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排涝装备 排涝设备 大载重无人机 电气设备 绝缘电线和电缆中标结果公示(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
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NZD-2025-CG-07(招标文件编号:HNZD-2025-CG-07)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聚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黄河北路1318号大汉惠普软件信息产业园8栋4楼R068号
中标(成交)金额:49.692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湖南省自由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福元西路96号润和商业广场5-22001号,5-22002号
中标(成交)金额:40.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湖南聚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排涝设备采购
新世纪等
13-100-25-涤纶长丝等
1
496926.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湖南省自由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大载重无人机采购
大疆等
DJI FlyCart 30等
1
40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谈判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组长 刘勇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邓宇林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严博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8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与坚固立交桥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469000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会亮、张娜 联系方式:0731-22331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先生
电 话: 134690001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绝缘电线和电缆,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采购单位
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株洲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7:11
评审专家名单
谈判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刘勇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邓宇林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严博 自行选定 全过程
总中标金额
¥89.892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469000191
采购单位
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与坚固立交桥交叉路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469000191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会亮、张娜 联系方式:0731-223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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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代理编号:HNZD-2025-CG-07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目录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五、响应文件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第一章谈判通知(被邀请供应商名称):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D-2025-CG-0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现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1、请你单位于2025年4月16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联系方式:(1)采购人: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毛先生电话:13469000191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与坚固立交桥交叉路口(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会亮、张娜电话:0731-22331006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2025年4月8日第1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与坚固立交桥交叉路口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13469000191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联系人:陈会亮、张娜联系电话:0731-22331006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通过发布邀请公告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件。第2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同时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要求,供应商应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须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采购人提出的任何索赔,采购人均不予受理。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第3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在评审时,给予最后报价5%-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1)“节能产品”为节能产品折扣=10%;(2)“环境标志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折扣=10%;(3)“两型产品”为两型折扣=1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最后报价6%-10%的价格扣除;中型企业最后报价3%-5%的价格扣除;“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规定的联合体最后报价2%-3%或者6%-10%的价格扣除(简称为大中与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及小型、微型企业间联合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1)小型和微型企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折扣=6%;(2)中型企业为中型企业折扣=3%。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第4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以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且有效的为准。二、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3款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编写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预算为:91415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其中包1:502174.00元;包2:411976.00元)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包1:数额为:数额为: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包2:数额为:数额为:8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开户名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株洲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10000339815000002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包1”的投标保证金”或“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包2”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注:如用途栏或备注栏文字内容较多,可写简称,以免与其他项目混淆)(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供应商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00前提交。)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第5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共三份,电子档一份(单独密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名称: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D-2025-CG-07在2025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5.1款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第二章第37.3款履约担保/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39.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算,包1应收取7531元,包2应收取6178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转账方式。第二章第39.2款售后响应时间若出现问题,则24小时内应派人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第二章第40.1款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开标时单独递交1份,无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2、供应商应派符合要求的人员参与开标会。第6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9.3款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查询记录并打印装订(加盖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资料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复核。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复核情况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第二章第25.1款、第28.1款无效响应的规定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未交政府采购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政府采购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采购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报价明显不合理及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采购报价的;(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范围小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的(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8)1、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1项,其投标无效。2、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7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2.1款谈判终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审委员会将终止竞争性谈判:(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第8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易思宇13762316666曾名志137863600803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张启慧159733366674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5勃海银行株洲分行颜震156733300116浦发银行株洲支行蔡晨19907493171、28661018第9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附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第10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附件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第11页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22331006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第12页附件6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币种为。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第13页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14页附件7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__月__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第15页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第16页(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谈判的费用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负责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自行勘察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第17页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38.1款、第38.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招标文件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组成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第18页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存在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当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均不接受。13.5供应商应当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谈判响应声明(2)采购活动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版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进行注明。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未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从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第19页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保证金17.1供应商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1条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分别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照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第20页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当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拒收。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评审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供应商存在本章第16.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将视为无效响应。23.2除本章第16.1款、第16.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4.谈判程序24.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24.2谈判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初步审查25.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26.实质性响应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澄清第21页27.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9.谈判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的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第22页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提出成交供应商30.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0.2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2.谈判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重新评审第23页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成交通知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第24页3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再分别向他人转让。3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9.1售后响应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9.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5页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的乙方名称、地址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合同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谈判文件前附表。4.合同价款4.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谈判文件前附表。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第26页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第27页(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具体付款的条款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财政年度预算指标分配实际情况,在采购安装合同中予以明确。13.2支付合同价款时,开户行和帐号以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谈判文件前附表与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本章合同格式条款第9条或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第28页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当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当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终止第29页(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约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30页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标的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响应文件(6)谈判文件第31页(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第32页第四章采购需求包1: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2.建设地点: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3.采购预算:502174.00元4.项目概况:根据“7.5”增援岳阳华容团洲垸决堤抢险救援、“7.28”增援湘潭洪涝抢险救援、8.1”增援郴州资兴山体滑坡抢险救援中排涝设备的战损情况统计,结合总队战评会要求和基层队站实际,拟申请采购一批排涝装备。二、商务要求1、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2、所投所有产品若发生专利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供货期:30天。4、质保期限:免费质保两年。5、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或收到甲方服务要求,在电话通知一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派人员到现场,一周内解决问题。6、中标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运送等。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0%,到货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并经结算审计后付至100%。付款均凭增值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三、验收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供货,采购人将对供货产品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将拒接收货,其全部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2、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2.1中标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2.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中标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第33页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4货物包装采用符合中国免疫标准的材料,适于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3.质量保证3.1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两年。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此期间非人为损坏,质量保证期自维修之日起顺延。3.2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和工程有质量问题,产品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采购人有权追回所付款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3中标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3.4中标人提供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3.5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论采购单位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单位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四、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成交供应商有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或拒绝履行合同内容等一系列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相关款项,并有权无条件提出解除采购合同,一切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及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相关违约责任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第34页五、数量及技术参数:序号装备名称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电缆1、整体要求1.1该产品必须满足Q/CSHF069-202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潜水电机用防水型橡套软电缆》要求,具有具有国家认可或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2、技术要求1.1采用JHS防水橡套软电缆,具有良好的防水、耐油、耐磨、柔软耐折等特性,适用于潜水泵等水下或潮湿环境中的电气设备连接。1.2电缆规格3X10+1X6,相电压满足450/750V。1.3电缆护套平均厚度:≥3.5mm,电缆外径平均值:≥20mm,椭圆度:≥2%。1.4老化前抗拉强度(N/mm²):≥9,老化前断裂伸长率(%):≥300。1.5电缆两端采用航空快速接头,接头防水等级≥IP67。每盘电缆长度:≥20m。盘1619982250水带(带接口)1.整体要求1.1该产品必须满足GB6246-2011《消防水带》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2主要用于防汛排涝抢险车排涝供水使用。2.技术要求2.1外层-高强度涤纶工业短纤,内层-聚醚型水带专用聚氨酯TPU,编织均匀、无跳双经、断双经及跳纬、耐磨防刺穿。2.2标准工作压力:≥1.3Mpa。爆破压力:≥3.9Mpa。2.3轴向延伸率≤1.5%,直径膨胀率≤3%,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N/25mm)≥78。2.4单位长度质量(g/m)≤1810。2.5水带两端接合器选用碳素结构钢,进行镀锌处理,接口采用专业设备捆扎,镀锌防锈铁丝每凹槽大于5圈,配护套保护,成品无渗漏、爆破或滑脱。2.6口径:250mm。2.7每盘水带20m。盘15825173100水带(带接口)1.整体要求1.1该产品必须满足GB6246-2011《消防水带》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2主要用于防汛排涝抢险车排涝供水使用。2.技术要求2.1外层-高强度涤纶工业短纤,内层-聚醚型水带专用聚氨酯TPU,编织均匀、无跳双经、断双经及跳纬、耐磨防刺穿。2.2标准工作压力:≥1.3Mpa。爆破压力:≥3.9Mpa。2.3轴向延伸率≤1.5%,直径膨胀率≤3%,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N/25mm)≥78。2.4单位长度质量(g/m)≤900。2.5水带两端接合器选用碳素结构钢,进行镀锌处理,接口采用专业设备捆扎,镀锌防锈铁丝每凹槽大于5圈,配护套保护,成品无渗漏、爆破或滑脱。2.6口径:100mm。2.7每盘水带20m。盘74980包2: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排涝装备采购项目2.建设地点: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3.采购预算:411976.00元4.项目概况:根据“7.5”增援岳阳华容团洲垸决堤抢险救援、“7.28”增援湘潭洪涝抢险救援、8.1”增援郴州资兴山体滑坡抢险救援中排涝设备的战损情况统计,结合总队战评会要求和基层队站实际,拟申请采购一批大载重无人机。二、商务要求1、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2、所投所有产品若发生专利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供货期:30天。4、质保期限:免费质保两年。5、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或收到甲方服务要求,在电话通知一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派人员到现场,一周内解决问题。6、无人机保险共享保额且无免赔额。提供保险公司或承保公司出具机损险及第36页第三者责任险保出险理赔时,无需终端客户自行垫付费用的承诺函并加盖保险公司或承保公司公章。7、中标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运送等。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0%,到货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并经结算审计后付至100%。付款均凭增值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三、验收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供货,采购人将对供货产品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将拒接收货,其全部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2、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2.1中标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2.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中标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4货物包装采用符合中国免疫标准的材料,适于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3.质量保证3.1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两年。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此期间非人为损坏,质量保证期自维修之日起顺延。3.2质量保证期内产品有质量问题,产品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采购人有权追回所付款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3中标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3.4中标人提供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3.5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论采购单位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单位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6为了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障,要求供应商提供制造商第37页授权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3.7为增强客户信任提升品牌形象,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4.所提供的产品能无缝接入株洲消防现有的无人机管控平台,实现统一管理与调度。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完成现场验证对接并获取对接成功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需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四、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成交供应商有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或拒绝履行合同内容等一系列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相关款项,并有权无条件提出解除采购合同,一切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及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相关违约责任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五、数量及技术参数:序号装备名称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4大载重无人机1.飞行器主体可折叠,重量(含电池)≤70kg;2.对角线轴距≤2300mm;3.单电池最大载重≥40kg,双电池最大载重≥30kg;4.最大上升速度≥5m/s,最大下降速度≥5m/s,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最大飞行海拔高度≥6000m;5.最大抗风等级≥6级6.整机防护等级≥IP55;7.工作温度范围不小于-20°C至45°C;8.支持单北斗定位方式;9.RTK定位悬停精度水平≤±10cm,垂直≤±10cm;10具备毫米波相控阵雷达系统、双目视觉台22059884大载重无人机避障系统和补光灯;11.具备动力冗余,当一个电机或桨叶发生故障时飞行器可借助其余电机进行起飞及悬停;12.配备FPV相机,分辨率≥1920×1080,帧率≥30fps;13.机身内置降落伞,支持手动开伞、自主开伞功能;14.需提供空中索降投送模块,整体重量≤5kg,线缆长度≥20m,具备触底释放、一键熔断、智能消摆功能;15.需提供4条专用延长钢丝绳,长度≥5m;16.需提供1年的4G网络服务,以便于在复杂环境下可实现4G网络备份链路无缝链接;17.需提供上述单台无人机不低于84000元额度内的不限次数免费维修服务及不低于200万/年的第三者责任险;台2205988第39页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谈判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二、保证金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6:联合体协议(格式)四、货物说明附件7:技术指标说明技术指标说明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文件表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第40页一、谈判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1页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开标时,此表应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确认供应商到场情况。第42页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开标时,此表应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确认供应商到场情况。二、保证金第43页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第44页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谈判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第45页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第46页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6.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第47页四、货物说明附件6技术指标说明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目分类)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备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说明:1、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第4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装备 排涝设备 大载重无人机 电气设备 绝缘电线和电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