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2025)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5-RHZH-C2025-0035

二、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苏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1320505MA22D1AA1Q
苏州高新区锦峰国际商务广场1幢2101室
96.33(均分制)
9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
服务范围:1)更新完善各类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建立健全全区覆盖、内容丰富、标准统一、准确权威的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体系,为信息融合、信息交汇、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2)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全业务数据、图形数据和扫描材料的规整处理、更新和完善,为业务审批、资料管理、信息查阅提供便利途径; 3)在MS内部工作平台实现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规整录入、更新和完善,及时将新编规划和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挂接至MS内部工作平台; 4)提升数据的深入融合、共享交换利用,结合数据辅助业务应用,专题分析及数据一致性检查分析等。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国庆、邬祥峰、朱丽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胡孝航
联系电话:0512-68751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
联系人:王嵘
联系电话:0512-68083666*6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嵘
电话:0512-68083666*64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505-RHZH-C2025-0035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

品目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
虎丘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13: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邬祥峰,赵国庆,朱丽强

总成交金额
¥97.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嵘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8083666*6405

采购单位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9591998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嵘

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的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苏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935.78万元,资产总额为1582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苏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9日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5-RHZH-C2025-0035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采购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类别:服务类二2025年4月目录一、磋商公告二、磋商须知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JSZC-320505-RHZH-C2025-0035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5-RHZH-C2025-0035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98.04万元采购需求:1)更新完善各类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建立健全全区覆盖、内容丰富、标准统一、准确权威的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体系,为信息融合、信息交汇、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2)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全业务数据、图形数据和扫描材料的规整处理、更新和完善,为业务审批、资料管理、信息查阅提供便利途径;3)在MS内部工作平台实现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规整录入、更新和完善,及时将新编规划和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挂接至MS内部工作平台;4)提升数据的深入融合、共享交换利用,结合数据辅助业务应用,专题分析及数据一致性检查分析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方式: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5年4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操作事项(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1、0512-68751335。8.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联系人:胡孝航联系电话:0512-687514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西门A区)联系人:王嵘联系电话:0512-68083666*64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嵘电话:0512-68083666*6405二、磋商须知一、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201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正式印发,要求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2019年7月1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明确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给信息平台建设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2019年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自然资办发〔2019〕170号)》(下称《方案》)提出,立足已有基础,统筹整合土地、地质、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的信息化资源,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完善、优化和创新,建设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监管决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三大应用体系。2021年5月24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1+N’模式的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库体系建设”为当前江苏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要求完善数据要素体系,推进数据汇聚,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建立数据血缘关系图谱,打造全流程治理闭环。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统筹协调机制,实现目录同步、一点申请、跨级审核、便捷共享、全程可溯。到2023年,全面老主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数据底座”。《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中明确将建设动态权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数据体系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建立分布式分工维护、有机集成、及时汇交、统一服务的数据管理和应用机制,最终形成标准统一、规范完整、更新及时、管理科学的“空间全覆盖、业务全包含”的苏州市三维立体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数据体系。《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顶层设计(2020-2022)》提出围绕自然资源全业务,在统一的数据治理体系下整合、规范、扩展现有的基础地理、遥感影像、土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加强数据全面汇聚、融合、联通,促进信息互通共享,构建形成数据完整、准确、统一的自然资源“一张图”大数据体系。到2021年底,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高新区MS内部工作平台均建成,且是当前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核心业务系统,且已形成一定的数据基础。随着高新区城市快速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的不断开展,将产生大量的新的业务数据,需要及时对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进行更新完善,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管理工作提供内容全面、动态权威的数据服务。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作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库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亟待健全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数据体系。同时为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实现国土空间精细化管理,提升行政服务水平,需夯实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基础,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动态权威的数据底座。(二)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的规整录入、更新和完善与维护工作,从而保障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权威性,服务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具体目标如下:1、通过优化、更新、新增等,完善各类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建立健全全区覆盖、内容丰富、标准统一、准确权威的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体系,为信息融合、信息交汇、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2、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全业务数据、图形数据和扫描材料及时规整录入、更新和完善,为业务审批、资料管理、信息查阅提供便利途径;3、在MS内部工作平台对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专题数据等数据进行优化、更新、新增,及时将新编规划和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挂接至MS内部工作平台;4、提升数据的深入融合、共享交换、专题分析、业务应用等;5、促使数据能够长效服务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三)项目内容1、数据优化服务(1)国土空间数据库优化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及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实际业务需求,优化完善国土空间数据,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资源目录,同时对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中现状数据库、规划数据库、管理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以及系统对接库等进一步进行梳理,完善数据库设计结构,提升业务场景应用扩展性。(2)MS工作平台数据优化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及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实际业务需求,优化完善MS平台数据,对MS平台中需提升优化数据进行配图优化等,提升业务场景应用扩展性。具体优化内容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数据结构优化不同坐标系数据不一致核查优化数据属性完善优化缺失数据补充优化偏移数据校准优化错误数据核查优化数据服务优化数据制图优化2、数据更新维护服务(1)国土空间数据库更新基于高新区国土空间数据库标准,根据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实际业务需求,对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中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以及社会经济数据进行更新维护,保障现有坐标系数据库之间的数据资源同步更新,为领导及业务人员提供动态权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2)MS工作平台数据更新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MS工作平台中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进行更新和完善,满足日常业务工作需求。3、新数据整理服务(1)国土空间数据库新数据整理基于高新区国土空间数据库标准,根据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实际业务需求,对新编规划及新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整理,并接入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具体工作包括原始数据收集、原始数据检查、数据格式转换、数据坐标转换、数据处理、入库、制图、服务发布、数据质检等一系列工作。(2)MS工作平台新数据整理根据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实际业务需求,对新编规划以及新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整理并接入MS内部工作平台,具体工作包括原始数据收集、原始数据检查、数据格式转换、数据坐标转换、数据处理、配图、发布、数据质检等一系列工作。4、业务审批数据整理服务(1)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业务审批数据整理按照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规则及系统要求,及时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审批工作中新产生的审批表单信息进行规整录入,对审批材料进行扫描上传,对办结的材料进行核查、归档等,贯穿预选址、预审选址、征地报批、土地供应、方案审查、工程许可、竣工验收等自然资源和规划全生命周期业务时序,提升业务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2)MS工作平台业务审批数据整理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及时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划业务审批工作中新产生的用地许可业务进行正式红线规整录入,并将对应的红线基本属性录入,属性包括:批准文号、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经办人、结案日期、坐落、所属片区、地块面积、用地性质。(3)外部平台辅助业务审批数据整理按照工改系统要求,及时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审批工作中新产生的申报事项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对申报表单数据进行分类规整录入,流转事项办理至办结,包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以及规划核实、土地核验4项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提升业务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5、业务辅助数据服务根据业务需求,针对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MS工作平台指定范围内的所需数据,为各处室提供数据共享、数据提取分析、专题图制图、坐标转换等日常数据服务。6、专题数据分析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题数据分析主要是针对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中的数据内容,按照业务处室日常业务开展需求,进行数据资源综合分析,主要包括可用资源专题数据分析、退地类专题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专题数据分析、土地供应专题数据分析、不动产登记专题数据分析、违法用地专题数据分析等。(1)可用资源专题数据分析利用国土空间数据库数据资源提供可用资源专题数据分析。结合征地、供地、土地收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规划及工业保障线等数据进行可用地块分析工作,实现可用地块面积、个数等统计分析并制作专题图。(2)退地类专题数据分析利用国土空间数据库数据资源提供退地类专题数据分析。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图斑、20用地图层数据,依据高新区退地类规则开展退地类专题数据分析工作。(3)土地利用现状专题数据分析利用国土空间数据库数据资源提供土地利用现状专题数据分析。根据省厅下发相关算法,针对三调数据资源开展土地现状专题分析工作,求得分析口径数据。(4)土地供应专题数据分析土地供应专题数据分析主要是结合土地收回数据、供地批复文件、收回批复文件等数据,综合分析供地现势性,进而在属性信息中补充分析结果。(5)不动产登记专题数据分析不动产登记专题数据分析主要是相关附件数据、影像数据,综合分析不动产宗地是否分摊持证。(6)违法用地专题数据分析违法用地专题分析主要是针对已征已建未供的违法用地分析,针对历年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违法用地等数据,结合征地、供地叠加分析确定是否已征未供,参考影像数据分析是否已建。7、数据检查分析服务(1)平台间数据一致性检查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MS平台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等系统平台中会存在一部分相同数据资源,为了确保数据资源的一致性,需开展各个平台之间的数据核查比对工作,针对不一致的数据资源通过一系列的核查调整,确保数据准确、权威、一致。(2)平台数据与台账数据一致性检查将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数据、MS平台数据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数据与处室提供的台账数据进行检查核对,针对数据库缺失数据,反馈给业务处室人员并进行系统数据补充录入。主要数据内容包括供地数据、土地收回数据、临时用地数据等。(3)接口坐标转换对比检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检查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数据通过接口与人工两种方式坐标转换后的结果误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四)技术要求1、数学基础(1)坐标系统:苏州2000坐标、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等坐标系;(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3)投影方式:采用3度分带的高斯-克吕格投影;(4)时间基准:公元纪年和北京时间;2、数据完整性矢量数据入库后空间拓扑关系不能改变,数据完整性和一致性不应降低,对各类空间图层重新建立各种索引。3、数据准确性保证提供的数据格式、结构正确性;保证分析数据的真实及完整性;保证属性数据的逻辑一致性;保障数据可视化表达、数据查询、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结果的正确性等。如果出现异常情况需求及时进行响应,并在客户要求的时间内修改正确。(五)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组织一支不少于9名地理信息系统或测绘相关专业人员,由资深项目负责人带领的经验丰富、运维能力强的项目团队。必须具备专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能保证提供每周5×8小时不间断的售后服务,能够承担紧急任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若有紧急服务要求应立即提供服务至解决问题为止。2、成交单位需提供至少2名有经验的现场服务人员提供每周5×8小时现场服务,对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操作各相关GIS软件,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2)具有一定的人员稳定性。在项目工作周期中,项目人员要保持稳定,工作勤勉、踏实、细心、负责。(3)现场人员必须为成交单位正式员工。3、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包括工作制度制定、工作任务分配和工作资源调整等,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数据保密、数据安全各项要求。4、成交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六)数据、安全、保密等要求采购人拥有本项目所有数据成果的版权,未经同意,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界发布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本项目启动后,成交单位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相应的保密责任书,实施有效管理。同时,为提升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以下数据安全保护措施:1、遵循安全保密规定为确保本次项目数据资料的安全,成交单位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及数据保密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本项目中涉及的保密数据不对外泄漏。2、提高安全保密意识成交单位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本项目中各类数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针对各项数据成果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措施,组织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对接触敏感资料和数据的人员必须掌握有关保密规定,并重点进行保密教育。3、明确安全保密职责成交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数据资料安全、保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生产安全和数据资料保密负全面领导责任。作业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同时需经常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事故发生。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章制度,禁止作业中的违章行为,杜绝各种事故,保障作业顺利进行。4、完善资料(成果)管理措施(1)针对本项目各种基础资料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项目数据资料统一指定位置存放,由专人负责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的整理、统计、存储、备份、保管并且负责对各项数据资料进行统一管理。需要查看、提取、复制、借用数据资料的,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备案方可进行。(2)禁止向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任何阶段、任何格式的数据。(3)数据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保密内部管理制度。承建单位被撤销、分立或合并时,应当将数据移交给承接其职能的单位,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同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我局。(4)成交单位应当对项目数据的保管、使用、复制、销毁等情况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5)涉密成果数据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如发现涉密成果数据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6)成交单位在落实数据安全上,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交单位应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发现重大问题按规定及时向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乙方如发现有泄密事件发生,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6、健全数据安全管理组织(1)设立信息安全日常执行人员安全保密日常执行人员是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日常安全保密工作的各项事宜的专职人员。(2)设立安全应急处理小组安全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对突发安全事故的紧急响应和系统恢复,该小组在安全事件发生时,按照报告制度向有关领导汇报的同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处理安全事故,并与上级部门和有关安全专业机构合作,在合适的情况下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取证。(七)项目交付物要求数据服务应严格遵照规范进行,满足局办对数据服务的要求,根据实施情况提交以下内容:1、数据成果(1)数据优化服务成果国土空间数据库优化成果,GDB、MDB等格式空间数据及相关附件材料MS工作平台数据优化成果,DWG、DGN、ITIFF等格式(2)数据更新维护服务成果国土空间数据库更新成果,GDB、MDB等格式空间数据及相关附件材料MS工作平台数据更新成果,DWG、DGN、ITIFF等格式(3)新数据整理服务成果国土空间数据库新数据成果,GDB、MDB等格式空间数据及相关附件材料MS工作平台新数据成果,DWG、DGN、ITIFF等格式(4)业务审批数据整理服务成果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业务审批数据成果,电子扫描件材料及DWG等格式图形数据MS工作平台业务审批数据成果,电子扫描件材料及DWG等格式图形数据外部平台辅助业务审批数据成果,电子扫描件材料及DWG等格式图形数据(5)业务辅助数据成果,GDB、MDB、SHP、DWG、DGN等格式(6)专题数据分析成果,GDB、MDB、SHP、DWG等格式数据及JPG、PDF等格式文件2、文档成果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施方案、服务清单、数据质检报告、周报、工作总结报告等文档。(八)考核与用户满意渡评价要求1、考核要求确保在项目期间内,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数据库核心数据资源及时更新与完善,保证高新区MS内部工作平台核心数据资源及时更新与完善,保证新产生的业务审批信息和附件材料等能够在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中及时规整录入、更新。2、用户满意度评价要求合同服务期满且项目通过验收后,甲方对合同期限内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用户评价。(1)文档质量(20分)考察乙方所提供文档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范围包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在期限内提交给甲方的文档资料;合同范围内,甲方交办给乙方的相关事项的数据服务方案、数据操作流程、数据质检报告、成果报告、周报、工作总结报告等文档。(2)服务态度(20分)考察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过程中是否具有主动性、责任心、耐心以及文明礼貌程度。(3)服务质量(25分)考察乙方所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质量,包括对甲方需求的及时响应率、解决率和及时解决率等。(4)工作纪律(15分)乙方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如乙方提供人员驻场服务,则驻场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合同约定内容或甲方需求无关的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有违反则酌情扣分。(5)安全管理(20分)考察乙方数据服务过程中安全、保密要求,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安全、保密管理不到位导致甲方出现安全事故,根据事故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分。(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二、综合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供应商必须承诺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5、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6、若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剩余待支付费用:6.1、严禁将服务转包他人。6.2、出现重大责任问题。6.3、泄露相关保密信息。7、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响应报价书2、磋商报价表(第一次报价)3、报价明细表4、磋商响应声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6、磋商供应商情况表7、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1)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及税收凭据复印件;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及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对应证明资料);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企业营业执照;(6)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8、《服务要求偏离表》;9、《商务条款偏离表》;10、《拟配备人员一览表》;11、服务方案;12、磋商供应商获得的证书、证明、文件等其他资料: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4、采购要求、评分标准及格式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响应单位认为应提交的资料。注:响应单位须按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交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评判。(二)电子化磋商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上传。3、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报价说明1、磋商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书面补充通知,本磋商采购文件涉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响应)期间及实施期间的有关文档资料,由采购单位保存和使用,其知识产权属于采购方所有,双方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2、响应单位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作为废标处理。响应单位明确提供所投项目的说明及服务内容。3、响应总报价包括磋商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明示和隐含的内容,应包括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及相关劳务支出、代理服务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价款外,甲方不再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6、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总价。7、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8、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四、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开启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报价。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4、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5、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及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位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五、综合说明1、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本项目履约验收按以下标准实施: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3、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5000元。服务费交纳账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账号:890501547400022644、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2)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3)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4)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及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均为响应无效;(6)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5、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当日起6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7、截止时间(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2)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以后递交(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磋商采购单位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少于三份。8、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9、评审内容的保密(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10、对磋商响应文件初审(1)开始磋商后,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磋商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1)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3)与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4)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的;6)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7)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8)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2)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中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处理,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成交;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磋商承诺(1)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2)有关澄清的答复采用磋商承诺书的形式,该承诺应有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2、成交单位的确认(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磋商采购单位的委托向磋商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13、质疑与投诉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1)质疑的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4事实依据;4.5必要的法律依据;4.6提出质疑的日期。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质疑的受理与答复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3.1接收单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2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入口三楼3.3联系人:王嵘3.4电话:0512-68083666-640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如磋商供应商单位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后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3)投诉的提起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2.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4事实依据;2.5法律依据;2.6提起投诉的日期。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4.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4.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4.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14、合同授予标准磋商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15、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磋商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被接受。(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磋商采购单位及时将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磋商供应商。(4)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16、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未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17、合同的签订(1)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18、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1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成交原则:(一)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按算术平均法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除价格分外)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四)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三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若综合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亦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五)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在成交候选人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政府采购政策A、评定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按非实质响应处理。B、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1、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须知第“1”条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本须知第“1”条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www.sz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3、查询截止时点: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4、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C、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三、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10分1、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的,为有效磋商报价。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2、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最终总评审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磋商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总报价)×10%×100注: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实施方案(56分)1、项目需求理解分析(6分)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建设目标、建设现状以及需求的理解,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充分、与实际情况贴合、政策分析透彻、针对性强,方案最优、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需求理解基本较准确、对现状政策分析基本到位、与实际情况贴合较好、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需求理解基本准确、对现状政策分析基本到位、与实际情况贴合一般、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对现状政策分析不透彻、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本项目工作方案(18分)(1)针对本项目工作内容(数据优化服务、数据更新维护服务)比较: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科学、基本合理、内容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未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科学、不合理、内容基本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工作内容(新数据整理服务、业务审批数据整理服务、业务辅助数据服务)比较: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科学、基本合理、内容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未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科学、不合理、内容基本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工作内容(专题数据分析服务、数据检查分析服务)比较: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科学、基本合理、内容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未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科学、不合理、内容基本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比较(8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处理方案最完整、最科学、最合理、最全面的得8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处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5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处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基本合理、但存在一定缺陷的得2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处理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且有重大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项目质量保证措施(6分)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管理组织体系、成果质量保证措施酌情评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5、项目进度保障措施(6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满足履行期限,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6、针对安全责任制度比较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比较(6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7、数据资料保密制度、数据资料专人负责管理等内容评定(6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比较(18分)1、项目组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一份得3分,最高得15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的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上1、2相关人员的证书、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四)响应单位履约能力(16分)1、体系认证证书(10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或网络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2、响应单位业绩比较(6分)响应单位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数据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注:1、付款步骤、服务期等实质性内容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甲方(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乙方(成交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核准项目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甲方的工作。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2)磋商响应文件;(3)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成交通知书。二、合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合同总金额包括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代理服务费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要求提供服务,本项目进度至80%时,经双方确认后支付本合同金额的60%;余款总金额30%,合同服务期满且项目通过验收后,甲方对合同期限内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用户评价,根据评价等级支付余款。用户评价将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文档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安全管理等指标进行打分。不同指标具有不同分值,共计100分,余款实际付款金额将根据总得分按照以下得分区间进行比例计算: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按100%支付;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按95%支付;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按80%支付;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按50%支付;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甲方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予续约。(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合同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A、合格的发票。B、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3、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4、支付方式:电汇或转帐。三、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四、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五、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服务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的合格正规服务、符合行业内各项要求。2、乙方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履约验收:1、实施主体:甲方组织验收。2、验收时间:合同期满。3、验收方式:按甲方要求。4、验收内容:按磋商文件。5、验收标准: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七、甲、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3)合同期满,应协助做好业务交接事宜。2、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服务,接受甲方人员的安排、指导和监督。(2)对服务项目包干范围的服务、管理承担全部责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服务。七、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3、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到位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4、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需在苏采云系统进行合同网上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甲方提交二份备存。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其它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采购编号: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项目名称:磋商单位(章):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目录附件1:磋商响应报价书附件2:磋商报价表(第一次报价)附件3:报价明细表附件4:磋商响应声明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6:磋商供应商情况表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附件1:磋商报价书磋商响应报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收到贵公司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响应的货物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4、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5、我方愿意遵守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方承诺该项响应在磋商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诉讼的权力;9、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1.附件2: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1.2.附件3: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费用项目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34合计(人民币大写):¥:注:此表合计总价与磋商响应报价表须保持一致,否则以报价表价格为准。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3.附件4:磋商响应声明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列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符合性审查证明资料(2)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3)非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资料)在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5我方同意若存在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2.6我方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2.7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要求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2.8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电子信箱: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4.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全名”)授权(填写“授权代表全名”)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期限自______至____。授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1.1.5.附件6: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2024年 万元净资产2024年 万元股东权益2024年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1.6.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1.1.6.1.附件7-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规定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无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6.2.附件7-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6.3.附件7-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6.4.附件7-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6.5.附件7-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6.6.附件7-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6.7.附件7-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6.8.附件7-8: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9:偏离表(1)服务偏离表序号名称磋商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对照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招标要求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服务要求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磋商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7.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附件8-1:投入人员情况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姓 名性 别2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年 月3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4从事专业工作时间:5拥有的职称:6曾获得的奖励情况: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本公司承诺:该项目负责人在我单位任职且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需随此表附上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2:拟配备人员一览表拟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持证情况1234…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3: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业主单位备注123456附: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4: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单位)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8-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