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350201]ZK[GK]2025002
采购人: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育祥、李水连、邵璇
采购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联系电话:0592-6012226;13295922666
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201]ZK[GK]20250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02号201
16,100,000.00元
97.3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2989号杏海嵩公路管理房二楼(鳌冠道班站)
15,000,000.00元
96.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
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合同包1
岛内、集美、海沧区域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服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期满(以先到为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6,100,000.00

采购包2(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合同包2):

服务类(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
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合同包2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服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期满(以先到为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5,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高铭霖 、 吕峻岭

评审专家:
张明 、 叶贵忠 、 杜素玲 、 刘倩 、 谢连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2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中小企业,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3515?0198?0501?0000?1510。4.代理服务费事宜联系人:李先生17689322888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合同包1:7.62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合同包2:7.3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系统不支持折扣报价,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的折扣报价计算办法计算出:本项目采购包1的中标折扣为80.50%,采购包2的中标折扣为75.00%。
2、中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期内的结算金额,只是作为价格分评审的计算依据,作为计算中标优惠比例使用,最终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4、其他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联系方式:0592-826900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13单元
联系方式:0592-6012226;1329592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育祥、邵璇、李水连
电话:0592-6012226;13295922666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标的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16750.215172万元,资产总额为22132.19575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福建恰鹭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4月21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标的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为7470.167344万元,资产总额为5754.43145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4月21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路产迁移与修复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