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翻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三亚市中医院2025)



三亚市中医院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XCZ-C-241460302(招标文件编号:GXCZ-C-241460302)
二、项目名称: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语言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中心1号楼8层
中标(成交)金额:8.0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语言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蒙黄林、李永怀毛、杨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3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0.0846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84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亚市中医院     
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06号        
联系方式:马工18876607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            
联系方式:张工 0898-685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898-685191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翻译服务

采购单位
三亚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三亚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09: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蒙黄林、李永怀毛、杨敏(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8.0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19119

采购单位
三亚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三亚市凤凰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工18876607750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 0898-68519119

附件:

附件1
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磋商文件(发布版).pdf

附件2
最后报价函-四川语言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附件3
四川语言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GXTC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XCZ-C-241460302项目名称: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采购人:三亚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2磋商3.3评审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三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附件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附件五价格评审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评审索引附件1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磋商保证金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附件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附件8响应承诺书附件9技术偏差表附件10技术服务附件11供应商其他材料或承诺附件12最后报价函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或将报名材料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1569537915@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CZ-C-241460302项目名称: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预算金额:1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0元采购内容: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服务同一包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者,持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以上报名材料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1569537915@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接收标书款/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公对公,不接受个人汇款):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第一分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基本户银行账号:898903009410777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三亚市榆亚路大东海花园小区C栋1502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三亚市榆亚路大东海花园小区C栋150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亚市中医院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06号联系方式:马工188766077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联系方式:0898-685191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898-685191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分包不允许1.1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2.2.2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2.3质疑函送达方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联系人:张工,0898-685191193.6.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3.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3.8.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3.8.4装订要求应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三亚市中医院项目编号:GXCZ-C-241460302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2024年11月29日15点00分(磋商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5.1.1磋商小组成员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从评审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6.4.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其他(1)注意事项:1.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有伪造编制,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2.截止时间前需现场递交的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含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为正本原件扫描件的PDF格式)。若只递交响应文件,需确保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地点。3.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磋商会或远程参加腾讯视频会议(含磋商记录环节和二次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并在采购人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则按废标处理)。5.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3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文件中涉及到联合体的条款均不执行。(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1.1.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1.1.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4采购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项目需求。1.4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对供应商相关要求1.5.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1.5.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3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5.4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1.7分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8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踏勘现场1.1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2.2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1.12.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12.4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2.2.4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3响应文件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5)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6)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8)响应承诺书;(9)技术偏差表;(10)技术服务;(11)供应商其他材料或承诺;(12)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3.2首次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3.2.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3.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3.5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3.6.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7磋商保证金3.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7.3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3.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3.7.5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8响应文件的编制3.8.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2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8.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2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3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评审与磋商5.1磋商小组5.1.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5.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磋商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5.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5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5.6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5.7不同供应商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合同授予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成交公告6.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2.2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3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6.3成交通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6.4履约保证金6.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6.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签订合同6.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6.5.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5.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5.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8.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8.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8.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8.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6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55分报价部分:10分2.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2.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2.3.3报价评分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10%至20%)的扣除。或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至6%)的扣除。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至6%)的扣除。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并按2.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3)供应商报价(按2.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3评审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1.3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1.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1.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3.2磋商3.2.1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3评审3.3.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4供应商得分=A+B+C4.3评审结果3.3.5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3.6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打印留档,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当日)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了“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了供应商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2报价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5其他无效情形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响应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服务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技术响应(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满足星号“★”条款要求)。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满分35分)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审标准得分1企业业绩10提供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翻译项目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2分,本项满分10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企业实力4具有有效的IS017100翻译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2分,满分4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医药领域较为熟悉。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参与的相关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经验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参与过的项目合同或者验收材料复印件,需体现人员姓名。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的,可提供由甲方出具的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4服务团队181.主要笔译译员(15分)(1)每有1人具有翻译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笔译一级(英语)证书得2分,最多得6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每有1人具有翻译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俄语专业八级证书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笔译一级(俄语)证书得2分,最多得6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4服务团队18分。(3)每有1人担任过与医药领域相关的国际会议、大型学术研讨会等的翻译服务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参与过的项目合同或者验收材料复印件,需体现人员姓名。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的,可提供由甲方出具的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2.储备笔译译员(3分)每有1人具有翻译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笔译二级(含)以上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附件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满分55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项目服务方案13笔译服务1)翻译流程:原文分析、翻译、校对到审核的流程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及规范性的得5分;整体翻译流程提供较为具体,但缺少一定的科学性及规范性的得3分。2)质量控制:采用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如术语库管理、抽检比例较为详细且合理的得5分,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提供较为单一的得3分。3)技术支持:具备齐全的辅助翻译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翻译效率和质量的得3分;不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的不得分。2进度计划12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包括:①项目进度计划;②进度保证措施方案;③相关承诺。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应对每一项进行赋分,每小项满分4分,本项满分共12分。1)单项内容详细完整,规范清晰,对内容理解透彻的得4分;2)单项内容基本完整,对内容基本理解,得2分;3)单项内容完整但条理不清、方案较差、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4)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以及不可实现的夸大情形。3翻译资料编制及交接方案5综合考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翻译资料编制及交接方案:1)方案完整、翻译准确率高,交付物送达及时得5分;2)方案基本完整、翻译准确率一般但无重大差错,交付物送达基本及时得3分;3)方案完整性较差、翻译准确率较低,交付物送达不够及时得1分;未提供任何材料得0分。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6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①质量目标;②服务质量管理体系;③质量梌证措施;④质量保障承诺。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应对每一项进行赋分,每小项满分4分,本项满分共16分。1)单项内容详细完整,规范清晰,对内容理解透彻的得4分;2)单项内容基本完整,对内容基本理解,得2分;3)单项内容完整但条理不清、方案较差、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4)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以及不可实现的夸大情形。5保密方案4综合考虑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密方案。1)保密方案完整详细,考核管理制度严谨,能够严格保守翻译资料、重要内容等方面内容得4分;2)保密方案基本完整无缺失,考核管理制度严谨性一般,能够保守翻译资料、重要内容等方面内容得3分;3)保密方案完整性较差,考核管理制度较差,保密意识较差,对翻译资料、重要内容等方面内容有泄密风险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6应急翻译服务方案5供应商对紧急的项目需求制定加急服务方案;1)方案完整、可操作性强、人员充分保障的,得5分;2)方案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人员保障较充分,得3分;3)方案内容单一、人员明显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附件五价格评审(总分1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分)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10%至20%)的扣除。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响应报价×(1-10%)10合计10第四章合同条款(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详细条款,签订合同时双方再行协商。)翻译服务协议甲方:三亚市中医院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评审的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补充协议以上文件之间规定相互抵触或者双方理解不一致时,以乙方在响应时所作的对甲方更有利的承诺为准。二、合同清单及总价1.服务内容:以磋商文件要求和乙方的响应为准(详见附件);2.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完成符合甲方要求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后,无须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人担负任何形式的义务,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义务。三、交付时间、地点乙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教材翻译工作,翻译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所有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材料Word及PDF,电子版存储介质为硬盘)移交给甲方。交货地点:三亚市中医院。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递交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2.翻译成果交付后,乙方向甲方递交有效发票,甲方即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尚未支付的金额,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3.以上款项支付,若因财政资金拨付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不属于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五、验收方式乙方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服务期限内的翻译服务工作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参照《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GB/T19682—2005)、《GB/T19363.1-2022翻译服务第1部分:笔译服务要求)的标准以及比选文件要求:“译文用词专业,表达精准,对译文进行逐字逐句低错排查,在最后环节对全文进行政治性审读,以确保译文政治正确。”进行验收。六、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5*8小时电话或在线咨询服务,供应商应在小时内响应,若电话咨询或在线不能解决,需要到现场解决的,应在小时内到现场解决。(涉及投标响应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承诺修改)2.质保期限要求:自交付之日起六个月。七、知识产权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八、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付款。2.为乙方人员提供本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所需的材料,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工作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3.指定联系人,固定由其协调与本合同相关的甲方内部各部门及与第三方的各项事务。4.保证不对乙方服务活动施加任何内外部的不正当的行政、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乙方工作不受任何影响和干扰。5.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和与检查。6.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交的相关文档等进行审核确认和验收。(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2.按照交付期限、人员安排、项目验收标准及交付成果的相关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内容。3.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项目进展情况。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者变相转包。5.乙方保证译文语句流畅,符合成文语言的语法规则和习惯;并尽最大的可能使译文与原文含义一致。九、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若未按本合同执行则将视作违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变更团队成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未完成教材的费用。如果全部未完成,乙方应退还已收合同价款及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超过违约金的损失。4.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交付合格的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二十日的,视为不能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款项;乙方除须返还已经收取的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超过违约金的损失。5.乙方在质保期内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提供服务,乙方除承担该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该费用20%的违约金。6.乙方如果转包或者变相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未完成教材的费用。如果全部未完成,乙方应退还已收合同价款及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超过违约金的损失。7.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流行疫情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8.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及实现合法权益的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采购代理机构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甲方:三亚市中医院,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注: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如供应商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3、采购预算:壹拾万元整(¥100,000.00)4、服务地点:三亚市中医院二、具体事项及要求★(一)基本要求1.双语教材,中译英,中译俄。涉及中医针灸专业。2.数量:约13万字符数,以实际书稿字符数为准。统计方法:使用MicrosoftWord菜单“工具-字数统计-字符数(不计空格)”所显示的字数。3.翻译要求:参照《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GB/T19682—2005)、《GB/T19363.1-2022翻译服务第1部分:笔译服务要求)的标准。要求译文用词专业,表达精准,对译文进行逐字逐句低错排查,在最后环节对全文进行政治性审读,以确保译文政治正确。翻译质量需达到教材专业级别。★(二)计划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三)交付成果需同时交付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材料(Word及PDF),电子版存储介质为硬盘。★(四)知识产权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三、验收方式:详见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四、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五、售后服务要求:★1.提供5*8小时电话或在线咨询服务,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若电话咨询或在线不能解决,需要到现场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2.质保期限要求:自交付之日起六个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评审索引序号评审办法条款号评标办法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一资格审查12...二符合性审查12...三商务评审12...四技术评审12......注:该评审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附件1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1.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本报价函及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一览表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标准,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服务。(4)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6.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GXCZ-C-241460302项目名称: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响应文件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元人民币(大写金额):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中医院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其他约13万字符数,以实际书稿字符数为准。统计方法:使用MicrosoftWord菜单“工具-字数统计-字符数(不计空格)”所显示的字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日期: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要求见附件5-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见附件5-4);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5)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5-6)7、供应商是否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格式见附件5-7)8、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提供的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日期:5-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日期:最后报价函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GXCZ-C-241460302项目名称:萨仁南海调神针法国际教材翻译(汉译英及汉译俄)服务响应文件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f069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捌万零陆佰元影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其他变化暂无备注供应商名称:四川语言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马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材翻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