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玉门市人民检察院2025)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甘肃铭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25年4月21日确定成交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MHZB[2025]YMRMJCY04018号
二、成交结果内容:完成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提供职工食堂供餐服务工作、保洁服务、安保服务、日常维保服务、低值易耗品供应、服务人员管理等。)
三、采购预算:¥390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企业类型及联系人:
成交供应商名称:玉门聚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街道广场路1号2楼
成交金额:¥388604.00元(大写:叁拾捌万捌仟陆佰零肆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MA73Q0ET07
联系人:柴红元 联系电话:13893716381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金明 联系电话:13993731806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
代理机构:甘肃铭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文文 联系电话:18893277259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1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