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水利厅2025)
一、项目编号:ZY【2025】ZC031
二、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794000(元)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
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钰琴,徐靖钧(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姚继来,王晓妹,沈鹏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88.0
86.0
69.0
84.0
83.0
82.0
9.45
91.45
1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80.5
75.5
56.5
67.5
65.5
69.1
9.8
78.9
1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
68.0
62.0
49.0
49.0
61.0
57.8
10.0
67.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100%计算(不足6000元按照6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91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水利厅(本级)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26531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5809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607-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89482631
质疑联系人:董宇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71187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v4.3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 发布稿.doc1.1M
v4.3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发布稿.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Y【2025】ZC031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其他水利管理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ZY【2025】ZC0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4-2916: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元)1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750000(柒拾伍万元整)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794000(柒拾玖万肆仟元整)3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765000(柒拾陆万伍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ZY【2025】ZC0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4-2916: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符合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符合3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ZY【2025】ZC0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4-2916: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符合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符合3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ZY【2025】ZC03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条理清晰。0-77.07.07.02技术工作方案:项目背景与基础现状理解全面、正确。0-65.06.06.03技术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分析全面,熟悉有关文件,有利于开展技术指导及复核工作。0-65.06.05.04技术工作方案: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0-65.06.06.05技术工作方案:农村供水工程指导与水质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5.06.05.06技术工作方案:农田灌排设施技术服务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5.06.06.07技术工作方案: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0-65.06.05.08技术工作方案: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本项目要求。0-65.06.05.09技术进度控制:进度安排符合招标要求,节点间进度细化合理,应对变化措施有效,有利于项目开展的,得8分;进度控制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行的,得4-7分;进度控制不具体,时间安排不太合理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5.07.06.010技术质量保障:结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设置的很好,内部校审制度齐全的,得8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好的,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的,得4-7分;质量保障机制设置一般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5.07.06.011技术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到位,对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具有有效可行的措施。0-53.05.04.012商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0-44.04.04.013商务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水文、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水环境工程与生态工程、工程测量5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每类专业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类专业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多人具备同一专业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0-104.010.010.014商务类似项目: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1分;承担过市县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0.5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0-10.01.00.515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0-33.03.03.016商务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资信证书复印件】0-22.02.02.01/10合计0-9068.088.080.5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条理清晰。0-74.06.05.02技术工作方案:项目背景与基础现状理解全面、正确。0-64.06.05.03技术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分析全面,熟悉有关文件,有利于开展技术指导及复核工作。0-64.06.05.04技术工作方案: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0-64.06.05.05技术工作方案:农村供水工程指导与水质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5.05.05.06技术工作方案:农田灌排设施技术服务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4.06.05.07技术工作方案: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0-65.05.04.08技术工作方案: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本项目要求。0-64.06.04.09技术进度控制:进度安排符合招标要求,节点间进度细化合理,应对变化措施有效,有利于项目开展的,得8分;进度控制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行的,得4-7分;进度控制不具体,时间安排不太合理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6.08.07.010技术质量保障:结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设置的很好,内部校审制度齐全的,得8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好的,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的,得4-7分;质量保障机制设置一般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6.07.07.011技术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到位,对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具有有效可行的措施。0-53.05.04.012商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0-44.04.04.013商务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水文、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水环境工程与生态工程、工程测量5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每类专业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类专业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多人具备同一专业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0-104.010.010.014商务类似项目: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1分;承担过市县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0.5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0-10.01.00.515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0-33.03.03.016商务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资信证书复印件】0-22.02.02.03/10合计0-9062.086.075.5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条理清晰。0-74.05.04.02技术工作方案:项目背景与基础现状理解全面、正确。0-63.04.03.03技术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分析全面,熟悉有关文件,有利于开展技术指导及复核工作。0-64.04.04.04技术工作方案: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0-63.05.03.05技术工作方案:农村供水工程指导与水质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2.04.04.06技术工作方案:农田灌排设施技术服务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4.04.04.07技术工作方案: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0-63.03.02.08技术工作方案: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本项目要求。0-64.05.04.09技术进度控制:进度安排符合招标要求,节点间进度细化合理,应对变化措施有效,有利于项目开展的,得8分;进度控制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行的,得4-7分;进度控制不具体,时间安排不太合理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4.06.04.010技术质量保障:结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设置的很好,内部校审制度齐全的,得8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好的,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的,得4-7分;质量保障机制设置一般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4.06.03.011技术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到位,对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具有有效可行的措施。0-51.03.02.012商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0-44.04.04.013商务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水文、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水环境工程与生态工程、工程测量5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每类专业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类专业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多人具备同一专业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0-104.010.010.014商务类似项目: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1分;承担过市县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0.5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0-10.01.00.515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0-33.03.03.016商务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资信证书复印件】0-22.02.02.05/10合计0-9049.069.056.5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条理清晰。0-74.06.05.02技术工作方案:项目背景与基础现状理解全面、正确。0-63.05.05.03技术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分析全面,熟悉有关文件,有利于开展技术指导及复核工作。0-63.06.04.04技术工作方案: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0-63.06.04.05技术工作方案:农村供水工程指导与水质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3.05.04.06技术工作方案:农田灌排设施技术服务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4.05.03.07技术工作方案: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0-63.06.04.08技术工作方案: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本项目要求。0-63.06.04.09技术进度控制:进度安排符合招标要求,节点间进度细化合理,应对变化措施有效,有利于项目开展的,得8分;进度控制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行的,得4-7分;进度控制不具体,时间安排不太合理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4.08.05.010技术质量保障:结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设置的很好,内部校审制度齐全的,得8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好的,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的,得4-7分;质量保障机制设置一般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3.07.05.011技术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到位,对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具有有效可行的措施。0-53.04.05.012商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0-44.04.04.013商务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水文、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水环境工程与生态工程、工程测量5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每类专业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类专业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多人具备同一专业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0-104.010.010.014商务类似项目: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1分;承担过市县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0.5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0-10.01.00.515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0-33.03.03.016商务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资信证书复印件】0-22.02.02.07/10合计0-9049.084.067.5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条理清晰。0-74.06.05.02技术工作方案:项目背景与基础现状理解全面、正确。0-65.06.04.03技术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分析全面,熟悉有关文件,有利于开展技术指导及复核工作。0-65.06.04.04技术工作方案: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0-64.05.04.05技术工作方案:农村供水工程指导与水质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3.05.04.06技术工作方案:农田灌排设施技术服务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4.05.04.07技术工作方案: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0-64.05.03.08技术工作方案: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本项目要求。0-64.06.04.09技术进度控制:进度安排符合招标要求,节点间进度细化合理,应对变化措施有效,有利于项目开展的,得8分;进度控制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行的,得4-7分;进度控制不具体,时间安排不太合理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6.07.06.010技术质量保障:结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设置的很好,内部校审制度齐全的,得8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好的,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的,得4-7分;质量保障机制设置一般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5.07.05.011技术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到位,对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具有有效可行的措施。0-54.05.03.012商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0-44.04.04.013商务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水文、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水环境工程与生态工程、工程测量5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每类专业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类专业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多人具备同一专业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0-104.010.010.014商务类似项目: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1分;承担过市县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0.5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0-10.01.00.515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0-33.03.03.016商务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资信证书复印件】0-22.02.02.09/10合计0-9061.083.065.5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ZY【2025】ZC031)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794000元(柒拾玖万肆仟元整)82.09.4591.451√3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765000元(柒拾陆万伍仟元整)69.19.8078.921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750000元(柒拾伍万元整)57.810.0067.8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4月30日1/1 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Y【2025】ZC031采购单位:浙江省水利厅代理机构: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3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2025】ZC031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795400.00最高限价(元):795400.00采购需求: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水利厅地点:杭州市梅花碑7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71-87826531采购人质疑答复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139580931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607-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89482631质疑联系人:董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71187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除采购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 B不同意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607-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黄先生189894826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应当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或分别提供各自签章);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可以由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载明的牵头人(主办方)按规定进行签章,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签章的,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牵头人(主办方)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1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100%计算(不足6000元按照6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时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银行账号:571907541610902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在线发起流程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电话:15121014815。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及共同加盖公章);11.1.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参与,各方均需提供);11.1.3联合协议(如有);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见招标公告);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招标公告)。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1.3.4中标服务费承诺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1.2.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3.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农田水利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262号)、《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田灌排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水电农〔2023〕19号)、《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51号)等文件部署。为切实推进农田灌排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等农村水利民生实事建设与管理,强化技术服务、提高项目实施效能,本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2)项目内容项目内容包括:(1)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田灌排设施方案的技术复核。对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农田灌排工程方案中的灌溉水源保障和骨干灌排工程布设等情况进行技术性复核,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有关方案。(2)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更新改造和运行管护技术服务。选择农田灌溉机埠、堰坝等农田灌排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从更新改造、运行管理、工程管护和安全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察看和技术指导。(3)农田灌排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评估。根据各地开展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情况,结合现场和资料复核,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评估。(4)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抽检。对单村水站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取样和检测,检测项目主要为《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3〕2259号)中的关键指标,全年全省计划抽取水样不少于600个。(5)开展单村水站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服务。按照《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导则》《浙江省单村水站建设标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开工完工标准》等文件,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指导与复核,全年全省计划指导单村水站不少于400座。项目成果包括:(1)《浙江省农村单村水站建设和运行技术服务工作报告》并附指导工程描述与水质检测结果;(2)《浙江省农田灌排设施评估复核与技术服务工作报告》并附被服务单位满意度调查表。(三)项目进度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四)项目验收及支付方式满足合同规定,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方式验收。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50%,提交委托方认可的成果报告初稿后一个月内支付41%,项目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尾款。(五)其他事项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浙水办计〔2019〕9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项目验收时提供盖章的专项财务支出记录。附表专项财务支出记录表序号项目名称中标价月度支出(月)实际发生数合计45…12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租赁费维修(护)费会议费评审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条理清晰。0-7分主观分工作方案:项目背景与基础现状理解全面、正确。0-6分主观分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分析全面,熟悉有关文件,有利于开展技术指导及复核工作。0-6分主观分工作方案: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0-6分主观分工作方案:农村供水工程指导与水质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分主观分工作方案:农田灌排设施技术服务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0-6分主观分工作方案: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0-6分主观分工作方案: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本项目要求。0-6分主观分2进度控制:进度安排符合招标要求,节点间进度细化合理,应对变化措施有效,有利于项目开展的,得8分;进度控制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行的,得4-7分;进度控制不具体,时间安排不太合理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分主观分3质量保障:结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设置的很好,内部校审制度齐全的,得8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好的,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的,得4-7分;质量保障机制设置一般的,得1-3分;无此项目得0分。0-8分主观分4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到位,对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具有有效可行的措施。0-5分主观分5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0-4分客观分6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水文、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水环境工程与生态工程、工程测量5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每类专业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类专业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多人具备同一专业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0-10分客观分7类似项目: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1分;承担过市县级水利类技术指导工作项目的,得0.5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0-1分客观分8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0-3分客观分9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资信证书复印件】0-2分客观分10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分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本项目的评审专家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方式抽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通过网络形式在线负责解答有关事宜。投标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供应商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评审。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四、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报价评审。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照综合得分高低共推荐一名中标候选单位。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五、评标中的其他事项5.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5.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5.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5.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5.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5.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5.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5.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4.5.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5.2.14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2.15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5.5.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5.5.1-5.5.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登记编号:合同书(试用)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委托方:浙江省水利厅顾问方:(乙方)鉴证方: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县)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监制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码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各地区自行决定)。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五、其他: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定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七、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咨询(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主要内容: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202 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在 杭州 市 (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注:本合同书标有*号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咨询(2)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 根据各项工作计划时间 (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委托方负责与相关水利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其它:/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技术成果和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基础资料双方共享,并做好保密工作。成果验收完成前,未经委托方许可,顾问方不得发布考核结果。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五、验收、评价方法: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采用(1)式验收,由 委托方出具项目成果认可书。评价方法:(1)专家评审;(2)委托方直接认可;(3)其他方式(双方约定)咨询(3)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万元。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 / 元,由 / 方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一次总付: 元,时间: 。 (2)分期支付: 元,时间: 。 元,时间: 。(3)其它方式: /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 违反本合同第一、二、四、五条约定,顾问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但其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二) 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五、六条约定,委托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但其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咨询(4)八、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一) 种方式解决。(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九、*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一)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二)约定乙方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不予更换。(三)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应及时做好专项财务支出记录,提交项目验收时必须向委托方盖章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四)未经事宜,另行商议。委托方委托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 系 人(签章)住 所(通讯地址)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帐 号邮政编码顾问方 名称(或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联 系 人(签章)住 所(通讯地址)电 话 传 真开 户 银 行开 户 单 位帐 号邮政编码鉴证方单 位 名 称(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联 系 人(签章)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帐 号邮政编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页码)(3)联合协议(如有)……………………………………………………(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页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水利厅、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浙江省水利厅、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1.3联合协议(如有);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4中标服务费承诺函。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水利厅、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水利厅、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省水利厅、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评分索引一览表序号评分内容标准分自评分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12345678910....注:“评分索引一览表”编排在《商务技术文件》的扉页。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中标服务费承诺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浙江省水利厅、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三、中标服务费承诺函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附件中的中标服务费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一旦我方中标,由我方支付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并承诺在我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同时一次性向贵公司缴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附件:中标服务费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标服务费计算方式: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分档累计计算:①服务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0.8%计算;②货物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1.1%计算;③工程类,100万元以下按1.0%,100~500万元按0.8%计算。④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本项目按条款①计取,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中标服务费以现金、电汇、网银形式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银行账号:5719075416109022.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水利厅单位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省水利厅、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C031】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5.……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水利厅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Y【2025】ZC031采购单位:浙江省水利厅代理机构: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3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2025】ZC031项目名称: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795400.00最高限价(元):795400.00采购需求: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水利厅地点:杭州市梅花碑7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71-87826531采购人质疑答复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139580931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607-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89482631质疑联系人:董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71187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除采购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 B不同意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607-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黄先生189894826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应当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或分别提供各自签章);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可以由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载明的牵头人(主办方)按规定进行签章,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签章的,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牵头人(主办方)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1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100%计算(不足6000元按照6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时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银行账号:571907541610902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在线发起流程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电话:15121014815。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及共同加盖公章);11.1.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参与,各方均需提供);11.1.3联合协议(如有);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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