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
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G3-00471-YNRL-0004
二、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石林县益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上海恒联新天地花园10幢4号
中标金额(万元):128.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5
评审报价(万元):12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中标人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赔偿。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周伟,杨松钢,杨盛雄(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马继刚,付建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包干价
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村22号
联系方式:13987172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幸福里17栋107至109号商铺
联系方式:13508713124、1388833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张工
电 话:13508713124、1388833355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17:08
评审专家名单
王周伟,杨松钢,杨盛雄(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马继刚,付建会
总中标金额
¥128.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工、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508713124、13888333556
采购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村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717270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幸福里17栋107至109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08713124、13888333556
附件:
附件1
睿林汇采2025-269-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成交结果公告.pdf
p11ouinsuouauaeueweloiiinHuiiinueuun人二最亚事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睿林汇采2025-269采购人: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YunnanRuilinHuiProject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16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9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30(一)投标函30(二)投标人一般情况表31(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十一)投标人承诺书36(十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37(十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38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9(一)投标报价一览表39(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40(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45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6(一)服务方案46(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46(三)食品卫生保障措施46(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46(五)应急预案46(六)项目管理机构配置47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睿林汇采2025-2691.2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元整(1287000.00元)1.5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元整(1287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采购需求: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序号是否进口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数量计量单位预算总价(元)服务地点1否餐饮服务1年1287000.00采购人指定地点1.7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中标人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赔偿。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2.申请人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不享受优惠政策。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3.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5年4月3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3.2地点: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4售价:0元。1.4.4.投标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5.开启5.1时间:2025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6.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7.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不划分标段。7.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7.5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8.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村22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717270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幸福里17栋107至109号商铺联系人:夏工、张工联系电话:13508713124、13888333556监督部门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7791764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客服热线)。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地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村22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7172702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幸福里17栋107至109号商铺联系人:夏工、张工联系电话:13508713124、138883335561.1.4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3.1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1.3.2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中标人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赔偿。1.3.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3.4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特别注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3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7.4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有关内容网上递交: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进入政采云平台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加密标书的解密。4.1.1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1.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政采云平台提取所有已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网上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解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签字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3)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其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投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第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投标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转账支票等,具体执行昆政办〔2017〕36号文。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元整(1287000.00元)10.2网上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10.3中标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6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费:包干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4000元),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真实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3、中标人须提供3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2.2.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3.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和标包划分1.3.1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仅供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人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重新发布,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5.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标部分组成。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及合同所有条款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3.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3.2.3报价方式: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不允许拆分或漏项。3.2.4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规费、税金、保险等,并综合考虑风险费及配合费等一切相关的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上传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3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后,方完成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2.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上传。2.7.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政采云平台提取所有已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网上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解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签字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3)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2.8.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其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里面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9.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7.3.2成交投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投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投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2.10.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11.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9.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9.5.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9.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9.6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1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为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下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不享受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1.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人须知”第3.7.1项要求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项要求。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项要求,且报价唯一;2.填报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要求。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项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要求。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投标人存在本章“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中任意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详细评审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部分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F2:满分90分。投标报价部分评审(满分10分)F1=10分投标报价评审(满分10分)F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不享受优惠政策。技术部分评审(满分90分)F2=90分服务方案(满分2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供餐服务方案、②菜品营养健康管理方案、③食堂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④食材、易耗品等领用方案、⑤成本控制方案、⑥食堂内部管理办法及管理制度、⑦食堂投诉处理方案。完全满足得28分;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4分;以上涉及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1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食品安全管理方案、②食品加工操作管理方案、③食品原材料仓储管理方案、④食品留样管理方案。完全满足得16分;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4分;以上涉及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食品卫生保障措施(满分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卫生保障措施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食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②后厨管理及清洁、消毒方案、③人员卫生管理方案、④生产过程卫生管理方案、⑤餐具卫生管理方案、⑥垃圾处理管理方案。完全满足得12分;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2分;以上涉及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服务质量违约承诺、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完全满足得12分;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4分;以上涉及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应急预案(满分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突发断水、断电、停气应急预案、②设备故障应急预案、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全满足得10分;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2分;以上涉及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分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人员管理方案、②人员配置方案、③人员岗位职责、④员工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完全满足得12分;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3分;以上涉及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4.2.二、评标方法1.评标依据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1.2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不享受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3.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4.3.三、评标程序本次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按: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技术部分评审→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1.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等方面进行审查,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符合性评审中“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如下:(1)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评审不一致的。(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开标现场无法读取导入的。(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的人员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上传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4.四、汇总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4.5.五、推荐成交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的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4.6.六、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4.补充条款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条款仅作参考,最终以双方共同商定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年月日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范围二、合同签订及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服务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合同价款支付:。四、服务内容及标准五、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七、不可抗力八、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2.履约保证金金额:大写:(小写:元);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九、争议处理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2.如仍未解决,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2.经双方签字的书面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书附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序号是否进口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数量计量单位预算总价(元)服务地点1否餐饮服务1年1287000.00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范围:投标人需负责提供餐饮服务,由学校提供场地、厨房设施设备、厨具和餐具。食堂区域的卫生保洁及餐具的清洗;食堂区域水电气及消防的安全检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生产安全;保证消防安全。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卫生、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就餐人员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着装整齐,干净卫生。3、服务质量要求(1)在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2)不能利用食堂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立即无理由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3)食堂餐厅、操作间、卫生间等均属于投标人管理范围,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人员的健康安全等负全责。(4)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教职工、学生发生争吵或冲突。(5)因投标人管理不善被卫生监督管理等部门处罚或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及后续治疗、赔偿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加工过程严格把关,并主动接受采购人和食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每天所供应的菜品进行留样(每样食品不少于250克),实行日常取样保管48小时制度,如造成安全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1)提供30名食堂工作人员。(2)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入职前必须持有健康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慢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服从学校食堂统筹管理。(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施、设备及工具。(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员工协作完成工作任务。(6)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的书写工作记录和报告。(7)在服务过程中,若有人员离职,必须第一时间补充人员,保证服务人员数量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人员数。5、卫生要求(1)餐厅:餐桌、地面要求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不允许摆放杂物,无碗、筷及油渍等,每日收工后清扫一次,每星期五大扫除一次;(2)厨房:炊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每次清洗后蒸汽消毒;生、熟食物分区操作、存放整齐、卫生,随时保持厨房整洁、干净,每日收工后清扫一次,每星期五大扫除一次;(3)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须无违法犯罪记录、且经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后上岗,患有传染病或皮肤病的不得上岗;厨房、餐厅工作人员脸、手、衣、帽、鞋袜要保持干净、整洁,头发、指甲勤剪洗,上班时间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严禁穿拖鞋上岗;(4)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倒在采购人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倒。需定期清理和疏通厨房的排水沟,每天清理厨房、餐厅范围内外的卫生,保证卫生整洁。(5)餐厅、厨房周边除当日用品整齐放置外,其余物品不得乱丢乱放,清洗池保持整洁、干净。每天清扫一次,下水道每星期打捞一次杂物、油污,保证沟道畅通。6、仓库管理及食品储存(1)负责安排专人管理仓库,规范出入库,做好台账记录。(2)安排专人做好食品储存工作。(3)做好成本核算:安排人员做好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杜绝铺张浪费,实现收支平衡。7、中标人必须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安全标准(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2)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3)定期对炊事器具,特别煤气灶进行维护。(4)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煤气开关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1.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7.1.1.(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投标报价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等内容,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5、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7.1.2.(二)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主营范围:1、2、3、4、……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7.1.3.(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7.1.4.(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7.1.5.(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7.1.6.(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7.1.7.(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书面声明。7.1.8.(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7.1.9.(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7.1.10.(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7.1.11.(十一)投标人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1.12.(十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1、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3、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4、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5、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6、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7、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1.13.(十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2.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7.2.1.(一)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标准4说 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2.2.(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7.2.3.(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若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不需要填写此声明函。7.2.4.(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备注:若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7.3.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3.1.(一)服务方案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3.2.(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3.3.(三)食品卫生保障措施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3.4.(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3.5.(五)应急预案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3.6.(六)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性别年龄备注备注:表后附人员身份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单位名称)的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石林县益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498.43万元,资产总额为301.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石林县益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498.43万元,资产总额为301.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石林县益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4月2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睿林汇采2025-269二、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供应商名称:石林县益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上海恒联新天地花园10幢4号3、中标(成交)金额:1287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1、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范围: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3、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4、服务时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中标人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赔偿。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马继刚、王周伟、付建会、杨松钢、杨盛雄。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干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4000元),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废标情况:昆明永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最后得分情况:石林县益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95分)、云南盛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89分)、石林诚创质劳务有限公司(52.4分)、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5分)。3、本次成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第1页共2页责任。4、是否中小企业:是。5、请中标单位到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中心学校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紫玉村22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71727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幸福里17栋107至109号商铺联系人:夏工、张工联系电话:13508713124、1388833355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夏工、张工联系电话:13508713124、13888333556日期:2025年4月24日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