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中标结果公示(石家庄市动物园2025)
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HY(2025)-01-11
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石家庄镂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玉石西路与翠屏大街交叉口东南150米永基花苑小区3号楼2单元901
91130185398919980H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石家庄镂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东放
工程师
11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真俊、滑彬、谢秋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26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家庄市动物园
地址:鹿泉区山前大道161号
联系方式:0311-83932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联系方式:0311-83057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利、王丽莎
电话:0311-83057576
十、附件
中小
采购文件
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动物园
行政区域
石家庄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4:21
评审专家名单
张真俊、滑彬、谢秋明(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利、王丽莎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3057576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动物园
采购单位地址
鹿泉区山前大道1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3932036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3057576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石家庄市园林局(采购人名称)的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标的物名称),属于建筑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镂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265.6328万元,资产总额为62.9602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种类型):(标的物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种类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石家庄镂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4月25日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HY(2025)-01-11采购人:石家庄市动物园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标准和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免费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HY(2025)-01-1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预算金额:1196537.36元最高限价:1196537.36元。采购需求: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全天。(北京时间)。地点:潜在供应商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和修改。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不必前往开启现场,远程参与开启、澄清等活动。)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3.《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330》等有关电子文件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下载最近发布版本)、参阅。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等事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33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5.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石财规[2023]1号),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6.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7.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家庄市动物园地址:鹿泉区山前大道161号联系方式:李妍彤0311-839320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25号联系方式:0311-830575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利、王丽莎电话:0311-8305757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石家庄市动物园1.3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1.4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1.5采购内容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1.6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100%,已落实。1.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8施工地点石家庄市动物园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特别注意:本次标为石家庄市动物园2025年度整年的摆花,摆花时间涉及到2025年度内的各个不同时间段,因此无法确定具体时间。但不论何时需要摆花,成交人均应按采购人通知,随时满足要求,以保证园区内的整体环境美观。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规定,并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1.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出,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平台动态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未及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8.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330”制作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章。如因使用版本不正确造成的无效投标,后果自负。(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均应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件。(3)响应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商务标、技术标要分开制作,上传。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能出现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4)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企业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8.4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2)本文件中涉及供应商盖章的均指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可将文件线下打印成纸质并在规定位置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也可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3)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总价”(扉页格式)中,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部分,可以是电子文件打印生成纸质并在规定位置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后上传的原件扫描件。注:同一造价咨询单位只能为同一标段的一个投标供应商做造价咨询业务,否则涉及到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如注册造价工程师非本公司专职人员,“投标总价(扉页格式)”后须附投标供应商与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所执业单位签订的造价咨询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及该造价师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注册造价工程师为本公司专职人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总价(扉页)”后须附该造价师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处理。11.1磋商保证金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石财规[2023]1号),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12.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196537.36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处理。14.1磋商有效期60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7.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失败的,视为其撤回响应文件。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20.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22.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供应商不必前往开启现场,远程参与开启、磋商等活动。23.3.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9.1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其他主要内容、特别说明及注意事项:1电子交易是2本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及其所属行业建筑业3证件变更、年检、补发相关注意事项1.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有变更,电子响应文件中须附变更证明原件的扫描件。2.供应商自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审查不予通过。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6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3份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备案,可邮寄,邮费由成交供应商自付。纸质响应文件应为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输出件。7采购代理服务费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于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类型中标费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金额(万元)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8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5)融资贷款政策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石财办〔2021〕19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供应商使用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数字证书”到石家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zyq.sjzzhcs.com/#/homepage。技术人员电话:顾刚:18630175079,周宁:18932920526)查询信用融资政策,对接信用融资有关商业银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办商业银行与成交人(成交供应商)达成融资贷款意向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要求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办商业银行签订三**府采购合同或签订三**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确定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偿还信用融资贷款账户等事宜。采购人按照与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办商业银行签订三**府采购合同或签订三**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协助做好供应商偿还信用融资贷款工作。(6)信用记录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如涉及)。(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1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13)根据“财政部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号)(财9电子交易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供应商在任意地点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参加开标,进行文件解密、提出异议等活动。投标供应商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步骤请下载、参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2)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各投标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于自己的界面下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唱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3)代理机构点击“开始异议”,开始异议后,供应商界面:供应商须在3分钟内做出回应,如果不做任何回应,3分钟后系统自动默认“无异议”,开标结束。如有供应商提出异议:异议时间是10分钟,从供应商点击“有异议”开始计时,相互作答10分钟后开标结束。(4)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谈判、澄清、最终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数据交互,建议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Windows7sp1以上、浏览器为IE11及以上;硬件要求为CPU双核,内存4G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客户端驱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供应商做好响应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操作,否则将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技术电话:0311-89868327。(6)实行远程磋商。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评审现场,须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磋商以及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网上磋商和最终报价的时间限制为磋商小组发出议题后规定时间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活动,不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磋商及报价具体操作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7)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切勿退出交易系统界面,并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信息,否则将影响磋商及最终报价。由于供应商中途退出交易系统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以往开标项目,经常出现某个供应商的电脑系统因缺少某个插件,导致填好最后报价后无法签章、提交的情况。因此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并保证电脑系统的正常使用,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平台技术联系。10解释权(1)凡是本文件中用“黑体”字描述及文件中含“应、必须”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凡是本磋商文件中涉及“交易平台”的,均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涉及“交易系统”的,均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3)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涉及的内容和要求,按供应商须知正文(即:总则)规定执行。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细化,供应商应将二者结合起来阅读和理解。如供应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本项目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本项目工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本项目施工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本项目质量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本项目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并应在其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对本条款做出承诺,承诺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格审查方式3.1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踏勘现场4.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若供应商需对拟投标的施工项目周围现场环境进行踏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3供应商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磋商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响应文件和参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内容、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六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求;6.1.4合同基本条款;6.1.5评审标准和方法;6.1.6响应文件格式。6.2根据本章第7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询问,可要求澄清,询问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及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其响应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7.3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并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4当响应文件与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规定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或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均属于无效响应。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磋商小组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8.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响应文件中的字迹必须清楚,模糊不可辨认的资料无效。响应文件商务标涂改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文件未列明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8.4电子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本项目采用盲评方式。盲评即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的方法。8.5.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标部分编制要求如下:(1)技术标部分不设封面,不得设置目录,直接为正文内容。(2)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3)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4)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含图表内的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5)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6)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响应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暗标部分中不得明示的内容可以用“******”(六个*)代替。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商务标部分:一、磋商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商务条款偏离表五、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六、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报价12.1供应商可先到采购人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项目现场位置、当前现状、人流量、道路情况、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12.2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方式,磋商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需求全部内容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以及其他本磋商文件虽未载明但为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相关工作费用。12.3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供应商填报的各项单价应为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能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填报的各项单价应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能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报价一经确认,除现场签证和通过采购人确定的暂估价(如有)调整外,成交价不再做任何调整。12.4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工程量进行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不得有偏离市场“过高”或“过低”的报价,否则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将否决其响应。工程量清单中采购人给出暂估价、暂列金额的(如有),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填写报价,否则该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合理报价,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依据(或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依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网上下载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相关说明”是指合同对方的付款证明、发票等相关合法财务资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被磋商小组接受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其成本价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5由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执行原综合单价或相近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由承包人提出,经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审定后做为最终结算价;12.6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7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2.8竞争性磋商报价分两次,磋商响应函中报价为初步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直接在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写并提交即可,最后磋商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及评审的依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2.9供应商一旦成交,最后磋商报价将做为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时,“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价格,按照最后磋商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初次报价的比值做等比调整。13.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商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13.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原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具体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即可,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3.2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13.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给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商务文件(涉及表格格式的,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给定格式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13.2.2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应满足“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部分要求,技术部分的其他内容可参考“第五章评审标准和办法”中的评审因素进行编制。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无需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17.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17.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7款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18.4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9.迟交的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撤回已递交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应按“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及提示完成操作。20.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0.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启、评审和定标2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21.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交易平台指定位置的;21.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密响应文件的。22.开启22.1采购人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同一个时间。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请各潜在供应商准时远程参与开启活动。22.2开启会议由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2.3开启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检查网上交易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启。22.4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启会议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未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会被系统退回,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22.5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启:(1)宣布开标(开启)会议纪律;(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按钮,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30分钟内使用本单位的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电声唱标;(5)供应商远程确认开标(开启)结果,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无论供应商代表是否对开标(开启)结果进行确认,都不影响整个开标(开启)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6)采购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开启)会议结束。23.磋商小组与评审23.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将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开启结束后,采购人开始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审查的过程和结果,审查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3评审过程的保密23.3.1开启会议结束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3.2本项目评审办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评审标准和办法”。24.供应商资格审查开启会议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5.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25.1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25.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响应内容、工程质量和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符合性评审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无效响应处理:25.3.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25.3.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3.3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的;25.3.4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25.3.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3.6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25.3.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响应无效或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25.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5.4.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4.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5.4.8不同供应商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25.4.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磋商小组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25.4.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25.4.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26.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6.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1.1当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函中的数据与开标(开启)记录表中的数据不一致时,以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函中的数据为准,并用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函中的数据修正开标(开启)记录表中的数据,磋商小组要在评审报告中做出说明。26.1.2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函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他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函为准。26.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响应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6.1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拒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7.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7.1在评审过程中,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7.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必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上传至交易平台指定位置。27.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澄清、说明和更正属于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7.5供应商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不被磋商小组接受的,其响应按无效处理。28.响应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28.1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8.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合理性、可靠性以及是否否决其响应等的认定出现异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确定。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在交易平台评审系统中按照磋商文件及评审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评价打分,汇总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推荐。本项目评审顺序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相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0.评审保密30.1磋商小组、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附有保密责任。30.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3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同一发布媒体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合同的授予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于采购代理机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自行核实本项目风险,因政策调整或发生情势变更,致使成交供应商不能实现磋商目的或成交目的不能实现的,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已经收取的采购代理费不予退还。33.合同签订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后磋商报价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7条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七)质疑、投诉34.询问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潜在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应以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出。以邮寄方式提出的,应在质疑期满前交邮,否则采购人可以拒收。35.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35.3.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5.3.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4.4事实依据;35.4.5必要的法律依据;35.4.6提出质疑的日期。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对质疑内容承担举证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监督部门依法对其做出相关处理。35.6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八)其他36.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认定36.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盖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36.3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36.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lo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0--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http://www.eeor0.gov.cn/zefe/gifg/201201/201201171974866.shtml2012-2-2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2of4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http://www.71974866.shtml2012-2-2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3of4(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http://www.ccgp71974866.shtml2012-2-23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4of4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打印关闭窗口http//www.ccgp.gov.cn/zcfg/gifg/201201/t201201171974866.shtml2012-2-23第三章采购需求一、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有约束力的图纸、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暂估价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暂估价(如有)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否则其响应无效。*2.5供应商应按本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范围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二、商务部分要求1.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方式,磋商报价应为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施工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所有费用。2.施工地点石家庄市动物园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特别注意:本次标为石家庄市动物园2025年度整年的摆花,摆花时间涉及到2025年度内的各个不同时间段,因此无法确定具体时间。但不论何时需要摆花,成交人均应按采购人通知,随时满足要求,以保证园区内的整体环境美观。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3.付款方式在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结合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进度拨付进度款,最高拨付至70%,最终拨付金额以审定结果为准。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5.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三、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1.本工程施工规范执行国家、部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2.环保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政府有关扬尘治理防治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4.养护期要求4.1养护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清单中的要求进行养护。在此期间内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须保证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处理。养护费用及不合格花卉的更换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项目履行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2养护期内成交供应商需定期前往现场进行养护。4.3展期结束,供应商需按照甲方要求移交需保留货物,清运垃圾,将现场恢复原貌。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规定,并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6.施工效果总体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施工,确保竣工实景在空间布局、色彩搭配、植物层次、艺术表现力等维度与效果图保持高度一致。注:凡本章中标“*”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石家庄市动物园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2.工程地点:鹿泉区山前大道161号石家庄市动物园内。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3.付款方式:在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结合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进度拨付进度款,最高拨付至70%,最终拨付金额以审定结果为准。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报价工程量清单;(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质保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合同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范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项目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2、材料供应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使用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未经认可的不得使用。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5、工程质量5.1乙方应认真遵守施工规程、规范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查与监督;5.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须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5.3其他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6、其他条款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执行。第五章评审标准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次采购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特制定本评审定标办法。1.评审组织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2名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计3人。其中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2.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的分值见下表: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1磋商报价202商务及技术803.评审程序①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②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5.3款、25.4款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只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步的磋商。符合性评审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符合性评审表】。③详细评审1)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根据响应文件审核结果及质询答疑清况,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数据进行校核。3)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评审以最后磋商报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磋商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活动,不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供应商应合理报价,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依据(或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依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网上下载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相关说明”是指合同对方的付款证明、发票等相关合法财务资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被磋商小组接受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其成本价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的内容见本章附表一、附表二。4.评分规则:1)评分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2)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子项的满分;3)评委给各供应商进行打分,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得分=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供应商评审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商务及技术得分。5.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A计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的;B计分明显不合理的;C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D其它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6.定标原则6.1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同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推荐。6.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关于评审纪律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③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必须同一标准衡量标书,不得采用多种标准。④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⑤评审期间主动上缴通讯设备,确保评审工作不受干扰。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并回避。⑦必须对评审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等与评审有关的情况,更不得有接受供应商宴请、活动、馈赠或利益等涉嫌不公行为。⑧磋商小组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有争议的问题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表决过半数通过则有效。⑨所有参与磋商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同时遵守国家、河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适当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附表一磋商报价评审(20分)序号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及分值1磋商报价20分有效磋商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报价经磋商小组审核的所有有效最终磋商报价的最低价作为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与磋商基准价一致得标准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即:20%)×100附表二商务及技术评审表(80分)序号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及分值技术部分评审标准(63分)1施工整体实施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掌握程度情况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目标;(2)总体组织安排;(3)摆花部署方案;(4)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提供详细的方案且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切实可行,得20分;每缺1项扣5分,每有1项存在1处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2质量保证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理措施;(2)重点部分和关键工序的保证措施;(3)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提供详细的措施且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切实可行,得15分;每缺1项扣5分,每有1项存在1处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3养护方案及技术支持16分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养护程序(2)水肥实施(3)病虫害防治方案(4)养护指导与技术支持等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具体不完善扣2分,扣完为止。4应急预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响应机制及流程;(2)极端天气应急预案;(3)人为破坏应急预案;(4)其他事故导致花坛损毁的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完详细的方案且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切实可行,得12分,商务部分评审标准(17分)1同类业绩5分投标人每有一项摆花项目业绩可得2.5分,最多可得5分。同类业绩应在响应文件中附网上中标公示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予认定。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2分根据供应商项目管理机构的(1)专业性及完善性;(2)配置与分工;(3)岗位职责;(4)经验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缺1项扣4分,每有1项存在1处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注:1、上述评审内容缺项的,其单项评审内容按0分计算。2、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等。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资格审查内容评审要求备注是否合格1营业执照具备,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具备其中一项即可,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关于资格的承诺函具备,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提供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备,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信用情况供应商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供应商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附:,响应文件商务标部分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审查标准通过(√)不通过(×)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齐全:通过否则:不通过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清晰:通过否则:不通过3.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的;磋商小组未提出相关要求;或磋商小组提出了相关要求,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对文件进行了澄清、说明或更正:通过否则:不通过4.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通过否则:不通过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否则:不通过6.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实质性响应:通过未实质性响应:不通过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情形:通过存在:不通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审查标准通过(√)不通过(×)1.技术标编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标编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2.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实质性响应:通过未实质性响应:不通过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43目录一、磋商响应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五、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页码六、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页码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页码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页码一、磋商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初次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一旦我单位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的规定完成并移交全部项目。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供应商的义务。3、我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天,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保证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磋商费用。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开启、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有效期期满之日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响应文件且远程参与开启的,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注明:“本项目由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响应文件且远程参与开启活动,无需授权”的字样,2、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且远程参与开启活动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条款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45...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商务部分要求,逐条列出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一栏: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对应条款填写“正偏离”;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对应条款填写“负偏离”;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对应条款填写“无偏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石家庄市动物园采购人名称)为响应贵方石家庄市动物园维护资金(2025年动物园内摆花项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自愿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承接采购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我单位在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下列条件,保证下述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042410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364a5lac供应商:石家庄镂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4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园维护资金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