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2025)



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11822025CCS00089
二、项目名称: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吕梁方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三巷65号
报价(含税价):575501.46(元)
89.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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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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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
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详见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景慎好(第1包采购人代表),李建德,王云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10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32.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
地 址:汾阳市永和东街9号
联系方式:0358-7503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逸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7号帅科大厦8层808室
联系方式:18636990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
电 话:18636990725

附件信息:

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服务(二次)(发售版).doc370.6K

中小企业声明函510.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1:41

评审专家名单
景慎好(第1包采购人代表),李建德,王云华

总中标金额
¥57.5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海

项目联系电话
18636990725

采购单位
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汾阳市永和东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8-7503599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逸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7号帅科大厦8层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36990725

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822025CCS00089采购人: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逸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服务清单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822025CCS00089项目名称: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81443.51最高限价(元):581443.51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581443.51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佳华街7号帅科大厦8层808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其他事项: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100%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地址:汾阳市永和东街9号项目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0358-75035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逸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佳华街7号帅科大厦8层808室联系方式:186369902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63699072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逸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采购内容对汾阳市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详见清单及商务技术要求。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0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山西逸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太原晋阳街支行收款账号:649378415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注意事项:(1)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3)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指定账户。12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14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的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磋商文件格式’);8.投标人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5磋商小组成员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成交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100%收取 1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总则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人为: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由山西逸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名称为: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2.定义2.1“供应商”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单位。2.2“采购人”指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2.3磋商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302.4磋商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3.供应商资质和合格条件的要求3.1具有本项目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3.3.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磋商文件格式’);3.3.8.投标人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3.3.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的有关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1.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及办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服务清单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7.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8.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2磋商报价9.2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9.2.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9.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3.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月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3.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9.4磋商保证金9.4.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9.4.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9.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9.4.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9.4.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9.4.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9.4.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9.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9.5.1供应商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9.5.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6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四、磋商采购程序10、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11、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11.2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轮报价:(1)在线签到。开标后15分钟内,供应商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开始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3)第一轮报价。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2、组建磋商小组1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的规定。12.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13、响应文件评审13.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应严格遵循本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13.2资格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响应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13.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每个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13.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存在重大偏离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盖章或签字的;(2)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的;(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8)响应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不符;(9)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0)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如有);(1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5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3.6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13.7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3.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磋商程序14.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14.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14.3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14.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5、最后报价15.1报价原则15.1.1最后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5.1.2第二轮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15.1.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5.1.4供应商最后报价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5.1.5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总报价,且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15.2报价符合性审核15.2.1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并做无效响应处理。15.2.2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15.2.3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16、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商务、技术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6.1综合评分原则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和各项承诺、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6.2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具体评审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16.3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的规定,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7、确定成交供应商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7.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17.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7.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18、评审复核18.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18.2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19、磋商过程保密19.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19.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1、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库〔2014〕214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库〔2015〕124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六、签订合同2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25、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6、披露26.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6.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27、询问投标人对政府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7.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8、质疑2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程序提出。28.2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否则不予受理。28.3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提出质疑的日期。2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8.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系统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过政采云系统线上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6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8.7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8.8质疑投标人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提出质疑。28.9招标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电话:同公告通讯地址:同公告28.10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电话:同公告通讯地址:同公告九、违约处罚29、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29.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9.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9.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29.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0、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商务、技术要求的;(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三)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31、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采购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投标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磋商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2、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基本资质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的承诺函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否则,响应无效。9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投标保证金须按照磋商前附表要求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并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10特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职称凭证。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函进行审查3.1投标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投标函须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4.1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5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响应表须按磋商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响应表须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5.3对磋商第四部分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磋商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6.3对磋商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响应均无效。(3)综合评分法评标法中具体分值如下: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0分)(评审小组共同认定)1、企业业绩(10分)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合同案例加5分,最高得分为10分。类似项目为绿化施工管护项目二、技术部分(70分)1、总体方案(2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总体方案应包括(不限于):(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背景、现状和前期工作的解读;(2)把握重点、难点和问题核心;(3)对本项目建设的重点难点及必要性进行分析;(4)政策及行业标准把控;(5)服务准备工作计划:包括:服务准备工作组织和时间安排、技术准备等。总体方案思路清晰;根据以上满足情况赋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各项保障措施简单片面)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2、专项服务方案(10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针对各专项服务方案:包括(1)苗木养护方案;(2)病虫害防治方案;(3)浇水、施肥方案;(4)冬季养护方案;(5)垃圾清运方案等。根据以上满足情况赋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各项保障措施简单片面)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3、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制定完善全面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不限于):(1)质量保证措施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质量目标、保证体系;(2)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包括养护技术、养护管理等);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各项保障措施简单片面)扣1分,扣完为止,无措施方案不得分。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0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不限于):现场采取的(1)安全、(2)环保、(3)消防、(4)文明、(5)降噪等施工措施。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各项保障措施简单片面)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5、服务进度计划保障措施(5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制定完善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包括(不限于):(1)总进度安排计划;(2)各阶段进度控制等内容。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各项保障措施简单片面)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6、劳动力计划安排(5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制定完善劳动力计划安排。包括(不限于):①项目机构人员配备合理,专业性强,岗位职责明确,能够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全面的技术服务人员,有具体的人员明细,包括姓名、岗位职责及专业等内容;②提供项目机构人员相关证书;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人员明细与证书不符;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欠缺;岗位不明确、职责不明确等)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7、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编制合理化建议。包括(不限于)①能够结合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情况,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②国家相关政策及发展战略依据清晰。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三、价格部分(投标报价)(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注:(1)磋商内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计算。3.汇总得分汇总报价评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的合计即为供应商的最后总得分。4.成交人确定:磋商小组根据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5.成交价的确定:成交人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二、采购内容:对汾阳市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详见服务清单;三、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4、验收时间及标准:验收标准附件。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四、技术要求1、日常保洁,落叶、杂物、垃圾及非装饰性树挂等应及时清理,保证卫生整洁。2、浇水分为返青水、封冻水和生长季节浇水。返青水一般在惊蛰前后进行,封冻水一边在立冬前后进行,生长季节浇水贯穿整个生长季节。供应商应安排足够的车辆、人工及其他浇灌设施,干旱季节应临时增加车辆、人工数量,增加作业时间保证及时浇灌。3、施肥应按照“少食多餐”的原则避免出现烧根情况,生长季节可根据气温进行叶面喷施。4、除草工作贯穿整个生长季节,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及时完成。5、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以园林技术防治为基础有机地利用各种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效地把病虫害控制在经济允许的水平之下。达到改善环境,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目的。6、供应商应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杂草、落叶等易燃物,对易发生火灾地段组织人员巡查,重要节日期间组织专人值班。验收标准附件: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城区园林绿地养护考核办法为加强我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改善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园林绿地养护水平,根据汾阳市城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各自管护路段的实际情况,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园林环卫中心。在日常管护工作中承包方应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随时配合各级部门的检查工作。二、园林环卫中心对各承包方的检查、考核分为日常性督导检查和每月考核验收以及综合考核评价。日常性督导检查由园林环卫中心管养股不定期对各承包方人员在岗情况、管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工作完成后承包方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园林环卫中心。整改结果将作为每月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考核、验收工作由园林环卫中心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组根据合同规定的细则进行打分,每周进行一次,取各周的平均分作为当月考核验收得分数。95分及以上为优良,85至9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差。得分情况直接与当月拨付的管养经费挂钩。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全额拨付管养经费,考核为差的拨付80%管养经费,连续三月考核为差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三、除日常督导检查和每月考核验收外园林环卫中心还将以突击检查中发现问题,重大活动期间管养工作完成情况,上级部门、媒体通报、市民反映问题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以上情况承包方如工作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园林环卫中心将以直接通知扣款的形式从管养经费中扣除相应部分。1、承包方未按规定路段配备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脱岗、未按规定着装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100-200元。2、绿化带内不整洁有杂物的、树冠内有非装饰性树挂的、以及公园内园林设施有明显污渍,垃圾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100-200元。3、绿化带内杂草过多,未及时锄草的及有其他植物杂株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500元。4、草坪、绿篱色块、灌木球类未及时修剪或修剪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500元。5、行道树未及时修剪、抹芽除蘖的,下垂枝、侧生枝未及时修剪影响交通的,枯死树、枝未及时处理的,修剪弃料未及时清理的,倾斜树未及时扶正支护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500元。6、病虫害(含菟丝子)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治,造成较大损失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500元。7、有浇灌条件却因人为原因未及时浇灌,或浇灌不到位造成苗木大面积干旱致死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1000元。浇灌过程中严重浪费用水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500元。8、重大活动期间因管护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部门批评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1000元。智慧城管平台发布的案件,经管养股核实排给相关工队,不能够按规定时间处理的,一条案件罚款200元,再次发布仍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0元,直至解除合同。9、由于平时管护工作不到位受到市领导、媒体批评及12345热线举报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1000元。10、遇到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书面督办,发现三次扣款1000元。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部分绿化管护清单详见系统附件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甲方:乙方:为了做好。我中心于年月日对进行了招标采购,中标单位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二、服务范围及要求:1.服务范围:。2.服务要求:。3.技术标准:。三、合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四、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中标价为:。以上价款包含人员工资、机械设备、绿化养护费、园林设施日常保洁费、税金等一切费用。2.结算方式:。5、管护考核验收办法1.甲方根据《城区园林绿地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验收。2.甲方对各养护承包方的检查、考核分为日常性督导检查和每月考核验收以及综合考核评价。3.乙方如工作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将以直接通知扣款的形式从管养经费中扣除相应部分。如乙方连续三月考核评分为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六、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按照协议条款按时支付乙方管护费,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管护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绿化养护区域苗木设施,除因自然灾害等人为因素造成损毁外,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按照协议保质保量完成绿化日常管护所有工作。3、管护施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4、因乙方工作不力或不能严格执行甲方安排的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撤销合同,期间所甲乙双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协议争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双方产生争议,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当地仲裁机关仲裁。八、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的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本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的情形。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招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磋商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甲方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法规有关规定和磋商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供应商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代表:(签字)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中规定的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正本、副本。4.按磋商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开标后撤回投标的;(6)在评标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8)中标后未按磋商、磋商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4.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人民币:元报价(含税价)大写:小写: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标准服务地点项目负责人注: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已标价清单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磋商商务要求磋商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4567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服务要求磋商文件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类似项目案例相关证明资料格式前三年内类似项目案例列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9.技术方案(格式自拟)1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格式自拟)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2.政策性要求(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中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招标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八、供应商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单位名称)的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吕梁方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51.3647万元,资产总额为48.6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阳城商贸物流区绿化养护(二次)企业名称(盖章):吕梁方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05日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吕梁方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1100MAOMTED819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农、林、牧、渔业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8日行业林木育苗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1100MAOMTED819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农、林、牧、渔业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8日行业林木育苗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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