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2025)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DYN-2025-027(招标文件编号:QDYN-2025-027)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科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综合楼9层907
中标(成交)金额:265.53301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科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南海路园区、西海岸园区、福山路园区、栖霞路15号园区、栖霞路12号园区、海洋科技人才公寓等园区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青,赵学根,吕法茂,刘俊,苏新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827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25年4月7日正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北京科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55330.16元//每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军路88号        
联系方式:苏新德 17561672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浮山国际1号楼911室            
联系方式:丁鑫18753288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鑫
电 话:  18753288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6:09

评审专家名单
王青,赵学根,吕法茂,刘俊,苏新德

总中标金额
¥265.5330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鑫

项目联系电话
18753288591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军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新德 17561672832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浮山国际1号楼9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鑫18753288591

附件:

附件1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定稿版.pdf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章)项目编号:QDYN-2025-027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及答复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5.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投标保证金18.质疑19.投诉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8.定标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3.服务质量与验收4.合同主要条款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邮件形式在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dyinuoxiangmu@126.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4-28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DYN-2025-027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每年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人民币)/每年采购需求:采购人南海路园区、西海岸园区、福山路园区、栖霞路15号园区、栖霞路12号园区、海洋科技人才公寓等园区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期限:自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浮山国际1号楼911室。3方式:投标人通过网上形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2.由授权代表获取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中(qdyinuoxiangmu@126.com),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预留的邮箱。3.3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3.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海信浮山国际1号楼91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海军路88号联系方式:175616728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海信浮山国际1号楼9楼联系方式:丁鑫孙硕187532885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鑫孙硕电话:1875328859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需要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1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元)2.开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世园支行银行账号:207836749064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提交;保证金需在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以银行电汇形式交1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无需支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费率标准的80%计取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世园支行银行账号:207836749064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4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5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7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8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23投标文件编制装订1.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共三册。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编制装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24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5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5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3.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WORD及PDF格式;介质:“U”盘。26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技术文件密封件、商务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对于投多个包的投标人,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2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地点: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海信浮山国际1号楼911室。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响应地点。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30分地点: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海信浮山国际1号楼911室。2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1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3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人。32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投标人是否中小微企业进行公告。33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3.1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3.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33.3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33.4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3.5关注潜在投标人须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注该项目。33.6其他需补充的内容无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提供形式必须提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是2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是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税务机关网站打印截图加盖公章是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复印件加盖公章是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是备注:(1)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3)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5)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一起不予退还。(6)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7)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物业服务共涉及南海路园区、西海岸园区、福山路园区、栖霞路15号园区、栖霞路12号园区、海洋科技人才公寓等园区,总占地约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总绿化面积约1.6万平方米。2.项目采购需求1.预算说明1.1物业管理费预算300万元(人民币)/每年。投标人所投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1.1.1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包干制,该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人员费用、社保费、工伤保险、劳保用品费、服装费、行政办公费用、公众责任险、利润、税金以及保洁工具耗材等费用,采购人提供卫生用品(大盘纸、洗手液)。如投标人提供的保洁用品、安保用品、防台防汛物资等种类和数量不能满足采购人运行需求时,投标人要无条件采购予以补充,保证园区正常运行。因工作性质园区物业均需实行365天运行模式,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做好节假日、周末期间人员及工作安排,由此产生的加班费、值班费等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服务费用中。1.1.2因工作需要,采购人提供基本网络、固定电话线路给投标人使用,采购人承担基础套餐费用,超出部分投标人承担,从当期物业服务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1.1.3如在投标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产生其他应收费项目,或因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承担临时性任务或安排投标人提供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服务的,采购人和投标人方应协商另行付费,不包含在前述费用中。1.1.4若采购人服务内容调整导致用工人员变化,以告知函的形式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根据费用明细表进行人员及费用的调整。1.2如在本次招标服务区域内采购人按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增加园林、景观及盆景、悬挂标识标记、宣传资料、装饰画等所引起的配合安装服务内容的增加须包含在中标人的服务范围内,所需的服务费用增加的风险均由投标人考虑在本次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就此增加支付费用,无论其是否在报价表中单列。2.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要求2.1投标人提供安保、消防、卫生保洁、绿化、消防中控值班等物业服务。2.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服务水平,组织机构健全,为采购人及物业使用人提供高水准、高品质的物业管理及科研服务。2.3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专业技能岗位证书;监控设备运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防暴、防汛、电梯和救生等演习,保证消防、救生器材和设施可随时启用,具备消防、救生等风险处置能力。2.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应急预案,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2.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投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投标人项目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2.6投标人须与项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投标时写明的工资待遇足额支付给项目人员。投标人须给项目人员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2.7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档案须交还采购人。★3.物业管理人员要求3.1配备的固定项目人员不低于36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保洁8人(含保洁绿化领班),安保22人(含保安领班),中控员3人,绿化工2人。3.2项目各岗位必须为正式聘用固定人员,不得聘用临时工、小时工、假期工等临时人员。项目经理任命或更换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投标人进行调换。如因投标人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各岗位人员均应经过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岗位人员应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项目人员要求政治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的服务礼仪。各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项目所在区域行业平均水平,并提供社保五险、伙食补贴和加班费等福利待遇。3.3项目经理:年龄45岁以下,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5年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岗位经验,具备一定文字功底,熟练操作计算机、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3.4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具有较强责任心,经过专业培训,按消防部门要求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熟练、正确操作使用系统。3.5安保人员:年龄55岁以下,需持有保安证,责任心强,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基础消防知识,具有基本消防器材操作能力。3.10保洁人员:年龄55岁以下,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3.11物业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交采购人备案,人员更换应经采购人审查同意。所有人员上岗前须提供无犯罪证明.4.物业管理和服务内容物业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保、消防;卫生保洁服务;园区绿化;其他服务等。4.1安保工作维护所区内安全和正常办公秩序,做好责任区内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维护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具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4.1.1负责园区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4.1.1.1保安人员的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了解国家相关法规,具备消防知识和基本消防器材操作能力。4.1.1.2确保园区安全,做好技防、人防和物防等工作,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时、全域值班巡查防控体系。保证大门值班室全年24小时值班和园区公共区域定点巡逻;定期检查监控设施,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4.1.1.3在岗执勤人员要做到精神抖擞,着装统一整洁,姿态端正,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热情、耐心、周到,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杜绝因工作失职造成所区内被盗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的良好秩序和车辆停放安全,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4.1.1.4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到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能覆盖物业各项工作,做好值班和巡视记录。4.1.1.5针对园区各种风险,制定防范预案,平时加强预案实战演练,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消防、安全、防汛等突发应急事件。4.1.1.6具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处置能力,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持消防设施的正常和可靠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巡检维修等记录。每月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具备及时发现火情和初期处置能力。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和监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防止火灾事故发生。4.1.2负责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工作。4.1.2.1负责保持车辆道路畅通,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4.1.2.2保证园区的车辆停放整齐,规范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4.1.2.3负责重大活动的车辆指挥和规范停放。4.1.3负责进出人员登记等工作。4.1.3.1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出所区,根据所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检查、登记和管理。4.1.3.2疫情期间外来人员需另行进行防疫检查和测温。4.1.4门岗24小时值班,严禁空岗、脱岗、串岗、睡岗、打架斗殴、汹酒闹事、聚众赌博和玩手机游戏等与岗位工作不相干的事情。一旦发生失窃、财产损失等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并提供相应影像资料。因物业管理人员疏于职守发生被盗、财产损失等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相关责任。4.1.5对进出园区的非本单位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对大宗物品的出入进行检查登记。未经许可,严禁携带有害有毒物质进入所区。4.1.6具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落实应急事件及紧急抢险等工作能力。4.2卫生保洁工作认真做好园区及各楼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工作、消杀工作、垃圾收集及清运、垃圾分类等工作,须保持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洁,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卫生保洁实行划片定人定岗与巡回保洁相结合的办法,保洁人员服装规范统一、配带工作牌。4.2.1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卫生,包含但不限于:楼外公共区域、道路、景观小品、体育场地、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垃圾中转站、附属设施、门前五包区域保洁以及其他楼外公共区域等,做好灰尘清扫、污迹清洗、地面维护等工作,保持无杂物,无杂草落叶,保持相关设施的清洁。4.2.2负责室内公共区域卫生,包含但不限于:楼内公共区域、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教室、接待室、指定办公室、通道、大厅、楼梯间、电梯间、垃圾站、附属设施以及其他楼内公共区域等,做好地面、玻璃及所有附着物的卫生清洁,保持墙面、地面和窗户清洁,无污物、烟蒂、水渍,楼梯扶手洁净,玻璃光亮清洁,附着物无灰尘、无污迹;墙角无蛛网、垃圾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负责楼内的移动灭火器、垃圾桶等设施的卫生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物,保持洁净。负责卫生间内镜面、地面、墙面、墙角、洗手盆、便池、杂物筐、拖布池等处的卫生清洁,保持洁净,地面无水渍痰迹、无异味、无污垢、无废弃物、无蜘蛛网;便器干净、便池无锈迹,纸篓每日倾倒并刷洗干净。4.2.3负责楼内外的垃圾及时收集、分类、装袋和运送,每天清运。4.2.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上门收取采购人南海路园区现有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废弃物仓库内分类存放,建立回收、入库台账,废弃物库整理,协助废弃物外运等。负责收集的实验废弃物包括:实验废液、被有毒有害试剂污染的乳胶塑料制品(如离心管、试剂瓶、试剂盒、手套、注射器等)、破碎的玻璃器皿以及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其它固体实验废弃物。①上门回收时应穿着工作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如因未做防护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②每个工作日上门收集实验固废,使用专用收集桶将实验固废运至废弃物库房,进行称重测量并做好回收记录;③需对实验室送至库房的实验液体废弃物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实验废液入库登记;④在上门收集固废同时需对各实验室实验废弃物分类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验室违反处置规定的情况需及时制止,并监督整改;⑤在回收过程发现或发生废液泄漏等情况,应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⑥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废弃物库房进行安全管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保证库房使用安全;⑦需配合做好实验废弃物出库并核对重量,并对运输单位清运实验废弃物工作进行现场监督。4.2.5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组织实施消毒和杀灭蚊、蝇、鼠等,并做到无滋生源,做好药品投放记录。按时向采购人提交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总结。4.2.6负责电梯门内外、内壁、操作面板的卫生清洁,定期清洗电梯地垫,电梯轿厢保持整洁。4.2.7定期检查园区雨篦子、外平台及屋面下水口,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4.2.8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特殊天气保洁(积水、积雪清理等)工作,确保园区和三包内道路的清扫,确保人员、车辆的安全通行。4.3绿化养护管理4.3.1服务内容:负责园区日常绿化养护及环境美化管理,及时对园区花草树木等进行杀虫、除草、修剪、浇水等养护工作。(1)负责园区大环境的绿化,并对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杀虫、除草、修剪及越冬管理,对产生的绿化垃圾随时清理;(2)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的公共部位和办公室等区域进行花卉、绿色植物及季节性花卉的摆放与定期更换(按采购人需求,费用由采购人另外支付);(3)负责特殊天气及时进行绿植检查、加固,协助落实应急抢险工作。4.3.2服务标准:1.园区绿化养护标准不低于青岛市绿地二级养护标准;2.绿化养护管理应具备专业技术水平,必须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管理档案;3.水平绿化和垂直绿化相结合,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美化效果;4.花木绿地根据需要及时浇水、喷药、施肥、清除杂草,修剪整齐,造型美观,成活率高,遭受病虫害率低;5.合理施用花肥、药剂,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施用剧毒化学药剂和化学农药;6.保持绿地卫生,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存有枯枝败叶、蜘蛛网等;7.定期巡视、检查、清除绿地中烟头等火源,杜绝火灾防患,发现起火迅速扑救并及时告知采购人。4.4、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1、负责班次内消防中控室的日常管理。2、负责协助监督采购人委托的专业单位落实相关维保工作。3、负责班次内消防中控室24小时值守工作。“4、负责班次内消防中控室闭路监控、消防监控工作。5、负责班次内消防中控室内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查,关注各设备设施运转情况。6、负责班次内消防中控室管理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消防中控室。7、经采购单位相关部门批准后,负责班次内监控录像查询及复制工作。4.5、应急服务(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强化宣传,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价和改进。(3)维持园区安全和正常秩序,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时保证抢险处置队伍迅速集结到位。突发事件通常包含:突发传染病、食物中毒、盗窃、斗殴、水浸、高处坠落、燃气泄漏、危化品泄露、停电、停水、触电、火灾、爆炸、车辆事故、设备设施故障、机械伤害、自然灾害异常情况等。(4)建立重要接待活动保障方案,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大型活动的服务和秩序维护等工作,如科技公众开放日、重要来访接待等。(5)建立极端天气应急预防处置方案,落实培训演练,做好特殊天气园区安全保障,疏导人员及车辆,落实应急抢险工作。(6)按照国家、地方和采购人要求落实园区卫生安全防控管理,落实园区日常防疫消杀,落实各类人员进出所区的卫生安全检查,协助进行相关物资的分发等,确保园区卫生安全。4.6、监督、投诉(1)信息收集物业服务企业应以各种方式收集采购人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信息,及时分析这些信息,不断改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采购人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直接与园区沟通、向园区发放调查问卷、来自各种媒体的报道、收集各种渠道的投诉等。(2)投诉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园区方的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认真及时地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3)其他临时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4.7、其它服务:1、节能管理:应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节能降耗措施。节能降耗措施通常包括: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公区设备设施进行巡检,防止公区管道、阀门出现跑、冒、滴、漏;建筑内张贴节能提示;根据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空调等。2、其它服务:其他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新增的零星物业服务内容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4.8日常监管:招标人检查监督投标人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投标人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投标人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投标人的管理及服务按约定服务标准进行考核评定;有权对投标人未达到物业管理考核要求,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工作进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进行违约金扣除,违约金500元起,根据实际情况上不封顶。违约金从当期物业管理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因投标人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给予合理赔偿;因投标人管理失误、工作人员失职等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给予赔偿并终止合同。3.商务条件1.服务期限:1.1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1.2合同每年度一签,到期后组织服务评估和职工满意率调查。若评估不合格,物业服务满意率低于80%,或出现重大问题、安全事故,则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服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及黄岛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具体每期物业费用需按照实际运行情况,另行核定,以实际到岗人数,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后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4.验收: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前组织对中标人的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5.服务保障5.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采购人提出质询、疑问、保洁等具体要求时,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0分钟内做出响应。5.2在服务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4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4.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40分60分100分2.2商务部分序号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10。2体系认证证书3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3投标人业绩12分投标人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同类非住宅综合项目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份,得2分,本项最多12分。须同时提供同类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标的页。4人员能力15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拟派本项目的保安领班,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退伍军人证明材料的得5分。拟派本项目的保洁绿化领班,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花卉园艺工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得5分。以上人员依据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打分,并需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3技术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数评分标准1本项目物业服务的整体设想和策划18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设想和策划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的整体设想;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策划;3结合项目分析服务重点和难点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以上每项满分6分,每项方案出现一处缺陷的减1分,每项方案最多减6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描述的内容混乱,内容缺失,可操作性较差、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2管理机构及运作12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及运作流程进行综合评审:1设立合理的管理组织架构,机构完善;2运作流程优化;3各项管理制度全面等;以上每项满分4分,每项方案出现一处缺陷的减1分,每项方案最多减4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描述的内容混乱,内容缺失,可操作性较差、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3保安、中控室运行管理12分根据投标人的保安、中控运行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合理、工作流程完善;2涵盖所有服务区域,岗位配置合理;3完善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以上每项满分4分,每项方案出现一处缺陷的减1分,每项方案最多减4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描述的内容混乱,3保安、中控室运行管理12分内容缺失,可操作性较差、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4保洁、绿化养护管理6分根据投标人的保洁、绿化养护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公共区域、室内清洁服务方案,方案合理工作流程完善有效;2绿化养护方案合理,工作流程完善有效。以上每项满分3分,每项方案出现一处缺陷的减1分,每项方案最多减3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描述的内容混乱,内容缺失,可操作性较差、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5重大接待活动保障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的重大接待活动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有重大接待活动保障方案且有具体接待经验,方案合理工作流程完善有效。2提供接待案例,接待级别达到正部级以上(提供在管项目相关官网截图、网址或物业合同关键页)。以上每项满分3分,每项方案出现一处缺陷的减1分,每项方案最多减3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描述的内容混乱,内容缺失,可操作性较差、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6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以及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的应急预案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预案编制全面包括不限于防火、防水、防盗、防极端天气等一般突发紧急情况;2应急预案需涵盖危险品泄露等处置预案且符合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现有情况和条件;以上每项满分3分,每项方案出现一处缺陷的减1分,每项方案最多减3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描述的内容混乱,内容缺失,可操作性较差、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9.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3年)×80%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为收费基准,并以如下下浮比率为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在采购人与中标人(或成交人)签定合同后起30个日历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或成交人)计取。序号成交项目金额(万元人民币)下浮比率1100及以下20%2100-500(含)20%3500-1000(含)60%41000以上80%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11.3.2资格证书(如有);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11.3.4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11.3.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3.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部分11.4.1投标函;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4.4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11.4.6商务响应表;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11.4.1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11.4.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1.4.14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11.5技术部分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11.5.2服务方案;11.5.3人员配备;11.5.4组织机构、管理职责;11.5.5项目组人员;11.5.6技术保障措施;11.5.7应急方案;11.5.8服务响应表;11.5.9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5.10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1.5.11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1.5.12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1.5.13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7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5.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评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响应”字样。1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7.1.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7.1.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7.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成交投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合同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dyinuoxiangmu@126.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7.3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18.质疑18.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8.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8.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7质疑函范本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19.投诉1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9.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9.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9.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9.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投标人少于三家开标会议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议继续进行;1.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5开启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7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通讯畅通。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提交书面澄清。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评审结束后告知。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3.8.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和商务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比较与评价;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9编写评标报告;4.10宣布评标结果。5.资格审查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1)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6.评标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1.2宣布评标纪律;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6.3技术和商务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澄清有关问题7.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定标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1评标结束后,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10.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6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10.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0.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4.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服务质量与验收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内容供参考,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20XX-20XX年度)委托单位(甲方):受托单位(乙方):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相关文件,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XXXX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文本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内容:(1)招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录;(4)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乙方提供服务的物业区域位置及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共涉及南海路园区、西海岸园区、福山路园区、栖霞路15号园区、栖霞路12号园区、海洋科技人才公寓等园区,总占地约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总绿化面积约1.6万平方米;物业类型为科研办公楼、公寓楼及园区保安、保洁、绿化、消防中控室值班及其他服务。第三条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及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的使用人,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承诺物业使用人也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二、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1、保安服务;2、保洁服务;3、园区绿化养护管理;4、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5、其他服务。三、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1、乙方为甲方及物业使用人提供高水准、高品质的物业管理及科研服务。甲方将以此作为乙方对物业管理质量重要评价指标之一。2、乙方必须以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运行标准,乙方应对该物业管理制定各项操作规范,以严密的质量规范,确保对该物业提供一流的现代化管理服务,从而实现上述目标。3、乙方须与项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投标时写明的工资待遇足额支付给项目人员。乙方须给项目人员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安保工作负责各园区门岗值班及治安巡逻,维护所区内安全和正常办公秩序,做好责任区内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维护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具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1、负责园区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1)保安人员的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了解国家相关法规,具备消防知识和基本消防器材操作能力。(2)确保园区安全,做好技防、人防和物防等工作,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时、全域值班巡查防控体系。保证大门值班室全年24小时值班和园区公共区域定点巡逻;定期检查监控设施,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3)在岗执勤人员要做到精神抖擞,着装统一整洁,姿态端正,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热情、耐心、周到,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杜绝因工作失职造成所区内被盗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的良好秩序和车辆停放安全,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4)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到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能覆盖物业各项工作,做好值班和巡视记录。(5)针对园区各种风险,制定防范预案,平时加强预案实战演练,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消防、安全、防汛等突发应急事件。(6)具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处置能力,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持消防设施的正常和可靠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巡检维修等记录。每月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具备及时发现火情和初期处置能力。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和监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防止火灾事故发生。2、负责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