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示(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项目编号:1408242025CCS00023
二、项目名称: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书房社区兴业大道198号36栋(1层1号)
报价:615000(元)
66.1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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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符合国家、省、市设计文件编制相关要求
30日历天
符合国家、省、市设计文件编制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文碧,张青(第1包采购人代表),曹奋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7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峰东街天信大厦
联系方式:18434390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迎太路与机场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路南世纪苑小区西二排一栋
联系方式:15935929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先生
电 话:15935929090
附件信息: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磋商.pdf490.8K
中小企业声明函82.8K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8242025CCS00023采购人: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招标代理:(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2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第一章磋商公告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1408242025CCS000231.2项目名称: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1.3预算金额:623500元1.4最高限价:623500元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1.7服务期限:30日历天1.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乙级、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3.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南区2区东9商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峰东街天信大厦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4343904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南区2区东9商铺联系人:卫先生电话:15935929090电子邮件:15935929090@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卫先生电话:159359290906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峰东街天信大厦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43439044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南区2区东9商铺联系人:卫先生电话:159359290903项目名称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4项目类别服务5项目编号1408242025CCS000236项目地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预算金额623500元9服务期30日历天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设计文件编制相关要求11采购范围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12参加磋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给水工12参加磋商资格条件程乙级、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4磋商文件获取方法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法: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递交的方法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7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时间、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形式: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18磋商文件澄清发出时间、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形式:通过书面或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19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形式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通过书面形式回复20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形式:通过书面或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21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电汇或支票或汇2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3.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4.缴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垣曲支行营业部账号:0511037209200091387行号:1021824037235.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注: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除电汇形式外,采用其他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必须在开标前将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通过供应商基本银行账户退还24投标供应商的备选方案□是☑否,不允许投标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25业绩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2年4月至开标日;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南区2区东9商铺27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28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法人授权书,若采购人没有授权代表,可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代替。评标专家应从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是,授权磋商小组根据评标结果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31发布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2是否电子招标投标☑是,按山西政府采购网规定执行;□否。33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为人民币7000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4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可给予联合体5%(工程项目为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34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折扣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同义词语本采购文件中出现的采购人、发包人、买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采购人;投标供应商、承包人、卖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供应商;天、日等均指日历天。38证件、证书的变更供应商若有证件、证书变更时,应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9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承诺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承诺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若有不真实承诺和弄虚作假现象,评标委员会认为承诺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0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符合相关规定,若有不真实资料和弄虚作假现象,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1解释权采购文件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2保密要求中标人应对其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接触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果泄密,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1二、投标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服务”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投标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投标供应商”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2.4“投标供应商”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符合磋商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3.3能够承担参加采购活动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4投标供应商磋商时须携带的资料:见磋商文件前附表。未携带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为无效投标。4.知识产权4.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如供应商不拥有所提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12费用。5.报价费用投标供应商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6.1竞争性磋商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文件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第四章评分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如果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负责。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响应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6.3投标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进行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13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人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说明)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采购,投标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目录中的每项内容均须对应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自“1”按自然数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0.报价10.1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2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1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10.4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予调整。10.5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与优惠率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响应文件有效期11.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1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2投标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报价。12.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15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在线投标。未在线进行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递交。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弄虚作假、串通行为1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无效:(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五、竞争性磋商程序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成交)16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部分(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18.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第一轮公开报价19.1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磋商会议,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2投标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3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投标供应商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公开报价。19.4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9.5采购人将对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公开报价后要求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20.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查验、符合性审查20.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查验。所提供材料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20.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0.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后续竞争性磋商。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7(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磋商21.1(1)磋商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投标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服务、质保、安全承诺书等。(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4)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投标供应商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3报价的澄清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2.磋商的特殊情形及磋商终止22.1磋商的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18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2磋商终止(1)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价的;(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确定成交供应商(1)本次竞争性磋商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部分(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24.竞争性磋商过程保密24.1竞争性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4.2在竞争性磋商期间,投标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或竞争性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关于投标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中标)结果。成交(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中标),19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招标)原因的解释。26.3成交(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2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评审的推荐排名顺序,确定下一排名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3在合同的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七、保密与披露28.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与质疑30.投标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20公正。30.2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服务标准、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3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4投标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5提出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30.6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1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2、建设单位: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建设地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4、建设规模及内容:(1)南环路(兴稷大道-纵六路):敷设污水管网2683m,建设污水检查井67座;敷设雨水管网2683m,建设雨水检查井54座,建设雨水口108个;敷设中水管网2683m,建设中水检查井23座;敷设给水管网610m,建设给水检查井8座;沥青路面恢复730m。(2)经六路(振西大街-南环路):敷设污水管网1533m,建设污水检查井38座;敷设雨水管网1533m,建设雨水检查井30座,建设雨水口60个;敷设给水管网1533m,建设给水检查井19座;混凝土路面恢复10500m。(3)田间路:敷设给水管网550m,建设给水检查井7座。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6、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二、主要遵循的标准、规范和利用基础资料1、本项目的项目立项批文。2、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3、设计任务书。4、国家、山西省有关最新工程建设规范及设计标准。5、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6、其他有关资料和数据。三、设计成果要求包括成果文件的组成、深度、格式要求、份数、载体等,应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等要求,同时还需满足开展工程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及招标人要求。四、承包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承包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承包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22(3)承包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4)承包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5)承包人自备的其它工具等。23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初步评审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二、评标步骤按下列程序进行:1、初步评审: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2、竞争性磋商;3、澄清说明或补正;4、对最终投标报价、商务标和技术服务标进行打分评审;5、确定成交供应商。三.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主要因素为投标报价、服务实施方案、供应商资信及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3.1分值构成3.1.1投标报价:10分;3.1.2商务部分:12分;3.1.3技术部分:78分;3.2评审标准3.2.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见本章第5.1条;3.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见本章第5.2条;3.2.3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本章第5.3条;四.评标程序4.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25(1)如果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清单内容与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清单内容为准;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和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之和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4.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五.详细评审5.1投标报价评审5.2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磋商小组必须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限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认定供应商仍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其低于成本恶意投标,并否决其投标。5.2.1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5.2.2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5.2.3投标报价评分表见本章后附件3。5.3商务部分评审磋商小组按本章后附件“商务部分评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5.4技术部分评审5.4.1磋商小组本章后附件“技术部分评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26进行评审;5.4.2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5得分汇总汇总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即为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六.投标的澄清6.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6.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后,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6.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七.评标结果7.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8.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7附件1资格评审表序号审查项目评审内容具体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政策性因素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7特定资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9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如有一项不符合,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资格审查时审查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8附件2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项目评审内容具体要求结论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唯一5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任意一项未通过,投标将被否决。29附件3:报价、商务、技术评审表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2、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分二、商务部分12分1、供应商业绩(6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指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合同案例,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含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影响评审时则不得分。6分2、项目实施团队(6分)①(除项目负责人)每配备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级注册类人员的得1.5分;②(除项目负责人)每配备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注: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影响评审时则不得分。6分三、技术部分78分1、从(1)对本项目的理解、总体思路;(2)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3)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4)设计说明和设计纲要;(5)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等,5个方面进行评审。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25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2分,每有125分方面未响应扣5分。2、拟投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从(1)班子机构健全、(2)专业人员配备齐全、(3)职责划分清晰,3个方面进行评审。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5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2分,每有1方面未响应扣5分。15分3、从(1)拟投入设备、(2)服务期计划、(3)进度保障措施,3个方面进行评审。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5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2分,每有1方面未响应扣5分。15分4、从(1)服务承诺(含跟踪服务、优质服务)、(2)服务质量保证计划、(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3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5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2分,每有1方面未响应扣5分。15分5、从(1)突发事件防范措施、(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8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2分,每有1方面未响应扣4分。8分注: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是指内容中出现了明显的语句丢失、段落丢失、上下文丢失等问题,内容不完整,使得难以理解,分析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捏造、与本项目无关等。31第五章合同原则GF—2015—0210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及规模:。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6.工程进度安排:。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33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34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3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注:本磋商文件提供的合同仅为范本,采购方和中标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等的前提下具体商定详细条款。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应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37(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38目录一、商务部分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代理人的本项填写“无”)……………………4、投标供应商概况……………………………………………………………5、资格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6、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简况………………………………………………………………7、诚信投标承诺书…………………………………………………………………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其他商务材料……………………………………………………………………二、技术部分1、开标一览表…………………………………………………………………………2、商务(技术)偏离表………………………………………………………………3、服务实施方案………………………………………………………………………4、其他技术材料………………………………………………………………………39一、商务部分401、磋商函磋商函(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提供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41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44、投标供应商概况表服务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企业性质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和注册时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45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提供自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从事与同类项目,按下表格式填写,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要求必须是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期质量标准备注466、投标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1、名称及其它情况:(1)投标供应商名称:(2)地址:(3)成立和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主要负责人:(6)职员人数:2、银行基本户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日期:477、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48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9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50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南环路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正道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50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正道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