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道路工程 水土 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2025)



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公示

索引号: sjyq-2025-04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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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2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水利局报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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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
项目位置:德阳市牡丹江路
建设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
方案编制单位:德阳润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
验收评估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为1.91hm2,起点位于牡丹江路和黄山路北段交叉口位置,新建道路长约400m,道路宽30m,改造黄山路口约100m 建成段道路路面。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于2025年4月10日在德阳市牡丹江路主持召开了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6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易陶 0838-6511163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德阳市旌阳区水利局 0838-253536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编号德市旌发改行审〔2020〕541号建设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验收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2025年4月10日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行业类别其他城建工程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2021]-1402021年6月1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22年8月至2023年11月,工期16个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德阳润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四川东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衡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二、验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德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德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法》(德水函〔2020〕152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在德阳市召开了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德阳润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四川东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施工单位(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衡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单位(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开发建设中心)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共计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牡丹江路和黄山路北段交叉口位置,新建道路长约400m,道路宽30m,改造黄山路口约100m建成段道路路面。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施工,2023年11月建成,总建设工期16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本工程位于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共享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2021-140〕),属于实行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1hm2,水土保持总投资140.03万元,其中水保补偿费2.48万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未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2021年10月,四川东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牡丹江路(黄山路北段-泰山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含水土保持篇章),施工图落实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内容,对水土保持措施等提出了要求。(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自行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主要结论为:工程施工期间扰动地表面积控制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到位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工程区平均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目标值的要求,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100%,项目区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不计。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五)水土补偿费用缴纳情况根据《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4]6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已按要求于2023年4月13日缴纳水土补偿费用2.48万元。(六)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25年4月,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评估结论为:本工程位于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共享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2021-140〕,属于实行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经核定,本工程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1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实际土石方开挖总量为3.71万m3,回填总量0.41万m3,无借方,余方3.30万m3,全部运至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确定的土石方中转场,用于园区后期项目回填、覆土,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2.06万m3、表土回覆0.01万m3、雨水管520米,种植行道树160株,洗车槽1个,密目网苫盖500m2,临时排水沟980m,临时沉沙池2个。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40.0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2.3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8.22万元,独立费用1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8万元。六项防治目标实现汇总情况为:水土流失治理度100%,项目区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67,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不计。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达到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七)验收结论本工程位于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共享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德阳市旌阳区黄河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2021-140〕),属于实行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料齐全,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达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结论为合格。(八)后续管护要求运行期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2025年4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道路工程 水土 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