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2025)



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15000202502000117

二、项目名称: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标包【1】青岛中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标包【1】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鹤山路666号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标包【1】设计费率:49% 、 施工降造率: 2.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青岛中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名称: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德宁 执业证书信息:鲁237202120243368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1】韩晓雪、于文彪、边瑞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2.0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即墨区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0532-855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誉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青岛即墨通济街道蓝鳌路788德馨大厦17A楼 联系方式:0532-6802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毛宁 电 话:15866829071

十、附件
附件1 未成交结果情况说明.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附件4 成交清单.pdf 附件5 专家费用支付表.pdf

未成交结果情况说明序号供应商名称综合得分排序备注1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青岛中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9.671中标2山东省方圆经纬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源泰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71.102未中标3九泓国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展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6.133未中标未成交原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排序,其中境山东省方圆经纬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源泰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九泓国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展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均未排名第一。2025年05月13日P7(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车[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责高市即基区金口镇人三政的西店子村和类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高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金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禾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岛中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3名,营业收入为268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N30.M90)干9N30.M90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名,营业收入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岛中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1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中水不报函由多政清活的的件信市的品的公合件开量立企业可不填报。的采设的中中全金商信的项34务务包、加政府采购活务务务的中生生子的的的*平中采分en话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196附件16:(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的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电乐委业成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一集场承接)。相关企业目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Z51.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名,营业收入为5914.064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_/名,营业收入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1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中标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招标范围为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的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青岛中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率:49%施工降造率:2.17%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填表时间:2025年05月13日项目名称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人预算金额评审时间502000117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398.67万元中标成交金额分包数量1个采购代理机构青岛誉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费率:49%评审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蓝鳌路788号施工降造率:2.17%德馨大厦17A楼-11室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10时0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400008004804000080048P7总计960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青岛市政府采购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代理机构:青岛誉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117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2.其他规定第四章项目需求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供应商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磋商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质疑18.投诉第七章开标、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评标程序5.评标6.澄清有关问题7.定标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投标无效10.废标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违法违规情形13.违规处理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合同主要条款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qingdao.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磋商。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117项目名称: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398.67万元最高限价(如有):设计费率上限为50%;施工降造率不得低于2%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报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2施工资质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派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各一名,且为供应商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经市(厅)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电子文档;若职称证未体现单位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电子文档);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期内电子注册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相互之间不得兼任。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两个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两方共同报价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两方的分工;联合体两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报价。3.5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2025年04月30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视为响应无效。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报名后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05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楼-11室。五、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5月13日9时00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楼-1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即东路118号联系方式:0532-855024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青岛誉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楼联系方式:158668290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毛宁电话:1586682907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誉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及以上包的响应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398.6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为100万元,镇级资金为298.67万元。本项目为预采购,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供应商须承担相应风险。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两个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两方共同报价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两方的分工;联合体两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报价。。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0项目(包)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派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各一名,且为供应商正式职工。设计项目班子要求:设计负责人1名,市政相关专业设计人员1名。施工项目班子要求:施工项目经理1名,其他组成人员应根据工程规模标准、技术复杂难易程度等合10项目(包)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资格要求理配置相应的管理、技术力量,组成强有力的现场项目管理班子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经市(厅)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若职称证未体现单位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期内电子注册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相互之间不得兼任。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无需支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代理费:20000元12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采购文件的质疑采购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及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6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括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17响应报价的次数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第一轮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8报价的方式最后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退出报价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19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需交纳保证金。20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20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21小微企业优惠标准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2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3响应文件编制装订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须胶装成一册(纸张超过500册可以分上下册胶装)。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或单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部分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24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5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word格式;介质:“U”盘。26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一个标段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报价一览表密封件、响应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25年05月13日9时0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27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时间:2025年05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楼-11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27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28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5月13日9时00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楼-11室。。29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3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合理范围低价法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每标段确定一个成交人,成交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33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3.1定义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3.2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33.3监督和管理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3.4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1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无须密封,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3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原件或□√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原件或□√复印件5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6设计负责人职称证(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若职称证未体现单位,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以上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设计班子其他人员按照前附表要求配备,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职称证书若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若未体现投标单位名称须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7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复印件8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9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10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是中小企业,可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1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1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备注:(1)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签到时单独提交,供开标会现场查验。(3)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4)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提供网页版),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其他规定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2.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2.3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产品授权书等)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1.3项目内容: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建设地址为即墨区金口镇西店子村,混凝土路面硬化约13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罩面约12300平方米,翻建维修排水沟约700米,强弱电入地约2300米,广场提升约1000平方米,河道护岸约60米,太阳能路灯42套等。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广场提升工程等。本招标范围为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的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2、设计要求2.1、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依据开展相应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2.2、分项方案应达到《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检查井盖》(GB/T23858-200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满足分阶段设计图纸使用要求。2.3、工程设计实现与相关规划的有机结合,提出客观的具体的针对各个具体工程特点的工程实施方案,确保施工方案经济、合理。2.4、设计要体现高水平、高质量、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达到提高管道服务水平和节约投资的目的。2.5、充分考虑工程的现状,在充分调查和掌握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各种合理的处理方案。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2.6、设计应兼顾工程经济性和可靠性。2.7、中标人应完成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等配合服务。充分满足业主的技术支持、现场服务咨询等其他要求。3、设计内容3.1根据工程规划要求和现场条件,完成西店子村和美乡村项目的设计内容。3.2详细研究各专项规划、详细勘察现场、完善工程总体设计方案,满足项目各方面的需求。3.3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功能,经济安全,生态环保、造价合理、施工便捷等特点的设计方案,明确勘察设计全过程控制要素,编制合理可行的专业设计施工图,满足相关规范及现场施工要求,达到施工图报批审查批准深度,并通过政府审查批准。4、深度要求4.1、应充分结合并利用现状地形地势、交通特征并结合远期综合交通规划、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充分调研道路服务区域居民出行交通方式、特点,完善工程总体方案设计4.2、详细尽职踏勘调研现场及周边环境,充分研究利用现有道路、管线、景观等资源,综合分析经济、社会、现状等诸多因素,规划建设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南部区域雨污水管线升级改造工程,保证实施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及可持续性。4.3、排水工程在设计各阶段的深度严格按照《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实施。4.4、涉及重大难点设计方案应在施工图上定性定量详尽描述。5、设计成果要求按照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线升级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设计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道路工程平面图、纵断面图、大样图、管道工程平面图、纵断面图、防坠网大样图、检查井表等;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设计成果。1、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地方规定。2、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纸质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件。3、纸质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设计图纸满足政府审批及审图中心要求套数外,施工图纸不少于8套。6、设计服务要求6.1、提供设计过程和施工期间的咨询服务,包括与其他各设计专业人员或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衔接。6.2、提供现场施工指导,施工材料现场核查等。6.3、主要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6.4、现场施工期服务须满足施工要求;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及施工期间安排人员常驻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具体人数由甲方根据需要确定。设计服务必须做到随叫随到,项目负责及专业负责人需定期参加项目会议。三、商务条件★3.1计划总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60日历天。★3.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的50%,拨付工程中标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中标价的60%;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审批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年)满,经发包人对合同约定内容核实无异议后付清(最终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3.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3.5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2年,且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采购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40分60分100分2.2商务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设计费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设计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设计费率)×10。施工降造率报价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高的报价(或降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报价或降造率)÷评标基准价×20。企业业绩10分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报价,指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同类工程,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3技术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总体构思及设计纲要4分总体设计合理,主题鲜明,与周边环境协调,对项目创新、设计理念,方案的独创性、可行性、美观性、技术性等,符合实际功能需要,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并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情况得4分。总体设计合理性一般,设计没有创新、设计理念不先进,方案没有独特性,基本符合实际功能需要,能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并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得2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设计方案优化建议6分对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的分析透彻,得3分;节约投资、降低运行成本及提高运行管理质量的优化建议合理、可行得3分。对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的分析较不透彻、泛泛而谈得1分;节约投资、降低运行成本及提高运行管理质量的优化建议缺乏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设计质量保证措施4分各项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得4分。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缺乏可行性但仍能保证项目完成得2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施工进度保证措施12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得3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得3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可行得3分;保证措施可靠得3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关键线路较清晰、较准确、内容基本完整得1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可行一般得1分;保证措施较可基本完整、可靠得1施工进度保证措施12分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材料组织情况、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6分材料组织情况与进度计划响应合理得3分;供货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材料组织情况与进度计划响应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分;供货进度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6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周到、完整得3分;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有效得3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较不周到,可得性一般得1分;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得当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6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得4分;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得4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得4分;工程质量标准承诺详细得4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较可行性一般得2分;质量保证计划较详细但不全面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得当得2分;工程质量标准承诺内容基本完整、详细得2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质保方案、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6分质保方案的内容全面得2分,保障措施全面得2分,工程质保质量承诺详细得2分。质保方案的内容基本完整、得当得1分,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1分,工程质保质量承诺内容基本完整、承诺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3.1说明:(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不得分。(3)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供应商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1.8《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9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2.4供应商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2.5在最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6.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8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公开采购的资格。3.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4.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6.1供应商对采购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8.2成交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成交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规定执行9.2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通过电汇或现金方式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额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9.3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时起,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要求,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若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每逾1日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代理机构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10.磋商文件10.1磋商文件的组成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工程施工、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供应商须知;(7)开标、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10.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10.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0.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10.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组成:11.3商务部分11.3.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11.3.2投标函(见附件2);11.3.3投标函附录(见附件3);11.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4)11.3.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11.3.6营业执照、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1.3.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6);11.3.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11.3.9承诺书(见附件8);11.3.10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9);11.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见附件10);11.3.12施工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11);11.3.13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12);11.3.14企业业绩情况表(见附件13);11.3.15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4);11.3.16联合体投标授权书(若有)(见附件15);11.3.1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6);11.3.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7);11.3.19企业业绩情况表(见附件18);11.3.20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11.4技术部分技术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1.4.1设计部分;11.4.2施工部分;11.4.3施工保证措施;11.4.4服务承诺;11.4.5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11.5.2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11.5.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12.投标报价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5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12.6供应商的成交价格(费率)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2.7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并根据设计内容,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响应报价。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报价费率上限为50%,高于报价费率上限的按响应无效处理,施工降造率不得低于2.0%(保留一位小数),报价低于最低降造率的按响应无效处理。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标段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施工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16.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质疑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7.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7.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7.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17.2.3提出质疑的日期。17.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投诉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8.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8.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8.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规定;18.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18.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18.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18.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8.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8.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18.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18.4.4提起投诉的日期。18.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18.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1.4供应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5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3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磋商小组的职责: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6.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3.7磋商小组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3.8.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评标程序4.1综合评分法4.1.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1.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4.1.3资格性审查;4.1.4符合性审查;4.1.5技术和商务评审;4.1.6澄清有关问题;4.1.7磋商4.1.8提交最终报价;4.1.9综合评分;4.1.10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4.1.11编写评标报告;4.1.12宣布评标结果。5.评标5.1资格性审查5.1.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5.1.2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5.4技术和商务评审5.4.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4.2响应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5.4.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5.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6.澄清有关问题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3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磋商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和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的金额不一致时,应当以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7.定标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应当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本次采购评标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7.4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的,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并排序,当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技术标书得分高者居前。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7.5磋商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7.6对于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若2个及2个以上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的,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1个标段中标;该供应商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名,剩余标段其他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进,按新的排名和前述规定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根据前项规定,导致各标段参与综合得分排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评委会认为不足以构成竞争的有权对该标段予以废标。7.7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中标;或者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做废标处理,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7.8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磋商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8.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9.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9.3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9.4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9.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9.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9.7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9.8响应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未达到采购文件最低资格要求的;9.9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10评标委员会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9.1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9.12磋商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9.1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9.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10.废标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1.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0.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11.1.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11.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1.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2.违法违规情形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1.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1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2.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2.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2.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2.2.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2.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2.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2.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2.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2.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再进入正常评标程序。13.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即墨区政府采购活动:13.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3.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3.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3.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13.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3.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3.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审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本章第7.7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承担。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2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审、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7采购人支持成交供应商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成交供应商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采购人承诺无条件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1.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成交供应商):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承包范围:设计人设计范围: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设计方与施工方)依据其职责分工范围各自独立承担其违约责任、税费等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且各自对其工作成果向发包人负责。二、合同工期设计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四、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其中:(1)工程设计费成交费率为:%,暂定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金额:元)。(2)施工费成交降造率为:%,暂定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金额:元)。五、工程款拨付方式:设计:施工: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号:。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号:。设计人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号:。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本项目磋商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本项目响应文件。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需要的资质条件,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对发包人负责,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所负责工作的责任和风险。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或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5、本工程质保期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6、成果验收:按照行业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书面承诺等进行验收,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发包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7、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年。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五、其他内容本合同不作为最终版本,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项目需求拟定合同。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为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标段: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二〇年月日技术部分技术部分目录1、总体构思及设计纲要。2、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4、施工进度保证措施。5、材料组织情况、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6、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8、质保方案、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以上格式自拟商务部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