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排水设施零星维修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5)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关于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7-SZZS-C2025-0018

二、项目名称: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成交优惠率

1
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08078279486B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城通路66号城通商务广场2 幢 317 室
83.93(均分制)
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为做好全街道雨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计划通过年度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街道辖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支管网、农污泵站等排水设施零星维修。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由采购方通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项目经理:黄黎成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9216209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韵翔、孙丹、陈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即100万元以内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08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268号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512-6957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西环路902号(双桥868创意文化产业园)629室
联系人:范万红、刘欣怡、岳楠
联系电话:0512-68832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万红、刘欣怡、岳楠
电话:0512-688327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507-SZZS-C2025-0018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品目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相城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1: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韵翔,孙丹,陈亮

总成交金额
¥0.000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万红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8832715

采购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041437119

代理机构名称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7楼70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万红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9834万元,资产总额为280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9834万元,资产总额为280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5月7日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JSZC-320507-SZZS-C2025-0018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项目名称: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采购类别:工程类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关于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7-SZZS-C2025-0018项目名称: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叁佰叁拾伍万元整(¥3350000.00元)最高限价:投标优惠率≥0采购需求:1、工程概况:为做好全街道雨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计划通过年度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街道辖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支管网、农污泵站等排水设施零星维修。2、项目地点:苏州市;3、质量要求: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由采购方通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7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苏采云”系统下载(网址:http://jszfcg.jsczt.cn/)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05月07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二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西环路902号(双桥868创意文化产业园)629室邮编:215000联系人:范万红、刘欣怡、岳楠联系电话:0512-68832715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5、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兴太路268号联系人:陈亮电话:0512-695703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西环路902号(双桥868创意文化产业园)629室联系方式:0512-68832715联系人:范万红、刘欣怡、岳楠电话:0512-68832715目录一、前附表1二、供应商须知3三、合同文本14四、磋商需求46五、评审办法57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0一、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2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3建设规模见工程量清单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合格6发包范围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施工7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由采购方通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8资金来源财政9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由各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磋商响应单位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10磋商文件份数成交单位成交后一共需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四套。11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1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需提交,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保函形式)提交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提交。(竣工验收后返还)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3:3015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时间:2025年05月07日13:00~13:3016磋商时间、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7日13: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17评审会时间:2025年05月07日13:30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二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18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即100万元以内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0850.00元19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5,67591006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43号公示内容执行,根据预算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按1.5%计算,100-500万部分按1.1%计算)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组成:10.1封面10.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六附件格式)10.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六附件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六附件格式);10.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六附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六附件格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投入专用设施设备清单;(格式自拟)(7)《安全责任承诺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格式见六附件格式);(8)《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格式见六附件格式)10.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1)施工方案;(2)项目人员及设备配备;(3)响应单位综合实力;(4)《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六附件格式)(5)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格式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劳动合同、业绩合同、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注:(1)响应文件由文件组成中“10.1-10.5”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提交上述“10.1—10.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对响应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判或评分。(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最后报价时间为十五分钟,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4.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4.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4.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4.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4.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三、合同文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付款人(全称):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为做好全街道雨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计划通过年度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街道辖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支管网、农污泵站等排水设施零星维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由采购方通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签约成交优惠率为:%。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苏州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管处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付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招标文件;(2)发包人或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及招标控制价;(3)经发包人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4)其他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提供给承包人的用于施工的其他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的除永久的其他临时占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城区相关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现行最新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2、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工程无国外标准和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同一类的文件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涉及技术要求方面则以标准高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最迟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现场人员组织机构图);(2)招标工程量清单偏差报告书;(3)工程检测方案及检测工程量清单;(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5)按季度编制的支付分解表;(6)专项施工方案(7)深化设计方案及图纸;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1)第1、3、4、5项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2)第2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3)第6、7根据进度情况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合同相关条款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现状已有交通条件处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根据现状条件,进场时按发包人要求。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发包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业主权利,监督本工程各参建方的各项行为,控制本工程的实施全过程,对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有决定权,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到位,承包人已自行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现场条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水水源和用电电源接驳点,其余由施工单位自行架设或铺设,并满足施工要求,接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自行缴纳水电费。(3)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以踏勘现场为准,承包人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发包人配合。(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需要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协助收集,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所需的有关证件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共同办理。(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正式开工前,书面提供、现场交接。(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正式开工前。(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安全保护工作:承包人负责处理,如有费用支出由相关责任人承担。(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承包人还应配合发包人负责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及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配合发包人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的相关手续以及负责进行工程移交。(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如工程实施期间国家、省、市有新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见证取样送检方案等,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可靠性负责。(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及苏州市规定的其他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供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苏州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各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光盘,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苏州市城建档案馆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承包人还应配合发包人负责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及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配合发包人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的相关手续以及负责进行工程移交。(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如工程实施期间国家、省、市有新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见证取样送检方案等,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可靠性负责。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正式开工之前二日,完善细化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人员进场计划及当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要充分考虑邻近工程的进度情况。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方全权负责,并在报价中考虑相应费用。承包人必须提供和维修整个工程期间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过路行人的安全。因承包人未设置以上照明、围栏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施工期间对居民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保证完成100%工作量所采取的对居民协调工作的各项措施必须详细、全面、可行;保证居民的通道畅通,施工场地的卫生,控制噪音及三废的排放,负责施工场合的治安保障工作,以上所有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标示标牌等指示设施,费用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③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偿提供业主办公室1间,监理办公室1间,监理宿舍1间;每间办公室面积不小于15平米、并配备不少于3人办公的桌椅、2只标准文件柜和空调、网络等,同时提供一间面积不小于50平米的公用会议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苏州市、相城区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交通、环卫、防噪音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办理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处理,如有费用支出由相关责任人承担。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按环卫、城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施工后做到工完场清。承包方在工程实施期间负责每天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所有地面和地下建筑垃圾、建筑杂物、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如承包方不作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地施工余料或废弃物(含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苗木等)不得在现场丢弃,否则,承包人按2000元/次作为违约金无条件支付。⑧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费用按规定各自承担。B、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2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偏差报告书,并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造价人员进行核对;C、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工程试验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项目和数量),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后签订。D、承包人负责办理防雷检测、白蚁防治等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各类工作,相关费用按地方规定执行。若承包人未能及时办理或因承包人原因未能一次完成的,相关费用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E、承包人负责核对施工图纸中相关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形状,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负责室内所有机电安装综合管线排列,室外综合管网排列,所有管线排列后经发包人及设计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F、承包人负责在工程建设期间拍摄、制作声像及影音资料,尤其是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声像及影音资料要求保证及时、完整、高质,声像及影音资料制作。G、承包人在室外管网开始施工前,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室外管网接驳点位置、标高进行校核,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H、承包人应保证现场关键部位的施工连续性,当上述关键部位施工中出现断电等情况时,承包人应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保证连续施工。柴油发电机组的租赁费、进出场费及燃料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总价中。I、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或监理人)的管理与监理。对无故不服从监理指令的行为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0.3—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J、承包人应配合做好地下室预埋管线的封堵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支付申请,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有关事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万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缺勤一天支付2000元/天。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万元。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从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000元/天,30天内不更换的,发包人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处理,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书面向监理人、发包人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监理合同规定的所有权限。但下列权限需发包人书面认可有效:A、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B、调整批准的监理规划;C、调换总监代表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D、签发开、停工令;E、处理施工索赔问题,审批工期延长;F、审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费用。G、其他可能导致签约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的书面文件。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办公室1间,配置空调办公座椅等设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按照通用条款执行;(3)按照通用条款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安全事故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其他安全施工事项:承包人除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6.1.3条内容要求实施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A、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管理等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8】5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需要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补助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均应含在合同价款中。B、承包人应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同时接受行业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注意施工场地及周边高压电线、地下电缆、地下管线等可能带来施工安全隐患的问题,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C、承包人必须提供和维护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标志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过路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因承包人未设置以上照明、围栏、标志设施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与当地治安管理部门沟通,制定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进场后7天内上报施工场地治安管理方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除满足《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标志标牌设置:施工告示标牌及施工标志、交通警示指引标志等规格统一,设置在各交叉路口,并设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标牌、横幅标语和彩旗等。承包人必须加强现场标志、标牌管理和保护,如发生偷盗或损坏及发生交通安全纠纷的,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2)道路保洁和养护:承包人须负责施工区域的保洁工作,包括施工期间地面保洁及其日常养护工作,所发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禁止堆放在施工区域外。施工出入口要保持清洁,现场设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及时进行清扫,保洁人员必须身穿专用反光服装;车辆出入和在运输途中,要防止砂石料、砼、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者流溢。如因保洁或养护不到位招致投诉,发包人除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处理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元/次。3)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处理:弃土、建筑垃圾必须由承包人运出施工现场,严禁任意丢弃。如有发现,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元/次。4)雨污水管维护:工程施工期间,需保持工程范围内雨污水管通畅,施工期间雨污水管道的养护疏通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严禁发生雨污水管道堵塞、溢流的现象,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元/次。工程竣工时,相关单位将做一次全面检查,不合格者发包人将拒绝竣工验收。5)文明卫生:必须保护施工区域内外环境,施工人员穿着和行为要文明。在现场要设置定点的垃圾桶,每天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外运,严禁堆放现场或在其他地方任意丢弃。承包人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施工人员讲求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市民安全文明守则》及《治安管理条例》,杜绝违法违纪,并不得有赤膊,穿短裤、打群架、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如由于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差招致投诉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元/次。6)扬尘和噪声控制:承包人应根据苏建质【2014】39号文要求,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仲,如未达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加强施工区域(包括临时道路)洒水等降尘措施;如因降尘、防噪措施不到位招致沿线单位投诉,发包人除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外,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元/次。7)临建设施:工地现场搭设办公临建设施要与施工区域分开设置,彩钢板房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围墙应采用坚固、安全、整洁、美观的双层夹心彩钢板或砌体围墙,并符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如砌体围墙内外侧均应粉刷及涂料),设置宣传及公益广告,费用包含在临时设施费用。8)承包人需按苏州市、相城区有关规定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在相城区举行重大活动时,根据发包人要求,需积极做好道路保洁、交通畅通、施工噪音等方面的临时突击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甲供设备进场计划。②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招标方案及招标计划。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20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正式开工前一周。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签署的施工合同备案表,如不能按期备案,给建设单位造成工期延误的,需每天支付发包人合同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点五/天,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材料设备合同价的1%收取。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推荐品牌或发包人书面要求的。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包括临时占地所需的费用),发包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包括但不限于砼、砂浆试块标准养护室等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砼试模、砂浆试块试模、坍落度测试仪、砼回弹仪、砂浆回弹仪,试块养护箱等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需要进行现场试验所需的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相关变更、材料采购等流程办法按相城区政府及相城太平街道等文件执行。政府投资工程有关变更的处理办法执行《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相政发【2019】8号)、《太平街道政府(集体)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相太办〔2025]16号。承包人应及时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施工图纸(如有)的工程数量进行校核,如两者的误差额达到《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备案起点时,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向发包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否则工程结算时对因此造成的造价增加将不予认可。工程设计变更或发包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对工程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价款纳入竣工结算,以最终审计为准。工程变更实行“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工程变更的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方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计算后按照成交下浮率进行下浮,为结算综合单价;d)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且无法按计价办法计算的,由承包方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4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商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实施前28天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工程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工程预算中不计取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A、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B、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本条仅限于规费、税金的调整,文件规定执行日签的完成工作量按原标准,文件规定执行日之后的完成工作量按新标准执行。C、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未确认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单价按预算编制当期的人、材、机价格结合计价表、取费标准组价后,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不可竞争费、预留金和暂估价除外)。D、有两项以上施工内容组成的清单项目,当其中的部分项出现变更时,仅调整变更项的单价,其余不变,变更项的单价确定办法同上。E、若材料(或品牌)变更,施工工艺不变,仅调整材料(或品牌)单价,投标报价中有相同品种的采用投标价;没有投标价的,只调整两种材料(或品牌)同口径市场价的差价。调差计算方式:(新用材料市场价-原材料市场价)*(1-中标下浮率)。F、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当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其(工程量调增或减少超过约定幅度)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具体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则按照超过规定比例的工程的综合单价执行较低的综合单价(指以造价管理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办法予以编制并乘以(1—中标下浮率)所得的综合单价与中标综合单价中的较低者);工程量减少则按照超过规定比例的工程的综合单价执行较高的综合单价(指以造价管理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办法予以编制并乘以(1—中标下浮率)所得的综合单价与中标综合单价中的较高者)。G、除下列情况发生按照约定调整及政策允许调整的通用措施项目外,通用措施项目费用按投标报价包干。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提供工程量的措施费按实调整,按“项”计取的措施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调整。H、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差价不予调整。I、如果发包人提供的清单项目,其中工程量清单描述中部分子项在实际施工中未发生,则该子项的费用按造价管理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办法编制的预算价格(含规费、税金等)乘以(1-中标下浮率)后扣除,不计取配合费。J、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如出现材料、设备与本招标文件变化较大的情况,发包人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当发包人自行招标采购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负责加工、安装时,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材料、设备的保管和保护等工作,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安装费除外)。当发包人自行招标采购材料、设备,须由承包人与材料、设备的供货商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时,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材料采购费、保管费等任何费用(安装费除外)。上述情况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时应予以充分考虑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如有另行约定)。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采用的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或其他)。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已完合格工程量计算。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否。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如有(另行约定)。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竣工后的第二年支付不超过实际工程量的20%,第三年度支付审定结算金额的20%,第四年度按审定结算金额结清工程款。年度款项一般在下一年度春节前支付。(本项目付款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和相城区政府相关要求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和相城区政府相关要求执行。(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相关要求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0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0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如有(另行约定)。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工程进度情况同比例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将需要整改部分全部整改到位,并将工程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呈交发包人,按照相城太平街道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移交手续,发包人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接受证书。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价的万分之二/天。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如有,另行约定)。(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承包人;(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承包人。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如有,另行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发包人书面要求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工程竣工验收证明;2)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3)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4)水电费扣款明细;5)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6)违约索赔资料;7)有关招标,投标文件文件(含电子,软件版)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苏州市相城区政府及相城太平街道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苏州市相城区政府及相城太平街道相关规定执行,当审计核减率超过15%时,合同结算金额在原来约定下浮率的基础上,再次下浮审计金额的2%作为最终结算金额;当审计核减率超过30%时,合同结算金额在原来约定下浮率的基础上,再次下浮审计金额的5%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本工程结算以相城太平街道审定并经相城区审计局抽查、复审后的审计结果为准;如工程结算核减超过总价7%,则超过7%部分的核减造价按4%计算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漏项引起的核增造价不得抵冲),上述费用作为施工单位的让利,由审计机构在审定工程总造价中直接扣除,建设单位按扣除上述费用后的审定造价支付工程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苏州市相城区政府及相城太平街道相关规定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详见质量保修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质量保修书。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及利润不计。(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处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及利润不计。(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及利润不计。(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不按照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而擅自使用,隐蔽工程未按规范要求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通过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处以违约金1000元/次。发包人如在现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的,处以违约金1000元/次。此违约金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不予返还。(2)承包人应根据总工期制定严密的节点工期、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如不能按时完成经工程师审核的周进度计划的,处1000元/次违约金。当月如能完成月进度计划的,当月的周进度违约金返还。不能完成月进度计划的,另处以2000元/次违约金。累计两次无法完成经工程师审核的月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可要求更换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并处以10000元/次违约金。如承包人能在合同要求工期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此违约金在完工时返还。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合同专用条款各项中规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导致项目施工无法正常开展的。2、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经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按投标文件计算工程费用的50%(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计取,并由承包人清场),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不计。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45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未履行施工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人员(包括甲方聘请的第三方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无。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另行商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另行商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另行商定。其他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相城区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一、造价(费用)及变更类1、投标报价应已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管理、文明施工措施费、劳保费、保险费、税费以及承包人应有的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自行考虑材料市场价格,确定投标单价和合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约定响应单位风险范围内所报价不再调整(合同明确约定可调的部分除外)。2、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2014定额取费,机械进退场按一次考虑,如果承包人自报的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更多或更大的施工机械进场,由投标方在投标总价中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3、因承包人原因而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签证。发生清单以外的签证,按发包人和苏州市、相城区有关规定审批,结算时按投标文件同比下浮。工程所需水电费由施工队承担。4、该工程在未竣工验收且办理完移交手续之前所发生的安保看护费、防盗、防洪防台风等一切费用,请承包人在措施费及风险费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有任何费用上的增加。5、承包人应在工程全过程中担负协调的责任:为发包人指派的配套工程分包商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之施工条件及设施,如因协调不够而造成损失或费用,发包人将不予承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指派的分包商提供下列现场设施及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提供正常施工所需之一切合理设施如脚手架井架塔吊等;(2)根据总工期目标及时提供合理的施工及材料堆放场地、作业面及作业时间;(3)提供足够且合适的存储区域,供存放送至工地的材料与设备;(4)提供垂直、水平运输设备或其他装运设备和脚手架;(5)提供临时供电、供水接入条件;(6)提供垃圾的集中堆放处,分包商必须把垃圾运送到工地内指定安放位置并定期清理;(7)提供整个工地的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对于业主直接分包的队伍,安全文明管理应纳入管理范畴。(8)施工、材料及各项验收资料的配合签字、盖章。6、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结算时暂定价材料只计取价差。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7、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工期要求:按合同总工期完成,节点和竣工工期拖延一天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一点五扣除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5%。8、工程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进行处理。否则,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9、因承包人原因而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发包人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均享有对承包人的索赔追偿权利。10、承包人应结合工程量清单及时组织施工材料,如有材料供应不上,确需换材的,所换材料不得低于原标准,并应提前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所造成的材料差价由承包人承担。11、承包人应做好工人工资的发放工作,如因本工程劳资问题引发社会事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关。如承包人不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或劳资问题处理不当,导致工人直接向发包人追索或给发包人造成不利影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不高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并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将相关款项扣除。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临时水电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移交承包人使用后,由承包人负责看管、维修、安保等相关工作,非正常使用造成相关设备、设施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承包人归还前概不负责。13、对实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变更签证,承包方必须留下可证明相应工作量的影像资料,结算时如无影像资料或提供资料无法反映相应的工作量,结算审核时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方权利进行处理。14、施工过程中对于业主及监理提出的质量、文明、安全或环境保护的整改要求,承包人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然无法满足要求时,每发生一次,承包人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15、承包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安全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应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包人对工程事故不负任何责任。16、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28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17、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若材料(品种、品牌或规格)发生变更,施工工艺不变,仅调整材料差价。18、若承包方报价表中涉及变更的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预算价,发包方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方的原则处理:a)以新增单价替换投标综合单价的,变更后的综合单价=新增单价(尚未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投标综合单价/预算综合单价;b)该清单子目取消的,扣除的综合单价=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19、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方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计算后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为结算综合单价;d)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且无法按计价办法计算的,由承包方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20、在项目开工前,需通过书面方式确认各单位签字人。21、如招标时有材料品牌表,承包人施工时须使用材料品牌中的品牌或经甲方及监理同意的同档次品牌。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将使用材料品牌书面报至甲方及监理,并经甲方及监理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除甲方同意外不得更换品牌。原投标综合单价中的品牌材料应业主要求变更时,结算时按业主方确认后的变更品牌材料价格替换原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品牌材料价格,该材料价格指按预算中的相应品牌材料单价而非投标报价中的品牌材料价格。22、临时工程的布置应配合分段施工要求,总承包商须在需要时无偿予以调动。临时工程拆除后,总承包商须修复受影响地方。23、以下情况暂停付款:①未按规定要求报送月工报表及其有关信息资料不实的;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尚未处理完毕;③管理不善,建设资金使用中造成严重浪费的;④款项挪作他用。⑤其他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24、工地上的生活污水及废水应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临时排污须由承包商负责接通至市政污水主井,并向相关部门报批开通且承担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承担有关污水管网连接中的一切责任。25、合同条件中有关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在实际发生时,承包人应根据情况自行调整,发包人只视情况考虑工期问题,不承担窝工、施工机械停用等方面的损失。26、响应单位应填但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如实际未实施,结算时按预算的该项目合价*(1-中标下浮率)在分部分项部分扣除。27、本工程禁止转包,如果发现,建设单位将终止、解除施工合同。28、本工程如需搭建临时围墙,该费用包含于投标总价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围墙原因向发包人追索费用,并承诺施工现场满足相关文明施工要求,否则扣除承包人相关文明施工措施费。29、工程(包含所有分项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做好保护和防盗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如因承包人保护不当造成已完工程或相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此部分费用。30、施工中的所有降水及排水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包干,结算不予调整。31、对于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者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所采取的一切施工工艺、材料、技术方案,且原设计图纸或变更中也未注明的,将认为是乙方的施工措施考虑,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2、大型土石方部分的运距(含场外)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33、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清单中,除脚手架及模板外,合同范围内的措施项目由响应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自行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34、因进度提前,施工条件天气变化等所有因素引起的措施费用增加,承包人充分考虑,发包人不予调整增加。二、施工管理类1、本工程系公开招标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签订合同必须遵守之条款,若其他书面文件产生与招标文件相悖的内容,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将得到优先执行。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要求达到市级文明或省级文明工地。如达到,建设单位不支付省级标化增加费。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如承包方争创市优、省优、国优工程,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3、承包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必须为承包人的在职职工,在工程现场以及工程例会上必须到场,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及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关损失。4、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的质量、文明、安全或环境保护的整改要求,承包人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然无法满足要求时,每发生一次,工程师有权扣除相当于两倍该相应工作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另外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5、承包人必须做好工地周边相邻的所有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各类综合管(杆)线、绿化景观的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监理批准的方案进行操作,因野蛮施工损坏已有绿化或其它设施,业主将不予承担。6、在假日或任何其他法定休息日:承包商被认为在他的工作进度计划中已为一切公认的节日、假日或任何其他法定休息日留有余地。规定的合同期被认为是包括这些日期在内,有关这些问题不再考虑任何延期或额外费用。如果承包商接到指令在法定假日以外的日期停工,发包人将给以适当延期以补偿中断的工作,但不予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补偿。7、承包人管理人员不适应或不能胜任本工程任务者,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适合人选。8、承包人搭建的临设工程结束后应负责拆除(塔吊等基础部分如发包方要求也应负责拆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9、承包人员工都应是在各自行业内具有相应资质、技能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受雇于现场或工程的有下列行为的任何人员:①经常行为不当或工作漫不经心的;②不能履行义务或现场玩忽职守的;③不遵守合同约定的;④有损害安全、健康或有损坏环境保护行为的;⑤打架斗殴、酗酒、盗窃等行为不检点的;10、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更换资质业绩需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项目经理。1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临时道路,承包人使用期间应进行妥善保养、保修,因保养、保修不及时或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修理不及时导致发包方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赔偿损失。三、施工处罚类1.如果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或其他管理人员未能很好履行其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应在收到该撤换要求后7日内更换,同时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以下金额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3万元/人次;其他管理人员1万元/人次。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全部结算资料。结算资料移交后不得再行增补结算资料。因结算资料不全引起的结算造价的误差,由承包人负责承担。3.所有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的违约金或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无需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以直接在竣工结算中扣除。4.如果项目部主要人员未能很好履行其职责,发生违约行为时,发包人将会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或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同时对承包人处以下列违约金:(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不到位,经批准认可的保证体系人员(主要人员如: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未保持健全,每缺一人,结算时扣除合同价款0.2‰作为违约金。(2)对监理人员签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每次应支付合同价款0.2‰作为违约金。(3)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每次支付工程款1‰的违约金。(4)发生质量事故未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同意自行处理者每次扣除合同价款0.2-0.4‰作为违约金。(5)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意作假者,每次扣除合同价款0.2‰作为违约金。(6)对有意偷工减料者视其程度扣除合同价款0.2-1‰作为违约金。(7)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另行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永久缺陷者另行支付违约金。5、发包人、管理公司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通知单形式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处理,拒不整改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RMB5000元/次;逾期处理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RMB5000元/次,直至处理符合要求。6、业主(或监理)在现场如发现下列违规现象时,业主(或监理)将予以拍照记录,同时从承包商的到期款项或快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按规定扣除违约金。7、加强施工区域(包括临时道路)降尘控噪声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边企业和居民的影响,如因降尘、防噪措施不到位招致沿线单位市民投诉,发包人除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外,每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2000元作为违约金。8、道路保洁和养护:承包人须负责施工区域的保洁工作,所发生费用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禁止堆放在施工区域外。施工出入口要保持清洁,现场设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及时进行清扫,保洁人员必须身穿专用反光服装;车辆出入和在运输途中,要防止砂石料、砼、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者流溢。如因保洁或养护不到位招致投诉,发包人除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处理外,扣除承包人人民币2000元/次作为违约金。四、其他1、保险凭证:承包人应在申请第一笔工程款项时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为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以及分包人及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工伤保险、第三方人员(包括甲方聘请的第三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施工现场全部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设备财产保险等。2、本工程承包人已将与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考虑到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根据《2018年苏州市建筑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要点》要求,项目现场必须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4、施工围挡:本项目围挡施工须满足相住建管〔2018〕7号文件规定。5、以上合同内容如项目不涉及相关事项的(如报建等),以项目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四、磋商需求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7-SZZS-C2025-0018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采购项目名称:太平街道2025年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四、采购预算:叁佰叁拾伍万元整(¥3350000.00元)五、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单价限价(含税)元管网维修1拆除路面1、路面锯缝m215.902拆除路面1、材质:路面结构层2、厚度:综合考虑m316.123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建筑垃圾2、运距:运距响应单位自行考虑m391.334建筑垃圾处置费建筑垃圾处置费t136.945挖沟槽土方1、土壤类别:自行考虑 人工配合机械开挖2、挖土深度:2m内m317.006挖沟槽土方1、土壤类别:自行考虑 人工挖土 2、挖土深度:2m内m374.777回填方1、填土夯实 槽、坑m320.128回填方1、填方材料品种:7:3砂石m3328.539回填方1、管道混凝土包固2、标号C25m3714.4410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现场挖出不利用土方2、运距:运距响应单位自行考虑3、含土源消纳费m386.0711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厚度:20cm3、含养生m2131.0012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2、厚度:30cm3、含养生m2188.7313沥青混凝土1、7cm中粒式沥青m2102.3014沥青混凝土1、4cm细粒式沥青 石灰岩m264.5415块料面层1、3cm厚花岗岩2、30厚1:3水泥砂浆找平3、15cm厚C25混凝土基层m2300.4616块料面层1、6cm人行道板砖2、30厚1:3水泥砂浆找平3、15cm厚C25混凝土基层m2202.9517塑料管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管道基础采用20cm中粗砂,满沟槽回填中粗砂至管顶以上30cm2、材质及规格:D225*10.8PE直壁管3、闭水试验m356.1918塑料管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管道基础采用20cm中粗砂,满沟槽回填中粗砂至管顶以上30cm2、材质及规格:D315*15PE直壁管3、闭水试验m524.3019塑料管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管道基础采用20cm中粗砂,满沟槽回填中粗砂至管顶以上30cm2、材质及规格:D400*19.1PE直壁管3、闭水试验m733.9020塑料管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管道基础采用20cm中粗砂,满沟槽回填中粗砂至管顶以上30cm2、材质及规格:D630*30PE直壁管3、闭水试验m1459.1921塑料检查井1、检查井材质、规格:Ф450流槽式系列井座,采用一次注塑成型塑料检查井 深度2m以内2、井筒、井盖、井圈材质及规格:井座采用PPB材质,井筒采用轴向中空平壁管,规格为Ф6303、底座加固:10cmC25砼垫层,井身四周包固C25砼至底座管径的一半高度4、井盖周边加固:5cm碎石垫层+20cmC20砼5、防坠网:防坠落网单绳拉力大于1600N,耐冲击500焦,静态承重300kg6、做法:详见图集08SS5237、相关说明1:含接井所需的相关配件8、相关说明2:井盖、井座另行计价,不计入本子目,防坠内盖不另行计价,含入本子目内座1434.1422塑料检查井1、检查井材质、规格:Ф630流槽式系列井座,采用一次注塑成型塑料检查井 深度3m以内2、井筒、井盖、井圈材质及规格:井座采用PPB材质,井筒采用轴向中空平壁管,规格为Ф6303、底座加固:10cmC25砼垫层,井身四周包固C25砼至底座管径的一半高度4、井盖周边加固:5cm碎石垫层+20cmC20砼5、防坠网:防坠落网单绳拉力大于1600N,耐冲击500焦,静态承重300kg6、做法:详见图集08SS5237、相关说明1:含接井所需的相关配件8、相关说明2:井盖、井座另行计价,不计入本子目,防坠内盖不另行计价,含入本子目内座2095.6623沟盖板、井盖板、井圈1、部位:道路范围2、井盖座材质及规格:700*700D400级圆形钢纤维混凝土井盖、座3、工作内容:井盖座购置、运输、安装4、工程量计算规则:数量以“套”计量套450.1524沟盖板、井盖板、井圈1、部位:绿化带范围2、井盖座材质及规格:700*700C250级圆形钢纤维混凝土井盖、座3、工作内容:井盖座购置、运输、安装4、工程量计算规则:数量以“套”计量套375.5225雨水口1、砖砌窨井720*320,井深度1m内2、10cm厚C15混凝土垫层 10cm碎石垫层3、M10水泥砂浆砌筑 井内侧1:2水泥砂浆抹灰4、井盖座 D400级座900.0326临时封堵1、D600以内气囊水下封堵;2、含有毒气体测试、通风、清障、封堵、拆除等处1141.0627临时超越1、作业方式:施工单位自行确定,保证施工期间临时翻水满足要求2、以处为单位,价格包干,结算不调整处1597.4728接驳1、接驳方式按现场,费用包干;2、含有毒气体监测费用;处2282.1129绿化恢复1、结合现场综合考虑,费用包干m2114.1130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含转运费)项24557.4531施工护栏施工围挡 包干 结算时不调整项45559.9332排水、降水1、沟槽排水2、管径综合3、包干 结算时不调整项15186.6333潜水员应急封堵1、DN300-DN5002、检测、封堵、清理处2282.1134潜水员应急封堵1、DN600-DN8002、检测、封堵、清理处3993.6735潜水员应急封堵1、DN900及以上2、检测、封堵、清理处5705.2636窨井注浆修复1、井深2m以内2、检测、修复、清理座3993.6737窨井注浆修复1、井深4m以内2、检测、修复、清理座6275.7838窨井注浆修复1、井深6m以内2、检测、修复、清理座8786.1039窨井注浆修复1、井深8m以内2、检测、修复、清理座11410.5140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1、点状修复-DN3002、检测、修复、清理处3428.3041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1、点状修复-DN4002、检测、修复、清理处3735.8642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1、点状修复-DN5002、检测、修复、清理处5108.8643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1、点状修复-DN6002、检测、修复、清理处5497.6144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1、点状修复-DN8002、检测、修复、清理处7802.4445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1、点状修复-DN10002、检测、修复、清理处8718.1146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2002、检测、加固、清理m1030.9047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3002、检测、加固、清理m1351.2748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4002、检测、加固、清理m1702.8749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5002、检测、加固、清理m2096.6850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6002、检测、加固、清理m2770.3551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7002、检测、加固、清理m3210.6152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8002、检测、加固、清理m4060.1253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9002、检测、加固、清理m4872.6754CIPP紫外线光固化(或FIPP热塑法)1、点状修复-DN10002、检测、加固、清理m5528.0455短管置换DN2501、检测、加固、清理2、置换材料1.25厚的PE管m2053.8956短管置换DN3001、检测、加固、清理2、置换材料1.25厚的PE管m2282.1157短管置换DN4001、检测、加固、清理2、置换材料1.25厚的PE管m2738.5358短管置换DN5001、检测、加固、清理2、置换材料1.25厚的PE管m3651.3759短管置换DN6001、检测、加固、清理2、置换材料1.25厚的PE管m4107.7860离心式泵1、名称:水泵拆除、安装2、功率2.2Kw台2853.6261离心式泵1、名称:水泵拆除、安装2、功率3.0Kw台3279.1762焊接法兰阀门1、名称:法兰闸阀拆除、安装2、规格:DN80个580.5163焊接法兰阀门1、名称:法兰闸阀拆除、安装2、规格:DN100个781.8464焊接法兰阀门1、名称:法兰止回阀拆除、安装2、规格:DN80个532.3165焊接法兰阀门1、名称:法兰止回阀拆除、安装2、规格:DN100个647.0366钢管管件制作、安装气囊封堵个1708.0167普通交流同步电动机水泵检查接线2.2Kw台332.5268普通交流同步电动机水泵检查接线3.0Kw台332.5269物位检测仪表不锈钢 卡箍玻璃管液位计 L:1100mm台444.9270控制开关水泵智能控制器更换个926.8271物位检测仪表浮球液位控制器更换台400.2772接触器接触器MCCB 63/3P 16A更换台699.8773隔离开关隔离开关更换INS 32 4P组970.3974轨道泵站导轨更换项1138.6775维修人工维修人工工日240.2476脚手架搭拆脚手架搭拆项85.28说明:(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最终成交优惠率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不予改动。(2)实际工作内容的价格结算方法:实际结算单价=单价限价*(1-成交优惠率)。(3)具体实施的服务项目暂不确定,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将单次项目以指令单形式分别发送给成交单位实施,最终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列入结算,并按照成交优惠率下浮,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为准。(4)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遇采购文件单价限价中未列明服务事项,则按照相关计价规范、计价定额等计算其综合单价(含规费、税金等全费用单价),实际结算单价=综合单价*(1-成交优惠率)。注:相关计价规范、计价定额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江苏修缮定额》(2009)、《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201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六、采购内容:1、本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2、工程概况:为做好全街道雨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计划通过年度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街道辖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支管网、农污泵站等排水设施零星维修。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由采购方通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要求:合格。6、质保期:两年。7、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组人员配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预算编制依据:1)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现行等相关文件规定。2)甲方提供的清单;3)江苏省、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及通知等;4)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苏建函价【2025】66号文件执行;9、其他说明:(1)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临时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施工所需的办公、生活、生产等一切临时设施)搭设场地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需在工程红线外搭建临时设施,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3)充分考虑施工难度,对于本工程使用的特殊机械设备及设备辅助费用一并报入措施费中,竣工结算不再调整。(4)规费、税金按苏州市有关文件规定计入;(5)本工程风险费综合考虑在报价中;(6)所有清单除满足清单描述外,还需满足图纸设计(如有)及招标要求(含技规)。七、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付款步骤: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竣工后的第二年支付不超过实际工程量的20%,第三年度支付审定结算金额的20%,第四年度按审定结算金额结清工程款。年度款项一般在下一年度春节前支付。(本项目付款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2、磋商响应单位所提供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招标技术规范及要求。3、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按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范要求及服务内容。4、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①本采购文件、最高单价限价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③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④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⑤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⑥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⑦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⑧其他的相关资料。(2)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3)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4)竞争报价时,对所投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的为无效响应。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有成交单位承担。5、小额工程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工程变更的,按照工程变更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向相关部门申请项目结算评审,由相关部门对其工程结算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6、合同备案要求:(1)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小额工程项目,除了需在财政部门采购管理科进行合同备案外,还需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招标部门按要求进行项目登记、合同备案等工作,否则无法办理相关工程监管手续;(2)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小额工程项目,只需在财政部门采购管理科进行合同备案即可。7、下列各项费用应包含在磋商响应报价中:(1)施工及生活临时用水由成交单位自行安装施工用水管道及水表(采购单位提供给水接驳点),费用均须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2)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由成交单位自行安装施工用电设施(采购单位提供用电接驳点及计量电表)费用均须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3)为保证安全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实施的围栏、硬化、保卫、看护、夜间照明等措施工作;发生任何事故所需承担的一切责任及义务均由施工单位承担;(4)因施工造成的周边的设施、设备及其他附属物的污染、破损,施工单位须进行复原或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5)建筑物、构筑物等场内外原有事物的排险加固费用;(6)场内障碍物(含裸露及埋藏的垃圾、地表植物)的清除、外运及换填费用;(7)施工垃圾外运费用,倾倒地点应符合苏州相城区的规定;(8)运输线路上的道路维护、保洁费用;(9)施工拆除废料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外运,施工综合报价必须包含垃圾外运费用;(10)根据苏州市、相城区有关规定办理与施工生产相关的申请、审批、保证、批准手续所需的费用;(11)通过现场踏勘,作为有经验的供应商可预见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12)响应单位须考虑节假日施工措施费用;(13)上述工作内容无论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供应商均应将所需费用包含在响应总价中。施工中此类项目均不予计量工程量。8、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验收。七、政策执行(如涉及)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1.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相关政策(如涉及)2.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发布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2.2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报产品单价,且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选择最新一期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参数),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2.3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①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评审办法一、磋商成交原则:(一)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1-优惠率)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四)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候选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根据评标综合统计,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报价不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成交候选单位。二、评分标准:(一)报价部分(10分)第一步:投标所报优惠率不小于0,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所报优惠率小于0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无效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不得中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即为:(1-优惠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价格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所报优惠率)]×10%×100(二)施工组织设计(64分)1、针对于本项目的理解(8分)总体概述描述完整、清晰、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8分;总体概述描述较为完整、可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总体概述描述较为简单、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总体概述描述较少,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于本项目提供的修复技术方案(8分)修复技术施工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施工方案内容较为完整的,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施工方案内容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施工方案内容描述较少,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和对策(8分)施工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和对策到位、可行性强的,得8分;施工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和对策描述较为完整、可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施工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和对策描述较为简单、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施工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和对策描述较少,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针对于排水管网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淤泥、垃圾等脱水后采用密封厢式卡车运输,防止滴漏有妥善的处置方案(8分)方案内容描述完整、清晰、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8分;方案内容描述较为完整、可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内容描述较为简单、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描述较少,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作业计划(8分)安全文明施工及作业计划内容描述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安全文明施工及作业计划内容较为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安全文明施工及作业计划内容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安全文明施工及作业计划内容描述较少、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措施(8分)用于该工程的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用于该工程的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方案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用于该工程的安全生产防范保障内容描述较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内容描述较少,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针对夜间施工管理措施(8分)夜间施工管理措施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8分;夜间施工管理措施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夜间施工管理措施内容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夜间施工管理措施内容描述较少,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针对交通组织管理措施(8分)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8分;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内容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内容描述较少,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三)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比较(9分)1、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得1分。2、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经理除外)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该人员在响应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四)供应商综合实力(17分)1、体系认证(3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该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的页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拟入本项目设备配备(10分)响应单位拟为本项目配置紫外光固化修复设备、管井原位喷筑修复设备、热塑成型非开挖设备、注浆设备、排涝防汛车(流量≥4500m³)等,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如为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照片、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上的购买单位应为响应单位);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照片、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设备的租赁发票、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发票上的购买单位应为出租单位;其中排涝防汛车除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3、企业类似业绩(4分)响应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格式1:(1)磋商响应报价表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优惠率%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天(日历日)内竣工。我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资质等级:级,证号:,电话:;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及信誉状。我单位拟派安全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响应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项服务要求单位数量最高单价(元)优惠率(%)优惠后单价(元)                                                注: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最终成交优惠率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不予改动。2、实际工作内容的价格结算方法:实际结算单价=单价限价*(1-成交优惠率)。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响应函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响应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3、我方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90日历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7、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8、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9、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响应单位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的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响应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响应保证承诺书响应保证承诺书致: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磋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格式5: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今全面委托(项目经理)同志,资质等级:,担任(项目名称)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及投标文件中技术经济工作。受托方必须常驻工地现场,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方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本委托不得转委托。响应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方(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格式6: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我受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全权全面全过程地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及有关该工程的一切事务。为了保证本工程优质高速、文明施工,我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动态管理办法》,并对本工程的管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如果违反下列条款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自愿降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或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常驻现场;2、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及经营行为的考核;3、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决不擅自施工;4、不将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5、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排水设施零星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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