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学实训室建设 教师管理模块 车顶检查模块中标结果公示(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2025)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5463-XM001
二、项目名称: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7.6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顺发博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24808(集群注册)
中标金额:117.69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顺发博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24808(集群注册)
91110113MA021AWC3B
117.69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6.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顺发博成科技有限公司
教师管理模块等
YDT-R-S4-JS
1
117.69万元
117.69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购置教师管理模块、司机室检查模块、车外检查模块、车顶检查模块等。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建新、李建英、杜艳、王佳平、李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9459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CFTC-BJ01-25020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63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67578997-6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联系方式:邵柄强、谢丹丹、边璐、孔政、汪凯,010-53681303/1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柄强、谢丹丹、边璐、孔政、汪凯
电 话: 010-53681303/1305
发售稿-招标文件--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包号:CFTC-BJ01-2502026采购人: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代理机构:国金招标有限公司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因此,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开标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二、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指定账户,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投标保证金”信封中。三、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条款,投标人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四、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投标项目建议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五、请仔细检查本招标文件附件的落款中关于签署、盖章的要求,写明签署、盖章,未按要求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六、建议将投标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七、如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的: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九、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北京银行),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指定的服务费账户(民生银行)。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缴纳、退还的时效。(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我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国金招标,从大厦一层宁波银行与光大银行中间的旋转门进大厅。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CFTC-BJ01-25020262.项目名称: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18.17860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18.178605万元4.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接受进口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118.178605一批本项目为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购置教师管理模块、司机室检查模块、车外检查模块、车顶检查模块等。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否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63号综合楼2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2.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采购包文件的投标无效。4.本顶目为线上线下相结合,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现场递交。5.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招标编号:CFTC-BJ01-250202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63号联系方式:唐老师010-67578997-62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联系方式:邵柄强、谢丹丹、边璐、孔政、汪凯010-53681303/13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邵柄强、谢丹丹、边璐、孔政、汪凯电话:010-53681303/1305国金招标条款号条目内容■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金额:230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12.8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口无有,具体情形:(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份数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份)、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可编辑版word文档,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U盘(为了方便区分各投标人,请在U盘表面粘贴单位标识,如:项目编号后三位+包号+投标人简称)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口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按照评审因素的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口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口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条款号条目内容26.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国金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10-53681303/130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27招标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附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一三维检修实训系统1教师管理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司机室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车外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车顶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车内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车底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实训室环境改造1项建筑业三系统集成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需要补充的标的名称及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均须与附表中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证明文件》仅在资格审查中使用,不作为符合性检查和综合评审的依据。投标人因任何原因将有利于评审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性审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司简介、技术方案、产品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等)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审内容未被认可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密封14.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14.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A4幅面装订(须以左侧形式装订,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14.1.2投标人应按分包准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1份【U盘,加盖公章并签字人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4.1.3《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14.1.4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1.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修改。14.1.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1.7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接受手签字或签名章或红色方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2.1投标时,投标人应按分包将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分开单独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14.2.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14.2.3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投标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分包号、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密封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4.2.4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2.5包装文件袋和密封的封面参考格式如下:参考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分包号:投标地址: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公章)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14.2.6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单独密封在包装袋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4.2.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保证金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2.8未密封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地址,并在现场登记。1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1)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4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8.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7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招标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15串通投标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2.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2.2.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2.2.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2.2.4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政策性加分。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推荐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_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_3_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审项评审细则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价格投标报价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商务部分同类业绩6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签订时间的业绩不认可)做过的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主要内容页、合同盖单位章页。3技术部分设备的技术响应程度3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三)采购技术需求表”的要求,得满分31分。#代表重要指标,共4项,每满足一项得4分,共16分;无标识代表一般指标项,共150项,每满足一项得0.1分,共15分;注:1.投标人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技术需求表”的所有内容进行逐条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漏报技术条款视为不满足。2.为方便评标,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投标人需在偏离表最后一列“说明”中写明相关证明文件的对应页码。项目需求理解5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需求理解分析,至少包括:项目背景、项目需求理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等内容。能充分结合项目要求,项目背景及需求理解准确、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充分合理,完全符合实际需求,得5分;能基本结合项目要求,项目背景及需求理解基本准确、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基本充分合理,基本符合实际要求,得3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或者不贴合本项目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得1分;未提供项目需求理解,得0分。实施方案7提供科学、可行的、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详尽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表,对项目实施期间的供货、安装等各个环节进行合理规划,方案清晰完整、功能完善、符合用户性质及需要且可以完全满足用户要求的,得7分;提供比较科学、可行的、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比较详尽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表,对项目实施期间的供货、安装等各个环节进行比较合理规划,方案清晰完整、功能完善、符合用户性质及需要且可以完全满足用户要求的,得5分;提供比较科学、可行的、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比较详尽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表,对项目实施期间的供货、安装等各个环节进行比较合理规划,方案比较清晰完整、功能比较完善、比较符合用户性质及需要且可以完全满足用户要求的,得3分;提供不可行的不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不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表;对项目实施期间的供货、安装等各个环节进行不合理规划;方案不清晰完整;功能不完善;不符合用户性质及需要;不满足用户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售后服务5为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服务保障工程师不少于2人的5×8小时的驻场服务承诺函;承诺提供三年驻场服务得5分;承诺提供二年驻场服务得3分;承诺提供一年驻场服务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投标人需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相关服务、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内容、质保期内和质保期满后的技术服务响应:有详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方案合理、完善、详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响应及时,服务周到的得5分;有较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详尽,售后服务基本满足需求,响应较为及时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性一般,方案简单,响应及时程度较差的得1分;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没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应急预案5应急预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全面细致、有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方案切实可行、有项目特点,得5分;应急预案基本符合需求、有应急保障体系、方案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3分;应急预案未能完全满足需求、有应急保障体系、方案可行性与项目偏差大,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应急预案,得0分。培训方案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包含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材料以及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等。培训方案具体、有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合理得5分;培训方案较全面、培训内容符合采购需求、培训课时基本合理得3分;培训内容基本全面、合理但无具体课时安排得1分;培训内容不全面、不合理得0分。4政策功能节能产品0.5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否则不得分。强制节能产品除外。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所投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环保产品0.5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所投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背景情况我校专业建设方案中,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是我校开办的重点专业之一,专业实践性强,要培养合格的、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我校与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京港地铁进行校企合作,给学生创造现实的学习环境。在培养人才过程中,创设职业岗位情境,通过校内理论教学、企业参观、企业兼职教师来校授课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素质,使学生毕业后能及时进入岗位角色。但学生在校未充分进行相关专业的技能训练,原因来于校内没有相关的实训设备。在此基础上,为加快该专业的建设步伐,规划在以下方面加紧校内校外实训室建设。首先加强学生技能操作训练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建立符合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要求的专业技能实训基地。2、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名称: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118.178605万元3、采购标的实现的功能及目标采购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一三维检修实训系统1教师管理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司机室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车外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车顶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车内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车底检查模块1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实训室环境改造1项建筑业三系统集成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实现目标:根据企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宗旨,大力推进课程改革。打破学科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的理念,按照职业教育的要求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制定以专业技能为主要项目的、科学的教学课程体系。通过项目建设,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建设实训基地,满足该专业的实训教学需求;满足学校4个年级中级、高级8个班级的实训教学;实训基地紧紧围绕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职业能力培养,并可对接国赛世赛的要求。在满足教学及竞赛需求外,充分考虑其社会服务定位,建成后可服务于企业,提供员工培训等技术服务,可服务于同类院校,承担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实训基地集专业教学、岗位培训、技能鉴定、师资培训、技术开发相结合,为师生服务,与企业共享。4、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JY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JY0002--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检验规则;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职业编码:4-02-01-07)轨道交通调度员》(职业编码:4-02-01-06)GB/T40484-2021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GB/T38707-20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GB/T30012-201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22486-2008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GB/T33668-2017地铁安全疏散规范》GB/T50578-2018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25338.1-2010铁路道岔转辙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758-2004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JT/T1218.1-201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技术规范》TB/T3242-2010LED铁路机构通用技术条件》《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号)《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4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三)采购技术需求表序号名称参数规格数量单位一三维检修实训系统1教师管理模块(核心产品)主要功能:1.教师端主要具备用户管理、试卷管理、成绩管理、教学演示等。用户管理可以增减用户,分配角色,设置密码等。2.试卷管理主要是设定学员端练习、考试的内容,包括模式选择,故障设置,练习、考试时间设置,下发任务。3.成绩管理主要用于存储分析学员答题情况,学员完成练习、考试后,成绩返回教师端。4.教师端承担网络服务器,数据存储服务,学员端通过网络设备(路由器或交换机)与教师端连接。5.平台通过浏览器远程访问,接口要求有权限验证功能,防止非法调用接口获取平台数据。6.功能模块分为3个系统:管理员系统、教师系统、学生管理。一、具体功能包含但不少于:1.管理员系统实训管理,可以添加课程,可以为课程添加课程资源,以及项目、阶段信息的新增、编辑和删除,项目信息页面可以发起绩效功能,可以按不同考核项目制定考核目标及对应分值;阶段信息页面可以新增阶段信息,包括:阶段名称、阶段描述、阶段资料、阶段测试、阶段测评、添加作业等。具有管理教师账号功能,包含账号列表以及添加和编辑账号信息、课程分配的功能;包含管理员测评管理功能,测评管理中对测评题目进行新增、编辑和删除,在测评管理中添加了题目,在阶段信息中绑定测评题目的时候才有对应的选项。需包含测试管理功能,测试管理中则是对模拟试题的新增、编辑和删除,在测试管理中添加测试题目和对应的分值,在阶段信息中绑定测试题1套1教师管理模块(核心产品)目的时候才有对应的选项。2.教师管理系统包含实训管理(同管理员系统)、测评管理(同管理员系统)、测试管理(同管理员系统),绩效管理(教师对学生提交的绩效进行审批,包含绩效待审批列表和绩效审批功能),作业管理(包含待审作业和历史作业功能。列表按课程展示对应学生已提交的作业)。教师系统学生管理,包含学生信息管理和小组信息管理模块。学生信息管理:学生列表、学生信息的添加、编辑和删除,学生信息的批量导入功能;小组信息管理可以把同一课程下的学生自定义分成多个小组,同时可以动态指定组长,灵活分配每个组员的角色(添加课程信息时候添加的角色),小组的任何信息包含组长、组员、组员角色都可以随时调整。3.学生系统中包含我的课程菜单,学生可以查看每个课程教师已推送的资源及项目,但是每个项目下的阶段由教师控制学生能查看的进度,同时可以提交教师已发起的绩效和已经推送的测评、测试、作业等内容。组长角色具有绩效管理功能,组长可以在此模块中查看和审批本小组内所有成员提交的绩效内容,组长审批后才会在教师端的绩效审批中展示。#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式教学过程管理系统”管理员、教师、学生三者,包括管理员的测评功能、课程分配功能界面截图,教师模块的绩效管理、项目编辑、项目阶段功能界面截图,学生模块的测评功能、绩效功能、测试功能界面截图。二、列车运行能耗仿真模块;列车运行能耗仿真模块可模拟不同操纵模式下列车的运行,通过设置参数、选择操纵模式等操作,更加深入了解影响列车运行能耗的因素,掌握列车节能原理。具体包含功能:1.自定义数据。支持下载并上传系统给定的列车参数、线路数据、列车时刻表数据模板,直接保存后进行后续操作;也可对数据进行修改、替换或增添删除。在选择列车时刻表数据时,可勾选一列车或者多列车,分别对应单列车运行和列车群运行。#2.操纵模式优化。可自行对列车运行工况转换条件进行限制,也可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板;可选择四阶段操纵模式或者节能操纵模式,也可二者同时选择。选择四阶段操纵模式后,列车按照“牵引-巡航-惰行-制动”的模式运行;选择节能操纵模式后,通过设置工况转换点个数,列车按照“牵引-XX…-XX-制动”的模式运行,模拟不同工况下列车的运行状态。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段完整的列车运行过程仿真视频(视频需包含:a.工况转换限制条件设置;b.操纵模式选择过程;c.列车速度-距离、能耗-距离曲线动态绘制过程;d.列车运行结束后,工况展示、参数变化过程。)#3.列车运行能耗计算。系统可模拟列车在不同线路条件下和操纵模式下的运行,并实时得出列车运行速度和能耗,形成平滑曲线;可选择展示某列车的速度、能耗曲线,也可展示列车群的能耗。可下载保存曲线。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份列车节能算法逻辑文档及能耗对比分析截图至少1张,算法逻辑中对技能算法的思路及算法进行阐述,并配有表格、图像等说明。4.参数分析。系统提供运行工况展示和参数变化分析,可具体分析列车质量、最大加速度、最大减速度、最大运营速度对列车能耗的影响。可下载保存曲线。5.数据对比。支持从运行记录里直观地看到每次仿真的结果及选择的操纵模式,便于对比不同模式下的能耗变化,更好地理解列车的节能机制。1套2司机室检查模块一、司机室及客室装置日检(包含但不限于)1.检查客室门LED显示屏工作是否良好。二、司机室及客室装置列检(包含但不限于)1.检查开关、按钮状态,功能等。2.检查司机室门锁状态。3.检查广播系统报站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杂音。4.检查客室门电子地图显示屏、司机室终点站显示屏接线是否松动、电子地图显示站点状态、工作正常,幅流风机工作状态。5.检查客室座椅表面整洁状态、破损状态。6.检查扶手杆外观清洁,安装状态。7.检查车辆安全设备、安全标示齐全、无缺损。消防工具、器材齐备状态。8.检查电视、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前、后视系统状态。1套3车外检查模块1.包含安全帽、绝缘鞋、手套、护目镜、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测试。2.作业区内行进路线规划包含作业区行进路线选择、平交道口路线选择等测试。3.常用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包含气动工具使用、压缩空气使用、试验台使用、工装使用等使用方法测试4.施工作业行为包含特种设备作业、危化品使用、电焊操作、部件检修、搬运重物、车辆调试作业等注意事项测试。三车体连接部日检(包含但不限于)1.检查车钩及各部件安装状态,连接状态,开口销状态等。2.检查缓冲器及十字头状态,穿销挡圈、开口销状态等。3.检查钩托板安装牢固状态,钩托板备母安装状态等。3车外检查模块4.检查钩托板及吊挂装置状态良好,安全吊紧固状态,开口销状态等。5.检查各紧固件安装状态等。6.检查通道门开闭作用是否正常。7.检查渡板安装状态。8.检查折棚组成部分状态,安装状态。9.检查通道门安装状态。10.检查通道门总成无裂纹状态。11.检查渡板安装状态。12.检查折棚组成部分状态,安装状态等。13.检查通道门警示标示外观状态等。四地铁检修中心(车辆段)三维立体教学模块#1.系统以地铁车辆综合检修中心为参考样本,通过虚拟仿真技术,构建出与真实的地铁运营公司一致的场景、车辆及相关设备,场景的布置、比例、颜色、质感等与实际列车及场段一致。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图片佐证包含:a.车辆段布局图b.列检库布局图c.架临修库布局图2.虚拟厂区的建筑、设施及场景包括:停车库;列检库;月修车间;架修车间;调车线、检修线;牵引机车;办公辅助用房;3.其中架修车间工艺设备布局参照实际布局设立,包括轨道、转盘、起重机、清洗间、登车平台及小件维修台,巡游中可了解地铁车辆架修现场环境和工艺流程。且架修车间停有一辆内燃机车和六节编组的地铁列车,可近距离观看列车调车作业。办公辅助用房位于库内两侧,主要用途为精密部件的维修、代班室、办公室;4.停车库、列检库工艺设备包括轨道、信号灯、配电柜、三轨防护罩等,巡游中可连接地铁列车日检、巡检的现场环境和工艺流程。停车库、列检库外可看到调车线及发车线,当列车需要检修或车轮超差时,需要讲地铁牵引至架修/月修车间或镟轮库;5.月修车间包含轨道、双层平台、登车梯和辅助用房等,使用者可通过地沟和高平台对地铁车上车下任何部件进行认知;4车顶检查模块风源系统日检(包含但不限于)1.检查风缸、车下风管路是否存在漏泄。2.检查空压机进气口、干燥器排水管口是否有异物。3.检查空压机启动电源箱外观是否存在异常、异味等情况,箱体锁闭是否良好。风源系统列检(包含但不限于)1.检查箱体外观状态,内部元件是否烧损。2.检查箱体安装状态及锁闭状态。3.检查引出线破损状态,与箱体连接处密封良好,插头、插座安装状态。4.检查空压机启动装置工作状态,无异状,异味。接触器触头状态等。5.检查各部紧固件紧固状态。6.检查空压机、滤清器、冷却器、干燥器、风缸安装转台及吊挂安装状态,漏泄情况。7.检查空压机润滑油油位状态,润滑油油况是否存在变质、乳化等。8.检查空压机运转状态,异音情况。9.检查风管路状态漏泄情况,塞门位置状态。10.检查制动箱安装状态,漏泄情况。11.检查速度传感器、防滑阀安装状态。防滑阀塞门位置状态。1套5车内检查模块一.零部件拆卸组装流程(包括但不限于)1.电机接线盒拆卸、组装2.电机电源线拆卸、组装3.安全机头拆卸、组装4.风扇及风扇罩拆卸、组装5.两端偏转盖拆卸、组装6.两端护板拆卸、组装7.转子拆卸、组装8.两端端板总成拆卸、组装9.滚珠轴承外罩拆卸、组装10.滚珠轴承拆卸、组装11.偏转器拆卸、组装12.出气栅拆卸、组装二.门装置列检(包含但不限于)1.检查门控器、电机安装状态,测试性能工作情况。2.检查齿带安装状态,外观状态进是否存在裂纹。3.检查承载导轨、导向轮安装状态,导向轮是否运动灵活、平稳。4.检查门吊挂状态。5.检查中央锁各部安装状态,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外观进行清洁。6.检查锁闭撞拴状态。7.检查行程开关安装及接线状态,外观状态,动作是否可靠。8.检查内、外侧紧急解锁装置各部状态。9.检查隔离锁闭装置状态。10.检查门扇及门胶条状态,下导轨进行清洁是否存在异物。门扇运动是否灵活、平稳、无跳动。11.检查各电气插头、端子排清洁,安装及接线状态。1套顺发博成SHUNFABOCHENG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2.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的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教师管理模块),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7698.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524.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司机室检查模块),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7698.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524.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车外检查模块);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7698.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524.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车顶检查模块),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7698.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524.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车内检查模块),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7698.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524.24万元属于(虫型企业);(车底检查模块),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7698.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524.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实训室环境改造),属于(建筑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顺发博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397.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3.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第4页顺发博成SHUNFABOCHENG(系统集成),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顺发博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397.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3.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顺发博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2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实训室建设 教师管理模块 车顶检查模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