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绿化养护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山东管理学院2025)



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详细信息

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279

二、项目名称: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鲁龙卉林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清区大学路999号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68.4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

服务范围: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建成区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孟雪艳、刘长华、代守鑫

标包A:山东鲁龙卉林工程有限公司(92.5、93.0、95.0)、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4.43、82.43、83.93)、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9.26、91.26、91.76)、山东利豪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82.9、86.4、86.4)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单位:元):821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2、山东利豪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3、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管理学院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3500号

联系方式:0531-89635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工业南100号枫润大厦A座1-505

联系方式:0531-67871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67871600

十一、附件:

附件:

附件.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东管理学院(单位名称)的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东鲁龙卉林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580万元,资产总额为32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东鲁龙卉林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6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7山东省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5月6日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279项目名称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山东管理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8.82万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评审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3室评审时问2025年5月6日13时30分-2025年5月6日14时4分评审专家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方式(手机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华LL一/400一-一1I口1D-1400一11400的拖合计(元)800.11-8001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泰青清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279采购人:山东管理学院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制四、响应文件递交五、磋商六、合同签订七、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八、处罚、质疑九、保密和披露十、解释权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一:报价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附件四:报价明细表附件五: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附件六:技术偏离表附件七:商务偏离表附件八:拟投入项目班子人员表附件九: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表附件十:同类业绩一览表附件十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十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附件十三:封面格式第六部分评审标准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279项目名称: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8.82万元最高限价:68.82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服务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A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8.82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任何一个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5室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并进行项目备案,注:供应商资格审查以资格后审为准,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请将电汇凭证、开票信息发送至sdxinglian@126.com,(公对公电汇以下账户,备注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分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历城支行,账号:8112501014801058758)。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5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3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山东管理学院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3500号联系方式:0531-896356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5室联系方式:0531-678716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倩倩电话:0531-6787160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采购人名称:山东管理学院项目说明: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建成区,绿化总面积约计25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与当年移栽苗木(包括大中型乔木或批量灌木)以合同附件确定。预算68.82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服务期:一年。付款方式:山东管理学院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养护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成交单位在山东管理学院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设施和服务人员在日常养护范围内均不再收取山东管理学院额外使用费用。如成交单位无法提供正常服务的,山东管理学院有权在养护费用内扣除所需机械租赁费用和人员劳务费用(相关费用由山东管理学院根据市场平均价格制定)。或者由成交单位自行租赁机械设备或服务人员完成养护作业,所需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磋商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报价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版的PDF)发送至sdxinglian@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0531-67871600。7.供应商确认收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24小时内。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7.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24小时内。8.报价有效期公开报价后90日历日9.磋商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份数1.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副本分别密封(书脊处需体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报价时间)。2.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存档使用)。3.电子U盘一份(含Word版本及盖章的PDF版本,与正本一致,单独密封)。11.装订方式胶装。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3.是否统一踏勘现场否1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5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3室15.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5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3室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是否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直接确定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18.是否公开唱价否,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8.是否公开唱价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不予公开唱价。19.报价方式本项目非一次性报价,固定总价。20.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1.其他1、成交供应商所有响应文件的所有权(包括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采购活动使用,各供应商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3、参加本次磋商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4、文件中签章描述是指签字或盖章。备注:1、本次供应商所盖印鉴必须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鉴(如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2、本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一、说明1.1.采购人1.1.1“采购人”系指山东管理学院。1.2.1“采购代理单位”系指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1“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单位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1.4.1“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估后确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提供合同工程、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1.5.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材料、设备(含有关技术资料)。1.6.1“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安装、测试、检验、试验、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7.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合格供应商1.2.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1.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3.报价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分五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招标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附件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2.2.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视为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2.2.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编制3.1.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3.1.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使用中文简体字。3.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3.1.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若无法提供将取消其报价资格。3.2.响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构成。3.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格式见附件)3.2.2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备注:4.1税收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4.2社保证明:是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4.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条件(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注意: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料(第5项由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核查)应清晰可辨,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过程中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报价处理。资格后审不合格,则不参与下一步评审。3.3.3商务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同类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拟投入项目班子人员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其他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含政府采购政策)。3.3.4技术文件1)绿化养护管理、卫生保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应对特殊、紧急或突发情况;第二课堂实施方案等等;2)安全文明措施;3)机械设备投入;4)合理化建议或优惠条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3.4.报价3.4.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含含人工费用、技术服务、保险费及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3.4.2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次报价限报一种报价方案。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而被拒绝。3.4.3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4本次采购预算为:68.82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捌仟贰佰元整),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3.5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济财采函[2022]4号)等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条件并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③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对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且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价格评审时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3.6节能、环保产品1)根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分时将给予所属节能、环保产品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认证产品5%的技术及报价加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报价部分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部分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在响应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详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相关节能、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可以体现所报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加分的政策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详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相关节能、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3.7.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3.7.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胶装成册,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注: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非胶装的响应文件。3.7.2供应商应准备四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介质)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一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3.7.4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3.7.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8.响应文件签署3.8.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封面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3.8.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3.9.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3.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封面格式见附件):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9.3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25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3.9.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3.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3.11.报价有效期3.11.1从报价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公开报价后90日历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3.11.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四、响应文件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4.1.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4.1.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签收4.2.1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4.2.2响应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4.2.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3.3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4.3.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报价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五、磋商5.1.响应文件开启会议5.1.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报价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5.1.2由公证员(或见证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5.1.3询问供应商对本次会议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现场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回复,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5.1.4报价仪式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对参加报价的各供应商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有以上情况记录的,将依法取消其投标资格。5.2.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将在公开报价前随机抽取确定。5.3.磋商原则5.3.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5.3.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5.3.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5.3.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3.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5.4.初步评审5.4.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签字、盖章是否齐全,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4.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的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5.4.3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在原磋商范围及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最后报价不允许高于首轮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5.4.4对核心产品同一品牌参与报价的评审办法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5.4.5在综合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5.4.6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5.5.响应文件的澄清5.5.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5.5.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5.6.综合评审5.6.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5.6.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5.6.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附评分办法)。得分相同者,最终报价低的,名次在前;得分、最终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视技术参数优劣确定名次。5.6.4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若成交,则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恶意串通投标的;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5.7.磋商小组采用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方案做为成交方案或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方案。5.8.评审过程保密响应文件开启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5.9.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5.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5.9.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5.10.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11.无效报价(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中未签字、盖章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组成不全、缺少材料的;6)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进口产品而提供进口产品的;7)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8)未按照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9)报价有效期不足的;10)质保期、付款方式、服务期负偏离磋商文件要求的;11)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5.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投标的;6.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三)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存在以上行为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六、合同签订6.1.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6.1.1成交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6.1.2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6.1.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2.签订合同6.2.1成交通知书发出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6.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6.2.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7.1.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向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7.2.公证(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向公证(见证)机关按成交金额的1‰交纳公证(见证)费,不足伍佰元按伍佰元收取。八、处罚、质疑8.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公开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成交单位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成交单位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成交单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成交单位其它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8.2.质疑8.2.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本项目所称磋商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发布至成交结果公布的全过程,包括磋商文件的发出、报价、开标、评标、成交结果公布等各程序环节。8.2..2供应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8.2.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及法律依据;(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8.2.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8.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2.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九、保密和披露9.1.保密和披露9.1.1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9.1.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9.1.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解释权10.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校园绿化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规范》、《济南市城市绿地分级评定办法》、《济南市物业星级管理标准》、《山东管理学院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作为学校绿化养护依据。预算68.82万元,不分包。二、绿化养护区域及面积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建成区,绿化总面积约计25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与当年移栽苗木(包括大中型乔木或批量灌木)以合同附件确定。三、绿化养护原则1、绿化整体服务,绿化管理养护和环境整治并重。2、养护管理和提升改造相结合,核心区域绿地推行精细化养护,全面提升绿地景观质量。四、绿化队伍要求按照养护项目要求配备人员和设备,人员配置共18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人员1人,专业技术工人(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或花卉工)4人,普通工人12人;并须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养护设备及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洁车辆、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挖掘机、草坪机、割灌机、绿篱机、手锯、油锯、高压打药机(注明扬程)、药物喷洒设备、喷灌设施、升降设备、剪刀、高枝剪、铁镐、铁橛、蛇皮软管、镰刀、水桶等各类必备的设备及工具。五、绿化养护管理的范围和期限服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包括对校园内的树木、苗木、花卉、草坪植被等,按照绿化养护标准管理进行灌溉、施肥(重点是果树)、杀虫、修剪、植物保护、杂草清除、绿化植物补植、移栽、树木扶正、花坛花景布置、地被覆盖及越季过冬的树种进行保暖养护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花卉摆放、栽种、养护,零星树木移植,补种,室内花卉的日常养护。绿化卫生保洁方面,对绿化各区域内的杂草、枯枝、落叶、垃圾当天清理、清运等。相关养护工具、药品、化肥、绿化设备用汽油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按照《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16号)和《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51168)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校内古树名木养护管理。除校园内绿化养护外,山东管理学院在校园开展第二课堂劳动教育、美育教育,参与绿化养护,成交单位须提供必要劳动工具,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担任课外指导教师的能力,并参与学生绿化养护指导,包括剪枝、施肥、病虫害防治、植树、修剪草坪、树木保暖、农作物种植收获等。服务期限为一年。六、绿化装饰的要求与标准山东管理学院每年在国家重要节日、学校重大活动期间需使用花卉、盆景等各类绿植进行校园绿化装饰,合同期间每年安排次数不高于五次,总金额不超过两万元的绿化装饰费用。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纳入合同绿化养护合同费用。成交单位须积极配合学院开展此类活动,并提供各类服务。七、绿化养护的要求与标准校园内核心区绿化养护标准与要求参照济南市城市公共绿地三级养护标准执行。成交单位要保证绿地草皮覆盖率达到95%以上;当年种植的各类绿化植物须连续两年保持年成活率95%以上;各类绿化设施设备保持完好率95%以上。校园内移植少于等于50棵胸径8cm以内的乔木、小乔木或灌木,移植小乔木或灌木、花卉、绿篱单个地块面积小于100平米,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成交单位每年须新增种植草地面积3000平方米,补种草皮面积不包括在内,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1、草地养护(1)及时清除所有垃圾、绿地杂草、枯枝烂叶及其它野生植物。(2)定期进行草坪修剪,保持良好的观瞻效果。(3)校园内重要时间节点对花钵、花坛、花带布置时令花卉、绿植,达到三季有花、全年有绿。学校重大活动另行安排。(4)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实施灌溉、施肥,确保草皮正常生长。(5)土坑、雨坑要及时填平,裸露土地、枯死草皮必须立即补植。(6)人为践踏损坏或维修施工造成的草皮毁坏,要立即恢复。(7)及时发现并消除树木、草坪病虫害。(8)校内未开发区域要及时清除杂草,灭除病虫害。2、乔灌木养护(1)定期对乔、灌木、绿篱进行修剪,及时剪除枯枝、病枝和有碍观瞻影响行人通行的枝条。(2)及时清除绿地、花坛中杂草、垃圾,体现管养价值,还原绿化养护本来面目。(3)整修树穴,结合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灌溉,做到旱季不干裂、雨季无内涝。(4)及时去除、清运死树、死枝,对死亡缺苗的乔灌木及地被植物应及时补植,绿地内无死树枯枝、歪树、残树,长势良好,无截肢、偏冠。(5)新栽苗木要保持冠型,抓住种植养护生长关键期,确保成活率;力争竣工即达到最佳状态。(6)古树名木和大型乔灌木要建档建卡,重点管养,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甲方、及时解决。(7)成交单位对冬季可能因低温造成树木冻伤,冻死的部分树种必须采取防寒、防冻措施,实施方案预先报山东管理学院审批,批准后严格按方案实施;大风、暴雪天气重点树木要加固支架,防止刮折及压断。(8)做好水生植物的养护工作,做到数量不减,长势良好;每天及时去除枯枝叶。(9)及时发现并做好乔、灌木病虫害防治工作。3、灌溉、施肥(1)每年3月至11月,要经常行进行树木、草坪灌溉,每月一次覆盖所有绿化面积,保证所有树木、花草正常生长的需要。树木、草坪灌溉,要一次浇足透水,避免只浇表土,防止水喷至路面,避免遗漏和人为践踏。雨季可视天气降水情况,在保证树木、花草的正常生长需要的基础上,酌情加大或减少灌溉水量和频次。(2)新近栽植的苗木前期水要充足、及时,以确保苗木的成活与正常生长。(3)草坪施肥应在阴天或雨前撒于草坪场地,或与草坪灌溉灌溉密切结合进行,草坪施肥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施肥后要淋足水,保证肥料的分解吸收。(4)乔、灌木施肥,特别是果树以新栽植苗木施用底肥为主,回填土要满穴、踏实。施肥后要浇足水,保证肥料的分解吸收。(5)对各类肥料及施肥过程产生的各种费用等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4、病虫害防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病虫害检查: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法:以每个绿化区域为单位,根据面积大小,间隔20米为一检查点,检查有无病虫害存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根据植物种类和病虫害情况的不同特点,成交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要按照疫情发生的不同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地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对病虫害初发期的灭杀工作。对集中爆发的疫情,要对全校范围内的绿化区域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喷杀;用药要准,药量要足,达到全面灭杀的效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3)喷施药物:在喷药前至少应提前张贴通知告知,提醒注意;喷施后立即清洗喷雾器中剩余药液,将药物和用具回收库房,不得随意丢放,避免对人、畜造成危害。(4)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情况喷施药物灭除蚊、蝇等虫害,须达到全面灭杀的效果。(5)病虫害防治所使用的农药以及肥料等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6)冬季塑料薄膜对树木的缠绕覆盖,并涂刷防虫药剂等。5、修剪要求及时做好树木、草坪、地被植物的修剪工作,力争使校园内绿化景观效果达到最佳。生长期要及时剪除徒长枝、干枯枝、病虫枝等,保持冠型美观,形成常态;冬季修剪要根据不同的植物特性,修剪到位、全面无遗漏。修剪后要及时清理所有残枝断草、各类垃圾,保持绿地整洁。(1)草坪修剪:草坪修剪的标准是草坪不高于10cm。在割草机不能操作的小块草地或草坪边缘,应用修剪刀进行人工修剪,使草坪修剪整齐。(2)乔木修剪:乔木修剪要注意冠形美观,剪口要尽量缩小伤口面,不能起“树钉”。及时剪除徒长枝、干枯枝、病虫枝、下垂枝等。(3)灌木修剪:要控制好株形,及时修剪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过密枝、交叉枝等。修剪后要将剪下的枝条清理干净。6、绿化设施维护要求(1)成交单位应做好绿化设施(绿化灌溉管道、水龙头、喷头、花钵、护栏、护树架等)的维护工作,对任何人为破坏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发现绿地及设施受损坏要立即上报山东管理学院,及时维修。(2)绿地和绿化带内不准堆放东西,不准任何车辆驶入和停放绿地,不准在绿地内设摊及摆卖。(3)不准随意践踏草坪,不准在绿化草地上进行任何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挂标语、晾晒衣物等各类杂物。(4)正确使用绿化供水设施,节约用水,喷灌后要关好水闸开关,严禁跑冒滴漏和盗用绿化用水。(5)保护好绿地内各类植物标牌和文明标牌,出现损毁、脱落、丢失等问题要及时修复、补充。(6)绿地设施遭到损坏,要及时修补维护,确保绿化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使用。(7)校园所有停车场地内环境卫生、落叶的清扫及绿化养护由成交单位负责管理。7、绿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1)无杂草、枯草,无枯枝、死树,地表无任何垃圾。(2)无雨坑、无明显积水、无砖石瓦块。(3)每天安排专人清理塑料袋、废纸等各类杂物、垃圾。8、成交单位建立健全绿化管养档案,实现绿化资产保值增值。(1)建立健全校园所有现有树木的品种、数量、总量的详细档案,所有花草的品种、准确分布位置和区域、面积数量。成交单位绘制校园绿化详细平面图,测量实际绿化养护面积,注明绿化养护区域。成交单位实际投入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详细档案。(2)绿化养护资料分类清晰、数据准确,管养日志齐全、无遗漏;统计报表及时上报。(3)建立每周苗木、绿地管养台账,完整记录养护日志。(4)配合参与山东管理学院的各类校园环境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由专业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及设计参考方案。八、绿化养护的监督与考核1、根据山东管理学院的部门职能划分,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归属后勤管理处管理,后勤管理处将组织考核小组对成交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全面地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逐项考核,综合评定。2、综合考评实行百分制,每月综合评定一次。综合评定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当月检查平均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综合评定为“合格”;当月检查平均得分在70(含)至85分的,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当月检查平均得分在70分以下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每月考核情况直接同服务经费挂钩(详见校园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检查考核办法)。3、成交单位必须配备包括项目经理1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人员1人,专业技术工人(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或花卉工)4人,普通工人12人,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8人,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配有成交单位显著标识。4、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和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各项工作,成交单位项目经理按时参加每周工作例会,制定周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并严格履行具体工作内容。每周/月工作计划须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学校重大活动及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养护;绿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每天上午、下午各清理一次,保持整洁,垃圾每日清运。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成交单位,山东管理学院有权另行安排其他绿化单位、人员处理相关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从成交单位的中标合同中扣除。5、根据考核情况,及时对成交单位工作运营情况和环境绿化管养效果进行评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成交单位要及时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九、安全生产与风险控制1、成交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和规章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并落实风险管控与处理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2、成交单位应遵守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成交单位所选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包括服务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及工作期间致伤、致残、致亡的,或者导致财产、人身损害的,应由成交单位依法承全部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此项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3、成交单位必须为派出在山东管理学院内工作服务的各类人员按照国家法律和规章要求缴纳各类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指出是为服务人员购买与人身伤害、死亡,财产损失相关的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共责任保险等,提前预判、合理规避各类潜在不可控的风险。十、费用结算山东管理学院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养护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成交单位在山东管理学院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设施和服务人员在日常养护范围内均不再收取山东管理学院额外使用费用。如成交单位无法提供正常服务的,山东管理学院有权在养护费用内扣除所需机械租赁费用和人员劳务费用(相关费用由山东管理学院根据市场平均价格制定)。或者由成交单位自行租赁机械设备或服务人员完成养护作业,所需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附件1、2025年绿化养护区域基本情况序号绿化区域1大门内外2学生公寓(1-12号楼)周边3学生公寓(13-22号楼)周边4博学楼周边5博学楼楼北休闲花园6博思楼周边7博识楼周边8明德广场9明志楼周边10明德楼周边11明德楼西侧花地12中水站南北13锅炉房周边14芳华广场北侧15食堂东休闲花园16第一食堂周边17匠心苑18篮球场周边19明理楼、明远楼周边20文渊湖、清河苑周边21图书馆周边及东南角22运动场周边23学术交流中心周边24东停车场25西停车场26苗圃27文体中心周围28体育看台周边29体育看台西网球场周边30西围墙东侧注:文远山区域免费养护。绿化养护核心区域:从校门口到文渊湖周边、图书馆周边、文渊广场、芳华广场北侧、第一食堂西侧、山观缘和劳模楼周边、明德楼周边、明德楼西侧种植区等,参照济南市城市公共绿地三级养护标准。附件2、配置人员:18人。绿化养护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数量(人)备注1项目经理12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人员13专业技术工人44普通工人(含卫生保洁员)12附件3、校园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检查考核办法(暂行)为了更好地规范校园绿化养护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绿化养护工作水平,依据校园绿化养护招标意见及省市有关的标准、规范,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检查考核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各类绿地的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二、检查考核的内容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我院各类绿地的绿化养护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情况。后勤管理处相关科室每天对成交单位人员出勤情况、劳动场景及劳动内容、劳动成果进行纪录。三、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1、根据学院的职能划分,绿化养护、环卫归属后勤管理处管理,职能部门将组织考核小组对中标人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情况进行全面地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逐项考核,综合评定,按月落实兑现。2、检查考核采取定期督检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占30%)、月考核(占50%)、专项考核(占20%)及扣分项目等综合性考评。其中月份考核至少每月组织进行1-2次,山东管理学院有权视情随时组织检查。3、综合考评实行百分制,每月综合评定一次。综合评定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当月检查平均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综合评定为“合格”;当月检查平均得分在70(含)至85分的,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当月检查平均得分在70分以下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4、专项考核主要是配合学院重要活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各类检查、考核、达标而进行的专项检查。考核内容、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适当增减考核分数。四、检查考核的评分标准按照服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我院环境绿化实行合同化管理,按照片区划分,推广精细化养护,绿化和环卫整体服务,管养和改造相结合,以期全面提升校园景观质量。为此,检查考核的评分标准具体分为绿化管养、环卫保洁两大部分,其分值分别为70分、30分,共计100分。检查方法主要以定期统查、分段取样或单株取样、随机抽查为主。综合类常规考核项目按扣分细则,直接计入综合评定分数。(一)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分值70分)1、有绿地管养档案。有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绿化养护资料分类清楚,数据准确;统计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正确报送。建立绿化养护管理台帐。(赋分0-4分)2、乔、灌木、地被、花卉养护标准:生长健壮,树冠圆满,枝叶浓绿,造型美观。成活率95%以上,无明显旱涝现象,无明显病害虫,无人为致残、致枯、致缺,地面清洁无杂物。(乔、灌木、地被、花卉及水生植物等各项合计赋分0-5分)(1)植物生长良好,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花灌木株形完整,冠面无缺损,开花及时,无缺株断垄现象,无死株、残株。(赋分0-9分)(2)古树名木挂牌稳固合理,保护及养护管理措施得当,有档案。成片苗木标识明显。(赋分0-3分)(3)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花坛、花钵、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覆盖率达95%以上。死树缺株要及时进行补栽。(赋分0-6分)(4)修剪及时,科学合理规范、适时适度。无枯死枝、内膛乱枝、衰弱枝、病虫枝和其他影响树势树形的枝条。修剪之后的枝条、杂物等清理及时。(赋分0-7分)(5)搞好绿地卫生,场地平整,地面清洁,无杂草、无污物,无冲刷沟穴,无砖石瓦块,无擅自种植其他作物,树穴整洁,无白色污染(树挂)等。(赋分0-4分)(6)及时灌溉、施肥,保持墒情良好,无明显旱涝现象。(赋分0-4分)(7)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症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叶片上无虫粪、虫网。病叶、病株率低于5%。(赋分0-4分)(8)部分树种冬季须采取防寒、防冻措施,大雪、大风天气防止树木刮倒、刮折及压断。(赋分0-4分)(9)切实管护好校园环境绿化公共设施(包括园路、广场、停车场、灌溉管网等),发现辖区内环境绿化设施遭受损坏要及时安排维修。所有校园铺装禁止施工机械通过。严禁跑冒滴漏和盗用绿化用水。(赋分0-4分)3、绿地草坪养护标准:各种类型草坪覆盖率高,生长均匀整齐,修剪及时合理,高度密度适宜,坪面无杂草、无垃圾污物,无冲刷沟穴,无病虫害。裸露地、草皮死亡及时补植。(赋分0-4分)(1)各种类型草坪生长基本正常,覆盖率95%以上,杂草率低于5%。生长季节不枯黄,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赋分0-3分)(2)及时拔除绿地杂草,无人为践踏破坏现象。(赋分0-3分)(3)修剪科学、合理、及时。草坪不高于10cm。在割草机不能操作的小块草地或草坪边缘,应进行人工修剪,绿地外沿不超路缘石。(赋分0-3分)(4)适时松土、淋水、施肥,无明显色差,墒情良好,无明显旱涝现象。(赋分0-3分)(5)坪地均匀,无裸地、无坑洼、无冲刷沟穴。无擅自种植其他作物。(赋分0-3分)(6)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症状,病叶、病株率低于5%。(赋分0-3分)(二)环卫保洁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分值30分)环卫保洁标准,要求做到每日坚持“两扫一保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良好地卫生环境。(赋分0-30分)1、主路面: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人为污染破坏现象。夏季雨后不能有淤泥。冬季雪后及时清扫。(赋分0-3分)2、人行道: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无杂草、树枝,无垃圾、广告,无污染毁坏。(赋分0-3分)3、硬化地面:包括广场、停车场、院落等,干净无浮土,无污染,无垃圾堆积。雨后一日无成片积水,冬季无积雪。(赋分0-3分)4、景点、修读点要保持卫生清洁,干净无杂物,石桌石凳摆放整齐有序,无人为挪动。(赋分0-3分)5、喷泉、水面干净、清澈,无污染,无异味,无淤泥、沉积物,无漂浮物,无蚊虫滋生。(赋分0-3分)6、果皮箱、垃圾箱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无乱贴乱画牛皮癣小广告。加强日常管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赋分0-3分)7、垃圾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无堆积。无乱倒、乱埋、乱烧现象发生。(赋分0-3分)8、垃圾中转站要保持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运,无散落垃圾。周边环境要干净卫生,重点部位要定期喷洒药物,无虫蝇,无异味。(赋分0-3分)9、绿地卫生:无坑洼、无积水、无砖石瓦块、无杂草、无白色垃圾、无干枯枝叶、无杂物等。(赋分0-3分)10、爱护公共设施(包括校园各类景点、垃圾箱等公共卫生设施),确保学校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和正常使用。对任何人为破坏要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发现公共设施受损坏要立即上报、安排维修。(赋分0-3分)(三)综合类常规考核扣分细则1、环境绿化工作无被投诉、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现象。每被投诉一次,扣除0.1分;被职能部门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扣除0.5分;被学院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扣除1.0-1.5分;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扣除1.5-2分。2、环境绿化工作无被媒体(电视、网络、平面等)曝光现象,被校内网络曝光的,扣除0.5-1.0分;被市级媒体曝光的,扣除1.0-1.5分;被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扣除1.5—2分。3、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管理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无故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现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管理人员每月无故缺勤5-7天,扣除0.5-1.5分,缺勤8天以上者,一次性扣除2分。4、成交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职能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每周例会、周、月计划落实兑现。阶段性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到位的,每拖延一天扣除0.5分;在环境绿化日常考核及月末考核中,电话通知或书面通报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应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者,每次扣除1.0分。仍然不能完成者,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从该中标单位服务费用中支付。5、成交单位要按招标规定的数量配备从业人员,相关技术工人应持证上岗,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按缺员比例相应扣分,每缺员1人扣除1.5分;技术工人达不到要求的,每缺员1人扣除2分。6、成交单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保洁车辆(保洁员人手一辆)、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草坪机割灌机(不少于3台)、绿篱机、手锯、油锯、高压打药机(不少于2台,扬尘要达到要求)、喷雾器、剪刀、高枝剪、锄镰铣镢等必备的设备及工具。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除0.2分。7、园林绿化及保洁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熟悉园林绿化作业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出现安全事故者,一次性扣除2分。园林绿化及保洁人员应佩戴工作证,统一着装,文明作业,礼貌待人,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除0.1分。8、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内苗木及公共设施负有管理责任,防止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每发现一次,根据事件大小酌情扣除0.5—2分。园林绿化及保洁人员若出现争执及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0.5分;若与山东管理学院师生发生争执及打架斗殴现象,一次性扣除1分,并追究项目经理责任。以上事项及扣分细则,按违反规定内容累加计算,直接计入综合评定分数。(四)检查考核奖惩措施1、实行奖惩制度。为搞好校园环境绿化管理,山东管理学院设立专项奖励经费(该经费从中标单位年度管理经费考核扣除款项中支出,每年度一次)。奖优罚劣,鼓励干劲。专项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职能部门根据校园管理工作实际,为奖励创建达标,精细化养护样板建设,校园景观提升改造,土壤改良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创新应用以及校容校貌专项整治等工作,并依据考核成绩进行的奖罚。对于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达标反馈意见,比照考核标准中对应子项进行赋分,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扣罚;受到表扬奖励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奖励。2、实行黄牌警告制。对二次通报的同一问题或连续二次考核不达标的项目;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发生较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出示黄牌警告。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山东管理学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成交单位的承包权。(1)连续2个月检查考核综合评定不合格的;一年内累计3次月综合评定结果不合格的;(2)同一工作质量问题3次未能整改的;(3)顶撞、谩骂、殴打山东管理学院工作人员;(4)国家重大节日、山东管理学院重要活动期间,成交单位拒绝按照山东管理学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5)成交单位因管理不善,出现重大工作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网络舆情事件,给山东管理学院造成严重经济财产损失或声誉影响的。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XXXXXX(项目名称)响应文件XXXXXX(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附件一:报价函报价函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山东管理学院长清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含Word版本及盖章的PDF版本)一份。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公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盖章):山东鲁龙卉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数量总价1项目经理工资(含保险)0332132人480048001年576002技术负责人工资(中级职称)含保险)1人470047001年564003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含保险)12人3200384001年4608004养护设备及耗材1项38480384801年384805绿化装饰费(超出部分我单位自行承担)1项18000180001年180006移植、补植、新增绿化费用(赠送)1项001年0(1-6)小计6312807税金及其他1项56815.256815.21年56815.2合计小写:688095.20元大写:陆拾捌万捌仟零玖拾伍元贰角整注:1.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2.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是指提供服务及货物的全部费用报价。2025年5月6日42同类业绩一览表服务单位项目名称标的签订日期山东管理学院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68.82万元2024.3.30济南金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绿化养护项目204.3855万元2022.12.30济南市市中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济南市市中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七贤所绿化养护项目217.7850255万元2022.4.1济南市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槐荫区绿地养护管理及大树修剪、应急任务、零星修补项目标段八236133481万元2023.2.15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又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绿化养护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