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平台服务 综合管理平台中标结果公示(绥宁县数据局2025)
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一、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037
项目 编号:HNSZZFCG-2025-0174
采购代理编号:TJGJZS-1-2025023
采购预算:295万元
二、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及包名称
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
贰佰玖拾万零壹拾陆元整(¥290001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三年。试运行2个月,试运行期间,可以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且符合采购需求,无严重缺陷可发起验收,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
服务标准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名单:
评标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钟涛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专家评委
江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专家评委
李锋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专家评委
钟志勇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业主评委
高洪旭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与采购人合同约定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2、评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评审 得分
排名
评审 结果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2900016.00
87.25
1
合格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2520000.00
62.88
2
合格
邵阳市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522000.00
61.02
3
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宁县数据局
地 址:绥宁县大汉汉园一期4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玉键
联系电话:18975997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
联系人:尹艳君
联系电话:132032920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键
联系电话:18975997565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下载:
附件.zip
六、分项报价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我公司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我公司的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未超过最高限价。我公司对采购项目内容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我公司未给予采购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037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月)小计(元/年)备注1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80556.00966672.00/一年投标报价合计(元)966672.00元/三年投标报价合计(元)2900016.00元/注:1.分项报价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第1页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5年4月29日第2页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5】0037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174采购代理编号:TJGJZS-1-2025023采购人:绥宁县数据局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项目概况: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shao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037招标编号:HNSZZFCG-2025-0174委托代理编号:TJGJZS-1-2025023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95万元最高限价:29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目编码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C16020000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项2950000.002950000.0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1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给于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详见招标公告。2、电子招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1)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进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点击左侧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4)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注:1.电子系统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第2页2.本项目发布的澄清、修改等所有公告信息请供应商自行在网上关注查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纸质书面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查阅下载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6、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7、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第3页机构提出质疑。9、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名称:绥宁县数据局地址:绥宁县大汉汉园一期4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联系人:尹艳君联系电话:13203292078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0739-8996698,第4页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1款采购项目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是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刘玉键2、电话:18975997565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绥宁县数据局地址:绥宁县大汉汉园一期4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联系人:尹艳君联系电话:13203292078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外网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第13.2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295万元最高限价:295万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以评委确定的时间为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5、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及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按要求签字或印章的。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第18.1款分包不允许第19.1款投标文件副本分数1、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逾期递交上传的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2、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至代理公司,纸质版文件应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文件一致,当纸质版文件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第24.1款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相同并且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采购人信息名称:绥宁县数据局地址:绥宁县大汉汉园一期4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联系人:尹艳君联系电话:13203292078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第33.8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第35.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详见采购需求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第35.2款其他规定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所有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再书面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及代理公司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参与电子投标,可能出现的未知风险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投标阶段均按“供应商”进行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须知、资格审查、评分办法和标准、采购需求、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8页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1投标人应当符合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9页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第10页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的规定,。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和内容见第七章。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第11页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14.1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第12页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13页(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1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9.1、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https://ggzy.shaoyang.gov.cn/)”,逾期递交上传的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19.2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9.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第14页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20.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20.3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建议投标人将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20.4未按本章第20.1款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投标人名称;(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第15页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16页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第17页(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第18页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1优先采购:,第19页(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第20页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3.8采购进口产品,第21页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1合同价款支付(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第22页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第23页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1供应商若有第二章第14.1款规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第24页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二章第14.1款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章第14.1款3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第二章第14.1款4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第二章第14.1款5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或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第二章第14.1款6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第三章第2.3款7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第三章第2.3款8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第三章第2.3款9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第三章第2.3款结论,第25页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本项目不适用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监狱企业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相同并且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26页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27页(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第28页(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第29页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30页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31页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款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没有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款3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款4投标文件没有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款5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款结论第32页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第33页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第34页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报价(A1)0.152技术(A2)0.503商务(A3)0.35合计1.001.11价格评价项(F=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以评委确定的时间为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1=F+F优先采购加分第35页1.2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技术与服务要求25各项技术与服务指标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5分;带“▲”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加分,带“▲”号的技术参数每一项不符合的则扣2.5分。其它一般参数,每一项不符合的则扣1分。注:技术与服务描述不清楚、技术与服务要求响应缺漏项,视为负偏离处理。投标人中标后,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2技术方案2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规划设计、②数据融合与管理、③通信与网络架构、④智能分析与决策支持、⑤系统集成与扩展性等评价计0-20分。评审说明:有缺漏项每项扣4分;负偏离、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他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3运维及售后方案2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维及售后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组织结构、②售后内容(需包含:服务联系表、服务方式、响应体系、维护体系、质量监督体系)、③质量保证期内服务内容、④质量保证期外服务内容、⑤售后服务应急措施等等评价计0-20分。评审说明:有缺漏项每项扣4分;负偏离、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他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4服务质量保证与措施1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承诺目标、②运维质量的保证及其措施、③违约责任承诺等评价计0-15分。评审说明:有缺漏项每项扣5分;负偏离、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的每处扣1.5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他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5应急预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响应、②应急处置、③后期处置、④总结评估、⑤预案管理等评价计0-10分。评审说明:有缺漏项每项扣2分;负偏离、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的每处扣1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他错误的每处扣0.5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5项目管理与组织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与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实施计划、②人员组成、③工期管理与进度控制、④培训方案、⑤突发事件处置等评价计0-10分。评审说明:有缺漏项每项扣2分;负偏离、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的每处扣1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他错误的每处扣0.5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合计100分1.3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类似业绩30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类似管理平台服务的,1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评审说明: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2项目负责人配置情况20为充分保障本项目的实施及服务质量,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全部满足计20分,每缺一个扣5分,扣完为止。评审说明: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近半年内(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3公司实力2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20分。评审说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4服务方案3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范围、②服务内容、③服务方式等评价计0-30分。评审说明:有缺漏项每项扣10分;负偏离、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的每处扣3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他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合计100分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有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2.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以对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收其保证金,并将情况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3、内容漏项或明显错误是指内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要求与项目不一致等情形;内容不足是指与项目不匹配或描述简单等;不合理、不科学指内容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以及内容过于简单无实质性内容等情况;不完整、不完善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可行、不针对是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形,或与项目不匹配或描述简单等。第37页一、背景与目标绥宁县致力于提升社会管理效能,整合各类社会管理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社会管理的精准化、高效化和智能化。本次招标旨在建设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对应急指挥、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监测、调度与决策能力,为绥宁县居民创造更加安全、和谐、便捷的生活环境。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95万元,分三年支付。采购需求: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需要实现远程监控、实时指挥、会议决策、应急处理、业务联动、数据分析、信息发布等功能,提高我县日常应急调度效率。三、技术与服务要求(一)场地要求:1.▲空间面积:会场中心室内使用面积不低于240平方米,需提供开阔的空间布局,便于灵活设置各类功能区域,如会议区、设备间、接待室、值班室及配套功能室等。其中,主会议区域面积应不小于140平方米,能够容纳至少80人同时参会,并保证人员活动空间充裕。2.▲楼层与承重:场地所在楼层不宜过高,在3-4层为宜,需要有电梯,方便人员进出及设备搬运。场地地面需具备良好的承重能力,且符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相关标准,以满足大型硬件设备的安装与放置需求,如服务器机柜、大型显示设备底座等。3.交通便利性:3.1▲需配备充足的停车位,以满足应急指挥时间紧迫的场景。3.2会场位于交通便利的区域,方便参会人员通过公共交通抵达。(二)相关要求1.整体风格:装修风格应简约大气、稳重实用,营造专业、高效的办公氛围。场地在考虑防火、防灾等前题下需要具备良好的隔音性能,降低室内噪音干扰,确保会议及指挥过程中的声音清晰。地面铺设防滑地板,保障人员行走安全并满足电子设备的使用要求。2.照明系统:全面采用无频闪、无眩光的智能LED照明灯具,整体空间平均照度维持在500lux-700lux之间,确保光线均匀、明亮。在会议区、设备间、接待室、休息室、茶水间,第38页等关键区域,设置独立的智能调光系统,可依据不同场景模式(如会议模式、视频展示模式、应急指挥模式等)精准调节灯光亮度与色温。3.插座布局:在会场各功能区域合理分布电源插座,每10平方米至少设置2个五孔插座,且插座位置应便于设备连接,避免线缆过长导致的安全隐患与空间杂乱。对于高功率设备(如服务器等),需要单独放线,使用专用插座,并配备过载、漏电等保护装置。插座应具备一定的防尘、防水功能,符合IP44防护等级标准。4.电缆铺设:选用高质量的阻燃电缆,电缆规格依据设备功率与用电需求进行合理选型,确保电力供应稳定、安全。电缆在铺设过程中,采用桥架或线槽,避免线缆外露,确保线缆走向清晰、标识明确。在穿越防火分区时,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防火封堵处理。5.▲火灾探测:安装智能型火灾探测器,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均匀分布于会场各个区域,确保无探测盲区。探测器应具备高灵敏度、低误报率的特点,能够在火灾初期及时感知烟雾、温度变化,并将报警信号迅速传输至消防控制中心,同时需要满足应急疏散等消防安全要求。6.▲报警系统:构建独立的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设备。报警控制器应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与显示功能,能实时显示报警位置、故障信息等。当发生火灾报警时,声光报警器立即启动,以高分贝声响与闪烁灯光警示人员疏散,手动报警按钮设置在明显且便于操作的位置,间距不超过30米。7.水消防设施:安装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箱内配备消火栓、水带、水枪等设备,消火栓间距不超过30米,且保证任何一点都在两股充实水柱的保护范围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根据会场空间布局与装修风格进行合理选型与安装,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喷水灭火。▲对于放置服务器、重要设备等不宜用水灭火的区域,采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防护。选用七氟丙烷、IG541等环保型气体灭火药剂,灭火系统应具备自动、手动、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在防护区设置气体灭火控制器,实时监测防护区内的火灾情况,当发生火灾时,按照预设程序启动气体灭火装置,迅速扑灭火灾,同时防止火灾蔓延。8.给排水系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管道系统,满足日常办公及应急情况下的用水需求。在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合理设置水龙头、洗手盆、地漏等设施,排水管道管径应符合流量要求,确保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管道堵塞、漏水等问题。9.通风换气:安装高效新风系统,确保会场内空气清新、流通。新风系统的换气量按照人均不低于30立方米/小时进行设计,将室外新鲜空气经过过滤、净化后引入室内,同时排出室内污浊空气,保持室内空气品质符合国家标准。空气净化:新风系统应配备多层过滤装置,包括初效过滤、中效过滤、高效过滤以及活性炭吸附等,有效去除空气中的灰尘、花粉、烟雾、有害气体等污染物,为参会人员提供健康的呼吸环境。定期对过滤装置进行清洗、更换,确保新风系统的净化效果。,第39页10.温度控制: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或多联机空调系统,确保会场内温度在夏季维持在24℃-26℃,冬季维持在20℃-22℃。空调系统应具备分区控制功能,可根据不同功能区域的需求独立调节温度,满足人员舒适度要求。11.湿度调节:配备湿度调节设备,将室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湿度传感器实时监测室内湿度,当湿度超出设定范围时,自动启动加湿或除湿设备,保持室内湿度适宜,避免因湿度过高或过低对人员健康和设备运行造成影响。12.通用家具模块12.1▲会议桌椅:会议区配备会议桌椅,椅子应具备良好的人体工程学设计,提供舒适的坐感,长时间使用不易疲劳。会议桌材质应坚固耐用、美观大方,可根据会议形式灵活拼接、组合,满足不同规模会议的需求。12.2办公家具:在指挥区、办公区等区域,配置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桌等家具。家具风格应与会场整体装修风格相协调,营造出专业、高效的工作氛围。文件柜应具备足够的存储空间,方便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放与管理。(三)保障要求1.▲电力保障:会场中心应接入双回路供电系统,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当一路电源出现故障时,能自动切换至另一路电源,确保关键设备(如服务器、监控设备、照明系统等)持续运行。同时,配备容量不低于100KVA的不间断电源(UPS)系统,在县城用电中断情况下,为关键设备提供不低于2小时的后备电力支持。2.环境监测与控制:部署环境监测传感器,实时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如PM2.5、甲醛、TVOC等)、温湿度、噪音等环境参数,并将数据传输至智能控制系统。当环境参数超出设定范围时,系统自动启动相应设备(如新风系统、空调系统、空气净化器等)进行调节,确保室内环境舒适、健康。(四)智能交互系统要求1.▲主显示屏:主会议区安装一块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超高清LED显示屏,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4K(3840×2160),具备高亮度(亮度不低于7000cd/㎡)、高对比度(对比度不低于5000:1)、广视角(水平视角与垂直视角均不低于160°)等特性,确保各个角度的参会人员都能清晰观看屏幕内容。显示屏应具备良好的散热性能,长时间使用无明显发热现象。2.视频采集:部署高清网络摄像机,用于采集会场内各个区域的视频图像。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080P,具备低照度、宽动态功能,在不同光线环境下都能拍摄清晰的画面。摄像机应具备云台控制功能,可通过远程操作调整拍摄角度、焦距等参数。3.视频传输与处理:采用分布式视频处理架构,通过网络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传输至视频处理器进行处理。视频处理器应具备强大的视频解码、拼接、分割、漫游等功能,可同时处理多路视频信号,并将处理后的视频信号输出至大屏显示系统进行展示。支持4K视频的实时传输与处理,确保视频画面流畅、无卡顿。,第40页4.扩声设备:安装专业的音响扩声设备,包括音箱、功放、调音台、音频处理器等。音箱应根据会场空间大小与布局进行合理选型与安装,确保声音覆盖均匀、无死角,声压级达到85dB-95dB之间,满足会议、指挥、应急广播等不同场景的声音需求。功放功率应与音箱匹配,保证声音输出稳定、不失真。5.▲音频效果:音响扩声系统应具备良好的音频效果,具备清晰的语音还原能力、丰富的音乐表现力以及低噪音、低失真等特点。配备音频处理器,可对音频信号进行均衡、压缩、限幅、延时等处理,优化声音效果,避免出现啸叫、回音等问题。同时,系统应支持多路音频输入与输出,方便连接麦克风、电脑、DVD等设备。6.▲会议终端:配置高性能的视频会议终端,支持高清视频通话、屏幕共享、文档协作编辑等功能。会议终端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可与主流视频会议平台(如腾讯会议、华为云会议、钉钉会议等)无缝对接,确保与远程参会人员实现流畅、稳定的视频通信。支持4K超高清视频输出,保证视频画面清晰、逼真。7.会议功能:视频会议系统应具备丰富的会议功能,如多人视频会议、分组讨论、会议录制等。支持实时字幕显示、语音转文字功能,方便听力障碍人员或需要快速记录会议内容的人员使用。具备会议权限管理功能,可对参会人员的权限进行设置,如主持人、参会者、观察员等,保障会议的有序进行。8.▲控制功能:构建集中控制系统,实现对大屏显示系统、音响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的集中控制与管理。通过智能控制面板、手机APP等方式,管理人员可方便快捷地对各类设备进行开关、调节参数、切换场景等操作。例如,一键开启会议模式,自动调整灯光亮度、开启音响设备、启动视频会议系统等。9.场景预设:集中控制系统应支持场景预设功能,可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如会议、培训、应急指挥等)预先设置设备参数与状态,用户只需选择相应场景模式,系统即可自动将设备调整至预设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操作失误。同时,系统应具备设备状态监测功能,实时反馈设备的运行状态,便于及时发现与处理设备故障。10.控制台设计:在指挥区设置专用控制台,控制台应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提供舒适的操作环境,方便指挥人员实时监控与操作各类设备。控制台材质应坚固耐用、防火防潮,表面采用防静电处理,避免静电对设备造成损害。11.设备集成:专用控制台应集成各类控制设备与显示终端,如电脑显示器、键盘、鼠标、智能控制面板等,实现对会场内关键设备的集中操作与管理。控制台布局应合理,便于指挥人员快速获取信息与进行操作,提高指挥调度的效率与准确性。12.▲终端设备:终端设备和操作系统等应全部用信创产品。为工作人员配备操作终端。操作终端应具备高性能处理器、大容量内存与存储(存储需采用固态硬盘+机械硬盘的组合),,第41页运行流畅,响应迅速。操作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与稳定性,支持各类应用程序的安装与运,行。13.应用功能:操作终端上安装专门的控制应用程序,工作人员可通过操作终端实现对集中控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的远程操作与管理。应用程序界面应简洁直观、操作便捷,具备良好的用户体验,方便工作人员快速上手使用。同时,操作终端应具备数据加密功能,保障数据传输与存储的安全性。▲预留接口后续需要免费配合相应场景接入。14.扩展功能:在服务期内,所有设备存放的机房需要满足机房环境三级等保的要求,随着业务融合的进度,如后续出现比较敏感的系统接入,服务商需要免费完成应用平台的三级等保工作。四、服务期限绥宁县社会治理综合管理平台服务期限为3年,试运行2个月,试运行期间,可以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且符合采购需求,无严重缺陷可发起验收,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五、验收要求项目实施结束,试运行2个月能满足工作需求且符合相需求所列内容,无严重缺陷,服务方向采购方发起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邀请有关单位及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服务方负责提供和编制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模块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培训材料以及各过程中的阶段性材料等,项目验收以采购需求、实施方案、合同、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以及现场核实的情况等为依据进行验收。六、售后服务要求该项目服务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服务方须配合采购方完成整体项目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环境、硬件设备、软件故障、配套设施以及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运维,涉及到配套设施、设备等的老化或异常损坏等情况,服务方需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服务方需要提供门禁系统,对常态化办公的人员开通门禁及提供停车服务等。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分三年支付,每年付1/3,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第一年费用,余款按第一年付款的时间为节点一年一付。八、本项目如有未明确的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第42页正本/副本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绥宁县数据局(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否。(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第43页(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分三年支付,每年付合同总额的1/3,试运行2个月,试运行期间满足业务需求且无重大缺陷,可发起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第一年费用,剩余款项按第一年度的付款日期为节点一年一付。(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三年(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要求:以采购需求中的“售后服务要求”为准。(1)验收主体:绥宁县数据局。(2)验收方式:采购方组织邀请有关单位及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在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以采购需求中的“验收要求”为准。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4页(1)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用。(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无偿配合甲方的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前,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甲方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使用于本协议提供服务人员工资薪酬、加班补助、体检等。若乙方未按照该协议将服务费用依法依规全部用于该项目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召回提供服务人员。(三)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四)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总共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式二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正本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第45页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盖章处),第46页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第47页。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第48页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5】0037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174采购代理编号:TJGJZS-1-2025023采购人:绥宁县数据局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项目概况: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shao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037招标编号:HNSZZFCG-2025-0174委托代理编号:TJGJZS-1-2025023项目名称: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95万元最高限价:29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目编码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C16020000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项2950000.002950000.0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1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给于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详见招标公告。2、电子招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1)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进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点击左侧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4)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注:1.电子系统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第2页2.本项目发布的澄清、修改等所有公告信息请供应商自行在网上关注查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纸质书面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查阅下载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6、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7、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第3页机构提出质疑。9、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名称:绥宁县数据局地址:绥宁县大汉汉园一期4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联系人:尹艳君联系电话:13203292078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0739-8996698,第4页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1款采购项目绥宁县综合管理平台服务采购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是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刘玉键2、电话:18975997565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绥宁县数据局地址:绥宁县大汉汉园一期4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联系人:尹艳君联系电话:13203292078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外网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第13.2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295万元最高限价:295万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以评委确定的时间为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5、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及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按要求签字或印章的。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第18.1款分包不允许第19.1款投标文件副本分数1、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逾期递交上传的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2、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至代理公司,纸质版文件应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文件一致,当纸质版文件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第24.1款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相同并且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采购人信息名称:绥宁县数据局地址:绥宁县大汉汉园一期4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玉键联系电话:18975997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联系人:尹艳君联系电话:13203292078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第33.8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第35.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详见采购需求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第35.2款其他规定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所有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再书面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及代理公司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参与电子投标,可能出现的未知风险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投标阶段均按“供应商”进行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须知、资格审查、评分办法和标准、采购需求、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8页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1投标人应当符合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9页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第10页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的规定,。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和内容见第七章。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第11页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14.1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第12页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13页(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1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9.1、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https://ggzy.shaoyang.gov.cn/)”,逾期递交上传的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19.2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9.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第14页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20.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20.3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建议投标人将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20.4未按本章第20.1款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投标人名称;(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第15页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16页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第17页(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第18页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1优先采购:,第19页(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第20页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3.8采购进口产品,第21页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1合同价款支付(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第22页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第23页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1供应商若有第二章第14.1款规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第24页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二章第14.1款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章第14.1款3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第二章第14.1款4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第二章第14.1款5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或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第二章第14.1款6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第三章第2.3款7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第三章第2.3款8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第三章第2.3款9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第三章第2.3款结论,第25页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本项目不适用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监狱企业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相同并且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26页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27页(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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