相关手续),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3分支机构: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分支机构参加项目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费用承担6.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2投标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保密7.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语言文字8.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9.计量单位9.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0.1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参加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参加。10.2现场考察获取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数据、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开标前答疑会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有澄清、修改的,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0.4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11.中标后分包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1.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电子投标说明12.1电子采购平台客户端运行环境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可能会出错,影响其参加投标:(1)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2)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不支持IE或360兼容模式;(3)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2007-2016完整版、WPSOffice2019个人版、WPSOffice企业版;(4)PDF软件推荐: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5)电子采购平台所有插件应当为最新版。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操作等事项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其下载网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集中采购机构或电子采购平台。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组成13.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10款、第1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4.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4.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4.2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推送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自行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关注更正公告并下载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资格条件承诺函(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五)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响应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6.投标报价16.1应当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税费、保险等),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6.2应当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6.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7.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8.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18.1招标项目划分采购包的,投标人应就所投采购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18.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及附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人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8.3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18.4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8.5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19.投标文件的加密19.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9.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9.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20.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20.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20.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1.拒收21.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0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3.实物样品2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3.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演示24.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5.投标无效情形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其投标无效:(1)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是指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创建日期、所有者和计算机名等信息)、“文件制作机器码”(是指MAC地址、CPU码、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一致等情形。25.2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无效投标处理”情形的。(五)开标26.开标会议准备2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7.开标时间和地点27.1开启时间和地点:在“第一章投标邀请”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7.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8.开标程序28.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8.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完投标文件开启工作;(4)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停止解密后,在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情况下,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项目应当按照规定作废标处理;(5)工作人员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组织开标、唱标,形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会结束。29.特殊情况处置29.1因“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递交文件工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9.2因“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解密的,采购人将暂停解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解密。29.3“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系统服务器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以上情形导致项目评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采购人将暂停评审工作,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继续。30.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30.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30.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31.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31.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31.2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32.评标委员会3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招标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本章32.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32.2评标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3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32.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2.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3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3.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4.确定中标人34.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中标结果公告35.1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5.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6.中标通知36.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7.履约保证金3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8.签订合同3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素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一致。38.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9.合同变更39.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39.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9.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过错的,各自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询问、质疑与投诉40.询问40.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采购平台,依法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0.2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质疑4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1.2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质疑管理”→“提出质疑”,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质疑函时间为准。41.3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内容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的格式提交。42.投诉4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42.3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43.收取方式和标准43.1集中采购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4.无效投标44.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5.废标4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6.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47.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措施47.1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当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执行强制(品目清单中标“★”的产品)和优先采购。项目若涉及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47.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7.3预留采购份额及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71号的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价格评审优惠。项目若涉及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和“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若涉及价格扣除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47.4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7.5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严格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沙市区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沙财政发〔2024】9号)的通知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8.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人应当按照沙市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落实采购资金支付;项目若涉及预付款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0.重大违法记录50.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0.2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0.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做出的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50.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1.适用法律51.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51.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2.解释权52.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产品属性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计算机教室云电脑一体机(学生)(租用)4057台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节能产品2口语教室云电脑一体机(学生)(租用)295台服务节能产品3口语教室配套设备6套服务4教师用云电脑一体机(租用)1448台服务节能产品5NAS数据存储服务器5台服务6机房交换机243台服务7学校核心交换机41台服务8网关(路由器)41个服务9机房学生桌凳4352个服务10机房教师桌椅81个服务11机柜41个服务12云电脑管理平台接入服务41套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业13云电脑计算机教室教学管理软件41套服务14专网接入带宽41套服务15综合布线以及其它附属设施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注明“核心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中注明“节能产品”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二、项目概述及简介全区39所学校(41个校区),整体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租用共计5800台云电脑,及网络等配套附属软硬件设施,安装、调试、后期维护维修等服务。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后在服务价格稳定情况下,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可每年续签1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1.教师办公用云电脑1367台,部署在学校指定办公室。2.学生机房81间,分三种规格,一是55台学生机+1台教师机,二是50台学生机+1台教师机,三是45台学生机+1台教师机,及附属桌椅、机柜、交换机等设备设施。3.口语训练机房6间,含在81间学生机房里,区别在于在学生机房的基础上,采用(半)隔断式桌椅,增加USB头戴式耳机耳麦、专用口语训练考试软件系统,监控及录像机,UPS电源。4.区级共建5台数据存储服务器(NAS),用于局域网内存储数字资源。备注: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云电脑服务和集成服务。云电脑,主要分两个配置,一是学生机房用的学生电脑,简称学生机;二是教师用电脑(含机房配备的教师用电脑),简称教师机。三、技术要求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应对以下技术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标★号参数为关键指标,未响应或偏离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技术评分内容。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备注评审点△1计算机教室云电脑一体机(学生)★显示器:IPS液晶显示器,学生机≥21.5吋,1920*1080分辨率,亮度≥250nits(可手动调整亮度),sRGB标准色域,刷新频率:60Hz,支持HDMI输入接口。★云电脑:X86架构,64位4核心CPU,8G内存,云端划出80G系统盘,40G数据盘。教师机和学生机均应提供网络接口直接接入学校局域网。★接口:USB接口≥4个(USB3.0接口≥1个)、千兆网口≥1个、HDMI口≥1个、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对。75间计算机教室2口语教室云电脑一体机(学生)★显示器:IPS液晶显示器,学生机≥21.5吋,1920*1080分辨率,亮度≥250nits(可手动调整亮度),sRGB标准色域,刷新频率:60Hz,支持HDMI输入接口。★云电脑:X86架构,64位4核心CPU,8G内存,云端划出80G系统盘,40G数据盘。★接口:USB接口≥4个(USB3.0接口≥1个),千兆网口≥1个,HDMI接口≥1个,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对。★USB头戴包耳式耳机:单指向耳麦。荆州市统一的口语模拟测试及正式测试软件,及相应的管理系统。6间口语教室3口语教室配套设备▲1.监控摄像头,≥400M像素、内置拾音器,每教室至少前后两个摄像头,保证覆盖全教室。▲2.监控录像机一台,千兆网口,4路信号,4T硬盘2块。3.1000瓦UPS不间断电源,确保教师机和交换机、监控等必要设施持续供电1小时以上。4.机房配备静电地板,学生单座席面积不低于0.8平6间口语教室配备△3口语教室配套设备方米,桌与桌前后左右间隔不少于0.8米,隔断式挡板设计,左右挡板材质需采用表面不完全光滑的不透光材料,前挡板部分采用透明(或半透明)材质,保证隔音隔光效果。6间口语教室配备△4教师用云电脑一体机★显示器:IPS液晶显示器,教师机≥23.5吋,1920*1080分辨率,亮度≥250nits(可手动调整亮度),sRGB标准色域,刷新频率:60Hz,支持HDMI输入接口。★云电脑:X86架构,64位8核心CPU,16G内存,优于HD610的GPU,云端划出120G系统盘,100G数据盘。★接口:接口:USB接口≥4个(其中USB3.0接口≥1个),千兆网口≥1个,HDMI接口≥1个,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对。教室办公用1367台,计算机教室教师机81台,合计1448台。5NAS数据存储服务器▲64位X84架构,≥4核CPU,≥16G内存,支持RAID,8个3.5吋盘位,配4T硬盘4块。可提供远程访问。5台△6机房交换机▲千兆24电口+4光口,一Console口,支持VLAN,背板带宽≥108Gbps,包转发率≥108Mpps,支持DHCPRelay。每机房至少一台三层交换机,支持RIP、OSPF路由协议。每机房3台,其中至少一台(总数的1/3)是三层交换机。△7学校核心交换机▲三层交换机,千兆24电口+4光口,一Console口,其中至少2个万兆光口,背板带宽≥480Gbps,包转发率≥358Mpps,支持DHCPserver、DHCPRelay,支持端口聚合、策略路由。△8网关(路由器)▲WAN口≥2GE;LAN口≥4GE,可切换为WAN口≥2。NAT会话数≥40万、80万、160万(根据学校规模选择)。支持多WAN均衡、策略路由。根据需选择。规模大的学校网关性能△8网关(路由器)▲WAN口≥2GE;LAN口≥4GE,可切换为WAN口≥2。NAT会话数≥40万、80万、160万(根据学校规模选择)。支持多WAN均衡、策略路由。提升。△9机房学生桌凳1.尺寸(长*宽*高)为1400mm*600mm*750mm。2.材料:主体钢制结构,中间镶嵌走线槽,走线槽为冷轧钢板制作,后背板为优质冷轧钢板。表面经脱脂除锈,酸洗、磷化、静电喷涂,表面无焊点。3.桌面面板为25mm厚度的三聚氰胺板,硬度高,不易磨花。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制。△10机房教师桌椅1.规格:1400mm*650mm*750mm。2.台面采用优质三聚氰胺板厚度25mm。3.下柜采用优质冷轧钢厚度1.0mm,表面经酸洗磷化、静电喷涂处理,塑面经久耐用。4.桌体配有储物抽屉和主机箱。5.配弓形椅一把。计算机教室教师用,定制△11机柜1.24U标准机柜,2.优质冷轧钢板根据学校规模。△12云电脑管理平台接入服务▲1.实现对云电脑的统一管理,包括统一授权、统一升级、统一监控等。▲2.以学校为单位开设管理员账号,管理员可以新增子账号协助管理云电脑,子账号的菜单权限由管理员进行控制。支持通过邮箱或手机短信验证码重置云电脑密码。▲3.为提升资源自动化运营能力,云电脑管理平台支持显示订单信息,包含订单数、订单ID、订单时长、总开通电脑数、电脑运行比例、在管理平台显示。▲4.为简化资源订购流程,提升业务部署效率,资源订购支持内置公有云资源账号,可在业务操作时直接完成资源订购而无需单独输入账号密码。▲5.支持为每个学校单独配置管理账号和资源配额,学校可自行按需求自定义云电脑规格。△12云电脑管理平台接入服务▲6.云电脑管理平台支持桌面信息查询的能力,包含总开通电脑数、电脑运行比例、云电脑的配置规格。▲7.为提升平台统一管理能力和兼容性,云电脑管理平台支持对云电脑进行批量/开机、关机、重启、重装操作,云电脑配置支持扩容变更操作。▲8.云电脑管理平台支持告警信息,包括如下类型:告警等级、告警类别、告警次数、最近告警事件等。▲9.支持按照教室规模创建不同的虚拟教室,每个虚拟教室能够独立管理和配置。▲10.云电脑管理平台能够设置桌面还原策略。▲11.支持分级分权管理,可以按需自定义不同角色用户对应的管理权限。▲12.可以针对角色指定其可以操作的功能菜单,至少包括镜像管理、教室管理,能够细化到不同管理员管理到具体哪几间教室,哪几个镜像。△13云电脑计算机教室教学管理软件▲1.为了便于集中管理,学校每间云电脑机房配置教学管理软件,可提供多个教学镜像满足学生上课需求,并支持老师通过教学管理软件对学生一键开关机,云电脑终端硬件自动启动,并直接进入桌面,无需输入账号密码。▲2.为满足教师教学基本功能,教学管理软件支持对云电脑终端进行屏幕广播,支持教师屏幕同步给所有学生,学生此时只能观看教师机画面,无法使用电脑桌面。为防止网络等意外情况影响教学,支持外网中断(不能上公网)的情况下,教师机通过本地局域网依然可以实现屏幕广播保证教学连续性。▲3.为了能够控制课堂纪律,避免学生上课做与课堂无关事情,支持对单一、部分或全体学生进行黑屏操作,黑屏状态下,学生的机器被锁定。△13云电脑计算机教室教学管理软件▲4.可以通过教师机,远程监看并操作学生桌面,在学生的实验环境中辅助操作。▲5.能够将学生的屏幕图像转播到其他学生和老师的屏幕上,方便互动演示,并且在演示时,老师可以允许或者禁止学生操作键盘、鼠标。▲6.为了便于统一操控学生桌面,支持教师新建远程命令,并且内置一些常用的远程命令。▲7.支持老师对选中文件的分发和回收;支持老师对文件分发学生范围设置,支持考试对单独文件或文件夹形式分发;支持老师设置文件回收截至时间。▲8.当老师选择学生回答问题时,为了提高学生的专注力和积极性,可以随机选择学生,学生在自己键盘上输入屏幕显示的字符后,传递到下一位同学,直到最后老师随机停止后,停留在某个具体学生被选中回答问题。▲9.为防止学生终端脱离教学管理,支持防止通过任务管理器、cmd系统命令强杀教学管理软件,支持学生终端在上课期间关闭锁屏、离线广播等脱离管控。△14专网接入带宽▲1.学校独立专线,接入带宽≥1000M(上下对等),应能提供网络接口直接与学校已有局域网互联互通。▲2.要求云电脑提供多种接入模式,包括电脑台式机、笔记本、iOS/Android手机终端、瘦终端等设备。通过互联网,可随时随地接入到统一的工作桌面环境中,不受时间地域限制。根据实际需求调整。△15综合布线以及其它附属设施1、完成教师机相关布线工作2.每个电教室课桌配置3孔3位插线板、六类网线接入。3.六类网线配线架、电源线RVV3*2.5、光纤配线架根据学校具体情况△16其他要求▲配套提供Linux、WindowsServer和Windows10等△16其他要求常用正版操作系统镜像,学校亦可自定义系统镜像供云电脑使用。△▲云电脑可安装WPS、office、PS、剪映等常用正版软件,接入Deepseek应用,学生机房必须安装教学管理软件、考试软件、Mind+、Mixly等▲应能提供网络接口直接与学校已有局域网互联互通,接入带宽≥1000M(上下对等)。可以流畅访问、存储学校内部资源,使用学校的共享打印机,管理学校中、高考监控系统、安防监控等。▲教师可以使用不同终端,如平板、手机、PC电脑等,通过互联网,异地使用云电脑。17关键产品资质为确保云电脑安全可靠,保障信息安全和使用体验:1.投标人所投云电脑平台须通过网络安全保护等级(第三级或以上)测评,并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2.投标人所投云电脑使用的平台须提供***颁布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第三级或以上)保护备案证明;3.投标人所投云资源产品应通过可信云认证。△18功能演示云电脑支持多种接入模式①使用工作电脑通过客户端和WEB网页登录云电脑②使用手机终端通过客户端和WEB网页登录云电脑③使用瘦终端通过客户端和WEB网页登录云电脑镜像创建步骤④用公共镜像创建云电脑的步骤⑤用自定义镜像创建云电脑的步骤⑥用共享镜像创建云电脑的步骤在客户端可使用不同方式登录云电脑并修改密码:⑦通过账号密码、二维码、手机号码三种认证方式登录云电脑⑧通过邮箱、手机短信验证码重置云电脑密码△18功能演示展示投标云电脑终端的设备管理系统,需展示的系统功能包括:⑨显示云电脑终端部署情况,可查看设备信息、可通过设备数据搜索设备,可查看单台设备详情、操作记录及设备日志、可远程控制设备⑩对被控制对象推送壁纸、推送软件进行安装或卸载、不限定查找设备位置,定时关机重启、设备锁定/解锁,设备软件安装卸载、可对云电脑终端进行用户管理、可以设置用户角色△19绿色采购除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的其他产品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20项目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测算安装辅材数量,制定具体完整的、有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括组织供货、运输、设备安全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环节。施工期间应注意做好安装质量保障措施、安全防范等现场措施。△四、商务要求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表》中应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标★号参数为关键指标,未响应或偏离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商务评分内容。序号商务条款内容评审点△1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1.1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注: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者,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责任。★2交付安装地点2.1采购方指定地点。★3报价要求3.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3.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4售后服务4.1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4.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保修外,该保修部分质保期也应相应顺延。★4.3中标人应提供定期回访,就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以及隐患。★4.4如中标人公司发生兼并、重组,采购人保修由新组建的公司按投标文件承担相应义务。★4.5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承担违约责任。★4.6其他采购人需求★5付款方式5.1本项目验收完成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5.2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按沙市区财政局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支付,具体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中标人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沙市区财政局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则视同采购人已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5.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5.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所投报价包含设备款、运输、安装等费用。★6产品质量要求6.1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和安装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6.2所有设备和配件均要求是经过实际验证的全新产品,且设备上具有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6.3如有在本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产品所必须的其他辅助设备,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说明及相关报价。★6.4投标人在招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7产品进场安装、调试及验收7.1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产品,所有产品均须由中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2中标人应派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对所有产品进行安装及售后,整个过程要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7.3中标人所提供设备到达目的地后,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他的技术资料负责开箱检验、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是否与采购人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中标人应在5日内更换新产品,相应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担。★7.4采购人将确认下列条款后进行验收签字:★7.4.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经核验证实是真实的;7.4.2在安装期内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人满意的解决;8包装及运输8.1商品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8.2快递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8.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9合同条款9.1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产品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不满足要求的产品须承担违约责任。★9.2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交付安装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安装违约金,逾期交付安装违约金为每天1000/元人民币。★10关于培训本项目总培训时长不低于30个日历天,培训方式为现场培训。△11类似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3项目经理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备以下资质证书:1.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具备项目管理资质证书;3.具备高级通信工程师证书;4.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5.具备网络安全能力认证证书。△14项目团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1.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具备项目管理资质证书;△14项目团队3.具备通信工程师证书;4.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15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1.具有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认证证书2.具有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认证证书3.具有信息系统应急处理证证书△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即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三)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三、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7.1报价修正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1相同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如投票等)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投标无效。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同品牌处理原则: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交易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6.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报价修正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比较和评价8.评标方法8.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8.2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综合评分法9.1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评分标准”。9.2投标报价评审(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3)价格权重见本章“评分标准”。9.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9.4计分办法及复核(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10.最低评标价法10.1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1.政府采购政策评审11.1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4)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小程序链接。12.相同品牌处理原则1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四)评标报告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15.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1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停止评标的情形1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没有超过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如属于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4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5实质性要求(1)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围标串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7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一、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32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因素来源1类似业绩4投标人(含其下属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同类项目经验,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内容为无效业绩不计分。商务要求112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3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备注:(1)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有效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上述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商务要求123项目经理资质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备以下资质证书:1.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2.具备项目管理资质证书,得1分;3.具备高级通信工程师证书,得1分;4.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5.具备网络安全能力认证证书,得1分。备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134项目团队资质(不包含项目经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1.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2.具备项目管理资质证书,得1分;商务要求144理)43.具备通信工程师证书,得1分;4.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备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145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91.具有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认证证书,得3分2.具有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认证证书,得3分3.具有信息系统应急处理证证书,得3分备注:(1)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有效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2)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上述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商务要求156培训方案2投标人提供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评审内容:1.培训时长及进度安排(0.4分)2.培训内容(0.4分)3.培训师资力量(0.4分)4.培训地点(0.4分)5.培训预期效果(0.4分)二、评审标准:①符合度:方案需与本项目需求紧密相关,不得提供与本项目无关内容;②完整性: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确保无遗漏,方案应涵盖上述所有评审内容,且每个部分都有详细的阐述;③合理性:方案需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易于落地实施。对上述5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①-③评审标准的得0.4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0.2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0.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2分。商务要求107售后服务方案5投标人提供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评审内容:①驻场运维保障人员名单(1分)商务要求47售后服务方案5②技术支持保障措施(1分)③售后服务承诺(1分)④违约处罚措施(1分)⑤质保期及质保期满后的系统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系统优化、功能升级和故障分析等)(1分)二、评审标准:①符合度:方案需与本项目需求紧密相关,不得提供与本项目无关内容;②完整性: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确保无遗漏,方案应涵盖上述所有评审内容,且每个部分都有详细的阐述;③合理性:方案需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易于落地实施;对上述5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①-③评审标准的得1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0.6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0.3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5分。商务要求42.技术评分(53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因素来源1产品技术参数32所投产品的规格、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32分,不满足做扣分处理,扣完为止:1.技术参数中标注“▲”为主要技术参数,一项不满足扣1分;2.技术参数中未标注“▲”为一般技术参数一项不满足扣0.5分。备注: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技术参数确认函或检测报告或以往成交项目符合相应参数的合同、结算报告),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技术要求3、5、6、7、8、9、10、11、12、13、14、15、162关键产品资质6为确保云电脑安全可靠,保障信息安全和使用体验:1.投标人所投云电脑平台须通过网络安全保护等级(第三级或以上)测评,并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2.投标人所投云电脑使用的平台须提供***颁布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第三级或以上)保护备案证明;3.投标人所投云资源产品应通过可信云认证。技术要求17我单位非中小企业,本声明函不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1.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481.1资格条件承诺函致: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虫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04月17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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