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5)
[政采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J-FW2025-02
二、项目名称: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大学
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磋商总报价:477800(元)
93.8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
协助我中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制定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等指导性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天山,栾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16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0991-41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C座508
联系方式:18599078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骏杰
电 话:1859907826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doc572.9K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10啡司入项目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项目编号:SJ-FW2025-02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4第二部分采购邀请8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一说明11二磋商文件11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2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磋商程序16六授予合同21七磋商失败条件22八询问、质疑、投诉22第四部分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规格25第五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26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1、磋商响应书282、磋商报价表293、分项报价表(格式可自拟)30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31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26、技术偏离表337、商务偏离表348、供应商近3年同类业绩359、项目组人员简介3610、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381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411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213、其他资料43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内 容1采购项目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J-FW2025-022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联系人:王长胜电话: 0991-41850833名称: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C座508联系人:赖骏杰联系方式:185990782654磋商响应语言:中文5磋商范围:协助我中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制定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等指导性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6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8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9磋商文件答疑和澄清:供应商对于需要澄清答疑的问题,应于磋商截止日5日前政采云平台提出(逾期的问题不再予以答复),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根据情况予以答复。10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80000.00元,供应商不得超过此预算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2磋商保证金金额:9600元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保函等形式电汇形式:供应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形式汇至指定账户,投缴纳磋商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开开户单位名称: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迎宾路支行账户账号:991905501810505开户行行号:308881029106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放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到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13磋商响应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6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5磋商响应文件: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备注:成交人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17磋商日期:2025年04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现场。)18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收费标准为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19磋商时携带的证件:无。2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21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建议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提前准备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①政府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最近半年)》;②上年度经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技术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③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设备材料等原始发票、人工、税费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报价无效,作投标无效处理;22响应文件编制须知:1、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使用办理的CA数字证书,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窗口下载所投项目的采购文件。2、供应商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电子投标客户端内制作对应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项目即可。3、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响应文件中出现的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报价采用二轮报价方式进行,且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为针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向政采云平台提交所投项目二轮报价的(以政采云平台收到二轮报价的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二轮报价时长截止后不做任何延长。特别声明: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各种手段伪造、变造本不属于供应商本身的响应材料。(如假证书、假业绩、假合同、假授权、故意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供应商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条款);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供应商出现此类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23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2小时内24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过时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开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时间延长。)开标当日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25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将予以退回:(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3)供应商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4)加密响应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5)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6)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3、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便响应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4、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6注:1、无论何种原因,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未提供。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首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操作指南。(步骤: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点击主页面的办事指南—选择并下载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27质疑: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28政策支持: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目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折扣优惠。 第二部分采购邀请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FW2025-02项目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80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48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协助我中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制定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等指导性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政采云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联系人:王长胜电话:0991-41850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C座508联系人:赖骏杰联系方式:185990782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骏杰电话:1859907826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货物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买方”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3“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供应商;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将被授予合同的服务供应商,即成为“成交方”。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服务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4.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规格;(4)合同;(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附件资料;6.2磋商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澄清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须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及时做出答复;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政采云平台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8.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10.磋商语言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书;2、磋商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资格声明函;6、技术条款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9、项目组人员简介;10、资格证明文件;11、项目服务技术方案;1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3、其他资料。11.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磋商书、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分项表。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磋商报价。13.2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2.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3.2.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2.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2.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磋商担保。14.磋商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废标)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1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1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1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15.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15.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5.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印章;(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16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1)服务描述(2)服务方案。(3)实施该项目包含的主要设备等;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采购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磋商的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6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8.1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18.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8.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磋商保证金19.1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要求的金额,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19.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磋商无效。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2.1按规定签订合同;19.5.2.2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19.5.2.3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20.1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全流程不见面项目供应商无需单独密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全流程不见面除外,若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形式。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1.2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五磋商程序23.磋商23.1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23.2开标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3.2.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远程开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磋商会议,并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磋商唱标、二次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3.2.2开标/磋商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2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仍有供应商未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异常处理”,开启该单位的备份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开启响应文件。23.3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六纪律要求23.4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3.5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3.6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23.6.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23.6.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23.6.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6.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六磋商过程24.磋商过程24.1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24.2磋商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详见资格审核表);24.3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4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2经磋商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2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占8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资格性审查评审内容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是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结论:是否通过评审符合性审查序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1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参与磋商时提供)3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期限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4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 论注: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评审20基准价为合理低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2类似项目业绩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3供应商配置1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检测、试验平台实力:1、投标人有环境、化工、化学领域相关的国家或部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一个得2分,该项最高得分4分。2、投标人有环境、化工、化学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一个得1分,该项最高得分8分。3、投标人有环境、化工、化学领域相关的自建试验平台,能满足本项目所需试验设备配置,一个得1分,该项最高得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2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情况进行打分:1、具有环保或化学或化工等专业正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2、具有环保或化学或化工等专业1副高(含)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3、具有环保类等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打分项中,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一人只记一次分。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人中,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须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记录;资格证书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见加盖公章。5项目需求分析15根据对本项目背景与现状分析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考虑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所提供的项目分析。供应商为技术支持方,负责项目的①整体设计、②背景调查、③数据清理、④数据分析及⑤报告撰写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具体可行得15分;上述每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或逻辑性不强或无针对性等)的,扣3分,扣完为止。方案不合理或不提供不得分6实施方案20根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有清晰的①时间进度控制、②人力资源安排、③质量保证措施,④工作阶段划分科学合理,⑤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状况,可行性高。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具体可行,各项服务内容完全满足要求得20分;上述每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或逻辑性不强或无针对性等)的,扣4分,扣完为止。方案不合理或不提供不得分。7售后服务14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售后服务进行综合分析。供应商有完整的①售后服务与质量保障方案,②售后服务体系及内容、③响应速度均能满足采购人需求、④及时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等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得14分;存在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等扣3.5分,扣完为止。方案不合理或不提供不得分。小计100分注: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6.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商,以此类推。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7.1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商,以此类推;28.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2.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代理服务费33.1成交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方须向新疆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33.1.2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第33.1.1条规定的标准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七磋商失败条件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加的供应商不足3家;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38.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八询问、质疑、投诉39、询问39.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0、质疑4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面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0.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0.3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40.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8)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0.5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投诉41.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1.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1.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1.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1.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42、诚实信用42.1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42.2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第四部分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规格掌握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具备先进的分析检测平台、技术团队优势及同类课题业绩,善于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致力于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协助我中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研究制定《自治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以自治区典型河湖为例研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制定自治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评选指导性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1.定义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3.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种付款:(1)转账支票;(2)电汇付款。4.通知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因甲方原因而推迟的时间不计入乙方工作期限。6.1乙方提供成果及相关电子文件(JPG、DOC格式);6.2甲乙两方签订合同,甲方提供齐各项课技术资料:6.3成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7.双方协作事项7.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由甲乙两方指定专人签收。8.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执行。双方均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8.1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各类技术资料是否属于保密范围及其密级予以书面明示,并由乙方予以签收。8.2乙方有权了解与其承担的规划设计工作相关内容,并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8.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不得丢失,不得自行复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9.验收、评价方法课题编制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的要求,采用的方式验收,由甲方委托的专家验收组出具评审意见和相关技术咨询验收文件。10.支付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11.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1.1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造成合同延期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1.2如乙方的课题成果未达到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乙方须按照具体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未达到预期成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12.解决争议及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两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13.其它事项13.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两方各执叁份;本合同经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本项目付款条件如下: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2.未按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响应工作的违约责任条款:(1)因成交单位的原因引起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的,成交单位承担合同全款的10%赔偿费。(2)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而导致延误工作的,服务期响应顺延。(3)成交单位提交的标准文本未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的,应按要求补充完善,直至通过。(4)成交单位违反关于保密和知识产权约定的,考核1万元,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响应书致(采购人):我们收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内容磋商总报价服务期限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如果有其它优惠条件,可以在磋商报价表下另附说明。3、详细服务量报价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预算科目单价数量小计一、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项目······合计二、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编制报告印刷报告寄送······合计三、其他专家咨询及评审税费······合计费用总计注:1.按照上表报出本项目明细费用;2.供应商报价时不得缺项、漏项。3.所有费用均为含税,开发票后的价格。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公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凡公司法人前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关于贵方年月日第(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关于“”的采购项目,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包号及名称)所有服务内容,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规格磋商响应规格偏离情况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注:与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必须如实填写,否则视为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磋商保证金磋商有效期磋商范围服务质量标准合同履约期限其他商务条款......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8、供应商近3年同类业绩序号合同签订日期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委托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成情况12345678910………………注:1.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2.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分阶段业绩不予加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9、项目组人员简介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类别姓名联系方式职称或职务常住地资格证明证书名称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其他人员备注: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1)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书格式自拟)(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8)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提供承诺书)(9)磋商保证金(提供汇款凭证)(10)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包含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如果本公司(本人)有幸中标(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本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四、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格式可自拟):(1)项目分析,项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重难点、相关法规政策、风险分析等;(2)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完整度、测评依据、客观性、针对性、受众适用性等;(3)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完整度、保障措施、具有完善的测评质量监管体系等;(4)本项目时间进度安排,时间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合理性、利用率等;(5)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其他售后服务能力等;(6)应急方案。1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磋商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磋商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磋商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磋商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磋商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磋商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磋商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服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其他资料项目服务承诺书等(格式自拟)附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戒毒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技术协助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自评机制研究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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