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亳州市人民政府2025)



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076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亳州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药王路西200米亳芜人力资源产业园办公楼三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年(¥98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承担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及前后一小时(安全工作例外情况可延长时间)院内的安保工作。具体负责市行政中心院内的安保执勤及此时段发生在市行政中心院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服务要求: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院内的安全守护、治安防范、消防应急、交通保障及日常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利祥、张奇、何贵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按4折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二)收费金额:5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4月23日
3.开标日期:2025年4月29日
4.资格能力条件:皖公保服20100026号
5.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5月1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市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8-555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三楼 
联系方式:0558-5991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5991178
十、附件
1.谈判文件、更正公告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年4月30日谈判文件.pdf更正公告.docx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最终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信息: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中标公示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类

采购单位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亳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1日 15:0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利祥、张奇、何贵勇(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季康

项目联系电话
0558-5555005

采购单位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亳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市行政中心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8-5555005

代理机构名称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8-5991178

interface return error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5CG076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服务类采购人: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仅限受邀请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ZSJ2025CG076号2.任务书编号:FS34160120250287号3.项目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98.6万元/年6.最高限价:986000元/年7.采购需求: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服务期限3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谈判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3)其他资格要求:具备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3.获取方式:使用CA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五、开启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谈判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三)服务热线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四)注意事项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4.获取响应文件须知(1)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谈判,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确认单为依据。5.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随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6.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市行政中心四楼联系方式:0558-55550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三楼联系方式:0558-59911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558-59911784.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8-59911782025年4月2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1.2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1.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亳州市财政局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电话:0558-5110009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3.2服务期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6:00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2.2.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2025年4月28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上发布。所有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3.1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2.3谈判有效期开标截止之日起60天。2.4.1谈判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2.4.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或签名的扫描件。4.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1.2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2开标程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6.1.1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6.3.2是否授权竞争性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以上。6.3.2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以上。7.2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和成交通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成交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7.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汇款;2.转账;3.保函;4.汇票;5.本票;6.支票;7.保险等。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由采购人收取,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7.4知识产权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谈判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制定响应文件;3.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4.谈判结束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违法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1上传响应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6.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该文件详细内容请供应商网上查阅)③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物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行业类型标准;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④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⑥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有关参考文件如下: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21.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响应文件份数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一份。3.如允许自然人参加谈判,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3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下载、网上投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4一、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二、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进行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模板如与采购文件一致,该条删除)。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响应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响应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会因未委派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款中“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的要求。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采购文件,超过30分钟未解密的将不能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4、唱标,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20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八、取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bozhou.gov.cn),查看评审结果。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响应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十一、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标段评审进度环节时刻关注项目评审进度。评审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下同)指令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用CA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购业务管理→二轮报价,在20分钟内提交第二轮报价。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5本项目异议(质疑)、投诉环节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须为投标时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6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7采购文件质疑(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成交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91.本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定额收取:中标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定额2000元;中标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定额3000元;中标金额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定额4000元;中标金额30万元(含)-60万元(不含),定额5000元;9②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备注100以下1.5%1.5%1.0%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成交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4折收取。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25%0.1%0.2%1000-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中标人(成交人)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成交人)变动的标人(成交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成交人)。2、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让利中。3、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专户:药都银行:开户名: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385769810300000042并备注“××××项目成交(中标)服务费”10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1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2023】257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履约保函,指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预付款保函,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信用担保保函。由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6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804959)。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交易信息”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三、制作响应文件(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递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上传电子谈判文件(一)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响应文件。(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7.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审(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竞争性谈判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购买下载文件、交纳谈判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九、其他如本要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1.竞争性谈判文件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2款和第1.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1.2.2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1.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1.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1.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组成2.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6)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7)服务方案;(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相关材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第二轮报价表;(12)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谈判(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2.2投标报价2.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2.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2.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2.2.4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2.6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2.2.7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谈判有效期2.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60天。2.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4谈判保证金2.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2.4.2供应商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2.5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2.6备选响应方案2.6.1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2.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2.7响应文件的编制2.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7.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服务期、谈判有效期、服务要求、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评审与谈判3.1竞争性谈判小组3.1.1评审与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3.1.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3.1.3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3.2评审与谈判原则评审与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3评审与谈判3.3.1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谈判。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谈判依据。3.3.2评审与谈判完成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同授予4.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就投标价格、谈判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2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4.3履约担保4.3.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4.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4政府采购合同4.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4.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1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4.5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4.4.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纪律和监督5.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5.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5.3对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5.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性审查: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条款序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1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符合谈判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3其他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附后)5投标人信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5投标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谈判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6联合体协议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格式附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符合谈判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条款序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投标授权委托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格式附后)2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4响应文件格式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唯一6响应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格式附后)7承诺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格式附后)8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响应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无重大偏离(审查《分项报价表(格式)》)9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服务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评审办法1.1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评审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注:在评审与谈判前,请谈判小组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2.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与谈判3.1评审与谈判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评审与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将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一)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分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先进行技术谈判,然后对技术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注:竞争性谈判有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开标一览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控制价且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投标无效。(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1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4%评标价=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总投标报价×(1—4%)注:(1)小微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按照最后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六)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谈判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谈判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授标建议。3.2保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谈判过程和结果。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4.1.1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谈判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谈判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谈判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审谈判暂停情况时,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谈判的条件时,由原竞争性谈判小组继续评审谈判。4.2关于评审谈判中途更换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谈判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谈判中途退出评审谈判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审谈判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谈判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谈判。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谈判环节中,需竞争性谈判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谈判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5.无效投标的情形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3)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6)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9)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11)供应商名称与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3)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备注:竞争性谈判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性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基本概况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院内的安全守护、治安防范、消防应急、交通保障及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承担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及前后一小时(安全工作例外情况可延长时间)院内的安保工作。具体负责市行政中心院内的安保执勤及此时段发生在市行政中心院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2.开放时段结束前15分钟,对院内非市行政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劝离和清退,做到清场彻底干净。(二)安保力量部署: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要合理部署安保力量,加强值守及安保巡查,做到安全全覆盖、不空挡。1.参加夜间保安执勤任务的保安公司人员21人:(1)带班队长1人,负责队伍管理和工作协调。(2)办公楼(10人):市委楼门厅2人,政协楼门厅1人,主楼南门厅2人,主楼东门厅1人,主楼西门厅1人,主楼东侧位置1人,主楼北侧位置1人,主楼西侧位置1人。(3)会议中心(3人):东门、西门、南门位置各1人。(4)大院(4人):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区域各1人。(5)院内巡逻(3人)。2.节假日白天开放时段力量部署7人:(1)带班队长(1人)。(2)办公楼值守(4人)。(3)院内巡逻(2人)。(三)其他工作要求:1.保安公司人员要主动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协调。2.要制定开放时段有针对性、可操控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要加强对安保人员责任心教育,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安全守卫意识。4.要加强安全巡查,对携带危险品或行为可疑人员要认真进行查验,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5.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反恐、防爆、消防、信访、防疫等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6.要建立健全公司领导同志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压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7.要树立保安员良好形象,严格落实着装、仪容举止、交接班等相关岗位纪律规定。8.因不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条款,造成重大安全管理责任的,甲方可视情况解除服务合同或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四)其他要求1、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保安队员全部为男性复退军人且年龄在50岁以下,具备保安服务的职业素养。2、服务设备、工具必须齐全,必须制定详细的服务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人员力量配备及部署、保安器械配备、工作管理制度等。3、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止),合同一年签订。如成交单位服务达到要求,第二年续签合同,如服务质量差,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服务地点范围为市行政中心院内,按照合同约定,通过业主单位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服务费用。注意事项:1.标有“▲”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2.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4.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6.其他:(1)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进行制作。(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第七部分第31条,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情况等进行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3)投标前如已确认人员,需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及人员简历表;如未确认人员,须按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止),合同一年签订。2服务地点: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经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在中标单位提供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4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7)“天”指日历天数。2.服务规格2.1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相一致。3.合法性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4.服务要求4.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4.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5.付款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并将发票和清单的复印件提交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6.质量保证6.1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6.2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6.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乙方履约延误7.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7.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8.误期赔偿8.1除合同第9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9.不可抗力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7条、8条和13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税费及保险10.1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11.履约保证金11.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2.争端的解决12.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5.转让和分包15.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5.2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6.适用法律1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7.合同生效1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8.主导语言18.1本合同一式5份,以中文书就。19.合同修改19.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三、合同格式(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谈判文件及附属资料;(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承诺;(4)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及要求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以中文书就。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违约与处罚: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1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⑥经2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服务,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8.未尽事宜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附件:政采贷业务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合同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金额更变收款账户原因政采贷融资金额变更前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户:变更后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户:金融机构意见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年月日采购人意见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年月日供应商意见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五份、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各执一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5CG号)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评审评分项索引表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资格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盖章要求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营业执照电子签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电子签章3其他资格要求电子签章4联合体协议书电子签章符合性检查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投标授权委托书)电子签章6投标报价电子签章7响应函电子签章8承诺书电子签章9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表电子签章10响应文件其他内容电子签章比较评审1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电子签章12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电子签章13服务方案电子签章14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16其他电子签章一、响应函(格式)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2.我方同意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有效期的相关规定。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7.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第X标包)报价或费率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或%服务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备注此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装入响应文件。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年月日三、分项报价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序号分项名称服务费用报价依据报价备注123报价总计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谈判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序号职务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职称(如有)从事该行业年限从事专业备注1923„9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姓名年龄学历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如有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甲方及联系电话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注:1.按表“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2.提供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interface return error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SJ2025CG076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3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更正日期:2025年4月2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人已邀请(确定)3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未被邀请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2.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3.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市行政中心四楼联系方式:0558-55550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558-59911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558-59911782025年4月23日interface return error分项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亳州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ZSJ2025CG076号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序号分项名称服务费用报价依据报价备注1人员工资按照采购文件需求报价915257.28元/年2管理费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服务标准报价67200元/年3税费一般纳税人简易差额征税5%3198.72元/年报价总长985656元/年这成品代7t1告.LF最终报价: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年(¥980000.00元/年)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名称)的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5CG076号)(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亳州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8人,营业收入为9606.73万元,资产总额为9809.1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559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亳州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9日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细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毫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开放时段保安服务项目(BZSJ2025CG07601)序号投标单位首次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标价(元)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排名1亳州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985656985656985656通过通过12淮北市保安有限公司985891.20985891.20985891.201通过通过23涡阳县国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85944.96985944.96985944.96通过通过34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85998.72985998.72985998.72通过通过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