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 其他仪器仪表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2025)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000-LBZB-G2025-0007



项目名称: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福建省闽量校准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9135012115816075XX
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长龙西路8号D地块D6#厂房1-3层
85.4
20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
规格型号:MZ-BZJ-HB
数量:1套
单价:202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亮、宁广东、朱纯仁、曹禄彬、李冰莹(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80%计算(最低收费5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5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5-86435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05号9-B座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15884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815884695

十、附件

附件:
JSZC-320000-LBZB-G2025-0007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

品目
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10:13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
¥2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萍

项目联系电话
13815884695

采购单位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1396251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江东北路305号9-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萍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LBZB-G2025-0007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1第2章投标人须知……………………………………4第3章合同文本………………………………………14第4章采购需求………………………………………17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1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24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的委托,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LBZB-G2025-0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9楼B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000-LBZB-G2025-00072、项目名称: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3、预算金额:人民币216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203万元5、采购需求:采购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1台(套)。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地点: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9-B座。3、方式:网上领购。投标人上传采购文件付款凭证至邮箱:jslibang_public@126.com后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付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报送相关材料,代理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4、售价:每包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草场门支行账号:50927738644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开启时间:2025年5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9-B座。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所有内容必须归集到一个文件名下,文件格式为公司名加招标项目(例:XX公司+招标项目)。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有关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5号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025-864355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9-B座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38158846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招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段。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标段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标段的,可以以标段为单位投标。4.3招标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6.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因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联合体投标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斜体下划线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8.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开标一览表及附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如需要);(6)《商务条款偏离表》;(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承诺;(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1.1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等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符合本须知3.1条所述情形的,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明。11.6《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1.7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3、投标保证金:无14、投标有效期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签署15.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6、投标费用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80%计算(最低收费5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17.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17.4投标文件提倡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A4幅面折叠成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17.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1逾期送达的;18.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0、诚实信用20.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4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1.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22.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评标程序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投标人不确认价格修正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6)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斜体下划线、“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2.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3澄清有关问题。22.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2.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2.5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3评标方法和标准22.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22.3.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3.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3、确定中标人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3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3.7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7、质疑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7.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7.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7.6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内控科,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9-B座,联系电话:025-83206581。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3投诉人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采购人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其它29.1本项目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规定,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第三章合同文本(参考格式,本合同内容条款在正式签署前可具体补充细化,仅作参考,最终合同以采购人法务审查通过的版本为准。)(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合同(货物类模板)甲方: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说明:受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月日组织了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经评委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乙方中标。二、合同条款: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并依据号采购文件规定,按下列合同条款甲方同意购入,乙方同意卖出下列设备及服务。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服务内容。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合计(元)¥2.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含税)(小写):¥元。2.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全部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甲方项目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甲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检定费(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效溯源证书并证明合格)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发现漏项、缺项,供应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必须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使用时间。2.2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乙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3.交付使用时间:详见投标文件。4.收货人: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5.交货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5号。6.设备的制造应符合下列标准或规范并据此验收: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国家的相关标准。7.包装要求: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8.甲方付款方式及期限:8.1甲方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生效,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乙方、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结束,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一年后,相关稳定性指标满足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不受该付款条件约束,应按照本合条款其他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8.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若因发票瑕疵导致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9.验收验收标准及方式:符合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国家的相关标准,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确认填写项目验收报告。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期:详见投标文件要求。10.2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所供设备、材料制造质量或安装问题出现设备故障时,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设备厂家工程师三个工作日内赶到甲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无法修复应更换所供设备。乙方还应支付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10.3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设备厂家工程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赶到甲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仅收取成本费。10.4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设备厂家在接甲方通知后,设备厂家工程师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甲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11.技术资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12.货物风险承担12.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需要运输的货物,乙方应当妥善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12.2乙方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接收,由甲方进行检验。12.3在货物验收合格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除外。13.乙方的违约责任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13.2乙方逾期交付(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甲方提出更改、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13.3货物有合格证及说明书等资料的,在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当一并交付合格证及说明书等资料,未交付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3.4乙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13.5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处理。13.6货物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调换,调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预付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13.7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将扣减10%合同款。13.8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4.甲方的违约责任:14.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等,乙方交付时间顺延。15.乙方供给甲方的设备、材料及乙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甲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交通由乙方负责。16.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甲方提供下列条件和配合,超出下列范围的由乙方自理:无。17.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设备,当受到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调整。约定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20.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书是签订本合同的依据,本合同未尽事项首先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书进行履行,双方也可以在不违背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设备及明细配置清单序号设 备 名 称数 量到货期质保期1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不得低于以下配置:1套合同签订后12个月验收合格后12个月1.1大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1台附件1.1硬质合金球压头,直径5mm、10mm各1只附件1.2实现自动化检测的软件和控制机1套1.2小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1台附件2.1硬质合金球压头,直径2.5mm、5mm各1只附件2.2实现自动化检测的软件和控制机1套1.3微小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1台附件3.1硬质合金球压头,直径1mm1只附件3.2实现自动化检测的软件和控制机1套1.4布氏压痕测量系统1套附件4.1压痕测量软件1套二、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1、大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1.1硬度测量范围及示值误差:测量范围:(8~650)HBW;不确定度:Urel≤0.5%,k=2。★1.2试验力要求:试验力应覆盖下列范围:2452N,4903N,7355N,9807N,14710N,29420N;试验力最大允许误差:±0.1%。1.3压头1.3.1压头用球的直径为5mm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002mm;压头用球的直径为10mm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003mm;1.3.2压头用球的硬度大于1500HV,需提供原始厂家化学成份报告,其指标满足GB/T231.2-202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2部分:硬度计的检验与校准》的要求。1.4试验循环时间:从加力开始至全部试验力施加完毕的时间应在2s~8s之间,试验力保持时间为10s~15s,计时最大允许误差应小于±0.5s。1.5试验力采用静重式原理直接加载,砝码配置符合全部试验力要求,试验力应能自动切换;1.6加载机构为伺服控制,具有实时力值监测、上下限位保护和高精度导向机构,加载前后水平度变化量小于0.5mm/m,应保证压头即将接触标准块前的接近速度不超过1mm/s;1.7主轴具有低摩擦直线导向机构,与加载框架间具有自动调心结构;1.8可自动检测标准块厚度和自动调整工作台高度,以适应不同厚度被测硬度块,且每次试验的主轴位置一致;1.9可按均匀分布、阿基米德螺旋线等多种模式自动按规划压痕位置,自动移动硬度块。1.10机架平台应为铸造件,以保证刚度好、变形量小、稳定性高的要求。1.11实现自动化检测的软件和控制机应可在主界面上操作切换试验力、开始和停止工作;应具有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两种模式;应具有参数调整功能;应具有急停保护;2、小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2.1硬度测量范围及示值误差:测量范围:(8~650)HBW;不确定度:Urel≤1%,k=2(试验力为1839N时,Urel≤0.5%,k=2)。★2.2试验力要求:试验力应覆盖下列范围:61.29N,153.2N,245.2N,306.5N,612.9N,980.7N,1226N,1839N;试验力最大允许误差:±0.1%。2.3压头2.3.1压头用球的直径为2.5mm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001mm;压头用球的直径为5mm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002mm;2.3.2压头用球的硬度大于1500HV,需提供原始厂家化学成份报告,其指标满足GB/T231.2-202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2部分:硬度计的检验与校准》的要求。2.4应满足1.4至1.11所有要求。3、微小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3.1硬度测量范围及示值误差:测量范围:(8~650)HBW;不确定度:Urel≤0.5%,k=2。★3.2试验力要求:试验力应覆盖下列范围:9.807N,24.52N,49.03N,98.07N,294.2N;试验力最大允许误差:±0.1%。3.3压头3.3.1压头用球的直径为1mm,最大允许误差为±0.001mm;3.3.2压头用球的硬度大于1500HV,需提供原始厂家化学成份报告,其指标满足GB/T231.2-202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2部分:硬度计的检验与校准》的要求。3.4应满足1.4至1.11所有要求。4、布氏压痕测量系统4.1标尺分度:对于直径10mm和5mm的球压出的压痕,分度≤0.002mm;对于用小于5mm直径的球压出的压痕,分度≤0.001mm;★4.2最大允许误差:对于压痕直径d对于压痕直径1mm≤d对于压痕直径d≥2.5mm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0020mm。4.3应能与大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小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微小负荷布氏硬度标准机组合。4.4测量软件:4.4.1应可在主界面上实时显示压痕图像;具有测量装置的校准功能;4.4.2应有手动测量和自动测量两种测量模式;4.4.3具有自动填写报告功能,可设置不同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按设置要求评定不确定度。4.4.4显示屏应不小于20寸全彩色的高清屏幕。三、安装调试1、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设备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应在货到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之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双方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如采购人发现所提供设备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或有明显损坏,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退、换和索赔。2、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合理安排试验环境和条件的布置,以符合标准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尽快组织技术人员完成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提供必要的测试连接线,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3、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调试内容、方法和计划。调试内容由中标供应商拟定并由采购人确认。在调试过程中如有任何软、硬件故障发生,中标供应商必须更换不合格的部件,并重新进行安装调试,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交安装调试运行报告后方可进行验收。4、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给予准确满意的答复,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说明书、用户手册及维修手册等相关技术文档资料。四、验收依据、方法及单位1、验收依据:GB/T231.1-2018《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1.2-202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2部分:硬度计的检验与校准》、GB/T231.3-202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3部分:标准硬度块的标定》、JJG150-2005《金属布氏硬度计检定规程》、本技术文件。2、检定单位: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送检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检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3、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依据上述检定证书和本技术文件对该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最终验收。4、质保期内检定费用:当检定结果符合验收依据中技术指标要求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若不符合,则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免费修理至获得符合要求的证书,质保期从发证之日重新起算。五、人员培训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派技术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对采购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人员能掌握有关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操作、日常测试、运行维护等工作的目的。2、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和方法、仪器使用、仪器维护、安全要点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培训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文件。3、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六、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1、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整机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中标供应商对所售出的产品提供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3、质保期后长期为用户提供充足、及时的配件、易损件、消耗品。终身免费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七、其他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结束,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一年后,相关稳定性指标满足要求,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若因发票瑕疵导致付款延误,责任由卖方承担。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不受该付款条件约束,应按照本合条款其他要求以及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2、交货期、交货地点2.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2.2交货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5号。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细则分值1投标报价(30分)本次招标,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A/该投标人评标价)×30。302.1技术能力(35分)对质量可靠性进行评审: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30分;在此基础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他非重要技术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所有技术参数中,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并标注响应或无偏离而又无相关完整技术支持资料证实,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成员有权不予认可。对招标文件明确的需主观判定的功能性描述要求未做任何情况说明或响应承诺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或做负偏离处理。注:所有对招标文件标注"★"的具体要求、参数、数值指标的响应,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种类以文件第四章要求为准,如无特殊要求则为明确说明该技术内容的公开发行的白皮书、彩页、手册、官网截图、功能页面截图、检测报告等)。302.2对产品选型、规格、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等进行评审:产品选型好、规格、设计科学合理,材质选用优质材料,制造工艺水平好,得5分;产品选型一般、规格、设计较为合理,材质选用普通材料,制造工艺水平一般,得3分;产品选型、规格、设计或材质、制造工艺与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53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5分)对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内容完整,得5分;对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内容较完整,得3分;对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内容一般,得1分;未响应得0分。54.1实施方案(15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打分:实施方案全面具体、内容详实,优于采购人的要求的得10分;实施方案较为全面具体、内容完整,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实施方案不全面、内容空泛,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的得3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方案或者提供的实施方案不可行的得0分。104.2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项目技术支撑和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产品质量控制、安装调试验收项目进度等方面)进行打分:实施方案技术支撑配置优于采购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项目进度分析清晰具体的得5分;实施方案技术支撑配置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项目进度分析较为清晰的得2分;实施方案技术支撑配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项目进度不清晰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55售后服务方案(5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收费情况完整,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较完整,有较全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收费情况较好,得2分;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响应一般,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收费情况一般,得1分;不提供得0分。3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根据培训方案中的内容、方式、时间、人次数等综合评分。培训计划实用,方式多样,安排合理得2分;培训计划简单,形式单一,得1分,不提供得0分。26业绩(8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制造商同品牌同型号(核心产品)指标(或同品牌技术指标不低于此次招标技术要求)产品在国内的销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产品销售合同得1分,最高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87国家政策导向(2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得1分。1节能产品:投标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得1分。1注: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需附入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提供的材料采购人可在合同签订时对原件进行核查,如有不实供按虚假投标处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致: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贵方组织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江苏励邦招标代理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说明: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分项目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项金额总价金额123456投标总价合计: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金额: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  说明:(1)投标人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未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逐一应答,或篡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九: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3)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附件十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十三: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附件十: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励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LBZB-G2025-0007,项目名称为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采购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建省闽量校准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3345.9万元,资产总额为6376.6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回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3)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盖章)福建省闽量校准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日期2025-5-12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布氏硬度工作基准装置 其他仪器仪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