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饮片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5-XBZC-24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天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东华南路58巷29排43号
报价(投标报价(单价合计)元/1g*1000):15388.6(元)
89.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
安国润德药业、亳州市谯郡堂、安徽金国源、河北百合健康药业等
1批
15388.6
1g*1000/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新辉,李鸿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贺丰,谭慧,徐向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地 址:阿勒泰路393号
联系方式:0991-3056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刘建新、李华
电 话:0991-5823555
附件信息:
2025-XBZC-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招标文件2025年4月23日11时开标.doc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136.2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5-XBZC-24 采购人(签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采购人电话:0991-3056196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代理机构(签章):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静、李华、刘建新 代理机构电话:0991-5823555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二〇二五年三月采购文件确认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项目编号:2025-XBZC-24)采购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符合我单位提出的招标(采购)要求,同意对外发布。 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盖章) 2025年 月 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采购需求19第五章评审内容25第六章合同条款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1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3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3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XBZC-24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00000.00/年最高限价(元):1000000.00/年采购需求:中药饮片类服务项目(包括供货、配送、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两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经销商须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联系方式:0991-30561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联系方式:0991-5823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静、李华、刘建新电话:0991-58235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项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项目编号:2025-XBZC-242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4预算金额100万元/年 5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6采购需求中药饮片类服务项目(包括供货、配送、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7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采购品种在约定时间内配送至指定地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发出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能满足一天多送,紧急中药饮片4小时内送达。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9付款方式每批次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经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30天内付清货款10合同履约期限两年11履约保证金 无12样品要求中药饮片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备注:1、需提供样品常用中药饮片(明确品种名称)各10g,样品封存并于开标前送至(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开标室)。2、需提供的样品:1、薄荷2、艾叶3、大枣、4、法半夏5、枸杞子6、菊花7、燀桃仁8、花椒9、栀子、10、黄连3、投标人应将全部样品进行密封保存,贴上标识(写明公司名称、样品名称、数量信息)放至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代理机构配合该项目监督人对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进行暗标标号。将样品信息用封条完全遮盖并标注数字 1.2.3 用作区分,在开标时评审专家以数字序号作为样品打分名称确保开标工作的保密性、客观性且样品评审环节顺利进行。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经销商须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许可证》。1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7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48小时从新疆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8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 11:00时(北京时间)1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预算价金额的2%(按标项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转账、保函形式账户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账号:0000020010110046725088 行号:313881000301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友好南路支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用转账或银行电汇提交保证金的,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保证金应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工作方案》。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的“电子保函”模块申请购买:直达链接(电子保函):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金融服务支撑热线:400-903-958321环境标志、节能产品的约定列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3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241、签字盖章要求:(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加盖公章;(2)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样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3)本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必须盖章或签字。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投标人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25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时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登记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3.2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1.3.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3.4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3.4.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4.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4.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5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服务:否。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如仅响应一包中的部分货物,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6.2开标、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根据公司的自身实力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包时,应分别编写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包装,并在所有的包装袋上清楚标明所投包的名称,每包分开装订,否则其投标会被拒绝。6.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6.4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构成7.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信用信息查询10、投标保证金证明;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5、商务条款偏差表;7、技术规格偏离表;8、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9、投标人供货业绩一览表;10、样品标签;11、投标人服务承诺及方案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2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7.3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8.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8.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8.2.1货物和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品质、性能和服务内容及承诺的详细说明。8.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8.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考牌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8.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9.投标报价9.1投标报价须包含所有人工、运输、包装、保险、税费等及其他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需计入投标成本的费用。9.2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应合理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10.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0.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不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有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10.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10.4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招标服务费。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规定12.1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2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标记13.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中心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政采云开标大厅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14.3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14.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使用电子密钥(电子证书)参加开标并签到。16.2开标后,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如缺项将导致废标。17.评标委员会17.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17.4评标委员会成员因缺席、回避、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18.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8.1投标人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18.3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相同规格类型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8.4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相同规格类型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规格类型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8.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8.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8.7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8.8资格审查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内容。19.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19.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投标无效21.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出现超过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规定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3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规定的;(2)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3)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函”的;(8)服务期限(或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递交报价一览表原件的。22.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22.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五章。2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废标情况2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排序,确定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有一种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如按前两款规定计算投标人数量后不足三家的,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6.确定中标人26.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27.保留权利27.1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8.中标通知书28.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30.履约保证金30.1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金额和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1.投标人质疑31.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1.1.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1.1.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1.1.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1.1.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1.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1.1.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第4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100万元/年质量要求:1.按照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国家、省、市、区现行的相关规定标准进行炮制,无变色,无虫蛀,无霉变,无走油,除另有规定外,水分不得超过13%,药屑及杂质不得超过3%。2.中药饮片每个品种每一批次均须提供企业自检报告书。符合国家有关注册、检验报告规定。3.投标人供应的所有饮片二氧化硫等硫化物重金属及农药残留含量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内。4.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珍稀野生动物类药材等有特殊管理规定的中药饮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5.中药饮片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2年。6.中药饮片的外包装材料须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保障中药饮片品种齐全,保证中药饮片在招标采购周期内持续供货,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断供,非特定原因缺货率不超过1%。2.确实无法供货或市场断货的,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声明,同一品种药材连续三次无法供货或者合同履约期限内两次药材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函》)。3.能够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采购品种在约定时间内配送至指定地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发出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能满足一天多送,紧急中药饮片4小时内送达。4.投标人(中药饮片生产或经营企业)应具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应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备。5.中药饮片破损、近效期、包装不合格或有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更换或退货处理。6.如果在供货中出现政策性第三方中药饮片交易平台或其他集中采购平台有同类品种可线上采购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自行转平台采购(投标人提供《承诺函》)。7、如遇上级部门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8、采购期内应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得随意调价,如确因市场因素调价的,需提供佐证材料。9、合同履行期限:两年。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序号药品名称药品规格单位最高限制单价(元)质量标准1艾叶1g*1000袋2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白果仁1g*1000袋1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补骨脂1g*1000袋3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薄荷1g*1000袋14.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槟榔1g*1000袋4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白茅根1g*1000袋25.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北沙参1g*1000袋70.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白鲜皮1g*1000袋31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半枝莲1g*1000袋2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炒白扁豆1g*1000袋4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醋鳖甲1g*1000袋177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炒柏子仁1g*1000袋16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炒苍耳子1g*1000袋3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炒川楝子1g*1000袋1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炒稻芽1g*1000袋17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炒谷芽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7柴胡1g*1000袋24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8炒莱菔子1g*1000袋2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9炒牛蒡子1g*1000袋2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0赤芍1g*1000袋11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1苍术1g*1000袋81.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2炒神曲1g*1000袋1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3炒酸枣仁1g*1000袋75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4醋五灵脂1g*1000袋2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5炒王不留行1g*1000袋1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6赤小豆1g*1000袋2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7醋香附1g*1000袋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8炒紫苏子1g*1000袋3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29淡豆豉1g*1000袋3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0冬瓜皮1g*1000袋3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1冬瓜子1g*1000袋15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2大黄1g*1000袋4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3独活1g*1000袋3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4豆蔻1g*1000袋9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5煅龙骨1g*1000袋41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6煅牡蛎1g*1000袋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7黄柏1g*1000袋15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8丁香1g*1000袋11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39大枣1g*1000袋34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0淡竹叶1g*1000袋2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1莪术1g*1000袋3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2法半夏1g*1000袋1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3麸炒白术1g*1000袋207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4防风1g*1000袋1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5粉葛1g*1000袋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6防己1g*1000袋36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7伏龙肝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8浮萍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49浮小麦1g*1000袋16.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0覆盆子1g*1000袋23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1关黄柏1g*1000袋1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2广藿香1g*1000袋23.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3干姜1g*1000袋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4瓜蒌1g*1000袋4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5枸杞子1g*1000袋8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6钩藤1g*1000袋1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7干益母草1g*1000袋1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8花椒1g*1000袋8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59化橘红1g*1000袋3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0槲寄生1g*1000袋3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1黄连1g*1000袋61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2火麻仁1g*1000袋57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3厚朴1g*1000袋3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4海螵蛸1g*1000袋9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5滑石粉1g*1000袋6.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6黑顺片1g*1000袋12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7荷叶1g*1000袋17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8海藻1g*1000袋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69酒黄精1g*1000袋98.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0橘核1g*1000袋2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1菊花1g*1000袋94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2姜黄1g*1000袋4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3瞿麦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4鸡内金1g*1000袋21.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5焦山楂1g*1000袋2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6金钱草1g*1000袋31.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7鸡血藤1g*1000袋2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8蒺藜1g*1000袋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79燀苦杏仁1g*1000袋5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0龙胆草1g*1000袋23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1芦根1g*1000袋3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2龙骨1g*1000袋4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3鹿角霜1g*1000袋18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4路路通1g*1000袋13.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5莲子1g*1000袋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6蜜百部1g*1000袋8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7麻黄1g*1000袋3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8墨旱莲1g*1000袋1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89蜜款冬花1g*1000袋2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0牡蛎1g*1000袋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1蜜麻黄1g*1000袋31.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2木香1g*1000袋53.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3没药1g*1000袋1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4芒硝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5蜜远志1g*1000袋48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6南五味子1g*1000袋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7佩兰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8茜草1g*1000袋35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99女贞子1g*1000袋1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0青黛1g*1000袋8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1青蒿1g*1000袋1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2羌活1g*1000袋37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3前胡1g*1000袋13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4秦艽1g*1000袋106.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5青皮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6芡实1g*1000袋5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7肉苁蓉1g*1000袋17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8肉桂1g*1000袋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09人参1g*1000袋70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0桑白皮1g*1000袋6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1石菖蒲1g*1000袋14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2熟地黄1g*1000袋3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3伸筋草1g*1000袋2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4三棱1g*1000袋2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5苏木1g*1000袋2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6升麻1g*1000袋16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7桑螵蛸1g*1000袋13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8砂仁1g*1000袋304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19生蒲黄1g*1000袋1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0桑椹1g*1000袋37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1生石膏1g*1000袋1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2桑叶1g*1000袋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3桑枝1g*1000袋1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4通草1g*1000袋904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5天冬1g*1000袋13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6透骨草1g*1000袋2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7土茯苓1g*1000袋5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8烫骨碎补1g*1000袋11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29葶苈子1g*1000袋2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0天麻1g*1000袋29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1燀桃仁1g*1000袋8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2菟丝子1g*1000袋5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3甜叶菊1g*1000袋8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4威灵仙1g*1000袋16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5乌梅1g*1000袋4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6吴茱萸1g*1000袋6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7薤白1g*1000袋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8续断1g*1000袋56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39旋覆花1g*1000袋6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0小茴香1g*1000袋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1新疆紫草1g*1000袋78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2细辛1g*1000袋85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3辛夷1g*1000袋18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4茵陈1g*1000袋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5盐车前子1g*1000袋4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6延胡索1g*1000袋20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7郁金1g*1000袋3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8郁李仁1g*1000袋131.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49淫羊藿1g*1000袋24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0玉竹1g*1000袋81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1浙贝母1g*1000袋231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2制川乌1g*1000袋220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3枳壳1g*1000袋3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4猪苓1g*1000袋256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5泽兰1g*1000袋17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6知母1g*1000袋4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7赭石1g*1000袋9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8枳实1g*1000袋81.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59紫苏叶1g*1000袋32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0栀子1g*1000袋93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1白僵蚕1g*1000袋23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2乳香1g*1000袋10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3五加皮1g*1000袋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4射干1g*1000袋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5鱼腥草1g*1000袋24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6乌药1g*1000袋38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7马齿苋1g*1000袋1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8侧柏叶1g*1000袋11.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69败酱草1g*1000袋14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70胆南星1g*1000袋4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71紫苑1g*1000袋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72蛤壳1g*1000袋11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73白头翁1g*1000袋29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74决明子1g*1000袋27.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175蝉蜕1g*1000袋1625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选货标准合计22182.45注: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以上每项单价限价及单价合计限价。1、需提供样品常用中药饮片(明确品种名称)各10g,样品封存并于开标前送至(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开标室)。2、需提供的样品:薄荷、艾叶、大枣、法半夏、枸杞子、菊花、燀桃仁、花椒、栀子、黄连。3、投标人应将全部样品进行密封保存,贴上标识(写明公司名称、样品名称、数量信息)放至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代理机构配合该项目监督人对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进行暗标标号。将样品信息用封条完全遮盖并标注数字1.2.3用作区分,在开标时评审专家以数字序号作为样品打分名称确保开标工作的保密性、客观性且样品评审环节顺利进行。第五章评审内容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经销商须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供应商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2.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1)合格用“√”表示;(2)不合格用“×”表示。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完整性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完整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程度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备注:1.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2.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1)合格用“√”表示;(2)不合格用“×”表示。三、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部分(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30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1供货业绩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已完成本次有效类似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每个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6分。2临床使用评价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每提供一项同类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有效业绩的业主评价意见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0.5分,满分为2分(如不提供不得分)。3仓储能力8中药饮片仓储环境面积,及仓储设备8分。1.仓储环境面积在200平方米(含)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 100 平方米加 1分,最多得3分,本项满分5分;2.提供仓储内部设备(恒温柜,冷藏箱类)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同时附平面图;设备照片、采购发票或收据等扫描件)4项目实施方案16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1)工作流程具体安排计划;(2)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设备及人员保障措施;(3)服务内容管理规范;(4)配送方案等;以上内容无缺项、无漏项得 16 分,每缺一项扣4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凭空编造、没有具体说明、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逻辑漏洞、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套用其他项目方案、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的扣 2 分,扣完为止。5突发应急的保供能力5具有突发应急响应方案。1、方案合理、内容表述详细、针对性强得 5 分;2、方案较合理、内容表述较详细、有针对性得 3 分;3、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表述不详细、无针对性得 1 分;4、不提供不得分。6售后服务承诺8有健全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完善,能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有完善的仓储设施设备且组织机构和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未发生质量投诉问题得8分;售后服务承诺不全面、服务体系比较健全,能提供比较完整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有比较完善的仓储设施设备且组织机构和制度健全,运行较健全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不全面,服务体系不健全,所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较弱,仓储设施设备一般且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7样品1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品质、外观形状、颜色、纹理进行综合评审满分得 15 分其余依次递减。(1)外观鉴定:包括不同药材特殊的外观形状、纹理等:符合要求得 5 分,部分符合得 2.5 分,不符合得 0 分;(2)气味鉴定:许多中药材都有其它的特殊气味,气味的有无与浓淡决定药材的品质;药材气味纯正得 3 分,其余得 1.5 分,有特殊气味得 0 分;(3)颜色鉴定:药材的色泽均匀、符合药典要求得 2 分,色泽不均得 1 分,颜色斑驳或颜色不符得 0 分;(4)质地鉴定:药材的轻重质感,断面的光滑符合药典要求得 5 分,有些许瑕疵得 2.5 分,与标准重量相差大、断面粗糙得 0 分;注:未完整提供所有样品或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该项不计分;出现1种以上假劣药品样品,该项不计分。8售后服务承诺4按期供货,及时退换货品,提供优惠政策,保障供应,配送及时(以承诺书为准),以上承诺全部包含并符合用户需求得 4 分,每少一项减 1 分,最低 0 分;9质量控制保证措施6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提供具体质量控制 保证措施,包括:(1)质量方针、目标、标准;(2)质量保证承诺;(3)全过程质量保障措施,以上内容无缺项、无漏项得 6分,所提供的措施缺漏一项扣 2分,所提供的措施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凭空编造、没有具体说明、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逻辑漏洞、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套用其他项目方案、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合计70分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数据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地考察,发现人员、车辆或仓储能力等任何一项弄虚作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列入招投标失信名单。计算综合评分时,如有小数,应保留两位小数。注:(1)报价得分计算。价格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满分为30分、报价得分为负数的按零分计。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有效报价的合理最低报价。(2)供应商通过初审后,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选人。如综合评分相等则评审总价低者排名高于评审总价高者;如综合评分、评审总价均相等,则按综合评分标准的第一项比较,得分高者排名高于得分低者,以此类推。(3)排名在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4)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对企业规模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1.4.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1.4.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3.1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3.2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第六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后期签署合同为准甲方(医疗机构):乙方(供应企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采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第1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中药饮片生产或经营企业)应具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备并有应急预案和售后服务方案等。第2条中药饮片的效期应符合医院药品入库验收标准,以保证药品质量,对于近效期饮片,中标企业无条件更换。第三条乙方按药品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中药饮片。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所供应中药饮片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合同履行期间,中药饮片供应价格具有波动性,成交后价格上浮不得高于10%,如出现波动,供应商需提供正式书面申请以及不少于乌鲁木齐市3家同级医院同种饮片供货价格的有效证明文件,采购方将核实并酌情考虑是否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或非人为不可抗力影响或突发应急状况或药材市场整体行情大幅下降,供应商有义务告知采购方有关情况并将价格下调。第四条合同总价款:以实际采购的品种数量和产生金额为主。第五条配送及供货期限。乙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资格、供应和运输能力,按医院下达采购计划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提供合格药品,急需药品___小时配送到位,一般药品的配送,疆内供货商不超过____天,疆外供货商最长不超过天,节假日照常配送,供货方未能按订单所规定的时间交货,医院有权选择取消订单并从其他厂家购进。第六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产地、质量、价格、包装等均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且产品外包装标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的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第七条乙方应建立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组,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泛油的品种,做好药品的质控、质检工作,保证供应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规定。我院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维吾尔药饮片炮制规范》(2020年版)的予以退货处理。发现同一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达三次,更换该品种供应商。第八条医院不定期对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进行抽查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可向乙方通知拒收任何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对于药监局抽检不合格的药品,造成的罚款及没收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中药饮片在拆零销售过程中会有一定程度的耗损,日常储存过程中水份的流失也会造成耗损,要求乙方每季度对耗损产品进行补货。第十条药品配送、验收及退换货。(一)乙方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部颁标准或各省规定的地方标准,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二)甲方需根据国家和各省发布的质量公告,对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品种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采购品种,以保证质量安全可靠。(三)甲方按照国家和各省发布相关验收制度有关规定对乙方中药饮片予以验收,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证书无效或者证书不全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及时予以退换。(四)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在药品接收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中药饮片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配合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甲方有权据此单方面终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维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五)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品种药品发布暂停销售使用等公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接受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的退货,并负责自行到各医疗机构收回所退药品,甲方记录并留存退货单据备查。第十一条伴随服务。乙方可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一)现场搬运或入库(二)提供开箱或分装的用具(三)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中药饮片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五)乙方需按医院要求对部分中药饮片提供打粉服务并免费提供中药房所使用的纸袋和塑料袋等药品包装袋。(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第十二条货款结算。甲方应将中药饮片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双方约定,根据实际进货量结款(如遇特殊情况按双方协议执行),以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第十三条甲方履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因一方违犯国家相关法规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三)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除合同项以外的集体或个人利益。(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检举举报。(六)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第十四条乙方履约责任。(一)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二)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中药饮片不应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它纠纷。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货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解决,因此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乙方承担违约的责任。(三)乙方所供应中药饮片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信息,如采购期间规格或包装信息发生更改,需第一时间向甲方提供变更说明。(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自行终止供应购销中药饮片。(五)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向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贿赂,不得暗中给予回扣或者取得其它不正当利益。(六)乙方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务或者其它方式进行商业贿赂。(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甲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检举举报。(八)乙方在购销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本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的真实性,有义务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中药饮片的名称、等级、规格等有关药品的详细资料的真实性。有义务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影响本合同签订或履行的但在本合同中未详尽列明的信息的真实性。(九)如遇上级部门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十)采购期内应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得随意调价,如确因市场因素调价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十一)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所供中药饮片因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七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终止合同(一)采购期满合同终止(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第十五条本合间未尽事项,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交易规则且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另行约定如下:在采购、验收、使用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在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检查,抽验中存在的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在监查过程中发现的药品问题,应根据问题性质,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持四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序号药品名称药品规格单位最高限制单价(元)1艾叶1g*1000袋202白果仁1g*1000袋193补骨脂1g*1000袋304薄荷1g*1000袋14.55槟榔1g*1000袋41.256白茅根1g*1000袋25.57北沙参1g*1000袋70.58白鲜皮1g*1000袋3199半枝莲1g*1000袋2210炒白扁豆1g*1000袋4211醋鳖甲1g*1000袋17712炒柏子仁1g*1000袋16913炒苍耳子1g*1000袋3214炒川楝子1g*1000袋1315炒稻芽1g*1000袋1716炒谷芽1g*1000袋1517柴胡1g*1000袋24018炒莱菔子1g*1000袋2219炒牛蒡子1g*1000袋27.520赤芍1g*1000袋11021苍术1g*1000袋81.322炒神曲1g*1000袋1223炒酸枣仁1g*1000袋75524醋五灵脂1g*1000袋23525炒王不留行1g*1000袋17.526赤小豆1g*1000袋21.527醋香附1g*1000袋2528炒紫苏子1g*1000袋3929淡豆豉1g*1000袋36.2530冬瓜皮1g*1000袋31.2531冬瓜子1g*1000袋15932大黄1g*1000袋4533独活1g*1000袋3834豆蔻1g*1000袋9535煅龙骨1g*1000袋41036煅牡蛎1g*1000袋837黄柏1g*1000袋153.538丁香1g*1000袋11039大枣1g*1000袋3440淡竹叶1g*1000袋2341莪术1g*1000袋33.542法半夏1g*1000袋13543麸炒白术1g*1000袋20744防风1g*1000袋13545粉葛1g*1000袋2546防己1g*1000袋36047伏龙肝1g*1000袋1548浮萍1g*1000袋1549浮小麦1g*1000袋16.550覆盆子1g*1000袋23251关黄柏1g*1000袋13552广藿香1g*1000袋23.7553干姜1g*1000袋3554瓜蒌1g*1000袋47.555枸杞子1g*1000袋81.2556钩藤1g*1000袋162.557干益母草1g*1000袋1258花椒1g*1000袋8259化橘红1g*1000袋37.560槲寄生1g*1000袋3261黄连1g*1000袋61062火麻仁1g*1000袋5763厚朴1g*1000袋3264海螵蛸1g*1000袋9565滑石粉1g*1000袋6.566黑顺片1g*1000袋12067荷叶1g*1000袋1768海藻1g*1000袋3569酒黄精1g*1000袋98.570橘核1g*1000袋22.571菊花1g*1000袋9472姜黄1g*1000袋4573瞿麦1g*1000袋1574鸡内金1g*1000袋21.375焦山楂1g*1000袋2076金钱草1g*1000袋31.377鸡血藤1g*1000袋21.578蒺藜1g*1000袋62.579燀苦杏仁1g*1000袋5580龙胆草1g*1000袋237.581芦根1g*1000袋31.2582龙骨1g*1000袋42583鹿角霜1g*1000袋187.584路路通1g*1000袋13.885莲子1g*1000袋62.586蜜百部1g*1000袋8587麻黄1g*1000袋3288墨旱莲1g*1000袋1989蜜款冬花1g*1000袋27590牡蛎1g*1000袋991蜜麻黄1g*1000袋31.392木香1g*1000袋53.893没药1g*1000袋112.594芒硝1g*1000袋1595蜜远志1g*1000袋487.596南五味子1g*1000袋7597佩兰1g*1000袋1598茜草1g*1000袋35099女贞子1g*1000袋10100青黛1g*1000袋82101青蒿1g*1000袋12102羌活1g*1000袋370103前胡1g*1000袋137.5104秦艽1g*1000袋106.3105青皮1g*1000袋15106芡实1g*1000袋58107肉苁蓉1g*1000袋170108肉桂1g*1000袋35109人参1g*1000袋705110桑白皮1g*1000袋60111石菖蒲1g*1000袋140112熟地黄1g*1000袋36.25113伸筋草1g*1000袋20114三棱1g*1000袋27.5115苏木1g*1000袋20116升麻1g*1000袋160117桑螵蛸1g*1000袋1375118砂仁1g*1000袋304119生蒲黄1g*1000袋115120桑椹1g*1000袋37121生石膏1g*1000袋10122桑叶1g*1000袋15123桑枝1g*1000袋12124通草1g*1000袋904125天冬1g*1000袋137.5126透骨草1g*1000袋23127土茯苓1g*1000袋55128烫骨碎补1g*1000袋115129葶苈子1g*1000袋22.5130天麻1g*1000袋295131燀桃仁1g*1000袋85132菟丝子1g*1000袋50133甜叶菊1g*1000袋85134威灵仙1g*1000袋162135乌梅1g*1000袋41.25136吴茱萸1g*1000袋65137薤白1g*1000袋75138续断1g*1000袋56139旋覆花1g*1000袋69140小茴香1g*1000袋25141新疆紫草1g*1000袋788142细辛1g*1000袋850143辛夷1g*1000袋187.5144茵陈1g*1000袋25145盐车前子1g*1000袋40146延胡索1g*1000袋206.25147郁金1g*1000袋38148郁李仁1g*1000袋131.3149淫羊藿1g*1000袋245150玉竹1g*1000袋81151浙贝母1g*1000袋231152制川乌1g*1000袋220153枳壳1g*1000袋35154猪苓1g*1000袋256155泽兰1g*1000袋17156知母1g*1000袋49157赭石1g*1000袋9158枳实1g*1000袋81.3159紫苏叶1g*1000袋32160栀子1g*1000袋93161白僵蚕1g*1000袋237.5162乳香1g*1000袋106.25163五加皮1g*1000袋125164射干1g*1000袋75165鱼腥草1g*1000袋24166乌药1g*1000袋38167马齿苋1g*1000袋17.5168侧柏叶1g*1000袋11.25169败酱草1g*1000袋14170胆南星1g*1000袋45171紫苑1g*1000袋62.5172蛤壳1g*1000袋11173白头翁1g*1000袋295174决明子1g*1000袋27.5175蝉蜕1g*1000袋1625合计22182.45备注:合同版本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为准。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一: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件1-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公章:授权日期:20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应当附有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4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说明:1)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3)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附件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不足一年的新公司从成立年份算起。附件1-7供应商声明函(采购人名称):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3、我单位不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信用信息查询附件1-9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附件1-10投标保证金证明1-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附表二投标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我方收到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l、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货物,同时负责运输、包装、运杂保险、装卸、安装、售后服务等,总价格及明细见《报价表》。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并免费提供年的服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8、我方在投标文件和投标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11、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服务费。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评审条件、中标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公司提出承诺报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报价(单价合计)元/1g*10002投标有效期3交货期4合同履约期限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0年月日注:投标报价含直接成本、运输、搬运、税金、管理费、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附表四: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药品名称单位最高单价限价投标单价报价所投品牌所投产品规格产地等级备注11g*100021g*100031g*1000………………………投标单价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要根据以上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报价,不得缺项漏项;2、单价是指一个单位的综合价格,该价格含直接成本、运输、搬运、税金、管理费、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项目明细报价表合计必须与报价一览表合计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附表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本公司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从业人员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他近三年财务简况经营范围备注附表六: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七: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123…注:1、投标人必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如实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须在投标技术参数说明文件(检测报告或说明书等证明文件)中体现。3、投标人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款作为投标规格的应答。应按投标产品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并提供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佐证的“正偏离”、“无偏离”,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将不予认可,并可判定投标产品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若投标人仅是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投标规格的应答,且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评标委员会将判定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标注的“正偏离”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5、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参数和偏离程度,如发现提供不实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表八: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学专业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注:后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称、学历、社保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九:投标人供货业绩一览表序号名称采购人 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约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表十:样品标签附表十一:投标人服务承诺及方案附表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艾叶、白果仁、补骨脂、薄荷、槟榔、白茅根、北沙参、白鲜皮、半枝莲、炒白扁豆、醋鳖甲、炒苍耳子、炒川楝子、炒谷芽、柴胡、炒莱菔子、炒牛蒡子、赤芍、苍术、炒神曲、炒酸枣仁、醋五灵脂、炒王不留行、赤小豆、淡豆豉、冬瓜皮、大黄、独活、豆蔻、煅龙骨、煅牡蛎、黄柏、丁香、大枣、淡竹叶、莪术、法半夏、麸炒白术、防风、粉葛、防己、浮萍、浮小麦、覆盆子、广藿香、干姜、瓜蒌、枸杞子、钩藤、干益母草、花椒、化橘红、槲寄生、黄连、火麻仁、厚朴、海螵蛸、滑石粉、黑顺片、荷叶、海藻、酒黄精、橘核、菊花、姜黄、瞿麦、鸡内金、焦山楂、金钱草、鸡血藤、蒺藜、燀苦杏仁、龙胆草、芦根、龙骨、鹿角霜、路路通、莲子、蜜百部、麻黄、墨旱莲、蜜款冬花、牡蛎、蜜麻黄、木香、芒硝、佩兰、茜草、女贞子、青蒿、羌活、秦艽、青皮、芡实、肉苁蓉、肉桂、人参、桑白皮、石菖蒲、熟地黄、伸筋草、三棱、苏木、升麻、桑螵蛸、砂仁、生蒲黄、桑椹、生石膏、桑叶、桑枝、通草、天冬、透骨草、土茯苓、烫骨碎补、葶苈子、天麻、燀桃仁、菟丝子、威灵仙、乌梅、吴茱萸、薤白、续断、旋覆花、小茴香、新疆紫草、细辛、辛夷、茵陈、盐车前子、延胡索、郁金、郁李仁、淫羊藿、玉竹、浙贝母、制川乌、枳壳、猪苓、泽兰、知母、赭石、枳实、紫苏叶、栀子、乳香、射干、鱼腥草、乌药、马齿苋、侧柏叶、败酱草、白头翁、决明子、蝉蜕),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国润德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116_人,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_15800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炒稻芽、醋香附、炒紫苏子、冬瓜子、没药、南五味子、前胡、甜叶菊、白僵蚕、蛤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金国源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0_人,营业收入为12951.43万元,资产总额为13194.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炒柏子仁、伏龙肝、关黄柏、五加皮、紫苑),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亳州市谯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20293万元,资产总额为132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蜜远志、青黛),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百合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0人,营业收入为320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胆南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成都兴沣瑞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74人,营业收入为9191.5万元,资产总额为168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天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