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路硬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GLZC2025-C2-990121-GXAZ
二、项目名称: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326925.85(元)
广西英特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市环城南二路26号第六层办公综合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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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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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
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
详见图纸及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
黄传桂
桂24506080051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勇坚(自行抽取),张艳(自行抽取),秦玉英(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2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单位排名及得分:第一名 广西英特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4.67第二名 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4.32 第三名 广西方硕建设有限公司 63.66第四名 广西建衡建设有限公司 61.66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大雁路69号
联系方式:0773-3860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桂区临桂镇仕通路69号精通.伊顿国际
联系方式:18078360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杰
电 话:18078360291
附件信息:
广西英特-中小企业声明函.pdf463.9K
发布稿-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pdf683.3K
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划分标准进行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4346.94万元,资产总额为4967.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5日备注:供应商应按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划分标准进行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成交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或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990121-GXAZ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五、签订合同六、其他事项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图纸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5-C2-990121-GXAZ项目名称: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1397956.09元最高限价:1328058.28元采购需求:项号工程名称数量单位项目要求及服务需求1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自发布公告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地点(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在线解密开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本工程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7、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如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地址:桂林市雁山区大雁路69号联系人:莫主任联系电话:0773-38602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桂区临桂镇仕通路69号精通.伊顿国际项目联系人:刘俊杰联系电话:18078360291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1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990121-GXAZ2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3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13磋商报价及预算控制价磋商供应商必须就磋商文件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397956.09元,经业主调整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328058.28元。注:供应商的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1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7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6.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7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9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9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0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1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等候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12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1326信用查询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14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5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6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由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档。183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不足人民币8000元的,按8000元支付)。193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032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551859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990121-GXAZ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6.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6.3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6.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6.5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7.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7.4如发现有以上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特别说明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工程量清单;(4)评审办法;(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图纸。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10.5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1.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2.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7)供应商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提供,可以是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也可是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编制,如为自行编制至少须提供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及利润表);(8)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缴纳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9)企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必须提供);(10)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附件)(如有,请提供);11.2.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工程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4)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必须提供);并一起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实施人员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5)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提供);(7)工程完工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必须提供);(9)城乡清洁工程渣土清运承诺书(必须提供)。11.2.1.3其他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磋商供应商必须就磋商文件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勘误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需签字确认。13.5、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3.6、最后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3.7、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提供的服务、技术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培训、版权费等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含脚手架)、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安装(如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所安装设备则包含所安装设备的采购)、垃圾清运、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9、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磋商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磋商供应商在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发包人将不予支持。13.10、磋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清单所列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作实质性响应。13.11、磋商供应商应采用综合单价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磋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磋商。13.1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6.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1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等候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20.评审原则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1.4.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21.5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补正或更正。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1.7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21.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1.9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CA签章确认)。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签章)后按时线上提交。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21.10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1.11最后报价21.1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1.1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施工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21.11.3最后报价(应答文件)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做最终报价时,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完整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改变原报价且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调整后的磋商报价电子版的,其报价不予认可,视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必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CA签章)。21.11.4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21.1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14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21.15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1.1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22.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2.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2.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将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的,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磋商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未就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8)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9)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最后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或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25.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由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档。六、其他事项30.采购代理服务费30.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雁山分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人民币8000元的,按8000元支付)。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0.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安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雁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银行账号:5550101001002848053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2.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551859附表1: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2: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本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本项目位于雁山区大埠乡,路线设计起点K0+000接付上桥桥头,路线全长1183.012m,无长链断链。设计道路红线宽度为4m,道路横断面采用单幅路行驶,道路等级为乡村道路,设计速度15km/h,详见工程量清单。2、编制依据:1、《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4、《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5、交办公路[2016]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第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7、桂交建管发[2019]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8、桂交监造价函[201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的函》;9、材料价格按照《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期桂林市信息价或市场询价。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二、注意事项及要求:1、严格按国家标准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施工;2、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供应商承诺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免费对开工的工程场地进行清理及清洁。4、工程量不明确的,供应商在现场考察时详细测量,磋商时必须详细列明所报工作范围,并在施工方案中保证工程完整、全面。5、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为1397956.09元,经业主调整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328058.28元。注:供应商的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是本磋商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依据及方式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百分制打分。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审办法(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会首先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才能进入详评。(二)详细评审计分办法1、价格分………………………………………………………………………………………………满分20分(1)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最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20分。(2)某供应商价格分=供应商最低工程磋商评审报价(金额)/某供应商工程磋商评审报价(金额)×20分。2、技术分………………………………………………………………………………………………满分70分(1)总体概述……………………………………………………………………………………………7分优(7.0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达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4.5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达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中(2.5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差(0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达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2)主要施工方法…………………………………………………………………………………………10分优(10.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6.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较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好、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3.5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能满足项目需求,有施工技术方案,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没有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8分优(8.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良(5.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中(2.5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差(0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4)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8分优(8.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良(5.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中(2.5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差(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7分优(7.0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良(4.5分):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中(2.5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分优(8.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达,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良(5.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达,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中(2.5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差(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分优(8.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良(5.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中(2.5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差(0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8)质量保证与承诺……………………………………………………………………………………7分优(7.0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良(4.5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中(2.5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差(0分):措施不可行。(9)新技术应用与承诺…………………………………………………………………………………7分优(7.0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对新技术的实施有安全生产的可靠方案。良(4.5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中(2.5分):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差(0分):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没有具体收益。注:供应商未提供上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相应内容的,相应项不得分。3、履约能力分……………………………………………………………………………………………5分(1)磋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完整业绩得2.5分,满分5分。评分依据: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4、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配置……………………………………………………………………………5分(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或市政工程贰级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同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助理工程师的得0.5分。(满分1分)(2)技术负责人职称: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助理工程师的得0.5分。(满分1分)(3)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同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助理工程师的得0.5分。(满分1分)(4)施工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助理工程师的得0.5分。(满分1分)(5)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助理工程师的得0.5分。(满分1分)4、综合得分=1+2+3+4三、推荐成交候选人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企业信誉实力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监管人(全称):签订合同地点: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监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大埠乡付上全家村粮菜种植基地内付上桥头至全家村机耕桥头产业路硬化工程。(二)工程地点: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三)资金来源:。(四)工程内容:。(五)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二、合同工期(一)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开工日以工期要求起始日为准,完工日以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提交全部竣工图纸,通过发包人初步验收日为准。(二)工期延长: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联系签证单需在遇如下情况后10日内发出,若发包人未在10日内书面回复,视为同意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10%)或由于设计变更而停工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3.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三、工程质量(一)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二)隐蔽工程检查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任何部位的隐蔽工程需要覆盖或隐蔽前,承包人均应提前48小时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验收并拍照,没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均不得隐蔽或验收。对相关单位所提出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存在问题时,必须进行整改,承包人应在监理人及相关人员指示的时间内修正返工后,由监理人及相关人员重新检查。否则发包人按规定有权进行经济处罚。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3.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一)该项目预算评审价为万元,中标(成交)价为万元,签约合同价为:总价:万元(大写:),届时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造价按经结算评审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为准。(二)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三)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需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按照经财政评审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格,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常规中档材料价格计算。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期间材料可能由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因素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报价承担风险,除本合同约定的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碎石、砂、片石、沥青、管材、石材、土方(含购土与弃土)等项材料价格可做调整外,其余材料价格不作调整。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除合同约定的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碎石、砂、片石、沥青、管材、石材、土方(含购土与弃土)等项材料外,其余材料价格不做调整。调整方法: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碎石、砂、片石、沥青、管材、石材、土方(含购土与弃土)价格超过部分×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预算价),该部分费用列入税前独立费。(2)在工程施工期间,国家及地区如有新的人工费调整政策文件出台,可按国家及地区相关文件进行人工费调差。五、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项目由监管人负责解决项目资金,承包人的发票主体为监管人,按进度拨付(预付)工程款,分3~4次拨付(工程款统一以万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1.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并动工,完善请款手续后,30天之内预拨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具体金额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2.进度款(分1~2次拨付):工程完成70%以上,通过阶段性验收后,承包人提供票据,拨付至不超过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完成95%以上通过阶段性验收后,承包人提供票据,拨付至不超过合同价款的90%,或竣工验收后可拨付至不超过项目监理单位审定完成投资的90%(不超过合同价)。具体分1次还是2次拨付以及拨付的具体金额,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单方决定。3.工程余款: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按经结算评审后的最终造价,由承包人将项目质保金(质保金按最终造价的2%~3%的比例确定,具体金额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定)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备注:转工程项目质保金),并提交请款材料后,监管人将余下的全部工程款拨付给承包人。3.质保金退还: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满前后一个月内,由承包人发起复验申请,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验,可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质保金,监管人有权自行处理。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复验报告后一个月内完善请款手续,监管人在收到完善的请款手续后一个月内将质保金退还给承包人。若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复验报告2个月后,仍未提交完善的请款手续,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质保金,监管人有权自行处理。六、三方职责(一)发包人职责1.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承包人、设计方、监理人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2.发包人对项目质量监督负责。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组织监理人一起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发包人应组织项目监理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4.发包人负责项目施工用地及矛盾纠纷等协调处理。5.发包人负责向监管人报告工程进度并配合监管人按协议约定拨款;督促承包人推进工程进度,收集整理承包人报账材料向监管人请款。6.发包人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在承包人申请验收(含竣工验收、复验)后,发包人先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组织正式验收。7.发包人负责组织项目报表填报、结算报审等工作。8.发包人按项目档案归档要求整理完善档案材料。(二)承包人职责1.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交底资料应负责核验,资料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且不得依据错误的资料进行施工安装。2.承包人应当依据施工图纸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审定。3.承包人指派为项目经理,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2)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设计;(3)负责本工程的劳动力组织和机械设备组织;(4)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项目经理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由发包人指定分包的除外);(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项目经理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6)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人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手续,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索赔;(8)负责签收发包人、监理人往来函件,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公司公章后递交发包人;(9)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发出的指示和指令。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各项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到现场的时间应与施工工人相同,且施工期间每天必须在现场。承包人保证具备实施该工程的相关资质,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承包人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其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等。如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5.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违反前述约定造成发包人或他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6.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7.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的,承包人应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工程。承包人逾期移交工程的,参照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各项费用的承担,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照价赔偿。9.承包人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雇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承包人雇用人员与承包人发生劳动纠纷、工伤等情形的,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发包人、监管人无关。10.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劳务工程外。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11.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图片文字资料),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结算材料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收到评审方反馈的评审意见后,需及时对接配合,确保在项目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结算评审工作。(三)监管人职责1.监管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聘请的监理单位指派为本项目监理人,联系电话,。2.监管人配合发包人组织工程的验收和复验。3.监管人按协议约定拨付项目资金及提供拨款凭证。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一)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发包人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承包人人员伤亡,或者造成发包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二)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发包人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三)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八、工程变更(一)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施工期间因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要求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由变更、签证产生),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签证认可,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按变更估价规定执行。(二)变更估价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2)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则有定额的套用定额计算,执行本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合同该新增子项实施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平均价计取(信息价无相关信息的参照信息价中桂林市的平均价),无信息价时按市场价格共同协商初步确定;此类工程结算综合单价=按现行定额计算(管理费、利润取中值)的综合单价×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用时,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三方共同协商初步确定,最终以桂林市雁山区财政局审定或审计单位审定并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4)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有关的工作不能以实物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及估值时,则按以下的方法计算:若工程量清单中有计日工价目表,则以计日工价目表中相应的项目计价;若计日工作价目表中无类似项目,则按三方协商的价格估值。附带条件为,承包人须提交每天用于该项工作的时间的记录、相关工人的姓名及经发包人、监理人复核的所用物料的清单。上述数据须于该项工作执行后的一星期内提交给发包人及监理人。(5)暂定价调整方法为:暂定材料价格部分仅调整合同实施期间材料市场价与暂定价之间的材差并计相应的规费和增值税,投标书中相应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确定方法:由承包人申报单价,发包人组织监理人、造价审核机构共同询价确定。如发包人认为材料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需要进行市场询价的,应以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组成)调查确认的单价为准。(6)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定额相关规定执行。(7)本工程最终结算以桂林市雁山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并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九、工程验收与结算(一)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覆盖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二)承包人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发包人申请初验收,并向发包人交付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竣工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后3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再次申请验收;如审查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初验收。初验收合格的,签署工程竣工初验收表;初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负责整改直至初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初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管人提交初验收结果,监管人审核同意后及时组织验收。十、工程质量保修(一)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年。(二)质保期内质量保修义务1.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之日起7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排除故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2.同一问题经2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承包人连续2次以上拒绝维修的,发包人可以不通知承包人直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3.质保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发包人因此被追责、索赔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十一、违约责任(一)监管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因工程未能如期完工和结算而导致监管人的资金安排作出调整后,监管人有权视资金到位情况作出后续付款安排,后续款项(质保金退还除外)无论何时支付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二)如承包人未能按前项约定的工期(含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完成协议工程,以及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结算评审工作的,监管人有权按逾期500元/天扣减承包人工程款。扣减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三)承包人未按发包人和相关的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施工,所导致的拆除、返工、材料设备损失、工期延误等全部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除整改到位外,发包人并可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发包人所遭受损失额的3%违约金。(四)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应当支付合同总价数1%的违约金,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整改后的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监管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五)承包人对报送发包人竣工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资料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六)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监管人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七)承包人擅自停工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监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数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十二、争议的解决三方如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协议书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复验合格付清所有款项后失效。(二)本协议一式伍份,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和监管人各执贰份。发包人: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地址:桂林市雁山区大雁路69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承包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监管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路硬化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