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2025)
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1136-XM001
二、项目名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319.89850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天利弘远机电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展思门路58号
中标金额:1319.89850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天利弘远机电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展思门路58号
91110114101108280E
1319.89850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2.1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天利弘远机电有限公司
1
1319.898506万元
1319.898506万元
(1)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2)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采购内容:根据闸站设置、闸站运行以及调度监控、调度处置、调度指令下达等实际工作内容,提供87名运行人员,实现沿线14处闸站24小时不间断值守、沿线地上、地下设施巡查;提供具备调度专业技术能力的10名调度管理人员,统筹调度运行工作,实现调度运行24小时值守、调令畅通、操作合规。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继军 刘少辉 邱鸿鹄 郝振学 李选宁 陈成 邵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87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以下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2023年招标按三年费用收取代理费,扣除后一年费用收取的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北京天利弘远机电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2.14分
(2)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水务局网站发布。
(3)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3月31日 (4)确定中标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7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张依秋,88405766-7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
联系方式:李胜利,010-83884468 13601250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胜利
电 话: 010-83884468 1360125096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16:32
评审专家名单
张继军 刘少辉 邱鸿鹄 郝振学 李选宁 陈成 邵青
总中标金额
¥1319.89850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胜利
项目联系电话
010-83884468
采购单位
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7号院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8405766-782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3884468
附件:
附件1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1-招标文件-维护运行项目.pdf
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天利弘远机电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0人,营业收入为4872.77万元,资产总额为3072.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天利弘远机电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19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1000025210200131136-XM001采购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11000025210200131136-XM0012.项目名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320.2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320.2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项目最高限价(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1320.2011、采购内容:根据闸站设置、闸站运行以及调度监控、调度处置、调度指令下达等实际工作内容,提供87名运行人员,实现沿线14处闸站24小时不间断值守、沿线地上、地下设施巡查;提供具备调度专业技术能力的10名调度管理人员,统筹调度运行工作,实现调度运行24小时值守、调令畅通、操作合规。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供应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5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3.6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递交投标文件;3.7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地点进行现场开标。4.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同时,在北京市水务局网站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7号院4号楼联系方式:张依秋010-88405766-78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联系方式:李胜利13601250967010-838844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胜利电话:1360125096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租赁和商务服务维护运行项目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西四环支行;帐号:0200143419200033814。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90_日历天。14.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可编辑版本以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电子版应单独装袋,并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将电子版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20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6人。评审专家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或财政部评审专家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22.1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方式:■采购人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条款号条目内容22.1确定中标人□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需与代理确认)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3)其他要求:_/。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_以书面方式提出,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_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胜利_;联系电话:_010-8388446813601250967__;通讯地址:_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30__。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_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以下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费率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0.8%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0.45%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0.25%例如: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条款号条目内容(500-100)万元×0.8%=3.2万元合计收费=1.5+3.2=4.7(万元)缴纳时间:_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是否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文件应双面打印。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具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处,本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签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均为有效;委托代理人签署处,本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签章均为有效。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文件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15.2投标时,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含电子文件)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5.3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4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5为方便核查投标人代表身份,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驾驶证),当所派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社保缴纳证明(指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应在开标时单独出示、提交。15.6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采用密封条(可以自行制作),在密封袋(箱)的开口处密封。封条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用章应清晰可辨,用章不清晰时可在紧靠第一次用章处补盖。15.7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5.8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5.9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6.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其中,“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信用查询报告。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如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以合同条款偏离表及采购需求偏离表为准);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11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标准(分)1供应商履约能力(12分)供应商近三年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第一等次:供应商提供2个(含2个)以上类似业绩证明,得12分;第二等次:供应商提供1个类似业绩证明,得6分;第三等次:未提供的,得0分。122项目需求分析(10分)项目需求分析第一等次:充分理解采购需求,项目认知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分;第二等次:基本理解采购需求,项目认知针对性一般,但科学合理的,得4分;第三等次:基本理解采购需求,项目认知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差的,得2分;第四等次:对采购需求的理解有欠缺,得0分。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第一等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分;第二等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一般、但科学合理的,得4分;第三等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差的,得2分;第四等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差、合理性差的,得0分。53服务方案(40)维护运行服务方案第一等次:维护运行服务方案科学、合理,管理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对各环节服务质量监管措施科学、有效,能够实现最优调度运行且保障工程稳定安全运行,得6分;第二等次:维护运行服务方案比较合理,管理组织机构分工和职责清晰,对各环节服务质量监管措施合理有效,能够实现标准化或精细化调度运行,并有效保障工程稳定安全运行,得5分;第三等次:维护运行服务方案较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不狗合理,对服务质量监管措施较差,基本维持工程稳定安全运行,得3分;第四等次: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对服务质量监管措施存在重大欠缺,无法保障项目工程稳定安全运行的,得0分。6调度运行服务方案第一等次:调度运行服务方案科学、合理,管理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对各环节服务质量监管措施科学、有效,能够实现最优调度运行且保障工程稳定安全运行,得4分;第二等次:调度运行服务方案比较合理,管理组织机构分工和职责清晰,对各环节服务质量监管措施合理有效,能够实现标准化或精细化调度运行,并有效保障工程稳定安全运行,得3分;4第三等次:调度运行服务方案较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不狗合理,对服务质量监管措施较差,基本维持工程稳定安全运行,得2分;第四等次: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对服务质量监管措施存在重大欠缺,无法保障项目工程稳定安全运行的,得0分。任务目标方案第一等次:对采购需求中“配置岗位需求明细表”中的“项目工作内容”一项在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且与本项目特点结合紧密,有针对性,得5分;第二等次:对采购需求中“配置岗位需求明细表”中的“项目工作内容”一项在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但缺乏针对性,得4分;第三等次:简单重复采购需求中“配置岗位需求明细表”中的“项目工作内容一项,得2分;第四等次:未进行描述,得0分。5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第一等次:项目实施标准满足要求,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障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第二等次:项目实施标准满足要求,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障措施缺乏针对性,得4分;第三等次:项目实施标准基本满足要求,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或无具体保障措施,得2分;第四等次:没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得0分。5人员培训及稳定方案第一等次:提交人员招收、来源情况,招聘渠道广、有固定培训基地及设施的,培训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本项目工作内容提出的培训方案契合度高,培训日常化和定期化,各项业务知识及技能罗列清晰、涉及面广,完全满足需求,得5分;第二等次:招聘渠道较多,有固定培训基地及设施的,培训方案基本完整、清晰,基本满足需求,但存在非关键性工作内容表述不清晰的,得4分;第三等次:招聘渠道单一且没有固定培训基地及设施的,培训方案不完整,得2分;第四等次: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5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第一等次:具有缜密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应急策略罗列完整清晰,响应速度快、人员安排充足、考虑周详,处理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满足程度高,得5分;第二等次:突发事件预案较为完善,应急策略罗列基本完整合理,响应速度快、人员安排合理、措施可实施性较强,针对性一般,能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4分;第三等次: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较差,应急策略和措施效果一般,缺乏针对性,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第四等次: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满足不了项目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拟派人员考核方案第一等次:考核方案完整,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等;并且针对工作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人员考核方案,得5分;第二等次:考核方案完整,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等;但没有针对工作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方案,得4分;第三等次:考核方案不完整,没有明确考核内容或时间或方5式等,得2分;第四等次:没有制定考核方案,得0分。拟投入的材料设备第一等次:拟投入的材料设备质量先进、可靠,能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第二等次:拟投入的材料设备质量一般,针对性一般,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4分;第三等次:拟投入的材料设备陈旧,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第四等次:未提供该项内容,得0分。54人员的素质及保障(28分)项目负责人职称第一等次: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第二等次:不具有,得0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第一等次:有3个(含3个)以上类似业绩,得3分;第二等次:有2个类似业绩,得2分;第三等次: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第四等次:无类似业绩,得0分。3项目部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配备第一等次: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有一名加1分,最多加15分;第二等次:无以上专业人员,不加分。注: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相关专业的证书复印件。15人员的到位保障第一等次:80%(含)-100%为本单位储备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得7分;第二等次:50%(含)-80%为本单位储备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得5分;第三等次:0-50%为本单位储备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得3分;第四等次: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得0分。75投标价格(10分)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即:项目预算价格)作为废标处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指标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任一项不满足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否决。★号标注在序号前,指本序号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号标注在段落前,指仅本段落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一、采购标的★1.标的名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项目★2.标的内容根据闸站设置、闸站运行以及调度监控、调度处置、调度指令下达等实际工作内容,提供87名运行人员,实现沿线14处闸站24小时不间断值守、沿线地上、地下设施巡查;提供具备调度专业技术能力的10名调度管理人员,统筹调度运行工作,实现调度运行24小时值守、调令畅通、操作合规。3.标的预算采购标的预算金额1320.20万元。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6)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8)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项目服务地点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管辖范围。★3.合同价款及支付3.1合同类型及定价方式(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2)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3.2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2)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3)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期限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并供应商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终止。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且资料移交后30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形式的,以支票或汇票方式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的,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且资料移交30日后自行作废,不再退还。(4)履约保证金的扣留: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采购人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供应商另行支付。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供应商另行支付。(5)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逾期日数计算并支付违约金。3.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报酬总金额的50%。(2)2025年06月30日前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报酬总金额的20%。(3)2025年09月30日前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报酬总金额的20%。(4)2025年12月31日前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报酬总金额的10%。4、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当期应付合同款等额合法有效税票、支付申请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支付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直至供应商提供合同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支付申请等,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供应商确认并承诺,由于采购人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如由于财政资金拨付不足或不及时导致延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财政对资金支付有特殊要求时,可对支付时段予以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事项,由双方另行商议,其费用随进度款支付。7、合同价款所含税金税率以中标税率为准,除国家政策调整外,合同价款结算变更调整税率均不予调整。4.保险供应商应为服务人员缴纳相关的人身保险、意外保险的费用,负责处理服务人员工伤、病、亡的申报和理赔等事宜。(二)供应商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近三年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第一等次:供应商提供2个(含2个)以上类似业绩证明;第二等次:供应商提供1个类似业绩证明;第三等次:未提供的。四、服务需求(一)项目概述1、工程概况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北京段)工程(惠南庄泵站出口至团城湖末端闸)总长约78公里,横跨北京市房山、丰台、海淀三区。沿线主要包括:PCCP管道56.4公里,永定河倒虹吸及沿线附属建筑物2.5公里,卢沟桥暗涵5.3公里,西四环暗涵12.6公里,团城湖明渠885米。除团城湖明渠外,其余均为地下管涵。沿线附属建筑物包括大宁调压池、8处分水口(房山、燕化、良乡、王佐、长辛店、水源三厂、永引渠、新开渠)、3处连通井(1号连通井、2号连通井、3号连通井)、2处调压塔(西甘池调压塔、岳各庄调压塔)、团城湖末端闸以及109处排气阀井、21处排空井、17处通气孔、4处检修井等。工程设计流量为50立方米/秒,加大流量为60立方米/秒,自流输水流量为20立方米/秒。工程于2003年12月30日开工,2008年9月18日开始京石段应急调水,应急供水期间累计向北京调入冀水16.06亿立方米。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实现全线通水,在保障北京市城市供水安全、增加首都水资源战略储备、改善居民生活用水条件、促进水资源涵养和恢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项目范围(1)项目工作范围协助做好干线工程(北京段)沿线闸站的运行值守、设备维护、设备巡查等工作,提供运行人员87人,其中房山管理所58人,西四环管理所29人。协助做好干线工程(北京段)调度运行工作,提供调度运行人员10人。(2)工作质量要求保证调令畅通,操作合规,安全值守,加强维护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满足服务需求。(二)服务要求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成干线管理处管辖范围内运行管理工作,项目的利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各岗位均不接受应届毕业生。人员到岗时必须达到人员需求的使用标准。另外服务期间需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及培训教育等工作,因人员自身原因、人员误操作发生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资料如有问题,永久追究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应具有充足的人员储备,避免因职工离职,造成断岗情况,并对岗位职责及要求进行细化,制定详细的劳务人员管理与服务方案、考核方案、培训方案、薪酬管理方案以及派遣人员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其中派遣人员的同时要遵守管理处的相关制度,派遣人员的工资、考勤、绩效及奖惩管理办法要通过管理处的审核。本项目供应商需组建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应配备驻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并对西四环管理所及房山管理所分别配备1名负责人(负责人可由项目内人员兼职)。项目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1.按甲方工作安排,对项目人员进行管理,指导项目人员完成2025年调水运行任务及各项运行值守相关工作。2.组织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理处上级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安全管理过程中。3.制定本项目人员实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工资、考勤、绩效、奖惩)等,及时向业主备案并实施。4.负责主持召开管理会议,对管理体系的运作,成本、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并组织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5.按甲方要求,组织相关培训。6.负责协调项目成员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协调与业主、及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7.认真履行本项目合同条款,保证本项目合同顺利执行。8.做好本项目成本核算和计量工作,为项目审计稽查提供依据。9.完成本项目内业主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10.项目执行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三)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及工作量1、运行岗位设计及工作量(87人)(1)房山所运行岗位设置及工作量(58人)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岗位工作量备注1运行员50人(一连通5人、二连通5人、三连通5人、燕化分水口7人、良乡分水口5人、长辛店分水口5人、PCCP调压塔5人、大宁调压池13人)(1)负责做好本闸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沿线8处闸站分别设有压力传感器、水位传感器,每天实时监测沿线压力、水位情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全年记录压力、水位数据24800余次,形成《压力监测记录》700余页。(2)负责站内所有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现场检查工作,保证设备在供水期间正常运行,做好检查记录;全年累计开展专项检查50余次。(3)负责本闸站运行调度资料的记录、整理、汇报等工作;(4)遵守本闸站的各项管理制度;(5)负责执行管理所制定的关于闸站的运行管理制度;(6)负责对本闸站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检、保洁等相关工作;全年形成日检记录2900余页。(7)负责做好本闸站调度指令的接收、执行、记录及反馈工作;全年累计接收、上报调令430余条,调整闸门690余次。(8)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本闸站出现的突发事件;(9)配合做好本闸站的内保安全工作;(10)配合做好本闸站内的防汛工作;汛期期间记录沿线闸站实时雨量,形成《雨量统计表》40余张。(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共设站长8人2巡查8人(1)负责对辖区内机电设备、水工建筑物及各项工程设施巡2员8人视、检查工作;分为2组,每日巡查2次,巡查里程约为200公里,全年总巡查里程约为70000余公里。(2)负责日常巡查过程记录填写、整理、上报、存档等工作;(3)负责日常巡查日报的编制、上报工作;全年填写巡查日报365张,编辑电子巡查日报365次,留存巡查、断丝、穿跨越、违章、占压影像记录资料365次,按照巡查中发现各项设备设施异常情况填制故障单。(4)负责上报巡查中各项设备设施异常情况;(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合计58(2)西四环所运行岗位设置及工作量(29人)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岗位工作量备注1运行员25人(末端闸8人,三厂分水口8人,岳各庄调压塔1人,新开、永引分水口8人)(1)负责沿线闸站日常运行及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字迹清晰,条理分明:全年形成各项记录2500余次。每半月对发电机进行启动一次,全年记录发电机运行记录表共计:24余次。(2)负责闸站运行调度资料的记录、整理、汇报等工作;各站每日监测水情数据,全年流量数据监测共计:4380余次,上报:2190余次,形成电子版水情观测记录表共计:365份,遇特殊情况进行加报。每日对站内调度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形成电子版调度运行日报,全年形成日报表格:365篇。每日与309泵站进行联系索要当日输水量与站内当日水量数据形成309水量数据差值记录表全年:365篇。(3)遵守干线管理处及管理所各项管理制度;(4)负责执行管理所制定的关于闸站的运行管理制度;(5)负责对站内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存档保存;每日对闸站内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全年巡检共计:730余次。(6)负责闸站调度指令的接收、执行、记录及反馈工作;共设站长5人1运行员25人(末端闸8人,三厂分水口8人,岳各庄调压塔1人,新开、永引分水口8人)(7)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闸站出现的突发事件;配合及上报各类站内出现的突发应急事件,做好事件处理过程进行说明。(8)配合做好闸站的内保安全工作;定期对站内电子安防脉冲、幕帘报警、厂区监控等进行巡视检查定期测试。(9)配合做好闸站的防汛工作;汛期期间加强降雨量观测,及时填写降雨量观测记录表,及时上报降雨量信息。(10)协助完成水政巡查工作;(11)负责工程沿线各类设备设施、机电设备等基础资料的存档、统计、更新工作;日常对站内涉及更新的设备设施及基础资料数量等台账及标识更新。(12)负责沿线阀井的故障单督促处理工作,及时反馈处理结果;(13)负责穿跨越工程、违章、占压、圈占专项资料(图纸、方案、审批手续、信息统计、协议、周报)的收集、填写、整理、归档、上报;(14)监督管理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工作;(15)负责协助沿线阀井设备设施等基础资料档案的更新,准确记录设备型号;每日对排气阀井进行巡视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全年共计巡视365余次,形成巡视记录表格730余份。(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共设站长5人2巡查员4(1)负责巡查排气阀井,排气井,通气孔,检修竖井等工程附属设施。分为2组,每日巡查2次,巡查里程约为90公里,全年总巡查里程约为32850公里。(2)负责日常巡查过程记录填写、整理、上报、存档等工作;(3)负责日常巡查日报的编制、上报工作;全年填写巡查日报365张,编辑电子巡查日报365次,留存巡查、断丝、穿跨越、违章、占压影像记录资料365次,按照巡查中发现各项设备设施异常情况填制故障单。(4)负责夜巡排气阀井,通气孔,占压,排气井。填写夜间巡查日报。(5)负责巡查过程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管理所。(6)学习各项工作制度。2巡查员4(7)负责打扫宿舍,卫生间,厨房,巡查办公室及院内落叶卫生情况,每日1次,全年365次。(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合计292、调度运行岗位设置及工作量(10人)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岗位工作量备注1组长21.负责管理处调度运行相关调度管理工作,包括:全面负责当值期间调度监控相关工作,协调班组成员完成值守期间工作;掌握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的设施运行、闸阀开度、流量、观测断面水位、冰情等情况,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负责接收水资源调令,做好上传下达及执行工作;负责审核水情数据记录表及工作台账;完成运行工作报表;审核电话调度指令,监督调令下达,并及时追踪、反馈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追踪闸站上报的影响调度的突发事件,协助科室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调度工作,并根据指示要求及时处理;负责实施惠南庄泵站机组日常切换、输水工况切换调度;负责完成与调度工作相关单位的沟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完成调度科日常安排的调度工作。2.负责项目调度人员统筹管理。2调度岗81.负责管理处调度运行相关值班值守工作,包括:完成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形成值班日志及交接班记录365*2份;2.负责接收、汇总、记录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调度水情数据;掌握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的设施运行、闸阀开度、流量、观测断面水位、冰情等情况,形成干线工程简讯365条;3.负责编制运行工作报表,形成调度周报53份;调度月报12份;调度季报4份;负责及时处理调度运行系统预警信息,遇系统故障及时报修;4.负责与其他单位水情数据交换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草拟并下达调度指令、监督调令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形成水量观测记录表、调度指令记录台账等工程记录统计365天;5.配合调度班长实施惠南庄泵站机组日常切换、输水工况切换调度,填写相关工作记录,根据运行需求,进行惠南庄工况切换、机组切换、分水口流量调整、向永定河生态补水等调度操作若干次;6.追踪闸站上报的影响调度的突发事件,协助科室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调度工作,并根据指示要求及时处理;7.负责协助完成与调度工作相关单位的沟通;8.负责整理当班期间形成的纸质资料并归档;9.按照汛期、冰期工作安排,填写并报送汛期日报、冰期日报等报告若干份;完成流量调整工作总结若干份;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四)人员素质要求1、房山所人员素质要求(1)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符合国家规定,身体健康,满足用工需求。(2)应届毕业生,必须经过项目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达到上岗条件后,方可上岗。(3)运行员至少50%持电工证书,执行倒班制,每班2人(4)至少有20%人员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书。2、西四环所人员素质要求(1)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符合国家规定,身体健康,满足用工需求。(2)应届毕业生,必须经过项目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达到上岗条件后,方可上岗。(3)运行员至少50%持电工证书,执行倒班制,每班2人(4)至少有20%人员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书。3、调度运行人员素质要求(1)大专及高职(含)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关工作1年以上。(2)应届毕业生,必须经过项目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达到上岗条件后,方可上岗。(五)风险管控措施1、资质审核项目正式实施之前,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要求服务单位及时提供身份证复印、学历证书复印件、岗位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2、资料检查安排专人管理项目资料,每月对项目资料进行自查,形成项目检查复查表,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及时向管理处上报人员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社保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资料真实性及有效性。为保障运行人员项目的管理,保障服务质量,操作合规,安全值守,加强维护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满足服务需求。需服务单位上报以下资料:(1)花名册;(2)考勤记录;(3)社保缴纳记录;(4)工资发放记录;(5)银行代发单(6)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3、监督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服务单位要结合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对全年资金使用进行合理的计划,在每季度考核时,对应资金使用计划逐项提供合理的依据。4.质量管理为保证运行人员项目实施质量,加强项目监管。对实施过程中运行人员、调度人员填写的工作记录进行检查,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工作记录如下:运行人员:(1)闸站交接班记录;(2)闸站值班日志;(3)闸站工作检查表;(4)巡查检查表;(5)巡查日报;(6)其他要求报送的记录;调度运行人员:(1)交接班记录;(2)值班日志;(3)干线工程简讯;(4)调度周报;(5)调度月报;(6)调度季报;(7)水量观测记录表、调度指令记录台账等工程记录统计;(8)汛期值班日报;(9)流量调整工作总结;(10)其他要求报送的记录;5.安全管理项目服务单位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人员配备足量的办公及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及工程运行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五、服务标准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并全面分析项目需求,对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编制相应服务方案。根据不同人员的素质及保障、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划分几等次。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并全面分析项目需求,对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编制相应服务方案。根据不同人员的素质及保障、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划分几等次。1.人员的素质及保障(1)项目负责人职称:第一等次: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第二等次:不具有。(2)项目负责人业绩:第一等次:有3个(含3个)以上类似业绩;第二等次:有2个类似业绩;第三等次:有1个类似业绩;第四等次:无类似业绩。(3)项目管理团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配备:第一等次: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等次:无以上专业人员。(4)人员的到位保障第一等次:80%(含)-100%为本单位储备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第二等次:50%(含)-80%为本单位储备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第三等次:0-50%为本单位储备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第四等次: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2.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要全面分析项目需求,对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编制相应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划分几等次。七、项目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采购人根据验收意见,针对每一项技术及商务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依据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文件对本项目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书。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按要求弥补缺陷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方案见合同履约验收方案。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离表采购需求偏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维护运行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