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创化升级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025)



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5-0417(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5-0417)
二、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纳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1号1幢520室
中标(成交)金额:22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纳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
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喜文、王治勋、马群、张明、王士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按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1.5%,100-500万部分0.8%差额累进计取后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结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31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推荐理由:经专家评审,纳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实力相对较强,相关案例较多,总体建设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配置方案较好,相关项目经验较丰富,综合得分最高(得分86.80),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安万如、周田田,联系电话:021-62445911,传真:021-52555815)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        
联系方式:杨婷婷 021-64041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安万如、周田田 021-6244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万如、周田田
电 话:  021-624459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15:13

评审专家名单
刘喜文、王治勋、马群、张明、王士军

总中标金额
¥228.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万如、周田田

项目联系电话
021-62445911

采购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婷婷 021-6404199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安万如、周田田 021-62445911

附件:

附件1
招案2025-0417(公开招标发售稿)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pdf

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招案2025-0417招标文件招标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招案2025-04173预算金额人民币230万元整,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预付款;项目上线试运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5%;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5%。5招标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招标人单位名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联 系 人:杨婷婷电 话:021-640419908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 编:200063联 系 人:安万如、周田田电 话:021-62445911邮 箱:anwanru@cwcc.net.cn9包件□适用 不适用 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10招标内容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1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 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14项目完成时间6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6报价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7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8是否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 □接受19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招标部或网上(“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22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3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二楼大屏幕)24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二楼大屏幕)(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5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8项2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2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6万元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地点:上海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帐号:31641803001602577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例:“招案2025-0417,投标保证金”28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10:0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二楼大屏幕)29开标会时间、地点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二楼大屏幕)3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2);3)授权委托书(附件3);4)开标一览表(附件4);5)报价明细表(附件5);6)服务报告(附件6);7)偏离表(附件7);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见附件10);11)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3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应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含word版本、签字盖章内容pdf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若发生不一致,以纸质版正本为准)。3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4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4)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9.1条规定的。35代理服务费支付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按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1.5%,100-500万部分0.8%差额累进计取后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结算)36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7其他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招标部或网上(“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招案2025-0417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0万元整,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采购需求: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时间:6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招标部或网上(“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网上(“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800.0元/本(售后不退),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二楼大屏幕)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文件获取步骤: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领取文件“,按提示领取并下载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联系方式:杨婷婷021-640419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联系方式:安万如、周田田021-62445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万如、周田田电话:021-62445911邮箱:anwanru@cwcc.net.cn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说明1.概述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4“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2.5“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6“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7“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公告;(3)投标人须知;(4)采购需求;(5)合同条款;(6)评标办法;(7)格式附件。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后发布的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写8.编写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详见前附表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投标总价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12.3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2.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总价。12.4.1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12.4.2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12.4.3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最终中标,缺漏项仍然为投标人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1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1.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14.1.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15.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6.投标保证金16.1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16.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3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已如数到账。16.4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6.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6.6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人须知28.4款予以无息退还。16.7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6.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9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9.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6.9.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7.投标有效期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18.2投标文件须在每一份文件封面或扉页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数量详见前附表。18.3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8.4投标文件不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18.5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18.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对应要求的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包装。19.2每份书面投标文件建议胶装成册,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样。19.3投标文件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所有投标文件须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送。20.2出现第7.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条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2.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宣读并记录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即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表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开标记录表上对已宣读、记录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对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3.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如系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23.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24.评标委员会24.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2评标期间,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5.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25.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质量和进度,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5.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5.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5在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5.6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6)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7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4)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9.1条规定的。25.8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不接受本须知25.6规定调整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8)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9)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9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25.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计算后投标人少于三家的。26.评标原则及方法26.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6.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6.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定标27.定标准则27.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7.2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28.中标通知28.1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8.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依据。28.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8.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9.3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质疑30.投标人质疑30.1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30.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0.3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它31.投标注意事项31.1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31.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1.3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3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背景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发布、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等“互联网+医疗服务”新业态快速发展。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互联网医院也为居民提供了线上诊疗、线上随访、线上处方、线上支付等服务。为进一步改善居民就医体验,满足国产信创化要求,现对中山医院互联网医院进行信创化升级改造。二、项目内容围绕医疗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以改善患者服务为核心,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智能化技术,支持信创化医疗产业生态,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给患者提供贴心的智慧门诊、住院、检验检查、复诊咨询等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就医服务支持体系,打破院内院外和互联网边界,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三、技术参数1、设计要求本期所建设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就医服务平台需满足业务和管理的双重需求,搭建管理者统一门户、医生统一门户和患者统一门户,为医护人员和居民提供统一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面向管理者提供便捷的医疗质量管理渠道,从而构建更加丰富便捷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和更广泛的医疗健康服务生态,支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生态发展。总体设计要求如下:1.1平台具备数据、资源等整合能力,通过云服务的方式在未来可支持各医疗机构的信息交换、流程协同。支撑未来医疗机构灵活入驻,需满足单体医院医疗质控管理需求,也应支撑未来平台内成员单位内的质控管理需求。1.2患者端提供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面向老百姓提供便民就医、在线诊疗服务、药事服务等。1.3需提供医生移动APP(包括安卓端、iOS端)作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务人员提供线上服务的入口,为居民提供医疗健康服务,提高医护人员的操作便捷性。1.4面向管理者提供WEB端为载体的统一门户,实现对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查询和分析。2、架构要求2.1需具备负载均衡能力,能够实现系统的热部署,保证系统业务进行无感升级;2.2需采用业务模块微服务化设计,保障平台的性能。2.3需具备高并发吞吐能力,并发处理能力不少于5000次/秒;2.4需基于SOA架构设计,实现服务之间的松耦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3、安全要求3.1需提供完善的安全设计,在大规模请求的冲击下,提供限流、熔断来保证后端服务的可用性,并提供调用追踪链进行业务追踪。3.2需对院内系统具备安全保护措施,可设定安全阈值,达到一定容量后主动中断对院内系统的请求,保护院内系统安全。3.3需满足等级保护三级要求。4、信创要求本项目信创要求应符合上海市市级医疗机构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以网络安全为基础、数据安全为核心,以深化信创工作为引领,全面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与建设能力。4.1信创设备要求:核心芯片、服务器等主要硬件设备应满足信创要求。4.2信创操作系统要求:信创操作系统是指国产化的操作系统,应与国产硬件设备、软件良好兼容。4.3信创数据库要求:信创数据库是指国产化的数据库产品,应具备高性能、高可靠性和高安全性等特点。4.4中间件信创要求:国产化中间件产品,应支持与信创环境下的硬件设备、操作系统以及应用软件进行集成,以支持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四、系统功能参数要求序号一级功能模块二级功能模块技术要求1用户注册实名认证需支持多种实名认证方式,包括: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银联卡实名认证、其他证件实名认证(对接申康、HIS)。2家庭成员管理需支持对接院内统一“健康账户”,对家庭成员或其他就诊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对接管理;需支持为5位以内的就诊人基本信息进行管理。3在线建档需支持患者在医院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上进行在线建档,需支持将在线注册患者的档案信息同步写入院内his。4在线咨询(与客服交互)智能客服需支持对接第三方智能客服系统,实现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智能客服服务。5诊疗咨询(1)配置管理服务设置:需支持医生自主设置服务时间(按每周出诊日期自行设置)、服务价格、会话条数和接单数量。医生团队设置:需支持医生为团队管理员的情况下,可添加/删除团队医生以及修改团队的服务设置。文案设置:需支持对患者发起咨询申请时的提示患者咨询相关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设置。(2)图文咨询需支持居民可选择医生向医生发起咨询。为方便医生了解病情,居民可对个人病情进行描述,也可上传病患部位、检查报告和其他病情资料图片资料,供医生参考。6在线反馈需支持人工客服介入进行在线反馈。7常用语需支持医生维护常用语,支持设置不同常用语分组,分组内常用语内容自定义编辑。需支持在咨询沟通过程中,选择常用语快捷发送给患者。8智能导诊智能导诊需支持对接第三方智能导诊系统,并完成和导诊功能和预约挂号业务的衔接。9线下门诊预约预约挂号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在线进行预约挂号。需支持患者在线选择科室、医生,选择相应的日期和时间段,进行预约挂号。预约成功后,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将预约信息直接推送给患者。详细要求如下:1)需提供预约挂号常用门诊类型设置,包括:普通门诊、专病门诊、专家门诊、高级专家门诊。2)需提供分时段的号源进行预约挂号,可根据 HIS 号源的时段划分进行展示,实现与线下医生号源的同步;也可以通过平台对医生排班和医生号源进行管理。3)需支持用户为其他就诊人(微信端绑定的家庭成员)进行预约挂号。4)需提供预约订单取消功能,就诊前一天可进行在线预约取消。10当日挂号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挂当天号源;挂号成功后,系统推送消息通知提醒患者。需支持为其他就诊人进行挂号。需支持通过平台对当日挂号进行设置,限定时间段开放挂号(如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允许挂号)。11在线缴费(1)预约/挂号支付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对预约/挂号订单进行在线支付;需支持线上挂号转线下窗口支付。需支持个性化设置支付时间,能通过平台可配置提前多少天进行预约挂号费用支付。(2)门诊缴费需支持患者在线对医院门诊诊疗费用和处方费用进行支付;需支持患者按照时间查询历史缴费记录和待缴费信息;需支持按照就诊人进行待缴费费用查询;需支持查看门诊处方待支付详情。(3)线上处方支付需支持患者在线对线上复诊处方费用进行支付。(4)医保亲情付需支持医保亲情付,家属代操作进行医保支付。12退费申请需支持在线申请退费,包含门诊费用、复诊挂号费、线上处方费。13消息提醒需支持患者挂号成功后,平台推送挂号成功消息,包含时间、科室、诊室位置、医生信息。14智能预问诊智能预问诊需支持对接医院现有预问诊系统,完成预问诊信息采集,在医生接诊时,相关信息在医生工作站展示。15候诊服务在线签到需支持蓝牙签到功能,患者进入签到范围进行签到,签到后进入当日就诊队列。16排队查询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在线查询排队状况;需支持查询门诊排队情况,了解目前队列人数及自身号码。17到诊提醒需支持在临近患者就诊时,推送到诊提醒信息,提醒患者及时就诊。18云陪诊陪诊邀请需支持患者在线添加指定家属为自己的陪诊人。需支持在患者未绑定指定家属为就诊人的情况下,患者手动输入指定家属的基本信息,并通过指定家属授权后完成陪诊人添加。19在线缴费需支持陪诊人远程为患者进行费用支付,支持非亲属关系医保外的费用支付。20参与陪诊需支持对受邀家属的身份进行验证,在患者邀请受邀家属时,需要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保证受邀家属信息无误,并通过预留手机号实现身份信息确认。需支持受邀家属对患者的就医状况进行跟踪。需支持在线帮助患者代缴费,包括处方费用、治疗费用。需支持提供就医流程指引和消息推送服务。具体要求如下:陪诊人流程指引:需支持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系统会为受邀家属提供就医指引服务,引导受邀家属为患者进行后续相关业务操作。支持受邀家属为患者预约门诊、申请咨询业务。消息推送:需支持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系统会为受邀家属提供消息推送服务,实时告知受邀家属患者当前就诊节点,包括预约、签到、就诊就医全过程。21检验检查服务检查预约管理需支持医生为患者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后,推送预约提醒消息和检查注意事项。需支持患者在线预约检查号源,支持选择日期和具体号源,支持改约操作。22缴费提醒需支持医生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后,推送缴费提醒信息,支持患者在线支付检验检查费用,并支持医保亲情支付。23费用查询需支持患者在线查看本次就诊的费用明细信息,支持查看历史就诊的费用支付记录。24到检签到需支持对接检验检查排队叫号系统,支持患者在线通过蓝牙签到,进入检验检查队列。25到检提醒需支持临近检验检查时,平台推送到检提醒信息,告知患者关注就诊队列,及时检查。26排队查询需支持患者在线查询检验检查的排队信息,了解当前叫号、预估等待时长信息。27结果通知需支持报告出具提醒,患者报告出具后,HIS调用系统接口推送提醒消息,告知患者及时关注自己的检验检查报告结果。28报告查询需支持查询检验结果的文字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异常值提醒(偏高或偏低); 支持对接医院现有影像云,支持患者查询云胶片。29慢病管理需支持对接当前使用的院内慢病管理系统。30药事服务缴费提醒需支持医生为患者开具处方后,推送处方代缴费提醒信息,患者可在线进行处方费用支付。需支持医保亲情支付。31费用查询需支持患者在线查看本次就诊的费用信息,支持查看历史缴费记录。32取药方式需支持患者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取药方式,支持医院药房处方口取药或医院药房配送。(1)药房取药需支持药房取药模式,若患者选择到医院药房取药,提交到院取药确认信息后,便可直接前往医院支付药品费用并取药。(2)医院药房配送需支持配送到家模式,患者在线填写配送地址信息并完成处方费用支付。33取药提醒(1)取药信息展示需支持患者选择药房取药模式,平台展示取药信息。(2)用药指导推送需支持对接院内系统,实现用药指导信息推送。(3)特殊药品注意事项推送需支持对接院内系统,实现特殊药品注意事项推送。34用药提醒需支持对接现有第三方系统,方便患者在线查询院内处方单信息,根据设置的用药方案,按时提醒患者服药。35物流查询需支持患者在线维护自己的收货地址信息,支持设置默认地址,支持查看物流配送进度信息。36复诊挂号复诊挂号需支持患者发起复诊申请,需要求患者需填写确诊疾病、确诊时间、病情描述和用药情况,需支持患者选择相应的科室、医生,复诊时间,支持预约和挂当日复诊号源模式。医生在接诊时进行复诊判断。37排班查询排班查询需支持对接查询复诊排班情况。38服务设置服务设置需支持根据医院复诊业务开展需求进行业务设置,包括复诊价格设置、复诊人数限制、医生个人设置、复诊医生团队设置、复诊规则设置、复诊文案设置各项配置管理功能。39专家名片收藏专家名片收藏需支持患者关注医生,后续可从关注医生内快速找到医生。需支持查看医生名片信息,包括简介、发布文章、提供服务、动态、患者评价信息。40复诊咨询复诊咨询需支持医生接收患者复诊申请后,可以和患者在线进行语音、图片、文字、视频方式的沟通。41在线缴费在线缴费(1)复诊挂号支付需支持患者复诊预约挂号后对复诊费用进行支付。(2)药品处方支付需支持患者在线对医生开具的处方的费用进行支付。(3)医保在线支付需支持与医保系统对接,实现复诊、处方费用的医保移动支付。42大病医保缴费大病医保缴费需支持对接医保系统,实现大病医保支付。43退费申请退费申请需支持在线申请退费,包含复诊挂号费、线上处方费的业务费用。44消息提醒消息提醒需支持设置气泡式消息提醒。45复诊极速配药复诊极速配药需支持患者选择近期就诊记录及关联的药品信息发起续方申请,支持选择药品后自动带入历史就诊信息,选择医生后发起续方申请,后台自动完成续方并回写HIS。46住院登记入院提醒需支持向患者推送入院通知信息,提醒患者按期入院。47入院在线登记需支持在运营管理后台对住院登记信息字段进行维护,可配置患者需要完善的住院信息,比如患者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信息。需支持患者在线进行入院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住院联系人、电话、地址、工作单位信息。需支持患者入院登记填写的信息反馈至院内住院管理系统。48消息推送需支持患者完成入院登记之后,推送具体病区位置的提醒信息,推送住院须知、检查须知、手术须知信息。49住院预缴住院预缴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在线缴纳住院预缴金。需支持查看自己的预交信息,包括已产生费用、已交款金额、预交款金额。需支持为绑定的就诊人在线缴纳住院预交款。需支持查看历史缴纳记录。需支持通过管理端配置预交金缴纳引导金额,并支持设置金额范围,供患者选择。50入院宣教入院宣教需支持对接现有第三方系统,向患者推送住院须知的提醒51诊疗计划诊疗计划需支持对接院内住院诊疗安排计划推送通知接口;根据院内系统提供的住院诊疗计划安排列表,展示住院诊疗计划安排;支持按日期查询住院诊疗计划。52手术查询手术查询需支持对接院内系统,实现等候家属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查询患者手术状态信息,手术状态信息和等候区大屏信息保持一致。53报告查询报告查询需支持住院患者查询报告。(1)检验报告查询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查询检验报告;需支持查询个人或家庭成员的检验报告。需支持按时间段对历史检验和检验报告进行查询;支持对检验项目报告中的异常值进行醒目标注(需要HIS在接口里标识异常值)。(2)检查报告查询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查询检查报告;需支持查询个人或家庭成员的检查报告。54清单查询住院清单查询需支持查询住院每日清单和汇总清单,每日清单可选择日期查看每一天具体的消费记录。55住院每日费用明细需支持查询详细的每日住院费用明细情况,包括各类检查、治疗、药品费用的具体明细信息。56订餐服务订餐服务需支持调用第三方订餐系统,实现患者和家属的订餐服务。57营养医嘱推送营养医嘱推送需支持通过医嘱接口获取营养医嘱数据,实现住院营养信息查询功能58患教知识患教知识需支持对接第三方患教系统,实现个性化专科护理科普内容推送,包括心理关怀、疼痛管理。59健康监测健康监测需支持患者自助录入相关健康指标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上传指标数据,需支持血糖、体重、心理、血氧健康监测指标,需支持查看近期数据信息,支持删除数据。60出院结算出院结算需支持护士完成病人出区登记并通过住院费用审核后,推送消息给患者;支持自费患者在线完成出院结算,金额不足可进行费用补缴并完成住院结算。61出院带药出院带药需支持与院内HIS系统对接;支持患者通过医院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查阅自己出院的带药信息。62出院小结及病情证明出院小结及病情证明需支持患者在线查询自己或绑定就诊人的出院小结和历史出院小结信息(院内提供PDF出院小结)。63出院宣教出院宣教需支持对接第三方系统,实现患者出院宣教信息的推送,包括复诊、生活习惯、饮食、康复指导建议。64住院营养住院营养需支持查阅住院营养信息,通过医嘱接口获取营养医嘱数据;65病史复印病史复印需支持对接第三方病史复印系统,实现患者或家属在线进行病历复印申请、配送到家。66住院订餐住院订餐需支持对接第三方订餐系统67首次复诊预约首次复诊预约需支持弹框提示。68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需支持患者在线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填写,需包括门诊满意度调查和住院满意度调查。支持查看历史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需支持满意度调查问卷配置,支持生成二维码,支持调查问卷结果统计分析。69出院随访出院随访需支持对接第三方系统,实现患者的出院随访。70消息管理推送通知分级管理需支持患者在线设置是否接收医院的消息推送信息;通过消息推送通知分级管理,患者可自行设置屏蔽非关键信息。71健康科普健康资讯需支持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进行健康资讯的阅读和查询,支持用户对相关的资讯进行分享。72科普宣教支持对接第三方健康系统,实现根据患者情况个性化推送健康相关类的政策、科普文章和专家视频。73适老化改造适老化改造投标人需提供对居民首页、长辈版设置入口及页面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需符合适老化及无障碍标准,并将老年人及残疾人士常用的功能展示在首页。投标人需提供对患者预约挂号、排队叫号、门诊缴费、报告查询、住院预缴、住院清单、图文咨询、在线复诊所涉及的页面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74在线就医评价(电子锦旗)线上就医评价需支持患者在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上对医生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75评价管理需支持配置评价指标、创建评价模板、配置评价模板功能。需提供敏感词过滤和评价审核功能,可实现自动对评价进行审核和监管。76电子票据电子票据需支持对接院内接口系统,实现患者在线查询电子发票信息,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相关诊疗费用的电子发票。77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病历需支持患者查询自己的门诊就医病历信息,包括就诊记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处方信息。78院内导航院内导航需支持对接第三方院内导航系统。79单点登录单点登录需支持和嵌入在患者端服务门户中的各项第三方应用对接,打通用户体系,无需二次登录。80急诊业务急诊缴费需支持患者在线对医院急诊诊疗费用和处方费用进行支付。通知公告需支持发布急诊公告内容。报告查询需支持查询检验结果的文字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异常值提醒(偏高或偏低); 支持对接医院现有影像云,支持患者查询云胶片。电子票据需支持对接第三方电子票据系统,实现患者在线查询电子发票信息,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相关诊疗费用的电子发票。危急值提供危急值的查询。急诊医疗文书申请支持根据院内接口提供PDF格式的急诊电子病史、病假单的查阅和下载。81现场运维1人一年现场维护82院内系统对接院内系统对接投标人需按照医院提供的接口方案对接业务系统。83监管数据本地化监管数据本地化投标人需承诺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产生的监管数据存储在医院本地,并能够实现本地查询。投标人需支持本地信创升级改造,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适配报告。84监管平台对接需支持按上海市新版监管平台接口标准对接。对互联网医院基础数据、线上业务数据、线下业务数据在院内汇聚,对数据进行状态定义与更新,自动进行数据规范审核,通过统一的接口进行监管数据上传并生成上传日志;支持对上传的监管数据进行统计,对上传失败的数据进行原因查询。五、项目实施及培训要求1、项目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建设期需在5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需标明工期及实施计划、进度。针对本项目成立软件开发实施项目组,明确项目经理、开发实施人员、运维人员组成和分工。2、项目保障措施提供项目保障措施方案,需包含组织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系统建设过程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3、项目培训要求提供项目培训方案,需包含培训范围、培训目的、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以及培训计划等内容。4、安装要求:需提供最新版本的软件系统,按照招标人要求安装。六、项目售后服务要求1、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2、提供日常服务,通过提供邮件、电话、QQ、VPN远程连接等技术支持方式,以解决日常系统出现的问题咨询和故障处理。维保期内售后服务时间: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医院工作日(8:00-17:00)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5分钟,非工作日及夜间故障响应时间为不超过2小时。维保期内每月对系统优化和常规安全检查。3、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软件提供为期1年免费质保。4、运维服务要求: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供应商需提供1人1年的驻场维护服务。七、验收要求1)中标人完成合同内容后,招标人应及时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验收通知书,招标人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验收日期,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验收。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中标人应当配合;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验收的时间不计入招标人的验收时间,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如中标人未能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向招标人递交验收通知书或者未能按约定标准通过验收的,中标人应当排除故障或障碍,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本项目完全符合验收标准;同时,中标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招标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签署验收单。八、保密要求投标人必须对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人提供的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必须遵守与招标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预付款;项目上线试运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5%;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十、其他说明:1、投标人得到招标文件后可自行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各种资料,如现场情况等因素,都应在投标时一并考虑。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限和提高合同价格等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分包。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最终以医院签订版本为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XXX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项目联系人:电话:021-64041990乙方:地址:项目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就【】建设事项(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金额、服务地点和项目建设周期1.1合同金额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整(RMB)。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安装、数据对接、部署、调试、系统集成、第三方测评、内外部验收、维护、人员培训、税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等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1.2服务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1.3建设周期本合同签订生效后XX日内,包含【】日调试及试运行的期限。如需要延长建设周期,需经双方确认,且本项目延期不得超过XX个月。总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个月。二、交付内容2.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软件技术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完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项下的软件系统的开发建设,包括:开发、安装、部署、集成、测试、人员培训和上线工作,并通过验收(其中试运行X个月)。具体交付内容如下:三、交付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技术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交付的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为准。3.2乙方最终交付的软件系统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服务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目前相关领域的最高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并且上述标准需经甲方认可。3.3乙方按甲方需求实施软件技术服务,交付最终软件系统的同时,须提交相应的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软件接口规范数据库表结构源代码数据模型系统内嵌帮助文档(具体文档内容,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再作调整)四、售后服务承诺4.1自软件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提供【X】年7*24小时免费功能增强性维护和软件升级、免费技术维护服务等,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除此以外,乙方还应为甲方提供终身免费系统性Bug纠错等服务。4.2维保服务响应时间:甲方工作日白天(8:00-17:00)的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非工作日及夜间的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同时,乙方应于故障响应后或者甲方发出故障通知后2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完毕。4.3维保期内对系统优化和常规安全检查:每月1次。4.4若乙方不依照上述条款约定的时间进行维护响应或对系统优化和常规安全检查,或者经过2次维修仍然不能解决故障,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故障排除或对系统优化和常规安全检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5如在上述的免费维保期满之后,甲方仍需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涉及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年度维保费用不应超过本合同总价的X%。4.6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整体培训服务,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培训内容包括对运行平台的技术培训,以及对软件系统、软硬件产品的操作培训,以保障项目的整体质量。培训费用包含于本合同价格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等。五、权利瑕疵担保5.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软件系统享有合法的权利。5.2乙方保证在提供的软件系统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他物权,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5.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软件系统没有侵犯任何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5.4如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形成的软件系统构成任何侵权的,相应的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构成违约的,还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六、项目验收6.1乙方完成合同内容后,甲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验收日期,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验收的时间不计入甲方的验收时间。6.2如乙方未能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或者未能按约定标准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当排除故障或障碍,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本项目完全符合验收标准;同时,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3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签署验收单。七、保密7.1合同双方应严守本合同涉及到的或者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视为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一方承担违约责任。7.2在本合同要约与承诺过程中,以及在本合同签约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甲方秘密或技术、数据、医疗及病患信息等不宜公开的事宜(以下简称“甲方秘密”),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如因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泄露甲方秘密,乙方除应当立即停止泄密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相关花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就保密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约定。7.3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终止或合同到期等任何原因而受到影响。八、付款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8.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8.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九、甲方的权利义务9.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软件系统和软件技术服务,对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的质量或标准的软件系统和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改进系统质量或者提供改进服务,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为止。9.2如果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无法完成服务内容或者服务内容无法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本次建设内的软件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拒不支付或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其相等的金额或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质量差或交付延误或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9.3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可以为乙方服务提供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工作环境和便利不应高于甲方一般职员的标准),协助乙方进行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9.4当软件系统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相关信息,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分析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9.5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建设需求进行调整,需要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0.1乙方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改进技术服务以达到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如果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外增加、扩大或变更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涉及相关费用双方另行协商。因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规定的技术服务内容或者无法完成技术服务内容或者技术服务内容无法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而被甲方要求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内容或变更服务内容的,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10.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工作环境和便利不应高于甲方一般职员的标准)。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10.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0.4乙方在本项目建设前,有义务全面了解甲方的供电环境等是否符合合同设备或者软件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可供甲方选择并改进的有效建议或者方案。本项目启动后,视为甲方的供电等环境已经符合合同设备或者软件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在本项目启动后,由于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重大改变导致实际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或者软件系统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或者软件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10.5在软件系统的建设及维护服务中,乙方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条款承担赔偿责任。10.6乙方在提供建设及维护服务时,有义务利用专业技能排查软件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如乙方发现软件系统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有义务于发现潜在缺陷或故障当日与甲方联系,协商采取合适措施保证软件系统正常运行。10.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资质证明,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第三方提供此服务,并且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此服务的费用。同时第三方提供的此类服务在本合同中视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受到本合同的约束。因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导致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无法完成服务内容或者服务内容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第三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0.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最终提供的软件系统是完整并可使用的。如果证实软件系统及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要求采用补救措施或提出索赔。10.9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依照医院的数据标准进行系统数据的导出和对接,和医院内部系统对接时,不应产生任何费用。十一、补救措施和索赔11.1在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期限(包括维保期)内,如果乙方对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存在缺陷并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进行修补直至达成合同约定标准,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1.2在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期限内,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存在缺陷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履约延误1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2.2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作为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于妨碍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十三、知识产权保护13.1本项目实施中产生的数据资产归甲方独有,除因本项目需求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无权复制、使用、披露、公开、转让和授权第三方使用。13.2双方已有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所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本合同一方未通过任何明示、默示或其他方式授予对方任何该方产品及其中知识产权的权利,亦不包含任何知识产权的转让。13.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的软件系统的所有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并且仅甲方拥有后续的修改、升级、改版、重新开发、申请软件著作权、申请专利等权利。13.4在本项目验收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必要的技术文档、代码、示例等交付物,并对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甲方具有使用、修改和开发软件的能力。十四、不可抗力14.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五、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因解决争议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公证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诉讼费、差旅费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15.2如争议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争议期间,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六、合同解除16.1甲方可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甲方对于因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应受到影响。(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软件系统建设或维护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一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解除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七、违约责任17.1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提供的软件技术服务及系统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质量和标准、不能通过验收不能如期交付软件系统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除退还甲方所有已付款项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7.2若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周期支付合同款项,则自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之日起,甲方每周须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款的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一旦达到最高限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17.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内容进行交付的情况或出现延迟交付的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十八、名称保护双方约定任何一方的名称、标识、具有标志性的图片等是一方的专有财产。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宣传、商业目的、项目申请、奖项申请、知识产权申报等使用)。十九、过程文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变更、约定、审核、授权、确认、测试、验收等活动需要以双方签字的书面文档留存证据,应以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形式存在,并作为本项目验收、双方争端解决、解除合同等的重要依据。二十、合同生效20.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20.2本合同一式(4)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2)份。二十一、合同附件21.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21.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二、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以下签字页)签约各方:甲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中标人的依据。1、资格性审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漏或无效的或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具体内容如下:(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满足3家的,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不足3家则不得进行评标。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详细评审3.1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10%,技术商务标权数为90%。3.2政府采购主要政策:(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5)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3.3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且供应商提供了完整、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按下述规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10%的扣除。(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上述3.4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将以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核心产品判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分细则一、价格标评分(1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说明1投标报价10分1、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2、技术商务标评分(9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详细要求1技术需求响应情况15分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软件功能参数要求”全部满足得15分,有1项负偏离的得13分;有2项负偏离的得11分;有3项负偏离的得9分;有4项负偏离的得7分;有5项或以上负偏离的得2分。2总体建设方案20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建设方案(包含功能模块、架构、安全、信创、对接等)情况进行评审:方案清晰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0分;方案完整、但内容略粗糙、科学合理、针对性略有不足的得17分方案内容有缺漏、科学合理性及针对性不足的得13分;方案简单粗糙的得 8分;不提供不得分。3实施方案18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架构、工期及实施计划、进度、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统建设过程保证措施、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上述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且内容清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18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全部响应,但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15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但内容清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1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且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5分;方案简单粗糙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培训方案5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目的、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以及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打分。培训计划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架构、工期及实施计划、进度、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统建设过程保证措施、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上述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且内容清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18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全部响应,但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15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但内容清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1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且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5分;方案简单粗糙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人员配置15分针对本项目团队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开发实施人员、运维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工作经验、相关证书的齐全性综合评审:人员配置的结构完善,数量充足、工作经验丰富、配备相关证书的得15分;人员配置的结构完善,数量、经验略有不足、未配备相关证书的得12分;人员配置的结构有欠缺,数量充足、工作经验丰富、配备相关证书的得8分;人员配置的结构有欠缺,数量、经验略有不足、未配备相关证书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6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运维、故障解决、响应时间、突发事件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上述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且内容清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全部响应,但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7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且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投标人提供的免费质保年限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况下,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2分。7履约能力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为准、签订时间)(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小计90分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三、总分计算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价格标得分+技术商务标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第六部分格式附件第六部分格式附件附件1投标书(格式)致(招标人):根据贵方为_____项目(编号:_____)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__份、副本一式__份和其他附件__份。全权代表宣布如下:(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日历日)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5)我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元整。(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__年__月__日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附件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格式)致(招标人):兹证明(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附: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经营范围: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3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兹委托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项目完成时间注:1、以上费用包含本项目所有涉及费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5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单位 数量 单价金额备注12…………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名称及所在页12345……注:1.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2.如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招标人查阅。附件7服务报告(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需求响应情况2、总体建设方案3、实施方案4、培训方案5、人员配置6、售后服务方案7、履约能力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附件7-1关于本地查询承诺函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我司承诺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产生的监管数据存储在医院本地,并能够实现本地查询。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2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可自拟)1.一般情况姓名年龄技术职务职务本合同中拟任职务为申请人服务时间相关职业/执业资格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2.经历年份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备注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7-3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格式)序号姓 名持证情况本项目中担任职务类似项目经验备注1234…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7-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8、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1、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须知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附件8-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招标人):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8、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8-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①本声明函未提供或未盖章的,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作无效投标处理。②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附件8-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68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68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68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68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68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68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68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68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68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68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68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68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68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68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68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自查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主要股东或者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表决权备注……管理关系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与投标人的管理或关联关系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上述填报的信息若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我方自行放弃本项目中标推荐资格。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表决权从高到低依次逐个填写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前10名或表决权最高的前10名必须罗列。4、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自附凭证)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单位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互联网医院信创化升级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纳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5615.4366万元,资产总额29064.467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纳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创化升级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