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健康体检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奉贤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上海市奉贤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20000250218176885-20233495

采购项目名称:
残疾人健康体检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0703373364R

公告标题:
残疾人健康体检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20000250218176885-20233495二、项目名称:残疾人健康体检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残疾人健康体检
1315600.00元
上海能量谷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平庄西路3358弄
90.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残疾人健康体检
残疾人健康体检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峻岭,顾海雁,陈素珍,邹旭东,赵彩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综合得分90.78分的上海能量谷门诊部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奉贤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体育场路36号
联系方式:021-57421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城乡路188号1011室
联系方式:17717589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欣怡
电 话:17717589496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92.2K
采购文件附件:

残疾人健康体检.pdf650.5K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5-09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能量谷门诊部有限公司

rgyVaey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奉贤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单位名称)的残疾人健康体检(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残疾人健康体检(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上海能量谷门诊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1121万元,资产总额为13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能量谷门诊部有限公司nahal日期:2025年5月7日注:1、本项目类型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类型,响应人应该项目类型选填5.1或alleynaro5.2表格;2、本项目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主体所属行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内相关规定;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结果将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若响应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2项目编号:310120000250218176885-20233495残疾人健康体检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体育场路36号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10120000250218176885-20233495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残疾人健康体检11320000.00为了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健康体检需求,进一步提1320000.001残疾人健康体检11320000.00高残疾人的生命质量,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1320000.00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健康体检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引用上海证照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包11库营业执照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包12自定义信用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包13自定义医疗机构许可证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包14自定义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包15自定义①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①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包15自定义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①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包16自定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包17自定义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五、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25-04-17至2025-04-24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立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05-0809:30:00时整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远程开标。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05-0809:30:00时整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远程开标,本项目开标全程采用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企业。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9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0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密、上传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如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内容不同,以电子版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仅作为参考,不作强制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前提交(邮寄)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亿星大厦1011室,顾欣怡,17717589496。13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立投标保证金。1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立履约保证金。17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招标方代理费用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由采购单位支付代理费用。2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备注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因临近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造成的后果自负。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1、技术及商务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6)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8)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项目组人员清单(格式见附件);(1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2)资格条件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3)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4)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5)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16)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17)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1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1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2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21)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编制并按A4纸规格分别竖面装订成册(可单独分册,也可装订在一起),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方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应按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立投标保证金。(七)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6、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7、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1、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投标人意见为准。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无效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报价明细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现场的,或开标记录不予确认且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9、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立履约保证金。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帐户。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技术、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及其他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残疾人健康体检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得分0~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体检服务方案0~15根据体检服务方案(具体的服务方案、项目实施安排、项目风险管理等)的创新性、针对性、明体检服务方案0~15确性、可行性、专业性、全面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创新性高、针对性强、服务定位明确、可行性强、专业性强、内容完整全面的得13-15分;方案创新性一般、针对性一般、服务定位较明确、可行性一般、专业性一般、内容较完整的得10-12分;创新性较差、针对性较差、服务定位不明确、可行性较差,专业性较差的得7-9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规范管理0~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规范化管理方案和规范制度的规范性、针对性、明确规范管理0~10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规范、针对性强、定位明确、可行性强的得9-10分;方案较规范、针对性一般、定位较明确,可行性一般的得7-8分;方案不规范、针对性、明确性、可行性较差的得5-6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应急方案0~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打分。应急方案合理性高、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8-10分;应急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5-7分;应急方案合应急方案0~10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4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体检设施设备0~1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所提供的体检设施设备先进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提供的体检设施设备先进性高、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9-10分;提供的体检设施设备先进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7-8分;提供的体检设施设备先进性、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5-6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项目团队0~10根据所提供的项目组成员配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项目团队0~10全面性以及其体检医生工作年限、资历、证书、人数等进行综合评分。项目人员配置合理,工作能力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配置一般,工作能力一般,大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9分;配置较差,工作能力较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7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档案管理0~5根据投标人对项目体检资料的归档和保存提供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可行性档案管理0~5强的得5分;档案管理制度较健全、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服务承诺0~10服务承诺健全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打分(如免费提供额外的增值检查服务、残疾人体检有专人引导等)。健全、可行性强的得8-10分;较健全、可行性一般的得5-7分;不健全、可行性较差的得2-4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沟通机制0~5根据投标人对建立招标人良好的沟通机制提供的相沟通机制0~5关方案的健全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健全、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健全、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健全、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体检场所0~10根据投标人提供体检场所环境,体检场所无障碍,方便残疾人的、环境温馨的、好的得9-10分,体检场所环境一般的得5-8分,体检场所环境差的,不适合残疾人的得0-4分。类似业绩0~5根据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2025年1月类似合同业绩类似业绩0~5(提供合同复印件)进行打分,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第四章招标需求残疾人健康体检项目需求(区内)一、项目概况为了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健康体检需求,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命质量,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二、项目标的价1、残疾人到中标单位体检:2000人;单价不得高于600元/人;(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提供上门体检:200人;单价不得高于600元/人;(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三、服务要求1、残疾人上门体检时,中标单位须完成招标单位和奉贤区各街镇(开发区)下达的每天体检的任务数,体检中提供早点;2、考虑到残障人群的需求,中标单位的体检区域须配备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提供上门体检服务的中标单位,须在上午10:30时左右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招标单位将把体检完成的准时率及服务质量作为考核的依据。四、残疾人健康体检项目明细表体检(残疾人上门去体检)1、内科心、肺、肝、脾、腹部2、外科甲状腺、浅表淋巴、脊柱、四肢、肛门指检、眼科角膜、巩膜、眼底、晶状体3、耳鼻喉科耳、鼻、咽喉4、口腔科牙体、牙周、口腔粘膜、口腔颌面部56、妇科外阴、阴道、宫颈、宫体、附件7、一般项目血压、身高、体重、BMI8、胸部CT9、彩色超声上腹部、肾脏10、心电图电脑多导联心电图11、血生化血脂: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血糖:空腹血糖(GLU)肾功能:尿素氮(BUN)、肌酐(Cr)、尿酸(UA)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ALT)、总蛋(TP)、白蛋(ALB)、球蛋(GLB)、白球比(A/G)12、肿瘤标志物甲胎蛋白定量(肝)、癌胚抗原定量AFP,CEA13、血细胞分析红细胞计数(RBC)、白细胞计数(WBC)、血红蛋白测定(HGB)、红细胞压(HCT)、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红细胞体积分布宽度(RDW)、血小板计数(PLT)、嗜酸性粒细胞数量(Eos)、嗜碱性粒细胞数量(Bas)、嗜酸性粒细胞百分比(Eo%)、嗜碱性粒细胞百分比(Ba%)14、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比重、尿酮体、尿胆红质、尿胆原、亚硝酸盐、酸碱度、尿潜血、白细胞15、白带常规清洁度、霉菌与滴虫16、体检用餐体检用餐1-15项是以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为基准制定体检(中标单位提供上门体检服务)1、一般检查项目:内科、外科2、肝功能11项目:谷丙转胺酶、谷草转胺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谷氨酰转肽酶、乳酸脱氢氢酶、碱性磷酸酶、总胆汁酸、前蛋白3、肾功能:尿素、肌酐、尿酸4、葡萄糖5、脂代谢: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6、血常规7、肿瘤指标:AFP、CEA、C199、C1538、心电图检查9、彩色超声波检查:肝、胆、脾、肾、胰五、残疾人健康体检报告按市残联要求,体检结束后,中标单位必须将体检数据上传至康复综合信息平台(根据市残联信息化系统最新要求确定),纸质报告给残疾人,电子版本同时抄送招标单位,形成体检档案,并对体检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六、其他要求1、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服务。2、中标单位应从项目整体服务考虑,所采取的措施和服务方法要安全、科学、合理,避免各类矛盾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且对突发情况有应急处理与善后处置能力,避免投诉、信访发生。3、中标单位在工作中碰到问题应及时反馈招标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4、项目资金结算:中标单位完成体检数据上传并通过考核,招标单位确认审核后按实结算支付。5、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奉贤区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3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7.2.2付款条件:[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中标单位完成体检数据上传并通过考核,招标单位确认审核后按实结算支付。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本项目不设立履约保证金。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残疾人健康体检项目编号:310120000250218176885-20233495(标项)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1、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6)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8)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项目组人员清单(格式见附件);(1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2)资格条件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3)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4)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5)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16)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17)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1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1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2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21)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1:投标函致[项目采购-采购组织机构_5]:根据贵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2])(编号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_3])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___元人民币(大写)。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8.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近期有关该型号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3:声明书致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残疾人健康体检)(编号为310120000250218176885-20233495)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5:信用查询结果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页面: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页面:注:1、请完整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查询记录;2、所有查询记录的时间节点应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3、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此意见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请投标人注意识别附件6: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7: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健康体检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