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7120250217174398-17235031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7MA1J2R7N39

公告标题:
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7120250217174398-17235031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089963.00元
上海清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长兴公路18号
88.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
于浩
沪23120172023176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阳,柳国军,吴珍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计联(2005)第834号文、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5)第056 号文规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所述向 采购人 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58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本项目最终有三家公司参加磋商,其中上海清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完整性好;对项目需求理解全面准确,服务方案详细、针对性强、类似业绩较多、岗位和人员配置情况较好,报价最低。经综合评审,推荐上海清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388号        
联系方式:021-67800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021-5153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1-51537622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44.1K
采购文件附件:

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pdf783.0K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5-12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清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的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清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726.2393万元,资产总额为48.15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05月07日12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号:310117120250217174398-17235031(内部编号:BCGL2025XS00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方: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分散采购机构: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概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六、公告期限七、其他事项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须知一、前附(置)表二、总则三、磋商文件说明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六、开标七、评标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二、投标无效情形三、评标方法与程序四、评分细则五、评标结果六、政策扶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予以废标:八、成交九、授予合同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四节合同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附件9:预付款担保(本项目无要求)附件10:支付担保(本项目无要求)附件11:暂估价表附件12:廉政责任书格式附件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1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1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1、投标函格式2、投标承诺书3、开标一览表(响应函附录)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5、与评标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6、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7、报价组成明细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况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6、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8、响应人基本情况表9、承诺书三、相关证明文件格式1、响应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响应人近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函第七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三、适用规范和标准四、资金筹措五、商务要求六、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七、其他响应方磋商谈判报价表(最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编号:310117120250217174398-17235031,内部编号:BCGL2025XS006项目名称: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18.2889万元最高限价(元):包1-318.2889万元采购需求:包名称: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18.2889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采购文件要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投标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该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4-23至2025-04-29,每天00:00:00~12:00:00,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售价(元):0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性响应表》和《符合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响应表》和《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709:30:0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于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响应系统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05-0709:3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磋商方式。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1年02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年2月)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报价人在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95763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388号联系方式:吴老师021-678001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联系方式:021-515376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51537622第二章投标须知一、前附(置)表序号目录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5最高限价318.288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7采购方式国内竞争性磋商8交付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项目属性工程类采购10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388号联系方式:吴老师021-67800156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联系方式:(021)515376221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12供应商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投标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该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采购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参照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计联(2005)第834号文、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5)第056号文规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所述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费类型费率编制工程量编制标底采购代理费清单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0.37%0.37%0.1%100-5000.350.35%0.31%500-10000.33%0.33%0.311000-30000.9%0.29%0.285%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4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其它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名称暂列金额(万元)备注钢结构厂房钢材残值-4015报名、发售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6现场验证详见《竞争性磋商》17现场踏勘自行踏勘18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9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20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本项目不提交)形式:银行贷记凭证、电汇或网上银行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基本账户汇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操作确认。响应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中(须在汇款凭证附言处注明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1磋商有效期90天22磋商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的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含GBQ6文件。注:分包件的项目,若允许响应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制作成一份响应文件。2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地点:由响应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2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投标响应截止时间_1]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平台进行在线开标。25投标签收各响应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至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投标失败。26响应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电子版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的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含GBQ6文件。27格式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2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9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且提交履约保函,项目开工起3个月内方可申请支付合同价(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后剩余的合同价)的30%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项目开工起15个月后且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竣工决算审价结束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后,第二年(项目开工之日起15个月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0%,留审定价的10%,无质量争议的于第三年(项目开工后27个月后)支付。30资格审查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磋商文件有要求)(2)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或无效的;30资格审查(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以上条款无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标记,响应人可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任意位置标记匹配,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记载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确认)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本项目资质证书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供应商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联合体协议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以上条款响应人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投标软件设置,在相应位置进行标记匹配。)31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条款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要求的;(3)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函》、《投标承诺书》、《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性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不齐全的;(4)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经磋商小组审定,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6)经磋商小组审定,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响应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7)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响应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响应人不符合《响应人须知》及磋商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11)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政策功能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33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本次采购必须网上投标,响应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响应人应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与安全。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磋商文件,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在下载磋商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验证,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响应人应当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验证后下载磋商文件。3、响应人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上传所有资料。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响应人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时请响应人代表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5、电子响应文件由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响应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33电子投标特别提醒6、对于响应人操作失误、网站系统故障等技术性问题导致的投标失败或者采购失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7、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电子采购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电子采购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响应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34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函出具的银行: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国有银行开具的且发包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发包方在收到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才能支付相关款项35所属行业建筑业二、总则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概况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最高限价318.2889万元。1.2采购范围采购内容: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2、资格合格的响应人2.1响应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投标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该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2.3响应人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只有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3、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踏勘3.1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不召开投标预备会。3.2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不集中组织响应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响应人如需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前往,响应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4经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5响应人踏勘现场时应熟悉和了解本工程地形位置、河道情况、材料运输储存条件和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空间及周围的环境,了解施工中必须拆除或挖除的障碍物等,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凡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确认现场条件和应预见到的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有影响投标报价的费用,应在投标标书中相应明细表中列出,无论是否开列费用,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6本工程若在施工中对本工程内容外的原有道路、绿化、管线、设施和装置等损坏,中标人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原或加固保护等,所涉及费用,经现场踏勘后自行报入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3.7响应人应根据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情况,自行确定施工现场需拆除建、构筑物及拆除后建筑垃圾外运等内容,并计入措施费报价包干。一经中标后,不得再就上述内容提出费用及工期的任何要求。3.8响应人应根据现场踏勘自行做好场内建筑垃圾外运费用估算等内容。响应人必须根据采购文件分别开列的河道漂流垃圾、运输及处置报价清单分别进行报价,其中运输部分由响应人自行确定卸点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应按照《关于明确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松价字【2011】第3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3.9本工程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响应人在现场踏勘时,自行确定场地区域使用范围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但不得影响相关人员的安全、正常工作及交通,由此产生的一切措施(含维护所有设施或损坏修复、赔偿等)费用,响应人可在措施费中报价并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再进行任何费用及工期的赔偿与调整。3.10本工程中部分子项目施工现场外接公共道路,对于公共道路的使用,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组织调度安排,不得占用路面。对于公共道路的使用发生损坏等情况应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所有情况下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人在措施费中计取。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施工现场为由提出增加造价。3.11本工程如需在现场搭设施工人员临时办公、生活设施,则必须在甲方指定区域内搭设,费用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自报,并包干使用。3.1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对原有成品及本工程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所涉及费用,经现场踏勘后自行报入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3.1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加班及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等费用请响应单位自行考虑并在措施费中按项报价,费用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再进行任何费用及工期的调整。3.14反季节高温天气施工的绿化保护防高温措施;回填专业绿化种植土;绿化种植土符合相应的环保、种植要求,需要检测的须经检测合格;3.15本项目的景观小品需要按照设计图纸、方案设计的效果图及建设单位的需求进行实施和完善,由于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请响应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并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予调整。3.16响应人须负责项目安质监等信息报送工作,由于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请响应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并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予调整。三、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第八章工程量清单4.2除4.1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响应人起约束作用。4.3响应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5.1响应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6、磋商文件的修改6.1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发布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6.3为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四、响应文件的编写7、投标语言响应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8、计量单位除项目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三部分构成。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所应包含的内容,以第七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规定为准。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详见第六章);(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格式详见第六章);(5)与评标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格式详见第六章);(6)响应人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对采购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2)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及作业计划。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服务措施,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力量(包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和劳动力及技术力量配备,项目管理体系;(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及车辆等有关信息;(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汛防台以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等措施和维修技术手段,维修(运行)组织计划等;(6)优惠条件和承诺:响应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和承诺;(7)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磋商文件第六章“二、技术响应文件及有关表格格式”中附有编制技术响应文件所需的文件和有关表格格式,响应人应当按照上述格式编制其技术响应文件,不按上述格式编制或者有内容缺漏的,按照评标方法与程序的相应规定予以扣分。3.相关证明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响应人情况简介(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扫描件);(3)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供应商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6)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的彩色扫描件;(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有效报名期间内打印的《响应人员情况表》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www.shjjw.gov.cn)上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有效期内。(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核心成员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的缴费清单证明;(9)响应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节能环保、福利企业等方面的证明或证书(如果有的话,原件彩色扫描件);(11)类似项目及规模情况(列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面积、委托方式、工期等情况,并提供项目合同作为证明,合同扫描首、尾页、合同金额页即可)(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扫描首、尾页、合同金额页即可)原件备查;(12)响应人最近五年内荣誉奖项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13)响应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14)响应人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如果有的话);(15)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果有的话);10、响应文件格式10.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中的全部内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投标报价11.1报价标准及依据投标报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及2016定额执行,2025年03月份信息价编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8.2889万元。11.2报价内容投标报价为响应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中包括采购范围规定的施工及其配套服务的所有费用。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响应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响应人应按本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给水、排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施工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采购人进行赔偿。投标报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执行。增值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9%。所有措施费包干,结算不作调整,但实际施工中没发生的措施费,甲方或审价有权予以扣除。除《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工程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分类明细表(含人工、机具、材料、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和报价依据表等,说明其拟提供工程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竣工结算按响应文件的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总价结合磋商时下浮率结算。12、投标货币12.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响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响应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响应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14.1响应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投标邀请》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2投标保证金应采取下列形式: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中(须在汇款凭证附言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开标会开始前出示汇款证明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4.3开标时,凡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证明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1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6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响应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按规定没收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响应人的不当行为,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撤销其投标的;(2)响应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响应人有本须知规定的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行为的。15、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首次磋商15.1首次磋商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报价依据、技术文件的实施方案等。经首次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根据最终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6、响应文件的签署16.1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响应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中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16.2响应人如对响应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响应人加盖响应人法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提交17.1响应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并通过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加密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纸质版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响应人须知中规定的地点;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当日并在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17.2响应人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17.3在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和响应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均将拒绝接收。17.5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响应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8.1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2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8.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响应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9、评标时须提供核验的原件资料(本项目不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人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供磋商小组进行核验及资格后审,只有通过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到下阶段评标程序。需要提供的原件主要有:(相关原件在报名时已经现场验证的,则开标磋商时不必提供)⑴、营业执照(原件)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如有);(原件)⑶、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4)评标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证书合同等原件。以上原件请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以上原件请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响应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响应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响应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采购人将对该响应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开标20、开标20.1采购人将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开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出席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注:同时响应人需在网上进行电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签名。具体操作请登入(http://www.zfcg.sh.gov.cn/etrainlogin.do?method=beginlogin)上海政府采购门户首页,点击右上方的“在线服务”,在页面上下载“供应商报名投标-投标操作”的视频,按照视频内的操作执行。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操作不当等导致投标失败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0.2响应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表应为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响应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应携带的资料要求如下:(1)响应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响应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20.3响应人未提交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响应人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机构将对各响应人授权代表的受聘单位情况进行复核,对提供不了证明的响应人,视其为放弃投标。20.4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响应人进行签到操作,响应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响应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响应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响应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响应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响应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响应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响应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七、评标21、磋商小组与评标21.1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21.2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2、竞争性磋商程序磋商小组22.1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22.2磋商小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如未按时签到,将被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竞争性磋商权利。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磋商工作结束后,不得将磋商情况进行泄露。22.3回避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磋商评审,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的初步审查:22.4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证件有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合格供应商资格:22.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22.4.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2.4.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2.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22.4.5采购人将在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4.6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磋商、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的,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2.5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22.5.1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22.5.2是否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22.5.3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22.5.4响应文件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条件;22.5.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23、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首次磋商23.1首次磋商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报价依据、技术文件的实施方案等。经首次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根据最终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由磋商小组依据规定的综合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25、推选成交候选人25.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磋商评审的纪律与注意事项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7.4磋商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价格、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7.5磋商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记录上签字。八、成交28.确认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定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29.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9.2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以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采购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响应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9.3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响应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的响应人即可按《响应人须知》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0.供应商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30.1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问题。30.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0.3在磋商会直至宣布结果之前,供应商不得向磋商评审专家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否则,其竞争性磋商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30.4本磋商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31.采购失败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在评标时,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失败公告。九、授予合同32、合同的签订32.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2磋商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32.3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将合同转与其他单位。32.4采购人授标时更改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33、恶意行为的处理细则33.1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条件缺少任何一项,供应商将承担竞争性磋商无效的风险.33.2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33.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四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七部委2001第12号令《磋商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制定,本办法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磋商小组与评标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为专家库内随机抽取(本次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竞争性磋商程序磋商小组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如未按时签到,将被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竞争性磋商权利。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磋商工作结束后,不得将磋商情况进行泄露。回避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磋商评审,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的初步审查: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响应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料(包括资质证书(若有,按磋商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磋商、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的,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条件;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具体详见资格性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首次磋商首次磋商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报价依据、技术文件的实施方案等。经首次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根据最终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依据规定的综合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推选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评审的纪律与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磋商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价格、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记录上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评标方法与程序一、资格审查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响应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二、投标无效情形1、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响应表》以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响应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响应文件有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三、评标方法与程序(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二)磋商小组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响应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响应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如果响应人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响应情况、响应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三)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1、首先,开标后根据《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所有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磋商小组应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书面审查结果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符合性检查”代录入。若项目流标的则代理机构将做项目“挂起”,进入失败流程并注明失败原因。其次,磋商小组依据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磋商小组将按照《响应人须知》以及《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响应文件有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3、比较与评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响应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磋商小组按照每个响应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其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响应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四、评分细则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权重×100。(1)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权重×100(2)磋商基准价: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3)响应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磋商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响应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总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视为废标。2、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分值设置及得分条件详见《投标评分细则》。《投标评分细则》(100分)附件一:评标办法一、采用综合因素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商务标总分为30分,技术标总分为70分。三、商务报价得分(30分)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响应人凡符合上述政策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评定。四、技术标报价得分(70分)详见评分细则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施工方案和投标完整性12响应人需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其提供的详细合理性进行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详细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8-12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较完善的得4-7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欠缺的得1-3分,未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得0分。2施工难点12根据项目情况,对现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包括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重点难点认识清楚,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科学、合理,对现状分析清晰合理的得8-12分;有重点难点分析,有一定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的得4-7分;无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明显不符合的得1-3分;未提供施工难点分析及针对性措施得0分。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根据响应文件的安全管理措施等评定。安全管理措施详尽合理,针对性强的得7-8分;有一定的安全管理措施,部分不够完善的得4-6分;安全管理措施明显不符合的得1-3分,未提供安全管理措施得0分。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8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针对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合理针对性强的得7-8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部分不够完善的得4-6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明显不符合的得1-3分,未提供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0分。5资源配备计划8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进行评审,配置详细合理者得6-8分;有一定的资源配备计划,部分不够完善的得3-5分;资源配备计划明显不符合的得1-2分,未提供者得0分。6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8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进行评审,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详细合理的得6-8分;有一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详细,部分不够完善的得3-5分;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明显不符合的得1-2分,未提供者得0分。7类似业绩5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截止投标之日倒推三年,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8完成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9响应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是否符合项目需求,专业分工是否齐全(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齐全,专业分工明确的得7-9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有专业分工的得4-6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专业分工明显不符合的得1-3分,未提供人员配置得0分。合计70分注:响应文件中如对上述评分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项内容不得分。五、评标结果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六、政策扶持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有关格式)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响应人凡符合上述政策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评定。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失败公告。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联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度叶榭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工程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叶府办便函[2025]3号4.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100%。5.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6.最高限价:318.2889万元。7.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文件约定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承包人按照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和包安全等方式进行全面承包。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详见投标文件)。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人民币(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钢结构厂房钢材残值人民币(大写)负肆拾万元整(¥-400000元)。详见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形式:整体措施费用包干、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详见投标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合同中心-签订时间]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并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2]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补充协议书或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会议纪要及其附件(在签订者的有效授权范围内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2)中标通知书;(3)采购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公函及其附录等);(4)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的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须经发包人盖章签认的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4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现场附近的大临设施、材料堆场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此处空白)1.1.3.10临时占地包括:在正常施工期间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施工场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适用本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上海市地方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等本工程适用的专业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说明。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此处空白)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此处空白)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此处空白)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由发包人另行发文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依次如下:(1)补充协议书或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会议纪要及其附件(在签订者的有效授权范围内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2)中标通知书;(3)采购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公函及其附录等);(4)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的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须经发包人盖章签认的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不晚于项目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8套施工图(其中含竣工图4套),若承包人需增晒图纸,发包人可提供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量完成报表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不晚于开工前14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每季15号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量完成报表以及下季工作计划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满足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14天内审查完毕。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全部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为本项目服务,如承包人在其它项目上使用上述发包人特有的技术、专利,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且由承包人支付相应使用费后有偿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原则上由承包人所有,但如发包人支付相应使用费后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为本项目服务,但经承包人同意的除外。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当采购文件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和工程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的为准;如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清或漏项时,以招标施工图纸说明描述的为准;当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错误时,双方一致同意参照其它类似子目单价进行处理,当无类似子目按新增项目的结算办法处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控制、管理和监督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内外关系协调,超出发包人授权范围的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且通知承包人进场前14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已完成开工前的水、电准备工作,在开工之日前7天提供水、电接口,承包人自行引至工程所需位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合同签订且通知承包人进场前30天内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财务监理单位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并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a、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b、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c、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d、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人负责重新绘图,重新绘图按原图编号的末尾加“竣”字;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人绘图,并由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的编制费用均已包含在施工措施费中由承包人承担。如发生上述3.1.(9).d条约定的情况,非承包人原因致使需设计人重新绘制施工图的出图费用则由发包人另行承担,因设计人原因造成重新绘制施工图的出图费由设计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上述竣工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发包人可不予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拒付工程结算尾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提供一套竣工图;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提供符合工程现状的竣工图及竣工文件三套(纸质文件共四套)以及一套影像资料和一套电子版光盘竣工资料供发包人存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预算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b、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c、承包人应负责己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放,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d、承包人负责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e、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承包人单方面原因造成上述标的物发生破坏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f、承包人必须加强社会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g、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h、工程竣工一次验收时未能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则承包人除了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标准,不合格部分还应以单体工程计算,按竣工结算价2%赔偿发包人。i、承包人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资料,且不能遗失、泄露和转让;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全部由发包人收回。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与监督;负责项目部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系统和安全保证体系工作;主持对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工作,协调召开施工方工程例会和专题协调会等。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驻现场工作不得少于25天,每少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进行处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的,承担每人次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的拟派出项目经理人员,如项目经理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每人次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不晚于项目开工前14天承包人须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无法胜任现场工作需求或违反相关建设程序违规施工时,发包人有权撤换其施工管理人员;如因承包人拒不撤换且无正当理由的,承包人承担每人次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离开施工现场须经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预算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的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的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照以下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a、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伍万元人民币;b、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贰万元人民币;c、擅自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预算员,每人次壹万元人民币。如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承包人必须实行每天现场电子打卡考勤,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无考勤记录且无请假文件,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标准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发包人批准后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缺岗致使每月支付违约金超过壹万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资格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已存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