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中标结果公示(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
吉利醇氢电动商用车生产基地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结果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吉利醇氢电动商用车生产基地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221421001
包件名称:
吉利醇氢电动商用车生产基地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包件编号:
G1100000175221421001001
采购人名称:
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大厦1301室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中选人信息
中选人:
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尽职调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