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1459号-J2025ZCY032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购置安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吉林市江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8层037号
报价:1925004(元)
95.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雪,陈丹,杨迎春,徐红,马正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5号
联系方式:0432-6307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13室(解放西路16号)
联系方式:0432-63688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力维、韩敏、鄂艺文
电 话:0432-63688323
附件信息:
投标报价明细表(江城保安-中法).pdf147.6K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城保安-中法).pdf282.0K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项目名称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购置安保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项1160417元/月✖12月1925004元43人投标总价(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肆元小写1925004元注: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2、服务期1年。投标单位(公章):吉林市江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购置安保服务招标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购置安保服务招标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吉林市江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000人,营业收入为20599.257215万元,资产总额为6112.2181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购置安保服务招标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吉林市江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000人,营业收入为20599.257215万元,资产总额为6112.2181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吉林市江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4月23日备注:1、如承接企业非中小微企业,本声明函无需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不适用单位名称(盖章):吉林市江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4月23日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无需填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适用单位名称(盖章):吉林市江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4月23日注:证明文件无固定格式要求,如非监狱企业,本证明文件无需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