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中标结果公示(华容县林业局2025)



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5月8日

       华容县林业局机关的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5年05月07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5]0035号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1024306-20250423-170

预算金额:595,254.93  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99000000-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为落实国家林草湿荒“十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调查监测制度,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
评分
排名
评审结果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90,000.00
94.07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539,000.00
89.61
2
第二成交候选人

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
523,800.00
78.33
3
第三成交候选人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490,0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晋博 电话:18874765991 地址: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32号
企业类型
大型企业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服务
组织开展全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
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
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符合行业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协议收取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1000 元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专家评委
 任清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业主评委
 熊建华
自行选定
全过程
 

 主任评委
 潘韬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雷广平
电 话:17742505550

 

2、采购人

名 称:华容县林业局机关

地 址: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

联系人:周伟
电 话:18684510543

邮 编:4142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

联系人:雷广平
电 话:17742505550

邮 编:414000
电子邮箱:2277131619@qq.com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现场监督表-035.doc
成交明细-035.doc
035 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zip
报价明细-035.zip

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备注: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9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附件5-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华容县林业局(单位名称)的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2996万元,资产总额为23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南景辉农林生茶料技有限公司曰期:2025年5月6日21031013:100‘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21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备注: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9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华容县林业局的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1672.98万元,资产总额为1821.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南三养安本企业对上述岸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企业名称(盖: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D9日期:220255饭E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²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92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采购单位(盖章)华容县林业局加)开标日期:2025年05月07日项目名称990210100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5]0035号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35代理机构履职情况专家评委履职情况其他异常情况天经采购单位监督人(纪检监察)填表人:磋商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5-035序号投标人项目预算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调整情况1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95254.93元495800.00490000.00大型490000.002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578500.00539000.00型1%485100.003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540000.00523800.00型10%471420.033情磋商小组成员:(签字)2025年05月07日八、最后报价(服务类适用)附件8-1最后报价表(服务类适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35品目分类C99000000-其他服务报价大写:肆拾了元人民币小写:¥40000.2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向剑锋13787139831备注/究院限公司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省农材下业勘察设A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0177020500日期:2025年5月7日八、最后报价(服务类适用)附件8-11最后报价表(服务类适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且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35品目分类C99000000-其他服务报价大写:伍拾叁万玖仟元人民币小写:¥53900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胡孔飞/0731-85581208备注/:01000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方防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河m北游日期:2025年5月6日1+最后报价不需放置在投标文件内,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填写密封后递交,或单独用信封密封盖章后递交。最后报价(服务类适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35品目分类C99000000-其他服务报价大写:伍拾贰万件捌负元人民币小写:52380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按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江庆宁0731-22862889备注系林业/供应商(盖单位章)::00.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2000014021王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5月7日最后报价不需放置在投标文件内,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填写密封后递交,或单独用信封密封盖章后递交。2采购类别:服务类政府采购国招咨面GUOZHAOCONSULTANTS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华容县林业局政府采购编号:华财采计[2025]0035号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3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华容县林业局的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5]0035号3、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354、采购预算:595254.93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款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分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595254.93其他服务为落实国家林草湿荒“十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调查监测制度,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1595254.93□□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节能产品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23日起至2025年04月29日止,每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0时00分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五楼会议室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10时00分4、开标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五楼会议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周伟2、电话:18684510543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采购人信息(1)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3)联系人:周伟(4)电话:186845105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3)联系人:雷广平(4)邮编:414000(5)电话:17742505550(6)电子邮箱:2277131619@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华容县林业局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 联系人:周伟 电 话:18684510543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 联系人:雷广平 联系电话:17742505550 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参采购文件规定相关要求。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采购人组织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磋商邀请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二章第9.2、9.4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按该部分产品报价所占比重,对价格、技术分值按总得分值的优惠比例进行加分。第二章第9.6款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10时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预算:595254.93元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明确写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分开封装,在响应文件递交时一并提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华财采计[2025]0035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GZCG2025-035 供应商名称: 在2025年05月07日10时0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五楼会议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第二章第29.5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2款规定的,按以下进行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本表“第二章第9.2款”,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金额缴纳形式;银行转账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10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名称、地址 采购人:华容县林业局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的项目现场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履行合同地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方式支付方式:由华容县林业局按有关规定支付。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伴随服务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解决争议的方式þ诉讼 ¨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四部分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9 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8 号)(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 号、财库[2008]248 号)(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 号)(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 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岳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岳阳分行黄 颖公司、普惠部总经理18873011060交通银行岳阳分行府东支行蒋莉华支行行长13973004180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顶龙总行副行长18173002929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靖夫总行营业部副主任18273053888农业银行岳阳分行黄立军普惠部负责人18973061212农业银行岳阳分行周 芊普惠部经办人13975036393湖南银行岳阳分行何昌林分行副行长15707306666湖南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张 璐客户经理13707308320巴陵农村商业银行柳 斌总行党委-副行长13789029698巴陵农商行德胜路分理处付素洁支行副行长13907309327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邹鸿志分行营业部副行长18711236688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刘紫薇分行普惠部客户经理19967060009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李润泽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13337309009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谭 丽总经理18773081188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李江天客户经理19573070611中信银行岳阳分行李箐笛公司部客户经理13117516881工商银行岳阳分行杨文韬普惠部负责人13789018303工商银行岳阳分行陈 盈普惠部经办人17872007507岳阳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陈会亮0730-8717032/18907300076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黎子龙0730-8717032/17773021899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张 武0730-5220262/18973170258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一、中标贷的特点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二、中标贷的操作登录入口: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三、业务咨询电话0730-2966626,张女士16673063296,陈工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磋商邀请》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7供应商磋商响应声明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8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备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内容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价,有且仅有一个有效报价;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均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未出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初步评审最终结论备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6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8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8.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8.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8.4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2款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20分)报价(20分)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技术部分(50分)项目实施管理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理解;②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③工作任务安排;④进度计划与技术路线;⑤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技术服务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前期准备方案;②技术支持方案;③外业调查方案;④内业整理方案;⑤成果编制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计划;②质量保障标准及保障程序;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安全生产保障措施;⑤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②响应机制;③响应人员配备;④后期后续服务保障;⑤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30分)团队实力(15分)1、拟投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5分;副高级职称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本项最高计5分。2、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林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5分;具有林业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5分,未提供不计分,本项最高计10分。评审依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重复计分,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类似业绩(15分)1.供应商近三年(以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类似业绩(林草湿荒普查)的,每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合计(100分)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20分)报价(20分)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技术部分(50分)项目实施管理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理解;②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③工作任务安排;④进度计划与技术路线;⑤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技术服务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前期准备方案;②技术支持方案;③外业调查方案;④内业整理方案;⑤成果编制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计划;②质量保障标准及保障程序;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安全生产保障措施;⑤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②响应机制;③响应人员配备;④后期后续服务保障;⑤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30分)团队实力(15分)1、拟投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5分;副高级职称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本项最高计5分。2、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林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5分;具有林业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5分,未提供不计分,本项最高计10分。评审依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重复计分,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类似业绩(15分)1.供应商近三年(以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类似业绩(林草湿荒普查)的,每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合计(100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三、服务方案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报价一览表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八、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检查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9.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9.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9.4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0.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0.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0.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0.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6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1.1.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1.1.2.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1.1.3.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1.1.4.4.付款1、甲方按乙方服务工作量(以乙方服务工作台账为依据,服务由街道(乡)民政办签字盖章认定),并通过甲方审定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据实支付。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无。1.1.5.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6.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1.1.7.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1.1.8.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注意:本采购合同需要在政府采购网上备案,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网备案,上传盖章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延期备案的必须提供采购人对延期的情况说明。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华容县林业局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项目预算:595254.93元二、项目背景为落实国家林草湿荒“十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调查监测制度,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三、服务内容1、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1.1内业数据判读及处理;1.2外业核实举证调查;2.2、林草湿荒普查:1.图斑调查(落实经营管理单位界限、图斑属性赋值核实);2.标记可造林绿化图斑,形成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估空间;3.外业调查,结合影像和档案资料核实变化图斑,无法判读的进行外业补充调查;4.公益林数据更新:将省级以上公益林事权登记、林种等更新到现状数据库;5.样地调查:完成辖区内森林蓄积量106个样地外业调查、数据汇总上报;6.落实管理边界:落实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进行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标注;7.数据库更新(地类对接数据库更新、林草湿荒普查数据库更新);8.成果编制:地类对接成果编制、普查成果编制。(四)提交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1、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样地数据库、图斑数据库等成果数据库、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等。2、统计表。包括反映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植被状况、湿地健康状况、森林草原湿地生产力,以及沙化和石漠化状况、可治理沙化土地及沙化和石漠化土地治理情况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3、专题图。包括林草湿资源分布图、沙化和石漠化土地分布图以及重点区域专题图。4、成果报告。包括普查质量检查报告、成果报告等。四、服务要求1、组织普查的专业技术队伍,其中至少包含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拟配备的相应专业服务团队。2、保密要求: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普查成果的保密工作。3、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购买意外险,服务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五、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验收。六、服务期限及响应时间1、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2、7*24小时实时响应售后服务。7、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八、其他说明1、供应商投标前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本项目采用项目包干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人工、管理、培训、财务、交通、软件服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注:对于上述的本章所有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5: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3、服务方案附件3-1:服务方案(服务类适用)附件3-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六、报价一览表附件6-1: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6-2:分项价格表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八、最后报价附件8-1:最后报价表(服务类适用)附件8-2:分项价格表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5、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6、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8、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8条情形。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单独另备一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查验。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授权委托书须单独另备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标现场查验。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2.0.0.1.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发证机关成立时间营业范围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证书号发证机关体系认证名称名称证书号发证单位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2.0.0.2.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附件2-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附件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5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1、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根据磋商文件中对应的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评审资料。3、按评分细则顺序提供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为方便专家评审,供应商可提供评分索引表并装订至响应文件目录后。序号评审项目证明材料所在响应文件页码三、服务方案附件3-1服务方案(服务类适用)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内容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和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中有正、负偏离的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如果全部满足,也必须注明对“技术/商务的所有条款全部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备注: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9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___年___月___日附件5-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六、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6-1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品目分类C99000000-其他服务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2分项价格表格式自拟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八、最后报价(服务类适用)附件8-1最后报价表(服务类适用)2.0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品目分类C99000000-其他服务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最后报价不需放置在投标文件内,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填写密封后递交,或单独用信封密封盖章后递交。附件8-2分项价格表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0
C99000000-其他服务
595254.93元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型

1.0
490000.0

供应商名称

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0
C99000000-其他服务
595254.93元
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1.0
539000.0

供应商名称

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0
C99000000-其他服务
595254.93元
湖南三乔林业有限公司

小型

1.0
5238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